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使用管理規定(精選22篇)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精選22篇)

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未備份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電腦統一安排D盤系統目錄下裝軟件以及驅動等,E,F盤系統目錄下放置數據、文件等。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

第4條 不得隨意增加、刪改計算機主要設備的驅動程序,不得隨意增加、刪除計算機主要備的驅動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計算機IP地址。

第5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

第6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

第7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

第8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9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

第10條 QQ使用規定:QQ工具只能用來聯繫與工作有關的事宜,包括文件的傳輸、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溝通聯繫、信息的發佈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與工作無關的人員聊天,傳輸文件等。

第11條 不得將來歷不明的軟件裝入機器運行,防止染上

第12條 無論是本公司,還是外公司人員,凡與本部門無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各部門及個人在未經允許下,不得打開其他部門或個人的郵件,更不得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及附件。

第13條 員工離開座位超過半小時需關閉顯示器,以延長顯示器的使用壽命和節約用電,下班後需按正確方法關機,並關閉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2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一、總則

第1條 公司電腦以及網絡資源僅為辦公所配置,員工不得從事無關使用。

第2條 公司員工對所使用的電腦有管理、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第3條 公司電腦已全部建檔立案,並進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丟失的,後果自負。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刪除操作中引起的數據丟失和系統出現錯誤等由此類文件所有者負責。

第4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發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發現一律罰款500元,再次發現者將立即予以開除。

第5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如有發現,一律由行政辦進行嚴肅的處罰及處理。

第6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對有破壞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予以開除。

第7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8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對話的情況下,發表、討論、誹謗有損公司員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論。

三、電腦安全及維護

各部門應定期備份工作文檔、數據、圖紙等文件,對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文件需要在兩人或者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備份操作,並且由各部門負責人保存。員工未經許可,不得為他人(包括離職員工)複製公司內部任何數據資料。對於嚴重構成有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或刑事責任。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行政辦、以及各部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3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 公司電腦以及網絡資源僅為辦公所配置,員工不得從事無關使用。

第二條 公司內部由專人負責電腦的維護、維修等各項工作,公司

員工對所使用的電腦有管理、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第三條 公司電腦已全部建檔立案,並進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

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四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均由電腦管理員統

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五條 不得將任何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

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丟失的,後果自負。

第六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

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管理員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刪除操作中引起的數據丟失和系統出現錯誤等由此類文件所有者負責。

第七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和使用通訊軟件

上的娛樂功能一經發現一律罰款200元,再次發現者將立即予以開除。

第八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

硬件設備,如有發現,一律由行政辦進行嚴肅的處罰及處理。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

絡設備,對有破壞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予以開除

第十條 具有上網權限的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

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

廣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對話的情況下,發表、討論、

誹謗有損公司員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論。

三、電腦安全及維護

第十二條 各部門應定期備份工作文檔、數據、圖紙等文件,對重

要的或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文件需要在兩人或者負責人

監督下進行備份操作,並且由各部門負責人保存。員工

未經許可,不得為他人(包括離職員工)複製公司內部

任何數據資料。對於嚴重構成有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

經濟損失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或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使用者應該經常整理電腦文件,以保持電腦文件的整齊,

建議每月要進行電腦硬盤碎片整理操作。

第十四條 員工應該保持電腦周圍環境的清潔,鍵盤,鼠標機箱,顯示器等不應

堆積灰塵,應該每日清理。

第十五條 遇到突然停電時,必須等待3分鐘後才能再次開啟電腦

電源,以免造成電腦主電路板損壞,如有UPS電源供電

的,在突然斷電後的12分鐘內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以免

UPS電源損壞。

第十八條 應將機箱放在空氣容易流通的地方,室温應維持在28度左右,以確

保電腦正常運行。電腦的機箱上不允許堆放雜物。

第十九條 如遇電腦故障,需填寫“電腦維修申請單”並交由行政辦,統一調派

專人維修。維修完成後由使用人驗收並簽字。如碰到有

硬件損壞要更

換的,由電腦管理員寫出情況説明並加上使用者的購買

申請,然後交

行政辦。

第二十條 如電腦出現問題,沒有及時報修,或因使用者操作不當

所引起的電腦相關損壞,由該電腦的使用者負責賠償或

交由行政辦處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使用電腦,在不影響電腦使用者及正常工

作的情況下,鼓勵不會使用電腦的員工,在經管理員的指導下學習電腦知識。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行政辦、電腦管理員以及各部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瀋陽天龍混凝土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4

一、校務委員會職責

1、定期召開會議,貫徹黨委精神,指導基層黨校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

2、根據黨委提出的辦學意見,審定基層黨校的教育規劃和實施計劃。

3、決定基層黨校人事安排,研究和解決基層黨校建設中的各項重大問題,

4、聽取基層黨校工作人員述職,搞好目標管理。

二、校長職責

1、向黨委提出黨員、幹部輪訓、培訓的規劃、計劃和建議。

2、組織、實施基層黨校的教育規劃和計劃。

3、對基層黨校各項工作實行科學、規範管理,

4、對基層黨校工作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與獎懲。

5、提出基層黨校陣地建設的意見,並抓好組織落實。

6、調查、瞭解、總結基層黨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等。

三、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1、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務。

2、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於四次。

3、例會前,要充分作好準備工作,將例會的內容和議題通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作好充分的準備。

4、基層黨校的年度教學計劃和班期教學計劃、基層投資、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訂有關規章制度、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均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側,充分發揚民主,議而又決,決而有行,並及時向黨委做出彙報。

6、例會要有記錄,並歸檔備查。

四、教員職責

1、認真研學政治理論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自覺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不斷提高思想覺悟、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

2、注重調查研究,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緊緊圍繞改革和發展之時代課題,認真備課授課,講求教學實效。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虛心聽取學員意見,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4、嚴於律已,帶頭端正黨風,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5、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學員守則

1、努力學習整治理論、專業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加強黨性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2、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掌握自學方法,養成刻苦鑽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課,專心聽講,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師,虛心求教,積極參加班組集體活動,關心幫助同學共同進步。

5、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六、教育計劃制度

1、基層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同級黨委工作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計劃,並附課程內容安排表。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對象、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層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委會制訂,報同級黨委討論通過,由黨委發文,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校委會根據年度教育計劃,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可以及時調整和充實。

5、基層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七、總結評比制度

1、基層黨校每年要對年度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認真回顧和總結,並以書面材料報同級和上級宣傳部門存檔。

