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通用28篇)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

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説。故事很簡單:發生在法國西北一個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婦、于勒還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過“我”和一家人在去哲爾賽島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經過和菲利普夫婦在發現于勒其實並不如想象中闊綽的反應,深刻地揭示和諷刺了資本主義社會中人與人純粹的金錢關係。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通用28篇)

讓我們看看故事是如何發展的。首先作者寫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裏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這閒閒的兩筆讓讀者深刻的瞭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況。等讀者瞭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況,作者筆鋒一轉:“可是每星期日,我們都要衣冠整齊地到海邊棧橋上去散步”從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個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麼樣的人呢?一開始他“行為不正、糟蹋錢”,“不僅把自己應得的那部分遺產吃得一乾二淨,還大大佔用了我父親應得的那一部分。”於是人們按照當時的慣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請注意,這裏作者用了“慣例”一詞,這暗示了當時社會中人們普遍的金錢關係。後來呢?于勒來信説他賺了點錢,於是,“大家都認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歸來。前後對比之強烈,人們之間以金錢維繫的親情可見一斑。再後來,因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爾賽島遊玩。作者寫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蠣,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將故事推向了高潮——父親發現那個窮苦的賣牡蠣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們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讀到這裏,相信每個人都會為之驚訝。可是,這種結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後,“我們回來的時候改乘聖瑪洛船,以免再遇見他”。菲利普夫婦對於勒的“盼”、“贊”立即轉為“怕”、“躲”,讓人讀來又增添一絲失落和對當時人們金錢關係的失望。

這篇文章沒有深奧的主題、複雜的情節,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語言敍述簡單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簡單的細節描寫卻尖鋭的諷刺了人們的金錢關係。例如:當於勒據説賺了大錢的時候,菲利普太太説“這個好心的于勒”,“他真是個有辦法的人”;當他又成了窮光蛋的時候,這位太太馬上把他説成了“這個東西”,“這個賊”,“有辦法的人”馬上成了“決不會有出息的”。在情節發展方面,作者的筆調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開敍述,絲毫不見刻意的鋪墊,卻讓讀者的心無法平靜下來,一定要一口氣把這篇文章讀完不可。這兩點,是我最為欣賞的。

總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極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

暑假,我看了法國的短篇小説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説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帶給了我很大的啟發。

當於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財產,並且大大地佔用了菲利普應得的部分時,他們視之為“混蛋”、“無賴”;當於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人們立即對他寄予厚望,甚至每個星期天都去海灘上等候于勒的回來:但當發現于勒沒有成為富人,反而淪落為靠賣牡蠣過日子的小販時,他們的真面目暴露無遺,連“我”出於同情多給了于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人,給這個流氓!”

這篇小説通過於勒貧窮時被趕走與發財時被誇讚,以及菲利普夫婦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歸來與見到窮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兩組對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婦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點,從而揭示出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是赤裸裸的金錢關係這一主題。

在當今社會中,像菲利普夫婦這樣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錢”。這是一種精神的缺失,一種關注內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質主義者。我想,我們更該關注我們的內心世界,以清麗的雙眼凝眸世界,用愛與責任鑄造生命的意義,譜寫新世紀的輝煌。因為,金錢並不是萬能的,正如作家龍應台所説:“錢可以買到房屋,但買不到家;錢可以藥物,但買不到健康;錢可以買到書籍,但買不到智慧……”由此可見,擁有親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們不要把實現理想寄託在別人身上,應該通過自己去奮鬥,去努力,去爭取。在親情和錢上,應珍惜親情,淡泊名利。對弱者應多付出愛心,同情,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3

有一段時間我曾經認為:“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圈。”自從讀了法國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後,我的思想翻了個個兒。這篇小説象一面照長鏡,清楚地照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猙獰面目,使我認識了這個社會的罪惡本質。

《我的叔叔于勒》這篇小説通過菲利普一家由原來討厭、怨恨于勒,到後來聽説于勒發財又喜歡、索敬于勒,直至在於勒窮困潦倒時又遺棄他的故事,一層進一層地無情揭寡了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的赤裸裸的金錢關係,展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五惡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筆觸諷了菲利普夫婦吝音,嫌貧愛富。當於勒花了自己應得的遺產並大大佔用了菲利普應得的那部分時,他們將其視之為“混蛋”、“無賴”;當於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他們立即對於勒寄以厚望,甚至每個星期都到海灘上等候于勒回來,為的是從他那裏得到什麼甜頭;但當發現于勒不僅沒有成為富翁。反而淪落為賣牡的小販時,菲利普夫婦的市儈面目便幕黴無遺了,連善良的約瑟夫出於同情多給了于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克拉麗絲的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流氓!”最後,他們悄悄地離開于勒而去。

這面鏡子照得多麼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婦卑都的靈魂,更照出了資本主義的“廬山真面目”。時過一個世紀,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情況究竟如何呢?我聽説這樣一件事:在美國,有個小孩拾了一萬美元之鉅款,把它交還給了失主。但他不僅沒有受到社會的讚揚,反而在一次評選“若干最……”的活動中,被評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錢應該歸自己,不應該交還失主。這簡直太荒.唐了!然而這是事實!這充分説明“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金錢至上”是資本主義社會天經地義的準則。“老”的資本義義也好,“新”的資本主義也罷,無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確是認識資本主義社會的一面鏡子,它使我認清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也從另一方面激發我更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我要向人們説:“中國的月亮比外國的圈!”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4

馬克思、恩格斯曾説過:“資產階級撕下了罩在家庭關係上的温情脈脈的面紗,把這種關係變成了純粹的金錢關係。它使人和人之間除了赤裸裸的利害關係,除了冷酷無情的現金交易,就再也沒有別的聯繫了。”自從讀了莫泊桑寫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體會到了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話。

