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事管理制度十篇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員工守則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十篇

一、標準

以公司利益為重,努力工作、團結協作、鑽研業務、用心進取、不斷提高服務意識,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以贏得客户的滿意並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

二、行為規範

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範

(一)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簽到。

(二)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温柔,言語要有禮貌並簡潔明瞭,嚴格執行崗位規範,對於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三)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誌;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絡遊戲等),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的罰款。

(四)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脱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設備,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設備進行私人圖片、文件、照片等的處理或打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定的,將處以100-300元的罰款;

(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繫不上,並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於警告、罰款等處罰。

(七)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准,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複製或者發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於情節和後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職責的權利。

(八)員工如遇特殊狀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九)員工下列個人狀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部門經理和辦公室。

三、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係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一)員工務必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持續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禮貌,舉止端莊;

(二)上崗時員工須持續良好的個人衞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三)員工工作時間務必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持續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四)員工髮型要大方端莊並梳理整齊,頭髮要持續清潔,不得留怪異髮型。

1.住址和電話。

2.發生事故和特殊狀況時的任何聯繫辦法。

(一)公司員工個人收入、各種報銷、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則公司予以除名處理。

(二)員工務必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三)嚴禁員工在外兼職,如有發現公司保留隨時辭退的權利,且該員工不享有兼職期間的工資和獎金。

第二章:考勤規定

一、總述

(一)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行狀況及管理工作,並於當月25日統計上月的出勤狀況。

(二)考勤資料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規定考勤制度

(一)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按規定簽到。

(三)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四)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准後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五)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徵得直接主管領導批准的狀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職責,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七)、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發現一次不簽到罰款50元。

3.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委託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説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部門主管違反規定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

四、日常規定

1.公司內部員工不允許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發現罰款50元。

五、請假規定

除非特殊狀況,員工請假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並依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後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連續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六、事假規定

1.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務必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應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在事前辦理手續時,可採用通訊辦法報告相應主管上級,事後補辦手續;

3.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請事假兩天以內有直接主管上級批准,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七、加班規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於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於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離開時按規定籤卡。

3.員工於加班後填寫“加班備案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再由主管領導批准後,將備案單交回辦公室備案。公司將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4.公休日加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主管批准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的不予承認。

第三章:衞生制度

一、午後在公司用餐者,餐後應第一時間處理好就餐後留下的飯盒及雜物。

二、用心參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掃除,平時要持續個人辦公枱和電腦桌的乾淨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誌、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扔。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第四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1.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定購數量: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狀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確定定購數量,務必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主管經理審批確定後,通知送貨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將辦公用送到公司。

3.採購方法: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狀況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則,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

4.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後,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票,經主管及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後,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5.發放: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採購,分發給各部門,如有特殊狀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採購,在這種狀況下,辦公用品管理部門有權進行審核。

長遠辦公用品發放規定

一、本公司為規範辦公用品的發放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三、各部門須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四、各部門於每月31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計劃報給辦公室,辦公室於每月6日前一次性發放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

五、採購人員須根據計劃需要採購,保證質量。

六、辦公用品入庫和發放應及時記帳,做到帳物相符。

七、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物品要做到類別清楚、碼放整齊。

長遠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一、為使辦公用品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種。

1.消耗品:鉛筆、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複寫紙、標籤、夾子、橡皮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等。

3.回收管理品:墨盒、碳粉、色帶等。凡使用過的紙張不得自行撕毀,全部交到前台登記以便使用。

4.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訂書機、啟釘器、直尺、打孔機、鋼筆等。

三、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務必以舊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不在此限。

四、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發現丟失,負責人員按價賠償。

第五章:技術員制度

一、技術員每週一須交本週計劃,且每一天下班前需寫工作日誌並放於工作台面備查;

二、技術員未寫日誌、週報的,每次罰款10元,每月三次未寫日誌,週報者記大過一次,罰款50元,每月五次未寫日誌、週報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總經理抽查未寫日誌、週報而業務主管未對業務員作相關處理,業務主管每次罰款30元。

第六章:業務員制度

一、業務員每一天需寫業務日誌,整理好自己範圍內的業務資料,每週需寫業務週報,隨時理解上級主管的檢查;

二、業務員未寫日誌、週報的,每次罰款10元,每月三次未寫日誌,週報者記大過一次,罰款50元,每月五次未寫日誌、週報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總經理抽查未寫日誌、週報而業務主管未對業務員作相關處理,業務主管每次罰款30元。

第七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國家公佈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員工可享有5天無薪婚假,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員工申請婚假,需出示結婚證或有效證明。

三、喪假:員工遇有直系親屬的喪事,可有三天無薪假期,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員工,可享有無薪分娩假期,假期為產後四星期,連續受僱兩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則能夠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資的分娩假期。

第八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入職第一天,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準員工檔案,如發現所填個人資料有任何捏造、虛構等,公司將無條件開除。

二、正式員工因特殊原因離職者,務必提前一個月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等辭職手續。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公司財物、硬件資料、設備以及鑰匙歸還公司。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2

人力資源管理理念與規劃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理念

1.以人為本:

(1)不僅僅要造就有成就的人才個體,而且應培育人才團隊,發揮人力資源團隊規模效應;

(2)不僅僅要發揮人力資源體力勞動密集型功能,而且更應發揮人才之智力密集型功能;

(3)不僅僅要發揮人才自身功能,而且要充分利用與其連帶的社會關係網絡功能;

(4)不僅僅要利用內腦、而且要利用外腦。

2.公司透過吸納成熟型人才、成長型人才,有效拓寬利用社會人才渠道。

3.公司開闢三個人才渠道:

(1)立足區域,充分發揮本地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2)面向全國,吸納高層次人才;

(3)注重與國際接軌,尋找留學生或外籍管理者、專家的支持。

4.在三個層面上開發人力資源:

(1)公司高層構成職業經理人精英團隊;

(2)公司內部實施全員培訓;

(3)公司外部正面影響客户、公眾。

5.用人原則:

(1)知人:瞭解人、理解人、尊重人,不但知人之表,更要知人潛力;

(2)容人:創造寬鬆環境,使人情緒舒暢,不求全責備,允許改善自

律;

(3)用人:為每個員工帶給施展才能的舞台,創造學習、發展、升遷的機會;

(4)做人:以誠相待,與人為善,寬容人、體諒人,不搞內耗,敬業樂業、忠於職守,以公司為家,與公司共榮辱;

6.持續開發人力資源,將人才作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具有倍增放大效應的資本;

7.人盡其才,人人都是人才。

8.公平競爭

(1)不拘一格、機會均等、任人唯賢;

(2)沒有性別、籍貫、身體特徵的偏見;