2、每期培訓結束應有專題總結,並對改進教學和教育方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中長班培訓結束時,每個學員都要寫出學習小結,並適時交流學習體會。

4、基層黨校年終(或階段)要開展優秀教務工作者和優秀學員評比工作,被推薦為優秀教務工作者和優秀學員的,其本人都要寫出年度(或階段)總結。有關總結評比材料要整理存檔。

八、考勤制度

1、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無一例外地認真執行考勤制度。

2、教師員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學員的考勤由各期培訓班班主任負責。

3、請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學員請假一天以上須報黨校領導批准,工作人員請假二天以上,虛報黨校主管領導批准。

4、考勤項目包括所有的教學活動,各項考勤要具體、詳實,考勤結果定期公佈。

九、教學跟蹤制度

1、參加黨校學習培訓的各類人員必須建立教學檔案,並要求逐一填寫記載以便查驗。

2、學員回原工作單位後,黨校應隨時與之保持聯繫,落實專人定期向學員所在單位瞭解有關情況。

3、校委會成員及時參加課後黨小組或黨員活動室討論,指導性地組織討論,並掌握反饋情況。

4、黨校每年要召開2-3次學員座談會,聽取他們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彙報,幫助他們總結思想、工作、學習中的經驗體會。

5、定期向學員印發問卷調查表,徵求其對黨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使黨校工作更貼近實際。

十、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由校務委員會制定專人負責管理。

2.檔案管理人員要遵守文檔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做好黨校文件、資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編目、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要求做到內同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範、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嚴格檔案借閲手續。校內人員借閲檔案要填寫借閲單;外單位借閲檔案須經校長批准。借閲的檔案應如期歸還。

5、存放檔案的設施要牢固、安全、可靠,應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盜等措施。

6、檔案管理人員每半年自查一次檔案管理情況,校領導每年檢查一次。

十一、財務(產)管理制度

1、基層黨校堅持財務公開,專人管理的原則。

2、黨校的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許可,不得改作他用。

3、財務收支要及時入賬,定期公佈經費使用情況。

4、自覺遵守財務紀律,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

5、經費的使用,堅持一支筆審批。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5

學校為每個教室配備了空調,改善了我校教學環境。為保證節能與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調,特制訂如下教室空調使用規定:

一、空調作為學校固定資產,空調所在班級班主任為空調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愛護公物的教育,切實負起管理責任。班主任根據實物清點,然後簽名,一式兩份,一份上牆,一份上交總務處。

二、學區對本學區班級使用空調情況列入每日常規檢查,並有相關情況記錄,列入班級考核。

三、如遇教室調整和班級變更時,各班應聽從統一調度,並做好交接時的檢查工作,分清破損原因及責任歸屬。

四、總務處每學期對班級空調進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檢查,根據《校產管理制度》和《賠償考核細則》定損。

五、班級要指定空調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和開關機。

六、空調在連續兩天氣温超過二十八度,當天氣温超過二十八度以上可以開機且製冷温度不能低於25度。空調在氣温低於零度時,可以啟用,且制熱温度不能超過18度。

七、切忌在開窗、開門情況下連續使用空調,否則將損壞空調壓縮機。不要長時間運行空調,應適時停機開窗換氣,保持教室空氣清新。

八、嚴禁擅自移動空調內機,不得在空調邊打鬧推攘,擅自移動空調內機或搖動空調內機將破壞空調銅管及其他設備,造成空調損壞。空調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賠償。

九、嚴禁擅自插拔電源插頭!嚴禁使用電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電!

十、愛護空調,不得頻繁開關機,不得頻繁翻動出風口風葉。

十一、嚴禁攀爬空調外機,嚴禁在空調內外機上擺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調內外機上亂塗亂寫,隨意張貼,保持空調本身及周邊的清潔衞生。

十三、及時關好窗門,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發現故障,不要自己處理,馬上報告老師,及時填寫報修單聯繫總務處。

十五、德育處將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並納入學區、班級考核。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6

為規範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費用報銷業務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條款一律廢止,以本規定為準。

一、費用報銷票據要求

1、費用報銷應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發票及行政事業單位收據。

2、發票抬頭必須填寫公司全稱,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錯字。若是定額發票,票面上要求填寫單位名稱的也應填寫完整。

3、發票日期與費用報銷日期應大體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報銷。

4、發票內容應與真實的業務一致,不同類型的發票應按經濟業務的類型分項整理填寫在費用報銷單上。

5、發票所開具貨物或者勞務名稱應與銷貨單位的經營範圍一致,且貨物或者勞務名稱一般應為具體商品名稱或者勞務,不能開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勞務名稱,如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宣傳用品、辦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材料一批”、“辦公用品一批”,但應付“明細清單”,詳細羅列具體的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並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並不得出現“衣服”、“皮包”、“手錶”、“禮品”等個人生活用品。

6、發票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數量、單位、單價必須匹配。

7、所取得的發票上的印章應為“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用票單位、收款單位、供應商單位三者應保持一致,並與相關附件的單位名稱相符。

8、發票不得塗改或者在其表面亂寫亂畫,有實物需要驗收的應由驗收人在申購單上簽字確認。若需要其他備註的可以再其它單據上註明。

9、除財務部門監製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收據外,其他收據原則上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據,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當事人,並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

11、發票必須真實有效,不得虛開、代開發票或有意取得假髮票、作廢發票及失效發票。

二、憑證填寫及票據粘貼要求

1、各部門應根據經濟業務類型選擇使用公司財務部統一訂製的差旅費報銷單、費用報銷單、付款單、代墊費用單等。付款單一般在需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情況下使用。

2、報銷單與付款單應一律用黑色或藍色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填寫。

3、報銷單或者付款單應按照項目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報銷金額必須保持大小寫一致,填寫大寫金額時應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頂(符號為“”),其餘位置(包括角、分位)陸沒有數字必須填寫“零”。不能用“×”、“——”、“0”、“另”等符號表示。

4、費用報銷所附票據(面積小於報銷單)應從右到左粘貼在粘貼單(白紙也可)上,不得直接粘貼到費用報銷單上,不得以印製的未報廢報銷單據作為粘貼單。

自制粘貼單大小與報銷單一致,上面不得載有保密信息。票據四邊不能超過粘貼單寬度,並且平鋪粘貼,具備層次感,不得將大量票據重疊粘貼。票據較多時可以多使用幾張粘貼單,每張粘貼單上單據數量要適度,並保持單據平整,厚度均勻。票據過大時應按費用報銷單大小摺疊好,個票據不得突出於粘貼單和費用報銷單之外。