《我的叔叔于勒》選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這部短篇小説是被譽為世界短篇小説巨匠莫泊桑寫的。莫泊桑是法國批判現實主義作家。在這個暑假裏我們教師要求我們閲讀這篇精彩的短篇小説,我一共閲讀了兩次。初次閲讀,只讀到了菲利普夫婦的見利忘義,愛慕虛榮。經過再一次的閲讀,我又發覺菲利普夫婦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憐的人,他們之所以會變成此刻的他們,只是因為黑暗拜金的社會扭曲了他們的人性。作者的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婦對待親弟弟于勒前後截然不一樣的態度,畫出了一幅資本主義社會裏,貧窮則哥哥不認弟弟的悲慘的景象,藝術的揭示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純粹的金錢關係”而不是人與人相互幫忙的完美生活的主題思想。

小説一開頭先寫出了這個約瑟夫。達佛朗斯家的生活狀況。“我”有兩個姐姐,家裏的生活也是比較的艱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艱苦,卻賺的錢卻不多。之後又介紹了于勒。就是這部小説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個小職員家庭中,他想向上層社會爬,也想在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社會中創業,可是都失敗了。這不僅僅是他個人的杯具,而是當時資本主義社會的杯具。所以説于勒是資本主義社會中的一個受害者和失敗者。

在資本主義這個大染缸裏,于勒從小就沾染上了資產階級的思想和惡習,行為不正,糟蹋錢,花錢如流水,逼得父母動老本,不僅僅把自我應得的部分遺產吃得一乾二淨之後,還大大佔用了我父親應得的那一部分,最終,于勒被叔叔嫂子驅逐到美洲去淘金。從此,他由家庭進入到社會,並在資本主義自由競爭居然闊綽了一個時期,開了一個大店鋪,做了一樁大買賣。可是,好景不長,他在競爭中最終失敗了,破了產,到處流浪,有家而不得歸,最終被收容在一艘海輪上,靠買牡蠣為生,過着豬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資本主義社會裏具有必須的代表性。我們從於勒的身上,看到了一點時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從於勒的身上,還形象的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人的價值標準和人和人之間關係的本質。當於勒花了家裏的錢的時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壞蛋流氓,當他在美洲發了財,並願意回來與哥哥同過歡樂的日子的時候,哥哥嫂子便把他當成了歡樂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辦法的人,全家叨唸着他,盼望着他,當他成了窮光蛋的時候,哥哥嫂子對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遠,他成了賊,流氓,被視若毒蛇猛獸,怕重新回來吃他們。那裏,家人對與于勒的評價,完全取決於金錢,金錢成了資產階級衡量人的標準,道德標準,與是非標準。總之,在這篇小説中,人物形象寥寥無幾,但卻有明有暗,有虛有實,有詳有略,寫出了層次,突出了重點,在語言動作中生動地突出了人物的內心世界,有力地表現了主題。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5

在一個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這個故事,看完之後我憤怒不已,裏面的主人公在親情和金錢之間選擇,他們居然選擇了金錢,而拋棄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內容説的是:一個家境不富裕,緊巴巴地過着小日子的家庭。在這個家庭裏有五口人,“我”,父親、母親和兩個姐姐。我的父親還有一個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從前他是全家的禍害,後來成了全家的指望。從前他不務正業把父母留下來的遺產全部花光了,後來被打發到美洲去了。“我們”與于勒最後一次見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澤西島的船上。父母看見他又落魄了,裝作不認識他。“我”知道之後心裏不是滋味,給了十個銅子作為小費。母親知道了,罵了我一頓,這讓“我”感覺到了,家人對與于勒的評價,完全取決於金錢,金錢成了資產階級衡量人的標準。

這個故事讓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婦真的是很勢利眼,一開始於勒很窮的時候,就罵他無賴,流氓,在於勒有錢了之後又變成好心的人,當在船上看見了又變成窮光蛋的于勒,又罵他是乞丐,而且還躲得遠遠的。這不禁讓我想起了《金錢的魔力》這篇課文,講了“我”穿的破爛不堪,在裁縫店裏先遭冷遇,到後來“我”拿出鈔票又備受關照的事情。説明店員以貌取人、藐視窮人、見錢眼開的本性,這與菲利普夫婦是一樣的。

如果在金錢和親情面前,你會選擇哪一個?要是讓我來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會説是親情。因為親情是任何東西都換不來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錢,也是換不來的。有些勢利眼就是當你有錢的時候,他們就會像哈巴狗一樣巴結你,當你沒錢的時候,你連他們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貝多芬的話來説“要用道德教育兒女,能給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錢。”,這句話可以充分體現出金錢除了能給我們物質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給,所以不要把金錢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6

細讀西方文學,總會被那種淡淡的哀愁和濃濃的情思所感動,要提到西方文學,莫泊桑的小説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譽為世界短篇小説之王,他是十九世紀下半葉法國優秀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他出身於沒落貴族,參加過普法戰爭,師從福拜樓。他的文學作品更是體現了法國大革命樹立的優良文學傳統。他的短篇小説《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讓我不禁為那細膩的情節所感動。

小説展示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一家人,因生活窮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錢的叔叔歸來改變他們的家庭條件。可是不久後,他們全家決定去哲西島旅行,在乘船時,他們竟然發現那賣牡蠣的流浪漢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們四處打聽,才明白叔叔生意失敗,回到法國四處流浪,漂泊無依。

