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貧困退出驗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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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貧困退出驗收辦法

今年年底,甘肅將啟動貧困縣摘帽、貧困村退出、貧困人口脱貧驗收評估工作;明年初,接受國家扶貧開發成效考核。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貧困退出驗收辦法》。《辦法》有哪幾項要點,該如何指導我們的實踐工作:

一、人均純收入今年超3500元

《辦法》明確,貧困人口退出以户為單位,退出驗收標準共11項,分別是: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3500元;有增收渠道;無因病因學因房大額借貸(5萬元以上);不愁吃、不愁穿;安全飲水有保障;義務教育有保障,義務教育適齡人口無因貧輟學;接受學前和高中階段教育的學生享受了相關特惠政策;家庭成員全部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了相關特惠政策;患病人口享受了基本醫保特惠政策;符合條件的患病人口享受了大病保險(含門診慢特病)、醫療救助(含重特大疾病)、疾病應急救助等特惠政策;住房安全有保障。

11項具體指標,均為否決指標,全部達標後才能退出。其中,設置“有增收渠道”指標,要求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有一項特色增收產業或一門增收技能,貧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以保證貧困家庭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設置“無因病因學因房大額借貸5萬元以上”指標,防止貧困家庭負債累累但被驗收脱貧的現象發生。

貧困人口退出驗收指標的數據來源是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甘肅省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平台、貧困户收入台賬和入户核實調查。

二、新增省級第三方評估程序

在鄉村初驗、縣區驗收、省市核查等既有退出程序基礎上,新增行業部門的單項驗收程序,新增省級第三方評估程序。

三、堅決防止“數字脱貧”

對穩定達到脱貧標準的要及時退出,新增貧困人口或返貧人口要及時納入扶貧範圍,堅決防止虛假脱貧。《辦法》明確規定,貧困人口、貧困村、貧困縣退出後,在攻堅期內國家原有扶貧政策保持不變,支持力度不減。同時強化責任約束,嚴格落實“4342”脱貧驗收責任體系,四級責任人對退出真實性簽字背書,防止弄虛作假、搞“數字脱貧”。

四、貧困人口退出必須實行民主評議

《辦法》把貧困人口收入穩定達到脱貧標準,吃穿不愁和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有保障作為否決性指標。把農户是否享受扶貧政策作為重要標準,要求貧困村退出時,不但村內建檔立卡貧困户“兩不愁、三保障”的問題要全部解決,非建檔立卡貧困户也不能有“兩不愁、三保障”問題。要求貧困縣退出時,飲水安全農户比例要達到95%以上,義務教育鞏固率要達到全省貧困縣平均水平,包括貧困户和非貧困户在內的所有農户都要有安全住房,所有醫療和民政救助政策必須全部落實,防止貧困户沒有享受任何扶貧特惠政策就脱貧的現象發生。

《辦法》規定,貧困人口退出必須實行民主評議,貧困村、貧困縣退出必須進行審核審查,退出結果公示公告,讓羣眾參與評價,確保脱貧結果真實可信。

五、一項不達標都不能退出

在貧困退出驗收指標設置方面,我省將貧困人口退出的指標由7項調整增加為11項,貧困村指標由13項調整增加為20項,貧困縣指標由15項調整修改為7項。將原指標百分制且80分達標全部改為否決指標,一項不達標都不能退出。

強化責任約束,嚴格落實“4342”脱貧驗收責任體系,四級責任人對退出真實性簽字背書,防止弄虛作假、搞“數字脱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