5、寬度、長度不一致的票據儘量分開粘貼,不同金額的票據分類粘貼,便於核實。

6、小型發票不得粘貼在票據的左上角(左上角2釐米範圍內不得粘貼有實質內容的票據),一方便裝訂後查閲。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重新粘貼或者填報,且不論是否通過相關審批流程。

三、報銷費用時間規定

1、一般性的費用報銷,原則上在業務發生後1個月內到公司財務報賬。

2、原則上當月的費用應在當月報銷完畢,不得無故將費用延後。所有費用用在年度終了(12月31日)前報銷完畢,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個年度結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費用在第二個季度報銷的,如無特殊原因公司財務部有權拒絕。

四、費用報銷所需附件

1、辦公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普通發票

(3)申購單

(4)如果彙總開具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詳細清單

(5)大額採購需要附採購合同,定點採購可簽訂期間合同,合同應交公司財務部備案

(6)驗收單或入庫單

2、通訊費

(1)費用報銷單

(2)通訊發票

3、差旅費

(1)差旅費報銷單

(2)出差的交通發票、住宿發票、通訊費發票等

(3)出差申請單

4、車輛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保險費、車船税等於車輛有關的發票。

(3)車輛維修需維修申請單和車輛結算單。

5、業務招待費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餐飲業或者服務業普通發票。娛樂行業發票不得作

為業務招待費報銷

(3)按月結算的需附消費清單(備案)

6、其他費用報銷

(1)費用報銷單

(2)相關業務證明

(3)與經濟業務吻合的正規票據

上述費用報銷金額超過2萬元(含2萬元)以上的,一般應附相關合同等資料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五、本規定自發行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7

為保證商場售樓部辦公區域各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

物品出門:

為保證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門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門相關負責人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門經理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商場物業保安部備案。

2. 凡從商場及售樓部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商場物業部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物業保安部備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員有權再次核對。

3. 物品運出商場時,攜物人應主動出示《物品出門單》接受值崗保安員的檢查核實。《物品出門單》上所登記的物品與實際運出物品的數量、種類應保持一致。

4. 物品運出後,值崗保安員需及時將《物品出門單》收回,在上面寫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運出商場的時間,並在《門崗值崗記錄表》上進行詳細地記錄。

5. 業户搬運大件物品出入商場時,需聽從保安人員指揮,按照指定路線搬運,並要有專人進行成品防護。

6. 搬運完畢後,及時清理檢查現場,防止公共設施及成品發生損壞。如搬運過程中發生意外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將時間、當事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絡方式記錄下來,同時報告上級,保安部有權就損壞情況,要求當事人寫明事情經過,並做出相應處理。

7. 在非營業辦公時間內,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場時,應事先知會物業管理處或保安部,負責物品出入的單位應留有人員值班看護。

8. 門崗保安、巡視保安發現租户(不涉及業主)大量搬出傢俱、辦公設備的,或有搬家公司車輛來為租户搬家的,應將情況立即通知保安部。門崗暫不放行。保安部須向物業部核實,得到物業部許可後,門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

9. 《物品出門單》保安部應保留一年,以備業户查驗。

物品進門:

出於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運入商場時,需請業户到保安部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1. 施工單位運入裝修材料、工具等;

2. 業主運入大批量辦公傢俱;(市消防局不允許未經過消防驗收的裝修單元運入傢俱)

3. 業主運入單件過重的物品,如保險櫃、大型設備等;(大廈樓層每平方米設計有規定的承重,須保證運入物品在大廈承重範圍以內)

4. 業主運入易燃易爆或有異味的物品,如氣瓶、氣罐、油漆稀料等;(須得到保安部許可)

根據公安機關有關管理法規,下列物品不得帶入商場:

1. 帶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穢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帶有賭博性質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種危及人類身體健康的違禁麻醉藥品;

4. 管制刀具、槍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響業户的動物寵物;

6. 其它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違禁物品。

除以上兩類物品以外業主運入其它物品只在門崗進行登記,不要求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8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值班管理,明確值班管理職責,及時處理值班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實現機關幹部二十四小時管生產,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分公司機關幹部值班管理。

第三條 分公司機關幹部參加生產值班工作,分公司領導任總值班,部室主任或副主任為值班長。

第四條 總值班值班期間全面負責分公司各項生產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生產運行、應急突發事件初期決策權。

第五條 值班長負責值班人員的管理,負責處理和協調值班期間發生的各類生產問題。

第六條 分公司生產運行部負責制定幹部值班制度,編制機關幹部值班表,明確各級值班人員的工作職責,組織落實並進行監督考核。

第七條 值班時間安排,工作日為當日17:00至次日8:00,節假日為當日8:00至次日8:00。

第八條 值班人員工作日18:30前到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簽到,節假日期間早8:00到生產指揮中心簽到。

第九條 值班幹部值班期間應堅守崗位,要求在辦公室值宿,不得參與值班工作無關活動,有事不能值班應向值班長請假,值班期間禁止飲酒,外出查崗通知生產指揮中心做好記錄,同時要保證通訊暢通。

第十條 幹部值班工作內容:

1、掌握生產運行情況,進行崗位勞動紀律監督、檢查,協調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2、值班人員18:30至19:00到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組織各大隊級單位值班幹部進行視頻報到。

3、值班長負責組織值班人員查崗並且填寫《幹部值班記錄》

4、負責落實值班期間上級下達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5、負責值班期間車輛回場和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第十一條 值班期間夜查車輛由生產準備大隊負責安排(17: 00至次日8:00),每天晚上18:30到生產指揮中心報到,值班領導和值班長用車為值班期間臨時用車。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9

一、總則

1、各種車輛歸本單位所有,其資產及使用管理由單位機關辦公室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派(定向配置車輛除外)。

2、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本着“為單位服務、為業務服務”的宗旨,對申請派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要熱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確答覆、及時派車,若派車確有困難時,應如實説明原因或提出其他變動建議。

3、為保障單位領導隨時開展工作和處理緊急事務,實行專車專用。

4、定向配置車輛相對固定,由用車單位(部門)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和調派,但必須按照此規定執行,指定符合車輛駕駛條件的人員駕駛,服從單位領導因需要臨時派遣。