一家人最終沒有選擇戳穿叔叔的謊言,而是讓人把錢給了他,匆匆離開了……我想,他們是選擇用這種方式來保留叔叔心中僅剩的尊嚴吧!可是,除了這種出於保護的心境,他們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親的錢拿去揮霍。我明白這是一個人該有的舉動,卻充分地體現了人情的冷暖,世態的炎涼,而從那之後,他們一家人再也沒有見過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説中,有的是喜劇,讓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杯具,讓人潸然淚下,也有悲喜劇,令人慾哭無淚,欲笑又止。可不論是哪一種,總會讓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給我留下的,是一種苦澀的,深刻的感覺,引人警醒。

自從法國大革命以來,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謳歌了人民在普法戰爭中英勇抗敵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眾在戰爭中受到苦難的情景,由此,也不難發現莫泊桑對弱者的同情,對資本主義社會的譴責。

還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於他語言的純粹。他不以纖巧華美的辭藻取勝,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學語言來征服讀者,他清晰如水的語言中絲毫不含晦澀的東西,總讓人不禁感動於他真摯的語言。

西方文學博大精深,細讀莫泊桑小説,讓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後讀起其他人的小説,會帶來什麼感覺?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7

開始讀《我的叔叔于勒》這篇文章時,是在一張試卷上,那是隻選一半的文章,讀來讀去,有點不瞭解在説什麼,之後看到完整的文章後,噢!瞭解啦。

讀後瞭解于勒是一個敗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個花花公子,把家裏的錢用光了,還佔用“我”父親的那一半。之後學信來説自我發財了,要到別國旅遊。可能很久不會寫信來了,於是于勒變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後全家人要去旅遊,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襤褸,那是隻滿是皺紋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張又老又窮苦的臉,滿臉愁容,狼狽不堪。之後,父母都不敢認他,又怕他連累我們。

我悟到了,在當時的社會裏無論是親人還是陌生人之間都會有層隔膜。于勒以往是個令人唾棄的人、可之後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為他的歸來有上千種計劃,很期望他回來很想他。可是,他們並不明白,于勒已經破產了是個窮光蛋了。如果他們明白的話,就不會在想你回來了,事實果然如此。當他們明白于勒是個窮水手時,都沒有去認他。還在身後咒罵,連"我"給十個銅子的錢給乞丐都不應當給他。誰都喜歡往上爬,能跟有勢力的人在一齊。菲利浦夫婦在那裏很明顯的表現了菲利浦夫婦他們是怎樣的一種人:追求錢財,不喜歡別人拖累他們的人。

就像現代社會,還是會有人追求名利,金錢,地位。這種事是很常見的,在全世界各地,都會上演同樣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筆來陳述一個上演從古至今的古事,這是件常見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8

自從《我的叔叔于勒》進入國中語文課本以來,菲利普夫婦就被貼上醒目的標籤——自私、冷酷、貪婪、唯利是圖、愛慕虛榮的資產階級小市民,幾十年來替整個西方資產階級揹着一個超大號的黑鍋任人口誅筆伐,既無招架之力,更無還手之功。千古奇冤比竇娥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們的生活很拮据,這樣的經濟基礎決定了他們的行為方式。菲利普夫婦都是小人物,“掙的錢不多”;“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常常要在價錢上計較半天。”這樣的生活又有幾個人沒經歷過呢?人們工作辛苦,加班加點,掙錢不多,可失業的危險還是如影隨形;人們並不認為節省是美德,可是又不得不把一分錢掰兩半花;人們懂得禮尚往來,可又最怕人家婚喪嫁娶的請帖。“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他們何嘗不明白呢?但他們有什麼辦法呢?

他們不是自私的。于勒“行為很不端正”,“把自我應得的部分遺產吃得一乾二淨之後,還大大佔用了我父親應得的那一部分。”使得“我”家的生活雪上加霜,幾乎陷入絕境。注意是于勒侵佔菲利普的財產而不是菲利普侵佔于勒的財產,侵佔別人財產的人理直氣壯,被侵佔的人反倒被判“自私”,還有沒有天理呀!

他們不是冷酷的。萬般無奈之下“按照當時的慣例,把他送上從哈佛爾到紐約的商船,打發他到美洲去。”當兄嫂的已經仁至義盡了,怎樣就“冷酷”了?難道僅僅因為于勒不務正業變成“無產階級”就要無條件地被他拖垮嗎?難道為了收養再次變窮的于勒就要葬送女兒的終身大事嗎?我們的道德評價很奇特:對好人按照聖人的標準來要求,求全責備;對壞人大講什麼“浪子回頭金不換”,極其寬容,造成好人難做。再看看我們身邊吧,有多少親弟兄為了爭奪財產反目成仇;有多少人自我華衣美食,父母卻得不得贍養,甚至被棄置不顧……比較他們,我們又怎能苛求菲利普夫婦!

他們不能算貪婪、唯利是圖。“這封信成了我們家裏的福音書,有機會就要拿出來念,見人就拿出來給他看。”“對於叔叔回國這樁十拿九穩的事,大家還擬定了上千種計劃,甚至計劃到要用這位叔叔的錢置一所別墅。”他們確實有點過分,但這僅僅是“計劃”而已,好比鏡花水月,距離變成現實何止十萬八千里。對於一個生活拮据、地位低下的普通小職員家庭,這種對未來完美生活的想望也應當無可厚非吧?(那些買彩票的想用2元錢去博取500萬,這才是貪婪;那些想自我的股票天天漲停大賺特賺才是貪婪;那些貪污億萬民脂民膏的傢伙才是貪婪;那些夢想全國每個人給我一分錢我就成為千萬富翁的才是貪婪……)況且他們以往給予于勒那麼多,于勒有錢了補償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嘛。“受人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這句話對於于勒也應當適用吧。如果他們真的唯利是圖的話,當初沾光的就不是于勒而是菲利普了。