(3)沒有校友派系、出身門户之見;

(4)沒有領導個人用人偏好。

9.人才個體生涯成長規劃與公司人力資源發展目標相互匹配,員工與公司一同成長。

10.持續公司必須的員工流動性。

(1)過於穩定,造成一潭死水,沒有競爭壓力;

(2)流動過於頻繁,造成隊伍不穩、技術沒有積累,反而流失。

11.實施工作多樣性和工作豐富性。

打破員工崗位固定化和單一專長化模式,適時調換員工工作崗位和地點,或建立工作小組制,使職工做到一專多能或全能發展,持續員工工作熱情、新鮮感和挑戰性。

12.建立員工正常晉升機制,使普通員工具有努力敬業而被提拔的權利和機會。

13.大力開展制度化的合理化推薦活動,從中發現、挖掘人才。

14.對突破常規機制能夠脱穎而出的尖子人才,要委以重任。

二、有力資源規劃

1.首先對公司內部人力資源狀況進行系統性清查。

(1)對明顯不合格人員予以調整;

(2)運用“評價中心”或其他測評技術對重點人員(或全體員工)進行評估;

(3)對公司內部人力資源狀況進行總體或分類統計。

2.與其他戰略、經營、財務規劃協調。

(1)根據公司每年經營、財務計劃指標,結合公司現有員工狀況,尤其是員工流動率,來測算年度人力資源總量和按工種、崗位、職務等分類的結構性指標;

(2)提出年度須新增招募、壓縮辭退、下崗分流、轉崗調配的具體計

劃;

(3)人力需求計劃,應包括所需的數量、質量、人才素質要求。

3.人力計劃要一次規劃、分期流動實行,並根據實際狀況,經常性調整和進行動態評估,必要時建立高級或稀缺專業人才後備系統。

4.公司實行員工總額控制。

由公司一級定編,其原則為精簡機構、節約用人、提高效率、一人多崗;由各部門定員。

員工加班規定

員工加班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第三條本規定不適用於公司中高級職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

第三章加班原則

第四條公司鼓勵員工在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第五條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六條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狀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第七條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條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記錄表申請加班,經有關主管批准後方能加班。

第九條加班完畢後填寫加班記錄狀況,經有關主管驗審後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條每月人事部統計加班狀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第五章加班費用計算

第十一條平日加班。平時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

個人月工資

加班工資=1.5倍加班時間

22天8小時

第十二條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

個人月工資

加班工資=2倍加班時間

22天8小時

第十三條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

個人月工資

加班工資=2倍加班時間

22天8小時

第十四條超過加班定額(每月36小時)部分,不支付加班費。值班津貼另行計算。

第六章調休

第十五條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第十六條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並經主管和人事部門同意審批。

第十七條調休時間以半年為最小單位。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特殊或緊急狀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後補充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執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00~12:00,13:00~17:0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一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個性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1.每週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國慶節,放假2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狀況下,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採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説明狀況,並留存説明記錄。

第十一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透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狀況。

第十五條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公司行政部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考核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透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潛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潛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個性事件能夠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考核資料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資料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各類考核形式有:

1.上級評議;

2.同級同事評議;

3.自我鑑定;

4.下級評議;

5.外部客户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取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狀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帶給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説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八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九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二十二條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推薦。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後進員工考核。

1.對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見;

2.對留職察看期的後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該項考核主辦為後進員工主管,並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個案考核。

1.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調配考核。

1.人事部門思考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後,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離職考核。

1.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狀況作出書面考核;

2.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並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考核結果一般狀況要向本人公開,並留存於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鈎;

3.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透過後頒佈生效。

員工請假辦法

員工請假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請假程序

第二條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並交接工作。

第三章請假標準

第六條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四章請假規定

第七條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並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假期計算。

1.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能夠補足;凡脱產、半脱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准頒行。

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辭職程序

第二條員工應於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主管提出辭職請求。

第三條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用心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條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

第五條員工辭職申請獲准,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公司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第六條在所有務必的離職手續辦妥後,到財務部領取工資。

第七條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第三章離職談話

第八條員工辭職時,該部門經理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資料:

1.審查其勞動合同;

2.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3.審查其瞭解公司祕密的程度;

4.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主角;

5.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並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九條員工辭職時,人事經理應與辭職人進行談話,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員工工作證、識別證、鑰匙、名片等;

2.審查員工的福利狀況;

3.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4.徵求對公司的評價及推薦。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並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十條辭職員工因故不能親臨公司會談,應透過電話交談。

第四章辭職手續

第十一條辭職員工應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資料、電腦磁片;

2.公司的項目資料;

3.公司辦公用品;

4.公司工作證、名片、識別證、鑰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車輛、住房;

6.其他屬於公司的財物。

第十二條清算財務部門的領借款手續。

第十三條轉調人事關係、檔案、黨團關係、保險關係。

第十四條辭職人員若到競爭對手公司就職,應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專有資料。

第十五條辭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公司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資福利結算

第十六條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第十七條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應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時間。

3.應付未付的獎金、佣金。

4.辭職補償金。按國家規定,每年公司工齡補貼1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的本人工資。

5.公司拖欠員工的其他款項。

須扣除以下項目:

1.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金;

2.員工對公司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抵押金;

3.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於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後才予辦理手續。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公司辭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並持續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第十九條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後,辭職者即與公司脱離勞動關係,公司亦不受理在個月(如3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員工職前培訓辦法

員工職前培訓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新進員工素質和技能,推行職前培訓體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新進初、中級員工均須進行職前培訓。

第三章培訓程序

第三條在新進員工報到後,全體新進員工進行必須時間的集中培訓。

第四條由公司人事部主持職前培訓,制定職前培訓計劃,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第五條新進員工應用心參加職前培訓,並填寫新進員工職前培訓表。

第六條各部門應配合人事部對新進員工的培訓工作。凡涉及介紹本部門職責、功能的,均應認真準備。

第七條新進員工培訓畢,將其培訓成績記錄在案。各位員工職前培訓表在員工簽字及各級主管評價後留存人事部。

第八條對在職能培訓中表現極差的,公司能夠予以辭退。

第四章培訓資料

第九條培訓資料:

1.公司簡介(概況、公司歷史、公司精神、經營理念、未來前景、公司組織説明);

2.公司人事規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門衞檢查、用餐、服飾、禮儀、休假、加班、獎懲);

3.員工手冊説明;

4.財務會計制度(費用報銷);

5.辦公設備使用和材料採購、申領、報廢;

6.消防安全知識普及,緊急事件處理;

7.本崗位職責、工作資料、工作規程;

8.投訴及合理化推薦渠道;

9.參觀有關工廠現場、企業榮譽室;

10.引領到本人崗位工作場所,並與同事見面;