5、單位分管主任負責指導和協調有關車輛使用和管理的重大問題。

二、用車程序與要求

凡動用單位車輛(除中心領導和特殊情況用車外),原則上必須先申報、登記,經機關辦公室上報主任批准方可出車。必須按“四個保證”和“兩項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個保證”

1、保證單位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在本縣範圍內,如果情況(公務)緊急,直接電話告知車輛管理人員即可出車。如果臨時無車,也可以先打出租車,相關費用待事後由機關辦公室核實經主任籤批後,到財務科報銷。

2、保證單位領導工作用車。單位領導用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實行登記制度和派車單制度,確保隨時隨地工作用車。

3、保證市場檢查工作用車。屬本單位統一組織的安全檢查、專項督查和工作會議等工作,由機關辦公室統一安排車輛。其他會議、公差或同時多路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客車或公交車等交通工具。

4、保證單位機關在縣內的公務和事務用車。

屬上述“四個保證”範圍之內的事項一般應當派車,在現有車輛不能同時做到“四個保證”時,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予以保證,順序如下: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單位領導工作用車——檢查工作用車——市區內公務和事務用車。

(二)“兩項制度”

1、用車登記制度(適用於本系統各單位、部門在市內短時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應提前告知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經分管主任同意後在《用車登記簿》上進行登記,載明時間、事由和地點然後出車。如果公務或事務較緊急也可以先出車後登記。

2、派車單制度(適用於本系統各單位、部門縣城內用車時間超過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縣轄區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原則上須提前半天填寫派車單,説明事由、出車時間、到達地點等,經單位主任審批後,由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憑單派車,無派車單原則上不派車。

三、車輛維修與保養

1、途中維修。外出執行任務的車輛發生故障,需要進行臨時維修時,應事前電話報經單位主任同意後方可維修,歸隊後由乘車人證明,機關辦公室驗收後予以認可並補辦相關手續。

2、在市區內維修(保養)。在市區內維修(保養)應事前填寫報修單,由分管主任審核後報單位主任審批,經批准後憑報修單到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送修時,必須有中心兩名人員在場;維修時,駕駛員應儘量在場監督維修;維修好後,駕駛員對修理項目及質量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認可。維修經費由機關辦公室、財務科憑報修單及原始維修結算單到維修點統一辦理結帳手續,報經有關領導批准後報銷。

3、審批權限。單車一次維修費用可能在200元以下的,由機關辦公室書面報中心分管主任批准;可能在200(含200元)元以上的,由機關辦公室書面報中心分管主任審核後由中心主任批准。所有車輛維修費均有單位主任簽字報銷。各車輛的維修費用單獨登記,每半年張榜公佈一次,接受羣眾監督。

4、車輛確需補充隨車用品(如香水、車用臘、空氣清新劑、坐墊等)時,由駕駛員向單位主任直接提出申請,批准後再去購買。

5、機關車輛保險費、養路費、維修點、洗車點、大宗油料訂購費及有關車輛行駛的手續,由中心主任按照“貨比三家”原則具體辦理。

6、駕駛員的差旅費、小額外購油料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經單位主任審核簽字後,每半個月報銷一次。

四、油料購買與供給

1、單位所有車輛採用“一車一卡”和“三對口”方法對油料進行管理,即每輛車建立一個單獨的加油卡,駕駛員憑加油卡加油和結算,不得將加油卡上的汽油(柴油)轉送或轉賣給他人。

2、機關辦公室定期憑《派車單》和《用車登記簿》登記統計,對派車單里程、行駛里程和百公里耗油量“三對口”考核,每月彙總一次並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請示單位主任作出處理。

3、單位車輛管理人員每月底到供油髮卡網點統計各車耗油情況,測算下月購油量或燃油補助費用,及時辦理購油或燃油補助撥款有關手續,併合理分撥到各車。

五、司機職責與管理

(一)駕駛員職責

駕駛員應在單位主任的領導下自覺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學習黨的有關方針政策,積極參加集體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牢固樹立為單位服務的思想,保證安全行車,熱情服務,愛惜車輛,遵章守紀,爭當文明駕駛員。

2、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單位制定的車輛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與禁酒令,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完成工作任務,嚴禁酒後上崗或駕駛車輛。

3、定期檢查和保養車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精心保養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確保車輛和人身安全。

4、上班時間(不出車時),應在各自崗位待命,做到隨叫隨到,熱情周到,準點出車,安全行駛,不借故拖延,不私自出車,不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

5、駕駛員的休假原則上按照休假計劃實施,在休假、病(事)假期間,其車輛須交由單位統一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6、認真鑽研駕駛技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做到文明駕駛,禮貌行車,儘量節約油料,降低耗費。

7、出車返回後,應檢查車輛狀況,做好再次出車的各項準備工作,晚上必須將車輛進庫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駕駛員的管理

駕駛員的管理採取平時考評與年終測評相結合的方法,由機關辦公室報請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組織實施。

平時考評,主要由機關辦公室依據單位有關管理規定具體組織實施,並加強對駕駛員的政治思想和作風紀律教育,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經常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法規、專業技術,及時召開會議傳達有關精神,講評工作情況,增強大家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節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

年終測評,每年結合年終工作進行,由單位全體人員採取無記名投票的形式進行。

1、測評項目分為思想道德、駕駛技術、服務態度、遵紀守法和綜合素質等五個方面內容。

2、測評等次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凡綜合素質得60%(含)以上不合格票的駕駛員,定為不合格駕駛員。

3、凡經綜合考核(平時考評與年終測評相結合)定為不合格的駕駛員,予以批評教育,不享受駕駛員有關福利與獎勵。

5、連續兩年綜合考核為不合格的駕駛員調整工作或停駕。

6、連續兩年綜合考核為不合格的,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崗位後當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駕駛員按停職待崗處理。

7、駕駛員全年發現三次(含)以上酒後駕駛現象的即為不合格。

8、凡當年有40%以上的駕駛員經民主測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分管主任在年度述職大會上作出説明;有50%以上的駕駛員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分管主任在機關大會上作檢查,並不享受單位當年年終相關獎勵。