他們更算不上愛慕虛榮。“我們並不是有錢的人家,也就是剛剛夠生活罷了。可是每星期日,我們都要衣冠整齊地到海邊棧橋上去散步。”富人能夠到夏威夷領略異國風情,窮人到海邊散步也是愛慕虛榮嗎?窮人也有享受生活的權利呀!菲利普由於羨慕兩位先生請他們的太太吃牡蠣的高雅風度,就對自我的太太、女兒們説:“你們要不要我請你們吃牡蠣?”難道説人窮了連給孩子買零食也成了罪過不成?可為什麼楊白勞為女兒買紅頭繩不但不是虛榮並且是對完美生活的追求呢?”克拉麗絲説“我怕傷胃”,“至於若瑟夫,他用不着吃這種東西,別把男孩子慣壞了。”可憐天下父母心!克拉麗絲因為窮而小氣,可她苦的是自我和最疼愛的兒子呀!這如果放在咱中國,必須會被譽為偉大高尚母親的典範;可因為她處在資本主義的法國,同樣的行為就變成了面目可憎內心陰暗女人的罪行。雙重標準何其不公也!

菲利普夫婦不必須有多麼高尚,但也絕不比我們大多數人卑鄙。他們只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小人物,有這麼窮的資產階級麼?人性中的優點和缺點他們都具備了,生活中的辛酸和無奈他們都經歷了。他們可能對你沒有幫忙,但也絕對沒有侵害你。如果讓你在菲利普夫婦和于勒之間做一個選擇,我想你不會選擇于勒的。

一言以蔽之,這篇小説其實就是告訴人們“貧賤夫妻百事哀”——小人物生活的辛酸和無奈。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9

今天,我讀了《威尼斯商人》這個劇本,它是莎士比亞的喜劇作品,全劇情節波瀾迭起,扣人心絃,我看了之後,受益匪淺。

《威尼斯商人》主要是講安東尼奧、夏洛克、巴薩尼奧、鮑西亞、傑西卡和羅蘭佐之間的故事。他們生活在威尼斯,安東尼奧熱心幫助巴薩尼奧去見美貌的富家女鮑西亞而向放高利息貸款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塊錢,並依夏洛克的意思,立下了如果違約就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約。可是後來安東尼奧的全部商船都出事了,夏洛克為了報仇,把安東尼奧告上了法庭。夏洛克寧願不要巴薩尼奧三倍甚至二十倍於借款的還款,只要安東尼奧胸口的那一磅肉。法庭審判中,鮑西亞女扮男裝出場作為律師用自己的博學幫助安東尼奧,她提出只許割肉,不能流一滴血,也不準割得超過或是不足一磅的重量,否則夏洛克的財產要全部充公。這樣一來,夏洛克不但打消了割肉的念頭,而且到頭來一無所有。

劇中還有一個情節是鮑西亞父親為女兒擇親定製的金、銀、鉛三個匣子,匣子裏面分別是死人的骷髏、傻瓜的畫像和鮑西亞畫像。金匣外面刻着:誰選擇了我,將要得到眾人所希求的東西。銀匣外面刻着:誰選擇了我,將要得到他應得的東西。鉛匣外面刻着:誰選擇了我,必須把他所有的一切作為犧牲。後來巴薩尼奧選擇了鉛匣,鉛匣裏有鮑西亞的畫像,鮑西亞也由此得到了真正的愛情。其實,匣子反映的不僅是世人對金錢的看法,更是對一切事物的看法,真正的愛情不能用財富來衡量,愛情比金錢重要很多。

讀完《威尼斯商人》這個劇本後,讓我感受最深的是友情的珍貴。主人公安東尼奧和貴族青年巴薩尼奧之間的真摯友誼,為了朋友能犧牲一切,不在乎金錢和利益,乃至於生命都可以為朋友獻出,這些高尚品質讓我敬佩。在現實社會中,最珍貴的除了親情也是友情,所以我們要好好珍惜我們的友情,做人一定要正直,做事不要虛浮,我們要幫助別人,無私奉獻,還要一步一個腳印,腳踏實地做人,今後才能成為有用之才。劇本里還讓我感動的是鮑西亞的舉動,我非常喜歡她,她優雅高貴,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於機智果斷地與夏洛克鬥爭,最後用自己的聰明才智為朋友安東尼奧爭取到了勝利,也得到了自己的愛情。劇本里這幾個人的品質都值得我學習和借鑑。當然劇本里還有一些反面人物,比如夏洛克的兇殘和狠毒,狡猾和姦詐,貪婪和愚昧,我們都應該加以批判。所以在今後的學習和生活中,我明白一個道理:發閃光的不全是黃金,而且,只要是金子終究是會發光的。雖然我們現在還是國中的學生,最主要的任務還是學習,但是一個學生要有好的品質才能為社會做出貢獻。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0

早就聽過老舍先生寫的《月牙兒》了,以前總是聽別人評論的。今天正好讀了讀原著。

小説以月亮為線索,大概有十多次提到月牙兒吧,至少十多次。每次見到的月牙兒都不同,帶着種.種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

記憶中的第一次是父親死時的,那月牙兒,有一絲寒氣。第二次是在給父親上墳時,四周漆黑,沒有聲音,只有月牙兒放出一道冷光,什麼都不知道了,只記得天上迷迷糊糊有個月牙兒。再後來就是她到當鋪當東西的時候了,還有媽媽改嫁、做暗娼、再到自己也繼承了媽媽的事業各個時段看到的月牙兒,同一個月牙兒,不同的感情。最後在牢房中,她又看到了她那老朋友月牙兒,該是種什麼感情?大概也應該是跟第一次一樣的,帶有寒意吧。