11.指引存車處、乘車處、更衣處、廁所、就醫處、食堂、飲水點等位置及注意事項。

第五章注意事項

第十條新員工抵達公司時,公司應營造歡迎新員工的熱烈氣氛,專人迎接,並貼標語。

第十一條培訓過程中介紹狀況先務虛、後務實,按輕重緩急安排培訓資料。

第十二條培訓中書面講解、參觀現場、操作示範相結合。

第十三條在新進的前半個月中指定人員對新進員工進行個別輔導,及時解答其疑問,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幫忙解決。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勞動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二條對具有人事調配權的公司,人事檔案在公司人事部保存。

第三條對無人事調配權的公司,可委託上級主管部門或母公司人事部門保存。

第四條對無上級企業,可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設一專户,保存公司人事檔案。

第五條對小型企業,員工個人將人事檔案存人才交流中心。

第六條公司應有專人專職或兼職管理人事檔案工作。

第三章管理資料

第七條對員工人事檔案的建檔工作。

第八條員工調入時,人事檔案的轉調工作。

第九條員工考核結果及獎勵、懲罰決定存入人事檔案。

第十條統計分析人事檔案資料,合理調配人才,做到人盡其才。

第十一條員工調出時,作出工作總結與工作證明、人事檔案調轉工作。

第十二條人事檔案為密件,須合理存放,不泄露祕密,無關人員不得查閲。

第十三條因各種特殊原因,如調入人原單位無正當理由不予調動、檔案丟失、毀損等,公司按有關規定為其重新建立人事檔案。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計劃生育管理辦法

計劃生育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搞好公司職工計劃生育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會內設立計劃生育委員會或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職工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條計生部門根據公司職工年齡、婚育狀況和結構,提出公司職工計劃生育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及經費預算,在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四條實行計生工作分層負責制,各級領導和主管對本部門、單位的計劃工作負有職責,在其目標職責體系中應有計劃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標。

第五條宣傳國家和當地政府計劃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時發佈、傳達計劃生育的政策動態。

第六條公司推行計劃生育以宣傳教育為主,經濟和行政獎懲手段為輔。

第七條透過形式多樣的活動,宣傳計劃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員工自覺實行晚婚、晚育、少生、優生,且男女職工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分析公司婚育狀況,區分計劃生育的重點對象和目標,進行重點監控。

推行和鼓勵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嚴格控制生育條例允許的生育第二個孩子的狀況。

第九條掌握公司已婚女職工節育措施狀況,堅持杜絕非法生育和超生;發現計劃外懷孕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第十條嚴格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員工結婚登記手續,以及獨生子女登記。不得開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條對合法懷孕者,搞好優育優生服務,組織有關的體檢、複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識普及教育。

第十二條認真落實計劃生育的優惠、鼓勵措施和待遇:

(1)婚前醫學檢查和遺傳諮詢;

(2)發放獨生子女費;

(3)報銷獨生子女入托、入幼兒園費;

(4)幫忙聯繫職工子女入學;

(5)報銷職工計劃生育費用;

(6)職工計劃生育營養補助;

(7)計劃生育假期;

(8)節育的例行檢查、複查;

(9)組織探望做節育手術員工及產婦;

(10)獨生子女在招工中優先錄用。

第十三條公司建立育齡員工計劃生育檔案,並由計生部門負責具體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規定製作統計報表上報有關部門。

第十四條公司對無計劃生育的狀況,根據國家有關法令進行處罰。處罰措施包括:

(1)生育費用自理;

(2)不享受產假期間照發的工資;

(3)子女託費自理;

(4)收回獨生子女證,停止憑證享受待遇;

(5)收回計劃生育獎勵金;

(6)按超胎數,加收若干倍的計劃外生育費;

(7)行政處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數;

(9)不實行計劃生育的部門或單位,不得評為先進,應扣除獎金給予罰款;

(10)違反計劃生育狀況嚴重的,免除公司職務或予以開除、解聘。

對破壞計劃生育的典型,予以公開處理,引以為戒。

第十五條計生部門協助公司安保部或當地公安治安部門(流動人口管理站),對公司流動人口及其計劃生育狀況進行檢查。

第十六條計生部門及時與當地計生主管機關、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職工配偶工作單位密切聯繫,全方位地瞭解職工及其配偶的計劃生育狀況。

第十七條主持或協助辦理職工計劃生育的保險和獨生子女的儲蓄保險。

員工獎勵與懲罰條例

員工獎勵與懲罰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規範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三條獎勵範圍。

對有以下表現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在技術、產品、專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3.對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薦用心、有實效的;

4.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

6.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7.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8.全年出滿勤的;

9.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10.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第四條獎勵種類。

公司能夠設立如下獎勵項目。

1.精神獎勵

(1)記大功;

(2)記小功;

(3)嘉獎(獎狀、獎品);

(4)授予榮譽稱號。

2.物質獎勵

(1)一次性獎金;

(2)加薪;

(3)晉級;

(4)其他(旅遊、培訓機會、住房)。

第五條獎勵規則。

1.記大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重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事件事先舉報或阻止,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天災、人禍、犯罪等現象,不顧安危,見義勇為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利潤、營業額)驕人者;

(6)獲得社會重大榮譽者。

2.記小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較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較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

(4)見義勇為,獲得好評、稱讚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優良者;

(6)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7)本職崗位工作表現優異者。

3.嘉獎對象。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羣、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公司之敬業楷模;

(5)主動用心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薦,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條獎勵標準。

第七條其他獎勵規定。

1.凡獲社會各類獎勵或榮譽稱號,其待遇按頒獎機關規定執行;

2.依照獎勵標準,員工1年內獎勵分累計滿10分,可晉升一級工資;

3.公司對有突出貢獻者,可授予稱號;

4.公司可設董事長獎、總經理獎,設定獎勵額度,每年頒發給工作優異者,起到類似諾貝爾獎的效應;

5.公司可透過獎勵汽車、住房、出國培訓、出國旅遊等實物形式嘉獎勉勵先進員工。

第八條獎勵程序。

1.員工有貼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及時提出申請,報人事部;

2.人事部審核決定,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3.討論決議經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4.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均由公司發給獎狀或證書,並張榜公佈;

5.獎勵事宜記入員工檔案;

6.員工獎金在頒佈時發放,獎勵提成在其業績完成後1個月內兑現。

第三章處罰

第九條處罰種類。公司可設立如下處罰項目:

1.精神處罰。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記小過;

(4)記大過。

2.物質處罰。

(1)一次性罰金;

(2)降級、撤職(減薪);

(3)留用察看;

(4)辭退。

第十條過失分類。

(一)甲類過失。

1.記大過後仍再犯;

