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試之章程寫作

一、章程的含義、作用和特點

規章制試之章程寫作

(一)章程的含義

章程是一個黨派組織、社會團體、公司企業為保證其組織活動的正常運行,系統闡明自己的性質、宗旨、任務以及規定成員的條件、權利、義務、紀律及組織結構、活動規則,要求全體成員共同遵守的一種規則性文書。

一個正規的政黨、社會團體、學術組織、公司企業,都應該有自己的章程。

(二)章程的作用

章程是一個組織進行自身管理的基本規則,它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作用。

1.保證組織的思想統一

這是章程最主要的作用之一。每個組織都有自己的性質、宗旨、指導思想、基本任務,它的成員必須就這些內容達成共識,才能保證這個組織的思想統一性。

2.建立組織的管理機制

章程要明確組織內部的管理機制,要對領導崗位的設置、領導者的產生辦法和任期、下設部門和分支機構等一一進行確定,以保證組織內部的管理功能正常運行。

3.保障成員權利

參加任何一個組織、團體,都要承擔這個組織交給的工作和義務,但同時也都享有這個組織所規定的權力。章程必須明確其成員的權力和義務,並對其成員的權力起到保障作用。

4.規定組織紀律

章程還要對成員的行為提出種種規範,凡違背章程中規定的組織紀律,都應受到處理或制裁 。

(三)章程的特點

1.共識性

章程反映了一個組織全體成員共同的理想、願望、意志,體現了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必須在全體成員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才能建立起來。因此,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經過充分的討論,並且要在代表大會上表決通過。沒有達成共識、多數人抱有質疑態度的內容,不能寫進章程中去。

2.穩定性

章程一經規定,就具有長期的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一個成熟的章程,應該實行數年、十數年、甚至數十年而不過時。當然,隨着時代的發展,對章程作一些補充和修改也是必要的,但這些修改必須經充分討論和表決通過,而且只作局部調整,不作大面積改動。

3.準則性

章程具有約束力,是這個組織所有成員的思想準則和行動規範,每個成員都應該遵章辦事。

二、章程的寫法

(一)標題和日期

1.標題

章程的標題,由組織名稱和文種構成,如《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寫作學會章程》。如果尚未得到通過和批准,可在標題後加括號註明“草案”。如:《中國寫作學會青年寫作理論家協會章程(草案)》。

2.日期

在標題下方正中加括號標明日期和通過依據。有三種寫法:

一是由會議名稱、通過日期組成,如:“中國科協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1980年3月22日通過 ”。

二是由通過日期、會議名稱組成,如:“1988年6月7日中國寫作學會第三屆理事會修訂通過 ”。

三是隻寫明通過日期,如:“1999年7月17日通過”。

(二)正文

1.分章式寫法

內容豐富的章程採用分章式寫法。這種寫法是篇下分章、章下分條,條下分款。通常第一章是總綱(或總則),以下各章是分則,最後一章是附則。如《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第一章為“總則”,共三條,分述了組織的名稱、性質和任務。第二、三、四、五章為分則,共十一條,分述了會員的條件、權利和義務、組織結構、經費來源等內容。第六章為附則,共二條,是一些補充説明。

2.分條式寫法

內容簡單的章程直接分條撰寫,如《曾憲梓教育基金會章程》,共有六條。第一條是性質;第二條是宗旨;第三條是基金的使用;第四條是組織結構及職責,其中又分為三款;第五條是註冊;第六條是辦事處的設置及各自的職責。

撰寫章程要注意符合政策規定,內容系統周密,條理明確清晰,語言精當質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