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規章制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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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規章制度2篇

一、目的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週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後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後,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後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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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優秀的服務,俱樂部特定如下獎懲條例望全體員工遵守並執行。凡是員工在一個月內累計罰單三次記過一次,記過三次者開除處理。(無工資無返回押金)

一、獎勵對象

1.最佳果盤、果汁、雞尾酒創意或拾金(物)不昧,為公司拿得榮譽者。

2.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者。

3.見義勇為保護公司客人生命財產安全者。

4.對本俱樂部提出合理建議,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5.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卓有成效者。

6.勇於揭發或損害公司榮譽者或利益者。

7.勇於揭發偷開回收酒水者.

8.每月優秀員工獎勵100元。

二、獎勵程序與方法

1.由各主管提出經理核實呈報給總經理批示。

2.對第6條.第7條勇於揭發服務員朦單藏酒給予獎勵1000元,揭發偷開回收酒水者,給予獎勵100元,絕對保密。

三、處罰

凡觸犯下列條款之一者給予罰單累計並處罰人民幣10——30元。

1.儀容儀表不整潔,不按規定配帶工作用品(筆、打火機、開瓶瓶器、酒水單、隨身攜帶口哨、手錶、工號牌)不按規定穿戴者10分。

2.培訓開會手機沒關機,上班時間偷帶手機20分。

3.打卡沒按打卡須知按打卡須知處理。

4.上班或公司有事通知其來或大掃除、吃夜宵超過時間(遲到5分鐘以下10元、15分鐘以下20元、20分鐘以下30元、20分鐘以上按曠工計)

5.早退.脱崗.串崗30分.(20分鐘以上按曠工計)

6.休假、下班無故在公司逗留與上班的服務員、迎賓聊天,除來俱樂部消費外也不能聊天,在場子裏抽煙,抽煙須到指定的位置20分。

7.在公司內高聲喧譁、爭吵使用粗言穢語或追趕打鬧、講家鄉話20分。

8.在崗位任何時間段,帶食品、飲料入場去吧枱偷拿、偷吃30分。

9.禮貌用法不到為、衞生做不乾淨10分。

10.工作散漫粗心大意,服務效率欠佳,發錯酒水、小菜、果盤,發了酒水不收單或收無效單據20分。

11.班前吃有異味食品,喝含酒精飲料等10分。

12.站姿不正確,依靠冰箱上或坐在吧枱上10分。

13.剩餘的水果、小菜、檸檬角不採取保鮮膜包好冷藏20分。

14.值班電器沒關,抽屜沒鎖30分。

15.下班地板須掃好,垃圾痛須保證沒垃圾10分。

16.9:50準時到吧枱,違者罰10分,值班人不能去休息

17.寄包鑰匙遺失導致鎖壞者20分

18.應格守吧枱的職責禁做一些無關於工作的事情10分

四、警告(50——200)

凡觸犯以下條款之一者,如再觸犯,立即除名.

1.不服從上司指揮、安排、頂撞上司。

2.發現同事為反規章制度不制止,搬弄他人事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聲譽。

3.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頂撞、嚴重破壞公司形象者。

五、凡觸犯以下條款之一者(無工資、無返回押金)立即除名。

1.塗改、假造單據、朦單藏酒、利用職權借酒水給他人,偷拿酒水、水果、小菜,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2.故意破壞公司物品、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錢、手錶……)。

3.泄露公司機密,提供人事經營財務、設備、培訓資料等。

4.侮罵漫罵客人與客人吵架、打架。

六、處罰程序

員工過失單由主管經理髮出記錄員工,違規情況並在處罰單上簽名(當事人拒籤處罰單仍有效)。

員工投訴

1.員工對工作不滿之處應在工作時間之外向直屬上級提出。

2.若是得不到滿意的答覆或不願意由直屬上級處理可在工作時間之外或自損投訴上級公司為投訴員工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