月牙兒一次次在她記憶中的碧雲上斜掛着,喚醒了她的記憶,像一陣晚風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好多人看《月牙兒》,看到的大多是同情,為她們母女兩代感到惋惜,當然,這個,我也不否認的,但我似乎又有點不贊同她的做法,是的,她的母親帶着她,只靠給人洗衣服是養活不了她,母親選擇這條路還情有可原,可是她呢?已經是個成年人了,沒有什麼拖帶的吧?是可以自力更生的吧?在那個時代,品羣的姑娘也不少,但是,大部分還是沒有做娼吧?人家可以靠自己的雙手掙飯吃,日子是苦點,可是人家的錢掙的光明正大,而她呢?自己上過幾年學怎麼了?既是上過學就更應該懂得廉恥,別人可以賣力氣掙錢,她為何就不可以?想有錢,過闊的日子,又不想出力氣,就出賣色相了,自以為會過的很好,結果呢?幸福嗎?恰恰相反吧?

我是不喜歡這種人的。不能説當時的社會沒有錯,可是最重要的是自己啊,我欣賞好多人可以貧苦的活着,但我卻很鄙視像這樣的人那樣過着闊日子卻不知羞恥的活着。

看了這篇小説,我又不禁想到了當今許多女大學生,好多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甘願被別人包養。我是很痛恨這種現象的!自己好好的,幹嘛不憑自己的本事去賺錢,就僅僅為了虛榮而去出賣色相?想想自己的處境,你只不過是別人取樂的玩偶,膩了就該被拋棄了。最後什麼都是一場空。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1

“書是智慧的源泉,善讀者可以醫愚。”閲讀一本好書,就是跨越時間和空間,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對話,這是多麼美妙的事情啊!有幸的是,在爸爸的引導下,我從小就養成了看書的好習慣。

記得二年級生日前的一個星期天,爸爸接我回家,只見他親切地對我説:“這是你的生日禮物。”我接過一看,原來是我向往已久的《中國上下五千年》。吃晚飯前,我就迫不及待地捧起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爸爸燒了滿滿一桌菜,媽媽來叫我:“沈宇杭,吃晚飯了。”我卻充耳不聞,還是沉浸在精彩的故事裏。直到媽媽叫到第三遍時,我才反應過來,但還是説:“等一會兒,把這一章看完。”媽媽撲哧一笑,説:“真是一個小書蟲!”每當下課,同學們都出去玩了,我就拿出心愛的課外書認認真真地看着。好朋友幾次來叫我:“沈宇杭,去玩了!”我説道:“你們先去吧,我等會兒來。”可是上課了,我也沒離開位置一步。

讀書不但給我許多知識,而且還帶給我許多快樂。三年級時,班級裏舉行“《三國演義》知識競賽”,因為我經常看《三國演義》,所以,老師出的題目對我來説小菜一碟。考試結果出來了,我取得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績,班主任老師當着全班同學的面表揚我,要他們向我學習,我心裏感覺美滋滋的;還有一次,四年級寒假檢測,有一部分是《水滸傳》的內容,也是因為我多看書的原因,我只扣了兩分,我也以一百零三點五的好成績得了全班第一,看着同學們羨慕的眼光,我很高興。這樣的事情舉不勝舉,我也在這樣的一次一次的成功中更加愛上讀書。

讀書教給我做人的道理,讀書讓我的學習成績大大提升……讀書是我的最愛!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2

讀了三遍《百年孤獨》,並對作者的身世及所處的時代背景進行了深入的瞭解,這種執着探索的精神着實讓我敬佩,不由得讓我想起無論是在工作上還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誠心,也夠努力,總會有一定的收穫。

《百年孤獨》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奧·布恩迪亞家族的一部興衰史,其脈絡就是自閉到開放,開放到繁榮;再由開放到自閉,自閉到毀滅,其實寫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紀中期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一個多世紀的興衰。在《百年孤獨》獲得諾貝爾獎的時候,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在接受專訪時對孤獨的解釋意味深長:孤獨就是不團結。

“不團結”在我的印象裏有很多解釋,從片面的角度説,它是自閉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棄的。其實在職場上也不乏這樣的案例,團結協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礎和前提,而實際上我們往往是在本職工作上傾盡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實一個團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這也説明越是淺顯的.道理,越是難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導我的這次閲讀,也讓我感覺到自己思維的侷限性。閲讀,到底能給我們帶來什麼呢?可能有時,讀着讀着,我們會發現它是在寫自己的故事,裏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閲讀的自己,這種感覺會拉着我們繼續閲讀;有時,當發現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出現在眼前時,那種興奮之情無以言表。

閲讀不乏是個好習慣,它不僅能豐富人們的知識,也能養成價值的判斷力,那我們為何不取別人所長,來逐漸提升自己呢?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3

我總以為一個人與一本書的邂逅是一種彌足珍貴的緣分。我時常想着一本書的力量,純粹的文字卻衝擊人的視聽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靈,撞擊思想,潛入意識。

《活着》就是這樣一本有生命的書。我深深記得初讀《活着》的感受,從初始的悠然到其後的凝重,翻動書頁的手指愈漸遲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種隱祕的期盼——呼喚着一個轉折,一個讓主角福貴走向幸福的轉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麼的殘忍與吝嗇,我幾乎是一路心痛地讀到最後。當我滿心酸楚地合上書頁,猛然望見封面一襲鮮血般的暗紅:一如長長傷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卻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湧動;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濃重的歎息,又彷彿一陣熱烈的律動……我的淚直直地落下來了。

