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通用5篇)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1

一、工作例會制度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通用5篇)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由中心主任主持,分析工作形勢,掌握工作動態,促進各部門間的情況交流、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會議應做好記錄,列入中心工作台帳,歸檔保存。

二、首問責任制度

羣眾來信來訪時,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總枱值班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接到羣眾的來信來訪後,無論羣眾提出的問題和要求是否屬於自己職責(權)範圍,都要耐心詢問情況,做好登記備案。能自行解決的,直接答覆解決。需要轉交其他部門解決的,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處理,並做好催辦督辦、羣眾答覆工作。

三、情況報告制度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鎮(街)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以及上級綜治辦報告工作情況。平時實行週報告制度,重點時期實行“零”報告制度,發生突發情況隨時報告。上報信息要分類歸檔。

四、分流督辦制度

總枱值班人員根據受理事項的性質,對不能當場解決的,提出擬辦意見報領導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將受理事項分流給相關職能部門辦理,並督促落實直至問題完全解決。對重點工作、重大事件的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調處、突出治安問題的整治等要向相關部門發出督辦通知,落實專人進行專項督查、督辦。建立通報制度,對分流督辦的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定期進行通報。

五、六聯工作機制

一是社會治安聯合防控。建立健全專羣結合的治安聯防工作網絡,落實治安防控措施。二是矛盾糾紛聯合調解。定期不定期組織排查矛盾糾紛,對涉及多部門的矛盾糾紛,組織部門聯合調解解決。三是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統一組織安排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人員及組成部門開展工作,統一調配使用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人員落實值班備勤。四是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定期進行治安形勢分析,定期發佈治安預警預報,組織開展專項整治。五是基層平安聯合創建。組織開展平安街鎮、平安社區(村)、平安鐵路、平安校園、平安醫院、平安企業、平安市場等多形式的平安創建活動。六是流動人口聯合管理服務。定期分析研究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情況,督促管理機構組織協調各部門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務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服務好、管理嚴。

六、檢查考核制度

各區、縣級市要把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建設績效納入鎮街平安建設和綜治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與鎮街黨政領導幹部的工作實績、晉職晉級、獎懲直接掛鈎。鎮街綜治委要強化綜治委成員單位職責,實行相關責任單位綜治、信訪、維穩工作捆-綁考核、責任倒查。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要按照省制定的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考評指標體系,並把考核指標落實到中心各成員單位,進行定期檢查考評,及時兑現獎懲。

七、台帳記錄制度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台帳包括:受理事項總登記簿;會議記錄簿;信訪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交辦、督辦、銷案通知書;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及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登記簿;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主要工作數據月報表等表格。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人員要認真填寫,做到日清月結,分類歸檔,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2

大塘衞生院x年綜治維穩工作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北湖區衞生局領導幹部綜治維穩政績專項考核辦法》,切實加強對衞生院綜治維穩工作的領導,確保衞生院x年度綜治維穩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切實加強對衞生院綜治維穩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大塘衞生院綜治維穩及平安創建目標責任書》,進一步督促落實綜治維穩措施,遏制羣體性事件或非正常上訪的發生,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衞生院成立綜治維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在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

二、x年綜治維穩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上級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主線;以提衞生院幹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和法治觀念,營造綜治維穩氛圍,構造單位內部無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單位內部無己方責任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直接或間接原因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單位內部無參與邪教、吸毒、涉黑涉惡人員,單位內部沒有發生羣體性事件或非正常上訪事件為目標;服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機構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積極協調配合開展普法依法治理、積極參與治安混亂地區和治安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強化治安防範,創建“平安單位”。

三、加大宣傳力度,深入開展綜治維穩工作

x年,衞生院將加大綜治維穩宣傳力度,認真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1、深入細緻地做好“五五”普法宣傳工作,以“三月法制宣傳月”、“安全生產宣傳月”、“12.4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綜治維穩宣傳工作。

2、結合醫院工作職能和工作實際,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核、工作有創新,並與經辦機構簽訂綜治維穩目標責任書。

3、按要求參加依法治區辦組織的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年度普法骨幹培訓班、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

4、綜治維穩工作文件、會議記錄等資料齊全,按要求立卷歸檔。

5、完成綜治維穩委及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堅持依法治理,不斷提高綜治維穩水平

認真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減少和避免矛盾的發生,建立衞生院社會穩定預警、排查調處、應急處置、責任查究等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綜治維穩水平。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3

一、學校治安保衞制度

1、學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衞工作。由保衞科負責維持本單位的治安保衞工作。

2、綜治辦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4、發現盜竊、刑事等事件時,要立即報警,並保護現場。

5、經常檢查報警器和滅火器,使其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發現火災時,要立即報警,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

6、治保組織負責調解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的民事糾紛。

7、外單位人員入校,校內物資出校均按《門衞值班工作制度》的規定辦理。

8、外來人員在學校公寓住宿,事先須向保衞人員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

9、加強黨政領導辦公室、檔案室、財務科、倉庫、食堂、鍋爐房、電教室、實驗室以及汽車庫等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衞工作。

10、節假日由學校保衞科安排專人值班,由學校領導帶班,督促值班人員落實到位。

二、綜治辦工作制度

1、及時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協調學校的綜治工作。

2、實行社會治安管理責任制,與學校各處室層層簽訂責任狀,按照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3、掌握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處室抓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4、深入調查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總結經驗,當好參謀。