(三)駕駛員的聘任

1、單位機關根據工作需要聘任駕駛員,聘期為一年(試用期3個月)。聘任駕駛員原則上依單位在職人員為主,報請單位主任批准。

2、聘任駕駛員要簽訂駕駛員責任書與服務承諾書,由機關辦公室入檔備案。

3、擬聘用的駕駛員必須是男性,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於黨忠於人民,遵紀守法,自願車輛駕駛工作。身體健康,適應本中心日常用車及應急用車的需要,駕齡在3年以上。

4、聘任的駕駛員應遵守單位和各單位(部門)的有關管理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職責,按照本規定進行獎罰和測評。

六、駕駛員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1、行車公里獎。每季度結算安全公里獎一次,由機關辦公室統計各車輛行駛安全公里數和獎勵金額(每公里按0.1元計提),由辦公室上報,分管主任審核,單位主任審批後實施。

2、車輛安全獎。凡年度內實現安全行車的駕駛員均可獎勵,經費從保險公司返還獎勵額中列支(保險公司有返還即獎,無返還時則自動取消該項獎),年終由機關辦公室提出獎勵意見,報主任辦公會議批准後實施。

3、加班補貼。在崗駕駛員平時加班(含雙休日)每天補助20元;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值班安排表發放。確在“五一”、“十一”、春節三個長假中,出車執行市場巡查、督查等任務的按實際天數(不超過法定假日)計發補貼。

(二)處罰

1、不履行職責、不遵守紀律、不服從調度、不服從管理、經常無故遲到早退或變相消極怠工的;不恪守職業紀律,散佈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響的;亂填亂報發票或索要物品的。有上述行為之一,一經查實,取消當事人當年度各項獎勵,責成如數退還所報發票的金額款和索要物品折算的費用款。

2、年度內,一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扣發1個月的獎金福利,並對應扣減年度獎金和福利;二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扣發3個月的獎金福利和6個月的行車安全公里獎,並對應扣減年度獎金和福利;三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責令停駕待崗一年,待崗期間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費270元),不享受任何津貼、獎金和福利。

3、駕駛員公車私用的或未按本規定出車的,予以誡勉提醒。

4、駕駛員酒後駕駛車輛的,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福利補貼。違反交通規則被處罰的,責任全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對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按照“有責要賠,無責不賠”的辦法予以處罰。具體如下:

(1)未經批准私自出車或將車輛擅自借與他人駕駛造成損失的,費用全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2)一次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年的各項獎勵,並按照責任大小,對應賠償係數,對公共財產損失進行賠償(一次性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20xx元),凡一次性賠償超過20xx元,責令停駕待崗半年,取消當年的各項獎勵,待崗期間待遇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費270元)。

賠償額(元)=(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額(元)- 保險公司理賠額(元))×賠償係數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0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樑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並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佈置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並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温。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二、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並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乾淨。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並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曬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試、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採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1

目 的:

為了對夜間保安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處理夜間突發事件,公司擬訂了夜間值班制度,設立夜班值班經理職位,負責督促、檢查各區域當班保安員的工作情況,對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指正,做好值班記錄。為使公司夜間秩序正常運行,夜間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夜班值班經理管理制度。

此制度為試行版,在具體實踐中將進行改進和完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適用範圍:

X公司夜班值班經理

具體規定:

一、值班經理職責

(一)監督夜班值班保安考勤情況;

(二)檢查夜班保安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情況,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三)在夜間值班過程中,要認真檢查門、窗、倉庫等的安全情況,協同保安對重要地點着重檢查。一旦發現可疑現象或不法分子,要立即通知所有夜間保安,及時處理並上報有關領導;

(四)監督夜間商户加班、進出貨情況,沒有加班條或進出貨物審批單者一律不允許夜間作業。(特殊情況須在客户服務部副經理及以上領導的允許下方能代辦進、出貨作業);

(五)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保證商場夜間的安全,遇有重要事件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二、工作流程

(一)值班經理上班時間為19:00(值班經理當日下班打卡取消),下班時間為次日09:00。指紋打卡上下班;

(二)保安人員交接班時,值班經理應佩帶值班經理胸牌,在交接處監督保安員簽到情況;

(三)值班經理應督促當班保安做好商場門、窗、水電等的安檢工作,杜絕一切安全隱患,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對於加班的商户,值班經理應帶領保安班長對加班現場進行檢查,向加班商户説明商場內的嚴禁事項,對違規者進行警告或處罰;

(五)值班經理應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對監控情況密切注意、掌控,並做好定時巡查監管工作;

(六)值班經理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時,應迅速瞭解事件發生的經過並適當的做出處理,或直接向相關部門負責人彙報,等待處理意見;

(七)值班過程中如有突發事件發生,如:打架、現場糾紛、偷盜跡象等,應親臨現場處理。如遇不能處理,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通知派出所處理,並詳細做好相關記錄,以備查詢;

(八)值班經理帶領保安班長巡查次數不得少於4次(上半夜2次,時間間隔2小時;下半夜2次,時間間隔3小時),並做好巡查登記;

(九)值班經理應做好當夜值班日誌,於次日將當晚情況反饋給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將情況彙集,每週呈送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每週一負責檢查夜班值班經理上一週當班日誌)。

三、值班紀律及處罰措施

(一)要求值班經理手機24小時開機;

(二)值班經理的值班室設置在保安部,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脱崗、離崗或怠崗。若遲到或早退,罰人民幣10元;脱崗、離崗或怠崗,罰人民幣50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需提前告知當週巡查領導進行調整,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

(三)值班經理必須是值班表安排的成員,不得僱請臨時人員。若發現,則罰人民幣50元;

(四)值班人員夜間巡查內容:現場有無異常情況、在崗人員值守情況、安全狀況等,並認真做好記錄;

(五)公司副部長級以上領導將組成夜間巡查領導小組,巡查領導將對夜班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採取抽查形式。如發現值班經理有睡覺、串崗、離崗、聚眾聊天、賭博、醉酒現象或聯繫不暢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50元不等罰款,嚴重者,予以辭退處理。

(六)巡查領導發現值班經理帶頭違反紀律的,將在處罰保安員標準的基礎上加倍處理,對不服從者以辭退處理;

(七)值班經理應不定時在現場巡視,發現睡覺、串崗、離崗、聚眾聊天、賭博等違規違紀行為應立刻制止。對情節嚴重者,值班經理有權對其進行當場處罰,並以書面形式在夜班記錄上進行記載,次日向上級領導反映;

(八)值班經理如不能處理突發情況,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如隱瞞不報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將追究值班經理的經濟責任,並通報批評,不服者以辭退處理。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2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説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説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 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説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説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20xx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xx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3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車輛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規範行車安全行為,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管理部門及人員