書中,隨着福貴悠長的笑,娓娓道來他的一生。從一個少爺吃喝賭到最後敗壞家業,淪落到為餬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戰爭、內戰、饑荒、大躍進、文革……的年代裏,他死裏逃生,而家庭卻被命運肢解。他摯愛的親人一個一個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聾啞女兒鳳霞難產而終、女婿被鋼板所夾意外慘死,只留下一個小小的孫子苦根,竟也在那個飢餓的年代裏,活活噎死。他佈滿老繭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親人與淚水,最後只孑然一身與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隨下活着,這應是一個悲劇吧。然而他淡淡地講述着,沒有大悲大慟,這個被厄運磨礪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書裏作者與讀者一樣是一個聆聽者,他沒有評論,甚至沒有一聲短短的歎息,他只是呈現着,但他想説的都悠悠地説了。

回味的時候,我常常驚訝,這彷彿是望見一綹極纖細的髮絲被逼迫着承受千萬斤的重量,然而它卻沒有斷。這種生命的韌性似乎講述着人生絕望的不存在。福貴的人生,彷彿是一株盤剝的冬筍——

一層層褪去人生的虛華、一層層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層層摧毀着人的堅強。可到最後,白嫩嫩的,卻留下一個人最柔軟、最純淨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執着地活着——已成為一個能描述福貴的形容,也是對福貴的的肯定與頌讚。至於幸福或不幸福,我們無法斷言,也許在旁人的眼裏,福貴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許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賀拉斯説: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後,在他的生前,葬禮前,無人有權説他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4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總是吸引着我不斷的往下看,看到最後一頁的時候,突然腦子裏一個聲音在説:“你應該再看一遍,認真、仔細、慢慢的看一遍。”

書的封皮上寫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夢想,六便士是為了生存不得不賺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膽怯地抬頭看一眼月亮,又繼續低頭追逐賴以温飽的六便士”。其實,當你看完整本書的時候發現,全書沒有一處提到六便士,但又時時刻刻在透露着關於“六便士”的問題。我時時刻刻都懷揣着去遠行的想法,然而總是被各種各樣的“在乎”纏住腳,怎麼也挪不動腳步。世界上肯定還有千千萬萬和我一樣有諸多想法的人,絕大部分應該也是像我一樣被各種各樣的“在乎”纏身,無法動身。懦弱,大概就是我們冠於自己的代名詞,家庭,朋友還有那每一份可憐的“六便士”無一不牽絆着我們。斯特里克蘭果真就像毛姆所寫的,他在決定畫畫之後,像靈魂出竅,像被強大的惡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個人的。我們大概永遠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蘭一樣,全然不顧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蘭一樣的人時,我們有的不僅是羨慕還有佩服,他們有我們所沒有的勇氣,還有放棄全世界的決心。我都覺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時候是對斯特里克蘭充滿了嫉妒,喜歡又嫉妒,正因為“我”做不到他那樣不屑一顧的態度,所以才在很多時候被憤怒佔據整個身心。前兩天看了岡仁波齊,那時覺得沒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畫畫之於斯特里克蘭就像朝聖之於那些藏民們,斯特里克蘭在決定了要畫畫之後,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裏的神山前進。心中有且只有這麼一個念頭,他最終成功了。

而我們在這“六便士”的地域裏越陷越深。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5

其實《邊城》這本書早在大學時候就拜讀過,一直比較喜歡沈從文小説的風格,自然的風土,淳樸的人情。現在剛剛走上工作崗位,想尋求內心的淨土,所以最近又拿出了這本書。

其實這本篇幅不大的書並不是一本容易讀的書。

説這本書不容易讀並不是説這本書有多麼複雜的情節,眾多的人物,相反,這本書講的故事很簡單,就是渡口的.老船伕臨死前希望能給自己外孫女翠翠找個靠得住的孫女婿,在所謂的船總順順的兩個兒子,大老和二中選擇,結果大老在一次載船運貨途中溺水身亡,二遠走他鄉,老船伕也死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那麼為什麼説這不是一本容易讀的書呢?這個故事發生在川湘邊境,稱為“茶峒”的小鎮,特有的風物讓沒從未到過此地的人沒法想象作者到底説的是什麼。不信?你説説什麼是桐油,青鹽,還有什麼是檣子?

而作者特有的敍事方式也給讀者帶來困難,當然可以稱為一種語言特色。例如“在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裏,懷了對於人事愛憎必然的期待”這樣只能意會的句子到處都是,無疑會給“農人”和“士兵”帶來閲讀的困難。

上面還只是説了一下小説的語言特色,從內容上來説,對我來説簡直是一種折磨。原本很簡單的事情,作者故意搞得很複雜。對於大老託媒人提親和二攤山崖唱歌,老船伕都沒有給出正確的迴應,彷彿在藉着外孫女不斷地調兄弟倆的胃口,我沒法理解一個鄉下的船伕怎麼會有如此細膩的情致和技巧。直到最後兄弟倆先後離開家鄉,順順也失去了對這個婚事的興趣,而老船伕也無奈地死在風雨交加的夜晚,這是誰釀成的呢?