2.因觸犯法律被勞教、管制、罰金、判刑;

3.盜竊財物,挪用公款;

4.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5.連續曠工達5天或1個月內累計達10天;

6.煽動他人不服從規定或怠工;

7.多次欺詐、謾罵、威脅主管;

8.利用職權謀私、受賄,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9.有重大泄密行為。

(二)乙類過失。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5.泄露公司機密;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導不力導致重大災害;

10.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三)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户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5.在公司內喧譁、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7.連續曠工2天;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9.造謠生事。

(四)丁類過失。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2.因業務疏忽發生差錯;

3.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5.浪費公司財物;

6.遇十分事故,故意迴避逃離者;

7.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8.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9.委託或受託他人出勤打卡或簽到。

第十一條處罰標準。

視狀況進行一次性罰款(一般不超過其工資的20%),或決定減薪降職,乃至辭退。

1.員工曠工。

(1)曠工1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30%;

(2)曠工2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60%;

(3)曠工3~4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100%;

(4)曠工超過5天,辭退。

注:(1)遲到、早退3次折算曠工計半天;

(2)遲到、早退6次折算曠工1天,或累計時間超4小時折算曠工1天。

2.病假。病假超過標準,1天扣除10%效益工資。

3.事假。

(1)事假超過標準1天,扣10%效益工資;

(2)事假超過標準2天,扣30%效益工資;

(3)事假超過標準3天,扣50%效益工資;

(4)事假1年累計超過標準30天,可辭退。

第十二條其他處罰規定。

1.以功抵過。員工違紀受罰後,若獲得獎勵,本人可提出申請,以獎勵抵處罰;相抵後,該獎勵不現享受待遇,也不再進行累計。

2.員工因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門處理,作無薪停職處理。

3.依照處罰標準,員工1年內處罰分累計滿10分,可辭退該員工。

4.對非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的處罰,比照正式員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資。

5.對連續3個月工作沒進展或連續6個月沒有盈利的部門、下屬企業正職幹部予以降職或免職。

6.違反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擅訂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職責人與參與者賠償。

7.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職責在我方者,追究駕駛員經濟職責,視狀況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處罰程序

1.員工違紀後,由所在部門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本條例提來源理意見。

2.各類處罰的過程。

(1)口頭警告,由當事人的主管簽字後生效,可報人事部備案;

(2)書面警告及以上處罰,經人事部審核,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3)對革職辭退須聽取工會意見。

3.申訴。員工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訴。申訴期維持原處理結論。

4.處罰事宜記入員工檔案,並予公告。

5.員工在受處罰之日起的必須時間內表現良好,可撤銷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條例經董事會批准生效,總經理組織實施。

醫療管理辦法

醫療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醫療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費用,帶給合理的醫療福利條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管理原則和範圍

第二條公司按照國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精神,按屬地化、社會化原則,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統籌。

第三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公司和員工共同繳納。其中,公司繳費率控制在員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員工繳費控制在本人工資收入的2%。視狀況,按規定相應調整費率。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條員工享有有薪病假。請假程序及請假標準見員工請假辦法。

第六條員工請病假須出具公司認可醫院的醫療證明。

第四章帳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條公司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約30%)計入當地統籌基金,其餘以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按年齡段確定不同比例計入職工個人帳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則全部計入個人帳户。

第八條規定當地確定的統籌基金支付範圍、起付標準(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額(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由個人帳户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自付。

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職工個人也應承擔必須比例。

第九條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不由統籌基金支付,公司可參加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或商業醫療保險解決。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後列入成本。

第五章醫療費報銷範圍

第十條公司應按照當地社會醫療保險部門公佈的就醫和購藥清單確定可報銷或不可報銷範圍。公司定期向員工公佈。

第十一條一般而言,公司暫確定以下標準:

1.下列費用屬報銷範圍:

藥品費、住院費、理療費、注射費、手術費、檢驗費、X光透射費、照片費、計劃生育費、接生費(獨生)、鍼灸費、敷料費、住院煎藥費、危重輸血費、公司體檢費。

2.下列費用不屬報銷範圍:

掛號費,出診費,門診煎藥費,押瓶費,裝配假眼、牙齒、假肢、皮鋼背甲、腰圍、眼鏡、胃託、鞋墊、枴杖、助聽器,割狐臭,矯形,整容,證書費,配藥用肉、雞、酒、蛋、蜂蜜、桂圓等,取暖費,陪侍費,轉院費,特護費,娩期嬰兒護理費,環衞防疫設備費,醫學研究費,以及違法亂紀造成傷害、酗酒、自殺發生的急救住院費,體檢性質的X光透視、照片,一般報考校園、出國、進修、婚前檢查費用。

第六章醫療程序

第十二條員工須到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院就診。

第十三條依據醫生診斷證明,決定病假、住院、轉院等,並及時向人事部通報。

第十四條病癒或長病者中填報醫療費報銷單,經人事、財務部審查、審核,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五條病假期員工應與其主管持續聯繫,使公司瞭解其健康狀況。

第十六條病癒後交付醫院證明,回本部門安排繼續工作。

第七章工傷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首先用心入院治療,公司有必要時,應調動人員照顧。

第十八條公司組成醫務鑑定小組,對員工傷殘狀況進行鑑定,鑑定範圍:

1.員工病傷殘的狀況及程度;

2.員工是否能繼續工作;

3.員工是否享受勞動保險;

4.鑑定後向公司寫出書面報告及推薦。

第十九條醫務鑑定小組如對員工就診醫院診斷證明持有異議,可另指定醫院複查。

第二十條公司和員工就其因病傷療養、提前退休、長假後復工、勞動保險待遇等進行磋商,達成協議。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其個人帳户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3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大制度且小細節的地方,人事部的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強人事管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等是怎樣的呢?以下是詳細的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後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後,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係情況表》,然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複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複試合格後,通知應聘人員一週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後,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並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並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户口薄、原件和複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服務自願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並經人力資源審核後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係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責任: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後方能解除擔保責任;

六、擔保人應於員工離職半年後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責任,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並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後,暫緩辦理,並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並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後,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接受,並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後,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後一週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並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並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准。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可以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准後,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採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擇區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於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後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並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內容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後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並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後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後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接受培訓後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後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X。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户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覆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覆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覆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八、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閒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閒書、玩遊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週五個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時(週六除外)

週一及週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週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並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一定為x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責任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後,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x元/月、午餐補助x元/月、住房補助x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繫;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直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後備幹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考慮後備幹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情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x元,五年後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鑑定4、具有説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內容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鬥、詐騙、索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准,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准。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並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係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後,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於上述手續辦妥後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係調入公司的職員,應於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係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係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繫,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後,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4

1、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現狀及年度經營發展需求,擬訂公司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向人事行政部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2、根據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擬訂並完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制訂包括招聘、勞動合同、培訓、薪資、社保、績效考核、員工關係管理、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等管理制度,明確相應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統化。

3、負責日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資源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行。包括:員工入職/離職與任用、員工報酬、員工培訓與教育、社保處理、員工的績效評估、處理員工諮詢和勞動爭議等等。

4、貫徹執行各類人事管理決定,根據有關規定,按時定期向公司報送各類人事、勞資、培訓等相關方案和報表。

5、合理營造企業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團隊進取協作精神。

6、完成上級佈置的其它任務。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持續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職責。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務必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狀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能夠未請事假及個性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能夠個性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個性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個性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20xx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個性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狀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6

1.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不準遲到,需提前15分鐘到達辦公室(特殊狀況務必説明),如果不能遵守,遲到一次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狀況請假,批准者按無薪假期。未經批准無故曠工者,按曠工處理.

