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

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

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兩級: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分級標準和評估方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別重大事故隱患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評估。

重大事故隱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評估。

重大事故隱患評估費用由被評估單位支付。

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並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初步評估結果報送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並申請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

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評估,並確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編寫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隱患類別;

(二)事故隱患等級;

(三)影響範圍;

(四)影響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標。

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

隱患管理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佈、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二)制定應急計劃,並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三)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採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四)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組織整改。

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監督和檢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各級工會組織督促並協助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整改。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應負責處理、協商重大事故隱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問題,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簽發《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立即採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單位,應採取防範、監控措施。

對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可按有關法律規定查處;也可以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准,指令單位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單位籌集,必要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並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接到《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而未立即停產、停業進行整改的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可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處分。

對重大事故隱瞞不採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礦山事故隱患的查處按《礦山安全法》第七章有關規定辦理。

重大安全隱患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根據安監總局令第1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一章第三條的規定: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後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的防範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長效機制。

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強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堅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方位排查,確保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保證覆蓋面達到100%。對排查出來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列出清單,及時報安全部。按照事故隱患分類登記並制定切實治理措施。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突出重點,實行重大事故隱患半月排查報告制,狠抓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的落實

各部門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科室、每個職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等級建立信息檔案,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重大事故隱患實行半月零報告制。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自即日起,每月10日、25日將排查出來的重大事故隱患報安全部。

三、堅持跟蹤督辦,狠抓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落實。 建立重大事故隱患通報制。對排查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逐一明確責任、掛牌監督、明確治理期限和治理進度,安全部進行跟蹤問效。

重大事故隱患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制定並實施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各部門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

各部門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後,組織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並安全部備案。

四、嚴格責任落實,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取得實效。

抓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起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長效機制,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內在要求,是保持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平穩發展態勢的重要舉措,是遏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根本性保障措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當前安全工作的一項重點任務,組織得力力量開展工作,全面排查,深入治理。

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獎懲機制。對於工作認真負責,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並採取相應治理措施避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或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攻克技術難題和解決關鍵性問題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將在年終考核中適當加分,並在評先中予以表彰。對於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未及時排查和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發生的,將依據公司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