我只能説是作者杜撰了一個美麗而糾結的故事。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6

‘活着'在我們中國的語言裏充滿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來自於喊叫,也不是來自於進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無聊和平庸。

高中時期就看過《活着》這本書,但那時從未體會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難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對富貴的悲苦感到同情,對命運的作弄感到不平。現在,三年後,有了不同經歷,再去回顧這本書時,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經大為不同——人活着就是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並不贊同,覺得人是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標而活着。而這樣單純的為"活"而活則會使生命顯得空洞乏味。讓我聯想到那些為生活而奔忙的人們,那些起早貪黑養家餬口的人們,那些像富貴一樣貧苦而命運坎坷的人們。他們是為了活着而活,吃飽肚子,有衣服穿,有間屋子可以住。像曾經有個記者採訪的放牛娃一樣,放牛為了賺錢,賺錢蓋房子,蓋房子為了娶媳婦,娶媳婦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這樣的活着我不理解,雖然不能否認,但是卻無法容忍在命運枷鎖下為農奴的活着。沒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從來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復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轉。

可是,其實,是我自己對"活着"的理解抬狹隘了。所有在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堅強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闡釋,是生命完整的鮮活體現,不是單單的物質的活着,這才是富貴的活着。

富貴的命運多舛讓每個人揪心,讀他的故事,會心痛,會悲傷,會温暖,會堅強,會憤怒,也會安寧。

身為富家子弟,有着"富貴"的響亮名字,卻因嗜賭成性,傾其家蕩其產,老父親因此成了第一個離開富貴的親人。淪落為農民的富貴也頓悟了,決心踏實做人,改頭換面。於是離家的妻子帶着新生的小兒子回家和他團了圓。日子苦、窮,可富貴的母親説,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殘破的家開始有了生氣,踏踏實實過着日子。但兵荒馬亂的年代哪裏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貴被抓去充了軍。一去就是兩年,家人對他音訊全無。而戰場上死人堆裏存活下來的富貴,帶着能活着就是萬幸的樂觀終於回到了家。團聚的喜悦難以言喻,母親的離開卻又讓富貴無比心痛。"但活着比什麼都好,能活着就行。"樸實無華的一家四口人開始了新時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貧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簡單滿足。然而厄運再一次降臨在這一家人身上——兒子有慶因不負責的護士抽血過多而忘。這次,幼小的生命離開了富貴。一家人心痛着,悲傷着,可時代依舊在頭也不回得前進,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繼續走,幸好還有鳳霞在。可鳳霞呢,在家珍富貴為鳳霞懷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時,命運卻又給了富貴一個晴天霹靂,帶走了他的女兒。鳳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幾年後工傷致死。自始至終陪伴富貴的家珍也帶着病離開了世界。只剩下鳳霞的兒子苦根。日子還是艱苦,但爺孫倆的相依為命,讓富貴還有個依託。最殘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後也離開了富貴。

所有的親人接連離開了富貴,可富貴還活着,一頭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難想象富貴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難中走出來並堅強的。《活着》也許只寫了一個命運悲苦的故事,一個人苦難的一生。但卻格外有力量。因為活着遠不止這些。

富貴是堅強的。一個單純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為了什麼,而活着又代表了什麼。關於生命的所有詞語中,活着這個詞,或許就是本身的解釋。富貴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證明,即使最後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舊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貴像"活着"一樣從未放棄的東西。無論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戰場上面對死亡的威脅,還是眼睜睜看着心愛的兒女活生生的笑容化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戀,富貴都未曾放棄活着。是怎樣一種巨大的力量才足夠支撐着他繼續生活。

父母離開了,還有家珍和孩子,他們需要富貴;有慶和鳳霞走了,還有家珍和苦根,他們需要富貴;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貴還有什麼,還有誰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離不棄的命運了,讓他又愛又恨,鼓勵他卻也奪走了他的幸福的命運。就像作者説的,這是一個人和他命運之間的友情,這是最為感人的友情。"他們活着時一起走在塵土飛揚的道路上,死去時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親人在的時候,富貴活着,為了給需要他的家人帶來希望,所有人離開後,活着,為了給死去的人帶去慰藉。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遠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親情,將會比死亡更加永恆。

有的人,會在失去後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滯不前;有的人,會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種不可名狀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貴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經陪伴着富貴一同分享喜悦和悲傷的親人,那些在最絕望時的相互扶持和鼓勵,那些承受着苦難卻依舊選擇堅強的心,都化為一股堅韌的信仰,讓富貴能在命運中坦然直麪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貴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從來不曾遠去。

活着,為了希望,為了堅強,為了命運的抗爭,為了對生命的執着,為了對至親不離棄的愛,為了活着。這是我們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難與輝煌,對生命的樂觀。活着就是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7

初次看到這部作品我便被封面的圖畫所吸引了。

《邊城》的作者是沈從文,我們學過他的文章。從照片上看他是一個非常幸福的老爺爺。但讀完一本書後,才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整本數瀰漫了一股恐怖的氣息,彷彿讓我感覺到了那個年代人們的無奈與辛酸,有一個片段讓我驚悚好久,盡然在那個年代裏會有人賣人肉,歷史書裏並沒有交代這些。並非沒有正義温暖的片段。第一幕《漁》中哥哥與弟弟的感情深深的打動了我。雖然兩人調皮不懂事,但是在關鍵時刻哥哥拼了命的也要保護弟弟,作者在字裏行間裏彷彿是想讓讀者體會,就算是在黑暗的年代裏,也是會有人性的光輝的。

在《題記》中曾經提到一個問題,用過去與現實作比較,民族品德的消失已經成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人們很自私,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擇手段,喪失道德。妻子命的也成了用來交換的物品,這不光是道德的問題,更是人性的喪失,我們不能改變時代,但是我們可以改變自己的思想,不做骯髒圖利的小人,正是沈從文想表達給我們讀者的。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8

父親的卜回憶兒時為父親延醫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幾位“名醫”的行醫態度、作風、開方等種.種表現。揭示了這些人巫醫不分、故弄玄虛、勒索錢財、草菅人命的實質。

故事發生在魯迅年輕時的紹興城,魯迅的父親患水腫,長年無法康復,請了兩位診金高昂的人稱“神醫”的來看。開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藥,卻無一見效,最終父親還是死了。而聽説那神醫還天天坐着驕子,生活好得很。