4.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錄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發現記過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工作方向和客户狀況,網站後台用户名和密碼,服務器登錄密碼,如有違反本條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為防止外來計算機病毒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網絡系統內使用。凡公司擁有的書籍、光盤、軟件非經登記和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出借,帶出公司辦公地點。

7.員工對待客户就應禮貌、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處處為客户利益着想,對客户所提的問題就應耐心解釋。為了持續公司形象,員工外出聯繫業務需着裝整齊,舉止禮貌,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

8.員工就應熱愛自己所從事的事業,要有拼搏敬業精神,工作中要不斷努力學習,用心開拓進取,不怕吃苦,沒有業務和任務的時候要努力學習新的技術,不斷加強自身的競爭潛力。

9.員工就應在工作上互幫互助、協調配合,生活上互相關心照顧。員工就應愛護公司財物,持續公司環境衞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煙。

10.本規章制度的考核與員工薪金掛鈎。

對以上違規者,公司將會有所記錄。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7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要看公司規模大小而定,我朋友説日本的員工管理制度個性完善,要是你看得東日語的話能夠去看看,反正我是看不懂啦。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務必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到,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回到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狀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務必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善。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1及六2。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務必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帶給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持續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務必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用心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推薦,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能夠推薦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或合理化推薦,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用心參與公司羣眾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透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理解領導推薦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狀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思考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潛力、態度和職責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於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户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狀況,聯繫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狀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推薦後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a、元旦(公曆1月1日)b、春節(農曆新年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c、勞動節(公曆5月1日、2日、3日)d、國慶節(公曆10月1日、2日、3日)e、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週歲、女24週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狀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准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0)休假規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項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標準給予工資補貼。

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3、賀儀與奠儀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將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

(2)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致奠儀人民幣300元。

4、過節費公司視經營狀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5、健康檢查:公司每兩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6、員工活動:公司不定期舉行各種員工活動。

第四章培訓、考核與發展

第一節培訓管理

一、培訓目的:塑造企業文化,促進人力資源增值,提升經營績效。

二、培訓原則:員工培訓需求與公司發展需要相結合。

三、公司培訓管理的常設機構是培訓組,隸屬人力資源部,:除培訓發展主管外,其餘崗位均為兼職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在集團範圍內選拔產生。

四、公司培訓分為一級培訓、二級培訓。

1、一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主辦,負責集團中級以上人員(含分子公司總經理)管理培訓,集團總部員工自我管理培訓及新員工職前培訓、外派培訓等。

2、二級培訓由集團各中心或分子公司主辦,負責本單位業務培訓、崗位培訓及外派培訓。培訓結束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培訓積分制

1、培訓組每年初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及培訓需求調查結果,確定培訓課程設置及相應學分,參加培訓並透過考核者即可獲得學分。培訓組同時為每位學員建立培訓檔案,記錄每年度培訓測試成績、積分。

2、各崗位培訓積分標準由培訓組每年度調整一次。正式員工績效考核將結合本人全年培訓積分進行,積分不達標者績效考核將受影響。員工晉升務必獲得擬晉升職級資格的培訓積分,否則僅提升為代理職務。3、公司全員培訓及個性要求的重要培訓,無論積分是否達標,均需參加。4、公司規定的培訓課程,人事部門將嚴格考勤。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有特殊狀況不能參加的應向人事部門請假。

六、員工自我培訓

1、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餘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資歷考試如確需佔用工作時間,可憑培訓考試機構的證明,經人事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核,獲准後按公假處理。

2、員工在職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學歷教育或培訓時,確需佔用週六工作時間的,可憑入學證明,經部門及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核、獲准後,按公假處理。但當臨時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時,應服從公司安排。3、對於取得更高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者,公司將作為員工晉級的重要依據。

七、培訓費用報銷

1、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規劃制定一級培訓費用預算,報總裁批准。

2、二級培訓費用由集團各部門及分子公司根據培訓計劃提報預算,經人力資源部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集團總部外派培訓費用1000元以內,由人力資源部審批,1000元以上由總裁審批;子公司外派培訓在預算範圍內的由本公司總經理審批。訓費用超過1000元者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培訓結束後培訓資料及獲得證書原件由培訓組存檔,經培訓主管簽字後,方可報銷費用。

4、員工培訓後在公司工作時間未滿《培訓協議》約定年限,公司有權按協議追究相應職責。

第二節績效考評

一、考評目的

1、透過對員工潛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評價,把握員工工作執行和適應狀況,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及教育培訓方向,合理配置人員,明確員工工作的導向。

2、保障公司高效運行。

3、充分發揮激勵機制作用,實現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評原則

1、以績效為導向原則。

2、定性與定量考評相結合原則。

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4、多角度考評原則。

三、考評週期

1、月度考評:月度考評的主要資料是本月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態度。月度考評結果與工資直接掛鈎。生產人員進行月度考評。

2、季度考評:季度考評的主要資料是本季度的工作業績和行為表現。季度考評結果與下一季度的月浮動工資直接掛鈎。第四季度直接進行年度考評。事務人員、營銷人員、技術研發人員、管理人員(高層管理者外)進行季度考評。

3、年度考評:年度考評的主要資料是本年度的工作業績、工作潛力和工作態度,進行全面綜合考評,年度考評作為晉升、淘汰、評聘以及計算年終獎勵的依據。公司所有員工均進行年度考評。

四、考評程序:相關考評者對被考評者提出考評意見,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進行彙總,並報考評委員會審批,由被考評者的直接上級將審批後的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者,並就其績效和進步狀況進行討論和指導。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歸檔,同時用於計算績效工資及獎金。

五、結果分級:考核等次分為五級,分別是優、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隔級上級根據所管部門人員數綜合思考,確定考核等次,但“優”不得超過分管總人數的10%,“優”與“良”之和不超過分管總人數的30%。

