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實現法院公文處理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法院公文處理是祕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具有一般公文處理工作的共性,也有其特性。我們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領導提出的"要研究法院系統文祕工作的特點、規律,制定一些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文祕工作制度"的指示,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研究草擬了人民法院公文處理暫行規定等文稿,經1991年7月召開的全國法院公文處理工作座談會討論,已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文下發,從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努力實現法院公文處理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一、針對存在問題,制定規章制度

從調查的情況來看,法院公文處理工作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對公文處理工作重視不夠。

(二)公文種類混用。

(三)行文制度混亂。

(四)公文格式不規範。

根據調查的情況,我們向院領導和辦公廳作了彙報。根據院、廳領導的意見,我們商請部分高級法院派員共同起草了人民法院公文處理暫行規定及人民法院公文編號辦法,法院公文樣式,法院公文處理表簿樣式,人民法院公文主題詞表等文件稿,並經院、廳領導審核後下發。通過制定人民法院公文處理暫行規定等文件,初步建立起適應審判工作需要的法院公文處理工作的規章制度體系,使法院公文處理工作開始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

二、突出法院特點,力求規範統一

在制定暫行規定時,我們根據人民法院的職能和工作實踐,參照中央辦公廳《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試行)》、國務院辦公廳《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國家技術監督局分佈的《國家機關公文格式》等,並針對法院公文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瞭解決的意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法定的權威性。

第二,公文制發的合法性。

第三,公文種類的實用性。

第四,行文制度的規範化。

三、加強業務指導,完善監督機制

為了切實落實《暫行規定》中關於"上級人民法院辦公廳(室)負責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公文處理工作"的要求,應採取的主要措施是:

第一,領導要重視,充分認識法院公文處理的重要性。

第二,健全制度,按章辦事。

第三,進一步提高文祕人員素質。

第四,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檢查、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