公司指定綜合部為公車管理部門,負責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具體包括:公司用車事宜記錄、車輛里程數油耗統計、車鑰匙及行車證的保管及交接。

三、用車管理

1、公司車輛僅作為工作用途,嚴禁公車私用。

2、各部門因公外出申請用車,應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明確時間、地點,並由部門經理審核批准。長途出差用車,應提前一天提出用車申請,綜合部按照申請先後次序及工作重要性調整調度。

3、用車申請應在工作時間提交辦理,如遇特殊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電話請示公司負責人,綜合部在接到通知後安排用車,事後由用車申請人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4、申請人用車前須檢查車況,比如水、油、潤滑油等是否滿足用車條件。

5、申請人用車完畢後,應及時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辦理車輛移交手續。

6、申請人還車時,應將油箱加滿或至少保證半滿狀態,並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車內外應保持清潔。

7、公司車輛必須當天歸還,車輛不得在外過夜。用車人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規定時間將公司車輛交回的,須電話通知車輛負責人,並在移交時補辦相關手續。

8、能夠乘坐公共交通車輛解決的問題,不宜申請使用公司車輛。

9、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須將駕駛證複印件報綜合部部備案。

10、公司車輛應由申請人駕駛,不得借他人使用。

11、用車申請人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駕駛公司車輛。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的罰款,由用車申請人或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綜合部負責定期查詢公司車輛違章記錄並落實相關責任人);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辦理維修與保險理賠並報公司綜合部,如負有全責或主要責任的,據情節輕重當事人負損失的10-20%的經濟賠償。

四、此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4

1. 目的

為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流程化的管理辦公手機的發放、申領、使用與日常管控,合理配置通訊資源,提升集團通訊成本效率和保護公司資產的完整性,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2. 適用範圍

· 本規定適用於XX集團及各子公司。

3. 生效日期

·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次規定修訂發佈生效日。

4. 管理原則

· 手機配備原則:

 在HR部門登記備案的正式員工(不含在試用期內的員工),每人配備一台。

 手機為公司資產,對於在網24個月內的手機,員工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

 在網時長滿24個月可以免費申領新手機,同時舊手機可以歸個人所有。

 除經相關管理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外,必須使用統一電信號碼,但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機。

· 實物管理原則:

 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者有對手機實物負保管責任。

· 手機使用原則:

 原則上只能用於工作用途;

 在正常辦公時間內應保持正常開機狀態,以確保工作通話和聯繫。

· 話費管理原則:

 HR部門發佈和修訂報銷標準;

 實際消費高於通訊補助標準時,員工自行承擔超額部分的費用,實際費用以中國電信提供的話費單據為準。

5. 管理職責

· 集團IT部:

 負責新員工入職手機的信息審核和手機調配;

 負責手機選型,號碼配備及開通,驗機分發與回收,維修渠道管理;

 負責維護企業雲通訊錄,監控額度,協助費用結算。

 負責每季度對庫存手機使用狀況進行檢查。

· 辦公手機用户:

 遵循本規定,合理使用配發的手機,並配合話費核查;

 員工不應卸載辦公手機中的企業雲通訊錄;

 不得將辦公手機或號碼轉借他人使用;禁止使用辦公手機在網上發佈反動、不健康或損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言論等等;

 申領辦公手機後,請及時告知客户和聯繫人新的手機號碼。

6. 管理流程

6.1. 申領

· 統一申領:

員工在線填寫辦公手機申領信息,選擇套餐檔次和類型、手機型號和顏色、固話分機號碼等,由中國電信綁定辦公手機和固話分機;從電信統一拿到手機及手機卡後,通知員工領取手機和手機卡;也可以不申領辦公手機只領取手機卡。

· 日常的單次申請:

申請人在線填寫辦公手機申領信息,集團IT部根據登記信息和庫存為員工選配適當的手機和手機卡,或向電信申請新的手機或手機卡,於10個工作日內配發給員工。

6.2. 手機發放

遵循節約原則,如倉庫中有正常返還的無故障手機則當場配發,否則新的辦公手機會在次月5日前發到員工手中,並於當月開通使用。

6.3. 保修

· 報修途徑:

 報修熱線:北京地區010-;

 備用機:保修期內,員工送交無法使用的故障手機時,可臨時免費領用備用機。

· 正常損壞:

 保修期及範圍內(手機主機保修1年)產品由原廠提供免費維修,服務標準按原廠規定執行;

 保修期及範圍外維修費用由員工個人承擔。

· 人為損壞:

 員工現場支付維修費用,維修價格以具體情況而定。

 如需借用備用機,員工需支付押金500元,押金將在退還備用機時,備用機查驗無誤後返還員工。

6.4. 回收

當使用人因離職等原因不再需要配備手機時,應將手機、手機卡、充電器及耳機等交回集團IT部,回收時應詳細記錄手機型號號碼、套餐檔次餘量、手機串號、當月話費、手機破損程度等信息;只申領手機卡的員工只需歸還手機卡。如有辦公手機遺失或損壞,按原型號或同檔次配置的機型賠償。集團IT部對交回的辦公手機做還原處理,清理手機中存儲的相關信息及密碼。

6.5. 丟失

辦公手機丟失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操作:

· 電話停機:

 立即拔打電信客服電話10000號申報停機(需要用修改後的密碼掛失或提供近期撥打的3個電話進行掛失),以免發生盜打。如發生盜打費用及泄密,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 補辦及賠償:

應在丟失後3個工作日內到集團IT部辦理補辦手續,並遵循以下賠償原則:

 手機丟失後,補辦辦公手機不享受優惠,必須按手機的原價重新購買。

 手機配件按配件全價賠償。

 補辦手機卡,SIM卡按10元補賠,IC-SIM卡按100元補賠。

《賠償價目表》有電信每季度更新一次。

7. 手機話費管理

遵循參照通訊報銷額度的管理原則

7.1. 話費額度及調整

· 原則上,每財年末公司會調整一次辦公手機的報銷額度。遇員工晉升或因業務變化需要變更手機額度時,在每月20日前(遇節假日時間需向前移3個工作日)由集團IT部向電信提交修改申請,於次月生效。報銷額度增加後可立即申請提高套餐,但必須在原有套餐的在網時長期滿24個月後才能更換新手機。