等級優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

定義超越崗位常規要求;完全超過預期地達成了工作目標完全貼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並有所超越貼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達成工作目標基本貼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不貼合崗位常規要求,不能達成工作目標得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六、結果使用考評結果可作為以下幾類人事工作的依據:

1、職務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連續兩年年度考評為良的員工,優先列為職務晉升對象。

2、職務降級:年度考評一次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員工給予行政降級處理。

3、工資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年度考評連續兩次為中等以上的員工,在本工資崗位級別內晉升檔次。

4、降檔:季考評連續兩次不合格的人員進行工資降檔;年終考評結果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進行工資降檔。

5、培訓: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制訂培訓規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

6、職業發展指導: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及雙向溝通,修正員工職業發展設計。

七、申訴及處理

被考評者對考評結果持有異議,能夠直接向管理委員會申訴。管理委員會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務必申訴的資料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者。

第三節職業發展

一、公司為每位員工帶給持續發展機會,鼓勵員工透過工作和自我學習不斷提高自己。在出現職位空缺狀況下,具有敬業、協作、學習、創新精神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

二、結合個人特長及在公司崗位職責,員工填寫《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潛力開發需求表》,人事部門協助員工所在部門為每位員工建立職業發展檔案。

三、人事部門根據新員工入職前的職稱、學歷及調整後的崗位設定級別。試用期滿合格,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潛力及表現確定轉正定級意見。

四、新員工入職後,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職業輔導人,幫忙新員工明確職業發展方向,促進員工個人發展。被輔導人的工作表現及未來在公司職業發展將成為考核部門負責人指標之一。

五、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職務職級管理類專業技術類業務類1高層管理人員資深師資深業務員2中層管理人員高級師高級業務員3基層管理人員師二級業務員4助理師一級業務員5員初級業務員

六、如果貼合以下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晉升:

1、職業道德良好2、工作業績突出3、工作潛力強4、熟悉擬晉升職務工作5、上年度考核成績“良”以上6、完成規定培訓積分

第五章員工權益

一、勞動安全

1、公司為員工帶給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2、在災害條件下堅守崗位的員工,當人身安全面臨危險時,應撤離至安全地帶。

3、保管公司財產的員工,接到預警信號後,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權利保障:

1、員工享有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賦予的諮詢權、推薦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公司對這些權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對下列狀況,員工有權提出申(投)訴以得到公正待遇:

(1)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

(2)對處理決定不服;

(3)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

(4)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

3、申(投)訴方式:

(1)逐級申訴或向公司人事部門、集團監察委員會直至總裁提出申(投)訴;

(2)可書面或面談兩種方式申(投)訴;

(3)《申(投)訴書》務必具名,否則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4)受理申(投)訴者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饋。

(5)對處理結果及反饋意見不滿意的可繼續向上一級申訴。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8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範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幹、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髮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潛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並儘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彙總,擬製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招聘計劃資料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範圍,招聘信息發佈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複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後,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籤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後公司複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帶給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狀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帶給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户口冊複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帶給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狀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係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後果和法律職責,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狀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瞭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理解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試用時間能夠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准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後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後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週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後、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潛力就上”)和“先內後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用心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後,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後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透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能夠連任。未能到達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用心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説→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迴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採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後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潛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職責完成狀況等構成(詳見《績效工資表》)。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狀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狀況,年度結束後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後,以税後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狀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職責的單位,按《職責書》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並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到達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狀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係。特殊狀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務必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係,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取適合的薪資檔、級,並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潛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後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狀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狀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後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税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潛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

⑴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佔總評的70%,同級佔總評的20%,自我考評佔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佔總評的60%,下級考評佔總評的20%,同級考評佔總評的10%,自我考評佔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被考評人迴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後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後,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後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後的個人月收入不低於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能夠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貼合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後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並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狀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3、若員工本人不願意購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購買上述保險,需本人寫出書面報告,職責由本人自負。

三、員工活動

1、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每兩年進行一次例行體檢,並適當組織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

2、公司員工均可參與公司工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公司週年慶祝、春節聯歡、體育競賽、郊遊等活動。

第七章獎勵和處分

一、獎勵

1、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狀況的公司予以獎勵: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管理改善的成效顯著;培養和舉薦優秀人才。

2、獎勵分為項目績效獎、年度個性獎和不定期的即時獎勵。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

⑴項目績效獎。根據安全、質量、進度、開源節流、產生的經濟效益,由上級主管單位推薦,集團公司組織評審,經總經理批准。

⑵年度個性獎由所在部門推薦,公司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准。

⑶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表現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貢獻的員工,即時給予獎勵。

二、處分

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認識態度等予以處罰(不排除犯有下列行為之外的過失也會受到處罰):

1、工作態度不認真,造成必須後果;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影響工作;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吵鬧、打架的過錯方;根據績效考核制度應受的處罰;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職責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虛報個人申述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公司制度。

2、處罰分為:警告、扣除當月部分或全部績效工資、薪資降級(檔)、開除四類。

第八章員工培訓

一、培訓目的:保障員工自尊、自我實現的需要,充分釋放其潛能,有效調動用心性、創造性,強化員工敬業精神,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訓資料

(一)新員工培訓

1、培訓時間:新員工到崗後的第一週進行。

2、培訓資料:⑴瞭解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方針和宗旨(行政部負責);⑵瞭解企業規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負責);⑶瞭解工作資料、性質、職責、權限、利益、規範(部門經理負責);⑷熟悉組織機構、崗位、人事環境(部門經理負責);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門經理負責)。

(二)員工素質培訓

1、目的: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培養價值觀,增強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激發工作熱情,體現公司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訓方法:以面授、討論、心得共享、自學相結合。

3、培訓負責部門:行政部

4、培訓時間安排:分階段進行,每逢雙月的週六下午4:30-6:00、視工作狀況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進行專業培訓。第一階段培訓以激勵和素質教育為主題;第二階段以iso9001:20xx為培訓主題;第三階段以宣傳企業文化為主題。包括其它相關的培訓。

三、規章制度培訓

培訓資料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透過培訓,使之人人熟知、自覺遵守(行政部負責)。

四、專業知識培訓

1、專業知識普及培訓。涉及的各個專業的培訓,每月進行一次,分別由公司專業人員或各級領導以講課方式傳授專業知識,提高員工的綜合知識水平和工作潛力(由行政部負責組織)。

2、學歷培訓(公司支付學費式培訓)

⑴貼合下列條件、未取得大專或本科文憑的員工,享受在職學歷培訓。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本人願意長期服務於公司,也期望提高自我素質;績效突出,公司擬重用或作後備力量的;崗位工作需要進行培訓的。