5、認真辦理日常事務,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

7、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總結表彰大會。

三、綜治辦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規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創文明安全學校(小區)活動。

3、指導督促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治目標管理。

4、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表彰,並實施獎勵與處罰。

5、綜治成員要注意分析學校的綜治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6、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後進。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四、門衞值班工作制度

1、門衞值班人員(55週歲以下)受保衞科聘用,並在保衞科領導下,開展本職工作。

2、門衞值班人員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治安、衞生、攤點的監管工作,應堅守崗位、忠於職守,不得擅自脱崗、離崗。

3、工作應做到勤巡邏、勤檢查,做好大門進出人員登記工作,值班時發生的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保衞科。

4、對進出人員可以進行詢問和查看其相關有效證件,對身份不明、無正當理由進出人員,有權不予放行,並上報保衞科處理。

5、對裝卸物資、傢俱、辦公用品進出大門的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核實手續,問明情況,符合條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規定者,應予留置,並上報保衞科。

6、大門開啟時間:早上6時整;關閉時間:晚上12時整。未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者,門衞可核明情況收取一定費用後,予以放行。

7、門衞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懸掛防火安全警示牌。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4

根據市教育局的有關指示精神和要求,為搞好學校的綜合治理工作,保證學校在綜合治理工作中有章可循,促進學校內部治安和社會穩定,有效地避免各種治安性問題及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正確處理和協調好學校在建設發展中引發的社會矛盾和新問題、新情況,全力維護學校的穩定發展,制定本制度。

1、 認真貫徹執行市教育局有關指示精神和要求。嚴格按照綜治工作“屬地管理”的原則,簽訂責任書,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制,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

2、學校主管部門要自覺接受各級綜治機構的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把綜治工作列人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並與其他中心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同獎懲。

3、 校綜治領導小組或部門,必須做到年初有計劃,平時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健全完善各種類型的綜治工作台帳,使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4、 學校綜治工作要嚴密周到,在做好消防安全防範的同時,還要不斷加強和改善學校的治安環境,並把重點放在學生治安的管理工作中來。努力控制重大治安事件和羣體事件的發生。

5、加強對師生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尤其是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請法制輔導員對學生法制教育。

6、 管部門要確實保證學校的防範功能,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防範措施。

7、 要及時掌握學校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發現不安定因素,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立足於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提高矛盾糾紛的調解成功率。

8、 學校保安部門要加強對外經驗交流,學習綜治工作中的成功經驗,探討綜治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依法開展綜治工作的新對策。

9、綜治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綜治工作會議,研究貫徹上級綜治部門關於綜治工作的指示意見,對學校綜治工作的部署、檢查、總結和解決綜治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發揮積極的作用。

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5

加強和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是保證正常、穩定教學秩序,建設平安、和諧校園,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為學生學習,生活,健康成長提供安全保障。特制訂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聯協工作制度。

1.加強思想道德和法制宣傳教育,全面加強對教職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強化師德教育,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識和師德修養水平,提高防範能力

2.學校聘請長崗鎮派出所所長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定期對全體師生進行及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紮實開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學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質為重點,積極開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不斷拓展學校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

3.建立學校與綜治辦、派出所、衞生院等相關執法部門組成的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聯協工作機制,定期磋商、通報校園周邊地區治安情況,採取積極有效措施,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定。

4.學校值班室應設立相關執法部門的報警電話,發現網吧違規經營的、校園周邊亂設攤點的、出售色情書刊、音像製品的,學校門前亂停亂放車輛的、有人在校門口向學生出售食品以及有人進入校園尋事鬧事的,及時與執法部門取得聯繫,消除校園周邊各種不安全隱患。

在校園內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家長學校、主題班會,校園廣播、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和學生進行遠離網吧,遠離毒品以及交通安全,飲食安全的教育,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促進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5.加強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羣眾來信來訪工作。對本校的矛盾糾紛及突出問題,快速反應,正確疏導,認真調處,高度重視羣眾和家長來訪。學校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維護學校及周邊穩定,為人民羣眾排憂解難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堅持“月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把矛盾糾紛儘量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6.加強與公安部門的聯繫與協調,校內加強學校周邊的巡邏控制和治安管理,嚴厲打擊校園周邊存在的流氓團伙和黑惡勢力以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7.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繫與協調,做好合理規劃,完善校園周邊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強化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好校門口交通秩序,保障師生出入交通安全。

8.加強與司法部門的聯繫與協調,加強對中國小生的法制教育,及時為師生提供法律諮詢,並積極參與調解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

9.加強與工商部門的聯繫與協調,做好校園周邊市場的監督管理,查處取締學校及周邊的無照經營商販、攤點及“三無”商品。

10.加強與文化部門的聯繫與協調,做好校園周邊的文化、娛樂場所的監督管理,取締各種涉反動、淫穢、色情、暴力內容的文化經營活動;要加強對學校及周邊音像製品市場的清理整頓,依法取締非法經營,杜絕學校200米以內有網吧出現。

11.加強與衞生部門的聯繫與協調,做好校園周邊飲食店和攤點的監督管理以及傳染病的監控,做好對周邊小飯桌衞生防疫的監督檢查,確保食品衞生安全;要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預防各類傳染疾病進入校園。嚴查在校園周邊進行外賣的行為,防範不衞生的食品傷害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