7.2. 話費報銷與查詢

· 申領辦公手機後公司不再報銷個人話費,辦公手機每月的消費由公司統一支付,超出報銷額度的部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 話費查詢方法:

 短信提示:每月月初電信以短信形式發出上月話費賬單。

7.3. 開通國際漫遊和國際長途業務

· 各分子公司員工個人或團隊的申請,必須經其所在公司級領導批准後,集團IT部方可開通;集團員工的申請直接由毛宇輝審批。員工可直接向集團IT部申請取消業務。

20xx年8月28日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5

隨着公司的快速發展和不斷壯大,為方便市場部業務經理更好地開展工作,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公司統一給市場部業務經理配備辦公手機及手機卡(業務經理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為了規範管理,有效工作,現將公司辦公手機使用管理規定3範文如下:

一、手機的所有權 辦公手機及手機卡屬公司辦公物品,持有人只有使用權和維護權。

二、手機的使用保管 使用人要愛護和妥善保管手機,按正確的操作程序操作,凡是人為損壞的,一律由本人負責。

在使用期間,保修期內的硬件故障由手機生產商提供維修。

如發生手機丟失,則由使用人賠償。賠償標準如下:使用半年以內按原價賠償,一年以內的按原價的50%賠償;使用一年以上的按30%賠償。

三、手機的業務使用 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公司隨時安排抽查,如出現撥打不通或不接電話現象,一次罰款50元。

辦公手機只用於公司的業務開展,不得撥打私人電話或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不得隨意產生惡意欠費現象,違者視情況酌情處罰。

四、手機的上交回收 辦公手機使用人如調整工作崗位或無論何種原因離職,使用人必須將手機及手機卡上交公司綜合辦公室,凡不交者按手機原價(1000元)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五、此規定自20xx年2月1起正式執行。

附件:手機、手機卡領用登記表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6

一、職責劃分

1、礦車、材料車屬機電設備管理範疇,由機電科負責對現有的礦車、材料車進行建帳、監督、考核和管理,確保安全運轉;平板車屬綜採設備管理範疇,由機電科負責發放、回收和維修,並對平板車使用單位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運輸隊是礦車、材料車的使用、維修和現場控管單位;要協助機電科加強對所屬礦車的使用和管理,以滿足我礦的生產用車需要,並負有對全礦各用車單位進行協助、監督、控制和管理的責任。

3、調度室是生產指揮調度中心,要根據生產需要,對礦車的使用進行合理調度和協調,確保礦車的安全合理使用。

4、機電科負有的礦車管理責任,要不定時的對整個礦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抽查礦車使用情況,並根據礦車使用及管理情況對上述管理部門進行監督考核。

二、管理規定

1、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到貨後,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礦車,不得投入使用。

2、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投運前,由運輸隊對所屬的每輛礦車進行統一編號、建卡。機電科(設備組)同時建賬並將其納入管理。

3、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對現有礦車、材料車進行全面的清查,對無號、重號的礦車重新建卡、編號;存在缺碰頭、少輪對、銷子閉鎖裝置失效、輪對不轉或轉動不靈活的車輛要及時修復,確保礦車安全使用。

4、用於礦車的聯接裝置(插銷、連接環),必須是具有資質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並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對聯接裝置定期做探傷、拉力等試驗,試驗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為保證在用礦車合理調配和使用。各單位應提前制定用車計劃,經調度室審批後,由運輸隊按計劃進行調配。少量臨時用車,由各單位直接向運輸區申請,並現場辦理用車手續。未經批准私自用車的,每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7

為加強值班管理,明確值班職責,提高值班效果,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值班職能劃分

公司值班人員負責對夜間安全生產進行總控,並根據職能、管理範疇分為煤焦區、化工區兩個區域。

二、值班時間、地點

(一)值班時間

公司機關值班時間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員每晚19:00前到辦公樓門廳進行視頻考勤。

煤焦區、化工區值班時間統一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員每天17:00前進入值班室簽到。

(二)值班地點

1.公司值班地點在辦公樓一樓值班室,值班電話為86926668;

2.煤焦區值班地點在生產調度樓二樓煤焦調度室,值班電話為86926736。

3.化工區值班地點在甲醇樓二樓化工調度室,值班電話為86926723。

三、值班人員及順次

公司、煤焦、化工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排班順次見附表。

四、值班職責

(一)公司值班組職責

1.負責公司夜間生產經營突發問題的協調處置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值班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各門崗保衞、地磅室及煤焦調度室、化工調度室崗位夜間執勤情況。

(二)煤焦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備煤車間、煉焦車間、化產車間、物料質檢部、車輛車間等煤焦區域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 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煤焦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煤焦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三)化工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空分車間、甲醇車間、合成氨車間、危化品庫等化工區域和倉儲部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化工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化工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五、值班管理細則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認真將值班情況記入值班記錄,抽查時應由當班崗位人員簽字確認。查出違規違紀的,由值班人員拿出處理意見,並在第二日將值班記錄報公司總經理。

2.遇有值班人員出差或休班時,值班人員應提前向值班組長請假,並於當日16:00前報知行政辦公室或煤焦、化工調度室,同時自行聯繫同級人員替換班,之後主動替回。

3.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除查崗外不得離開值班區域,嚴禁脱崗,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組長同意。

4.生產值班由值班組長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進行現場檢查,必須保證每天夜間值班檢查崗位不低於兩次,時間自定;公司值班對煤焦調度室、化工調度室值班情況及保衞部、地磅室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巡查不低於一次。

5.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

6. 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員);3人以上的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每天留守公司人員不低於2人(含值班人員)。

留守人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調度室簽字,並不得飲酒;在廠區居住的,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居住公司周圍的管理人員,接通知後必須保證在半小時內趕回公司。

7.生產區域值班人員實行班中就餐。

8.參加公司早上調度會的值班人員可在7:00離崗用早餐。

六、違規處理

1.值班人員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崗的,罰款200元/人。

2.值班期間未按規定到重點崗位查崗簽到,每發現一處,罰款值班人員20元/處。遲到、早退人員,按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加倍處罰。

3.生產留守管理人員不籤留守的,罰款20元/人次。

4.值班記錄填寫不完整、不規範的,罰款值班人員20元/人.次。

5.值班人員脱崗,罰款100元/人,連帶值班組長50元/人.次。

6.替、換班不告知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7.值班後不打掃值班室衞生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按相關應急預案協調處理和上報;處理不當的,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七、本規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執行,原值班管理規定、調度令(20xx年5號)廢止。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8