⑵學歷培訓以業餘學習(夜大、函大學習、進修)方式為主,時間一般為2-3年。員工可選取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進行深造。

⑶第一年學費由公司支付,其餘學費畢業後憑畢業證報銷。未取得畢業證,全部學費自行負責;繼續學習取證的後期學費不得報銷。

⑷理解了學歷培訓的員工,須在公司服務三年(從拿到畢業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應向公司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為: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的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換崗、任職培訓。因崗位變更須進行的培訓,可在任職過程中理解鍛鍊、培訓(由公司領導安排)。

4、技能培訓(在職短期培訓)

⑴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進行定向、專業、脱產或半脱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潛力和工作技能。

⑵員工培訓結束後,所學資料應在本部門和相關專業的公司員工中進行“互教學”,共同分享成果。否則將承擔所有的學習費用(由行政部組織實施)。

5、公司根據需要安排的執業資格、崗位證培訓考試,取得的資格證的費用由公司報銷,但持證人須在公司服務滿三年(從拿到資格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是: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培訓紀律

1、在規定的培訓時間內,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或請假。確有要事的,需事前以書面形式(附總經理簽字)交至行政部,口頭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30元。

2、遲到每十分鐘主管級以上員工罰款10元,普通員工罰款6元,以此計算。

3、培訓將進行不定期的考試,考試成績計入當月績效考核資料。

六、培訓績效評估

每一階段的培訓結束後,以考試、問卷調查、談話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評估,依此對下階段的培訓方式、資料和對象進行調整,以到達培訓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勞動合同與離職

一、適用範圍:試用期滿轉正後的全體員工

二、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必須的工作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員工個人原因而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均視為一年期勞動合同。

三、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時,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續籤勞動合同。期滿未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原合同續簽。

3、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能夠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4、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合同。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⑴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⑶未經公司批准而自動離職;⑷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⑸擅自離崗,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被公司除名;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並支付經濟補償:

⑴經與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增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⑶不能勝任分配的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⑷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公司批准後方可辭職。如未提前通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職責。

8、未提及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職手續、補償

1、員工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否則不給予離職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決的權利;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2、離職手續包括:⑴辦理工作交接事宜;⑵按《離職手續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⑶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⑷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⑸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⑹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3、離職補償。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補發一個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發;超出一年不滿一年半的,按一年半發,以此類推。補償費最少發一個月,最多發放12個月。

五、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或職責機構(公司專職負責人、公司工會負責人、公司總經理)申訴,協議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9

人事制度在國內也被稱為人力資源管理,該制度管理已被證實,在企業的整體發展過程中是具有引導性的作用的,是企業對內部人才有效分配的一種管理行為,也被認為是為滿足企業現狀及今後的課題需求,同時確保企業戰略及從業人員能夠共同發展的運營機制。在近年經濟騰飛的中國,中國企業的發展受到了世界的注目,自然人事的革新也就成了企業發展的一大課題。筆者曾在日本留學八年,期間有幸跟隨日本杏林大學的武田耕一教授學習企業管理方面的知識,大學畢業後在日本索尼人事部實習工作,積累到一些實戰經驗,自然也對人事制度有了一些個人的思考。本文計劃將中日兩國的企業人事制度進行對比,研究探討出一個更為適合中國內企業建設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革新方向。

一、中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模式

1.中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分類

根據國內不同企業類型筆者以個人觀點將國內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分為以下兩種:

(1)以領導者的指令為管理中心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企業的決策權掌握在核心人員手上,僅有少部分人掌握了對企業決策的決定權,而員工只能無條件地執行這少部分人員的決定,其組織結構是直線職能制。這類型企業一般是傳統型企業所採用的一種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管理制度,注重流程規範化,在實際過程中按部就班,具有機械性的特質。在整個企業運營過程中員工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發展方向、發展戰略等相關問題的探討,這也就直接導致了企業無創新問題的發生,降低了企業發展的速度和規模。富士康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就是典型的以“自我”管理為中心的模式。各級直線管理人員在職權範圍內對下屬有指揮和命令的權利,並對此承擔全部責任。隨着公司經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職能部門越來越多,各部門之間的橫向聯繫和協作變得更加複雜和困難,直線職能制的組織結構弊端逐漸顯示出來(林棋龍,20xx)。這樣的管理模式也就成為了富士康走下神壇的主要原因之一。

(2)以“能”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所謂的以“能”為本模式是指企業看重員工的個人工作能力,將員工的能力作為企業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員工有參與決策公司決定的權利,但評價員工的工作能力有相應的要求規定,並以其設定的標準作為員工升職,加薪的依據。這是中國企業現行的主流管理模式之一,其流程靈活,充分利用了員工的能力資源,給不少面臨危機的企業帶來了生機。但因其工作的目標為企業所定製,故而未達到企業所給予目標的員工,則無法參與企業內加薪與升職等活動。這給員工帶來了不少工作壓力,也使得“跳槽”的現象頻頻發生。據日本瑞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社刊(20xx.10)的調查數據顯示,20xx年的中國全體離職率為18.90%,達到歷史最高點。而與往年相比呈年年上升的趨勢。該管理模式雖然給中國企業帶來了暫時性的發展,但近年人才市場的動盪已經逐漸暴露出其背後的缺陷。

2.中國企業的僱傭制度

目前國內企業使用的僱傭制度是具有年限的合約協議制。即,凡是被錄用的員工,必須簽訂半年或半年以上的用工合同,若用工時間不滿半年將負責其帶來的經濟損失,用工期滿以後,公司考察根據其能否勝任決定用工合同是否續約。這種僱傭制,沒有給員工帶來安全感,從而員工不僅對公司的依附感不強,還逐漸形成了員工無集體主義精神,使得公司的凝聚力出現渙散的現象,阻礙了企業確保留住優秀的人才。

3.薪酬制

我國企業薪酬又可以為物質薪酬(外在薪酬)和精神薪酬(內在薪酬),物質薪酬是以貨幣形式提供,而精神薪酬是以非貨幣形式來表現,主要包括精神滿足、獎勵和各種機會(祝孔海,20xx)。然而從目前國內企業的薪酬制來看,物質薪酬與精神薪酬並沒有很好的相結合,也給出沒有明朗的薪酬標準,因此將會導致企業骨幹或新員工因不滿薪酬標準而轉職他企,這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也會影響在職員工的工作心態,不利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綜上可得,我國企業目前已經呈現出了人力資源模式的弊端問題,即人力資源管理已無法及時跟隨企業的發展腳步。從而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完善,已成為中國企業迫切需求解決的問題。如不趕在問題嚴峻化之前,將其解決,中國企業的人力資源管模式將會出現動盪,乃至影響到中國企業未來的戰略性發展。

二、日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模式

許多經濟學家認為,戰後的日本經濟之所以能快速的恢復,終身僱傭制、年功序列工資制、企業內工會這三大神器的力量不容忽視。

1.終身僱傭制

終身僱傭制是由松下公司在1928年提出的一項具有戰略性的模式,其企業為留住骨幹和吸引更多的新職工。其制度具有極高的穩定性,即從正式被錄用只要不發生特別重大的失誤的情況下直到退休年齡都不會予以解聘。終身僱傭製為各類學校的應屆畢業生的職業生涯做了長久的規劃,並給與培訓和深造機會,使之成為企業發展的棟樑。從日本戰後經濟復甦時期一直沿用至今,為日本企業留住了優秀的骨幹性人才,使得日本企業的發展一直引領向前。

2.年功序列工資制

這是傳統日本企業一種具有情感色彩的工資制度,以在同一家企業就職的工齡為衡量員工薪酬的標準。隨着年齡的增長,無論個人貢獻大小,薪酬也會隨之增漲。若員工“跳槽”就職另一家企業,則工齡從零計算,薪酬也會相應變低。日本這樣的工資制度,有利於安撫老骨幹並使其能長久留於企業,是為了配合1.1所介紹的終身僱傭制的實行而推出的一種防止人才流失的手段。

3.企業內工會與合作型勞資關係

企業內工會指的是企業內成立的工會制度(孟省,李洪亮,20xx)。企業還吸收員工參與管理,使員工不但對企業經營狀況能及時瞭解和掌握,更能對重大問題的決策發表意見。行使合作性的勞資關係(謝平樓,20xx)。工會勞資型關係的建立有利於企業與員工構建良好的合作性的關係,充分激發了員工的才能,使得企業與員工達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強烈集體主義精神。其實早期的中國企業也有着工會制度,但由於決策到行使所需時間過長,在改革開放以後就逐漸的被中國企業給遺棄了。綜上,日本戰後經濟由於日本企業的高速發展很快恢復了國力,並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從而這正好佐證了日本企業三大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優越性和可行性。它們不僅為日企留住了優秀的人才,還使得日企員工默認形成了一種強烈的集體榮譽感的精神,而這些優異的地方對於中國企業來説,這是一筆很好的借鑑財富。

三、中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差異

1.中日僱傭制的不同

中國企業實行的是合約協議制與日本企業的終身僱傭制有很大的差距。合約協議制使得員工會為隨時被解僱的危機感產生壓力,從而導致工作效率低的現象發生,這弱化了員工對企業的依賴度。日本的終身僱傭給就業者提供了穩定的.工作環境,使得就業者和企業之間有了相互依賴的關係,激勵了工作效率,兩者為達到共同發展的目的而奮鬥,這樣的體制有利於防止人才的流失。

2.員工參與管理程度不同

日企內部工會體制讓從業人員有了更大的表現空間,這無形綁定了企業與從業員間的利益,使從業員不得不關心企業效益,為將來的發展而積極參與整個企業運營活動。而國內員工因合約協議制,缺乏集體主義團隊意識,導致員工只重視自身非福利,很少參與集體工作活動,使之國內企業整體的創新精神、積極精神和主動精神都很薄弱,遠不如日本企業的明顯,間接阻礙了中國企業的發展。

3.薪酬體系不同

中國企業採取不明朗的薪酬制與日本年功序列工資制是完全不同的。日本企業實行的年功序列工資制有利於使員工減輕心理負擔,且薪酬與工齡相掛鈎,不僅留住了骨幹人才,還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年輕人蔘與工作。而中國的薪酬制則以“能”為衡量標準,這或許可以給企業帶來暫時性的活力,但久了自然會增加員工的心理負擔,從而影響了其正常工作效率,這是不堪設想的惡性循環。

四、中日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對比差異對國內企業未來發展道路的指向

當前中國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弊端已經逐漸呈現,筆者將自己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相結合,對中國企業人力支援管理模式做了以下三點思考:

1.將日企的終身僱傭制與以“能”為本的人力資源模式相結合

日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是具有以“終身僱傭製為主,年功序列工資製為輔”的特點。目的是鼓勵員工長久效力於一家企業,這不僅穩定了組織結構,而且推動了組織內部的集體榮譽感的形成,避免了大面積“跳槽”現象的發生,降低了企業的再招人才的培訓、深造成本,有利於企業的穩定發展。日本企業的穩定的結構,使日本企業可以不追求眼前的利益,把眼觀看的更遠,但這間接的也侷限了日本的家族企業的跨界經營,不利於企業的擴大。因此中國企業想要跨界經營擴大企業,在實行終身僱傭制的同時,需要結合以“能”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

2.重視培養員工的集體主義意識

日企不僅重視員工工作能力的培養,更加註重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及集體榮譽精神的培養。這種類似於私人感情的聯繫,無形間凝聚了企業和員工間的精神力量。因此,國內企業應在重視員工的以“能”為本的同時也應該重視員工的集體主義合作精神的培養,讓員工增強對企業的依附感與信賴感。避免出現企業內部員工凝聚力渙散,缺乏維護共同利益的現象。

3.中國企業應完善薪酬管理制度

目前中國企業的物質薪酬與外在薪酬制還沒有很好地結合起來,這不僅不利於企業業績的提升,還易導致“跳槽”現象的頻發。而日本企業的年功序列工資制具有穩定員工的優點但不利於激發員工的進取心,因此將三種薪酬方式加以結合,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將對企業戰略性發展會起到重大的推動作用。

五、結語

制定一個既符合當前,同時又能有備於未來的人事制度,是企業持續發展的一大課題,假期對人才的有效管理分配,不僅有利於企業的基礎建設也有利於企業的長期發展。本文對中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模式進行對比分析,從其異同點得出了日本企業中優秀,並且值得學習的地方。同時本文中許多想法缺乏實例佐證,如,跳槽現象頻發的根本原因?適用於日企的管理模式導入到中國是否會被中國企業及員工排斥?等等的一些系列問題都需要進一步探討。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筆者將在以後的科研生涯裏對其做逐一探究,為國內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革新研究獻出一份微薄之力。

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10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人事方面的方針、政策。

二、參加由黨委和行政部門主持的關於人事方面會議。

三、負責具體實施本企業選聘、錄用員工工作。

四、負責定期確定符合專業技術職稱晉級人員。

五、負責起草全公司幹部及管理人員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定期向公司領導班子提出對幹部的獎懲,提職或免職建議。

七、負責抓好全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每年對全公司中層幹部簽定聘任合同。

九、協調好本部門與其他科室相關工作。

十、做好本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完成領導佈置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