第一條 、保安執勤人員要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保安職責。

第二條 、保安人員要舉止端莊、着裝整齊、指揮規範、禮貌待人、文明值勤、堅守崗位,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條 、保安人員工作時間嚴禁喝酒、聊天、嬉笑打鬧或搞娛樂活動,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第四條 、認真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掛號信件,快遞要及時登記、通知及交送有關部門。

第五條 、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外來人員會客登記,攜物出門驗證及夜間機動車輛出廠門檢查等制度。

第六條 、員工下班時段值班保安要站立到保安室門口和通道口,負責和監督廠門口的秩序和安全,要搞好保安室周圍區域的環境衞生,保安室附近嚴禁停放機動車輛,不準擺攤設點。

第七條 、保安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第八條 、工廠上班時間必須有2名保安在崗,下班休息時間須有一名保安在崗值班(包括晚上),上班時間每兩小時巡邏全公司一次,巡查內容為:<1>消防設施,<2>非本廠人員進入車間,<3>員工違規情況,<4>車輛規範停放,<5>廠區安全隱患。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九條 、嚴格執行廠門出入制度:

1、上班時間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確有急事外出的,應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卡得主管批准;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準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主管批准,但只能在保安室內會客。

2、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的,經被訪人同意後,憑有效證件正確填寫會客單後,方可進入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方能離開公司;如一時沒聯繫上被訪人的可叫辦公室人員代簽名;嚴禁小商小販及社會閒雜人進入公司。

3、物資出入管理規定,任何車輛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登記手續,出廠的物資必須憑出門證放行。

第十條、 在餐廳用餐時間,保安要協助餐廳管理人員維護秩序和安全。 第十一條、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的,保安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9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巢湖市衞生學校

20xx年8月修訂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20

第一條為了加強票據管理,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以下簡稱票據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票據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票據的管理部門。

票據管理應當遵守票據法和本辦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票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票據當事人應當依法從事票據活動,行使票據權利,履行票據義務。

第五條票據當事人應當使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統一格式的票據。

第六條銀行匯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匯票業務的銀行。

第七條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本票業務的銀行。

第八條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以外的企業和其他組織。

向銀行申請辦理匯票承兑的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承兑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二)資信狀況良好,並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第九條承兑商業匯票的銀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

(二)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第十條向銀行申請辦理票據貼現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二)與出票人、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

第十一條支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開立支票存款賬户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第十二條票據法所稱"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銀行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銀行承兑商業匯票的簽章,為該銀行的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為該銀行的本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匯票專用章、銀行本票專用章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第十四條商業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五條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出票人為單位的,為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出票人為個人的,為與該個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六條票據法所稱"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第十七條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背書人、承兑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簽章的效力。

第十八條票據法所稱"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據付款人的委託,代其支付票據金額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

第十九條票據法規定可以辦理掛失止付的票據喪失的,失票人可以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及時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失票人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時,應當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一)票據喪失的時間和事由;

(二)票據種類、號碼、金額、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

(三)掛失止付人的名稱、營業場所或者住所以及聯繫方法。

第二十條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立即暫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掛失止付通知書失效。

第二十一條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前,已經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掛失止付。

第二十二條申請人申請開立支票存款賬户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可以與申請人約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碼,作為支付支票金額的條件。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應當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或者其粘單上記載保證事項。保證人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證的,應當在票據的正面記載保證事項;保證人為背書人保證的,應當在票據的背面或者其粘單上記載保證事項。

第二十四條依法背書轉讓的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凍結票據款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票據法第五十五條所稱"簽收",是指持票人在票據的正面簽章,表明持票人已經獲得付款。

第二十六條通過委託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向銀行提交票據日為提示付款日。

第二十七條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所稱"拒絕證明"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被拒絕承兑、付款的票據的種類及其主要記載事項;

(二)拒絕承兑、付款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拒絕承兑、付款的時間;

(四)拒絕承兑人、拒絕付款人的簽章。

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所稱"退票理由書"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所退票據的種類;

(二)退票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退票時間;

(四)退票人簽章。

第二十八條票據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其他有關證明"是指:

(一)醫院或者有關單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證明;

(二)司法機關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證明;

(三)公證機關出具的具有拒絕證明效力的文書。

第二十九條票據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

第三十條有票據法第一百零三條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玩忽職守,對違反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款、保證或者貼現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票據的付款人對見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據,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壓票、拖延支付期間內每日票據金額0.7‰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擅自印製票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提請有關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票據的格式、聯次、顏色、規格及防偽技術要求和印製,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在確定票據格式時,可以根據少數民族地區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實際需要,在票據格式中增加少數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21

公司提供洗衣服務是為了內部方便員工清洗工作服、牀單、被罩,創造一個整潔、文明、良好的環境以及良好的個人衞生,以便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特作以下規定,各位員工須嚴格遵守:

1、 衣服、牀單、被罩統一收取時間為每月5日和20日,每月5日和每月20日早上8點之前統一交給洗衣工作人員,並根據上標識三天後來取個人衣物。

2、 單位提供牀單、被罩免費清洗,工作服收取三元一身(上衣加褲子),棉背心收取三元一件,其他衣服不提供清洗服務。

3、 洗衣工作人員收取洗衣費用並登記,行政部定期檢查。

4、 愛護使用洗衣設備,人為損壞者要照價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 操作各種機器過程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不準野蠻操作,對於在工作中故意野蠻使用機器者,一律從嚴從重處罰。機器如發出異常聲音,應當立即停止機器,定期檢查洗衣機的好壞情況和使用登記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報處理;

6、 用洗衣機洗衣服時,使用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在未洗完之前不得離開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員工所有衣物必須在當天清洗完畢,不得過夜存放;並且晾曬在規定地方,疊好按照人名歸類以便員工來取。

8、 員工着裝不得有髒、污、破損等,冬天棉背心必須穿在裏面;(帽子我建議可以不買)

9、 洗衣完畢後,應斷開電源,拔下插座,關閉水龍頭,洗衣完畢時及時清理洗衣設備髒物,收拾好相關設備方能離開。

10、 洗衣機應放置在乾燥環境,晾曬內部水分,不得放置在潮濕的環境,不得在洗衣機蓋板上堆放任何物品;

11、 對於自己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張,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22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彙編》關於《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後,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籤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審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