這篇文章十分生動地體現了當時就社會庸醫的無能,他們明明知道病已經沒法治了還故意矇騙,看似開的是神丹妙藥,其實就是故弄玄虛,使用障眼法,對病是沒有一點療效,搞得家人東奔西走到頭來還是白忙活一場,給人看病都只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錢。

那時的社會就像魯迅的父親一樣病重了。魯迅似乎就是在吶喊着,對當時封建、腐-敗的社會的批判。

對於當前社會上坑蒙拐騙的遊醫,我們要與他們鬥爭到底。辨明是非,廣泛宣傳、共同促進精神文明的時代進步。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19

高爾基曾經説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認為這句話説得很對。書就像一把鑰匙,幫我打開智慧的大門;書就像一艘小船,載着我在書的世界中遨遊;書就像一位老師,告訴我人生的道理。

在我的童年記憶中,我看過的書就像天上的星星,多得數不清。我看過《白雪公主》、《西遊記》、《醜小鴨》……每一個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讓我懂得做人的道理。從此,我迷上了讀書。

我每個星期天都去書店看書。今天又到了星期天,我一想到馬上就可以到書店看書了,心裏就樂開了花。一路上,我感覺花兒對我點頭,鳥兒為我歌唱,路上的行人似乎向我投來讚許的`目光。一眨眼的工夫,我已經到了書店。我好不容易才擠到書店二樓。在一排花花綠綠的書中,我急切地尋找着上一次未看完的那本童話,啊,我終於找到了那本書。我找到座位後急忙坐下,津津有味地看着這本書。我忘記了時間,忘記了一切,完全沉浸在書的世界裏。正當我全神貫注地看精彩部分時候,突然聽到有人喊:“大家別再看了,下班了。”這一句喊聲把我從書中拉了出來。這時我才發覺已經在這裏讀了一下午書了,然後戀戀不捨地把書放回書架,走出了新華書店。

回到家中,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去了“童話世界”。我遇到了海的女兒,她深深地打動了我,讓我明白了愛不僅僅是得到,更是成全和犧牲。當她變成泡沫的時候,我的心靈也浮出了美麗的泡沫,那是善良和崇高的品質。我還看見了醜小鴨變成白天鵝的事情,它使我明白了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學會把他們踩在腳下。

書不斷的改變着我,讓我擺脱了無知和粗俗,讓我的眼界越來越寬,讓我的感情越來越豐富、細膩。書使我的童年生活變得豐富多彩,給我帶來無窮的樂趣。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0

《受戒》描寫了一個令人嚮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蘆葦蕩中,幽靜寺廟裏青澀拘謹的小和尚明子,淳樸水鄉里率性天真的農家女小英子,發生了一段純美得驚世駭俗的初戀故事。

故事發生在庵趙莊,這裏的人們淳樸善良,熱愛生活。“在庵趙莊這個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薺庵裏的僧侶生活與一般人們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沒有一般佛門寺廟裏的清規戒律,甚至連“清規”這兩個字都沒有人提起。

荸薺庵裏的和尚,只要會一點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樑黃懺之類,從此就可以吃現成飯,可以賺錢,可以還俗,可以娶親,還可以買田置地,過優哉遊哉的神仙日子。

庵裏的老師傅終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裏沉醉。大師父仁山是“當家的”,管着經賬,租賬,債賬三本帳簿,在庵裏從不穿袈裟,經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黃色的圓肚皮,光腳趿拉着一雙僧鞋;其他兩位師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師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還把他老婆接來避暑納涼;三師父仁渡更是不僅人漂亮,還有一手“飛鐃”的絕活,甚至每場法事之後,村裏就會有大姑娘或小媳婦驀然失蹤,跟和尚跑了。最讓人詫異的是他們吃肉從不瞞人,甚至過年的時候就在大殿上殺豬。

這裏的和尚過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祥樂時光。和尚們娶妻養子,打牌賭博,殺豬吃肉,唱山歌小調。他們過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煥發出來的歡樂與愉悦。這些都印證着和尚的俗人化與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構了佛門的莊重嚴肅,打破了人與宗教間的隔膜。小説的主人公明海隨舅舅仁山和尚來到了荸薺庵當和尚,認識並熟識了活潑可愛的小英子,漸漸的,他們成了好朋友,明子經常上小英子家,就這樣,他們間朦朧的初戀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籃子荸薺回家,在柔軟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腳印,明海看着她的腳印。傻了。五個小小的趾頭,腳掌平平的,腳跟細細的,腳弓部分缺了一塊。明海身上有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感覺,他覺得心裏癢癢的。這一串美麗的腳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亂了。這就是朦朧,純美的初戀,有着愛情的懵懂,有着愛情的想往,就是這種感覺,小英子和明子之間的感情纏綿悱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裏去。再後來,小英子划船接去燒戒疤的明海回來,兩人互許終生。

小和尚明海與小英子相愛的過程描寫是一種返璞歸真的象徵,表明了對美好自由人性的禮讚。本文自始至終渲染的這種古樸淳厚的民風得到了昇華與深化。“受戒”與“情愛”這兩個看似對立的命題在這裏奇特地統一起來了。

《受戒》通過江南水鄉佛門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寫了普通人的人生歡樂,表現了人性的解放,表達了對淳樸的民間日常生活的肯定與讚美,也含蓄地表現出對清規戒律的否定與嘲諷。汪曾祺説:“我寫《受戒》主要是説明人是不能受壓抑的,反而應當發掘人身上美的詩意的東西,肯定人的價值,我寫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潔淨的明海與淳樸多情的小英子之間“桃花源”式的自然純樸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寫照。

《受戒》採用了散文化的小説結構,結構散漫、隨意、淡泊,具有詩的格調和韻律,風俗化的氣氛營造,體現出民間生活的閒適和人們對生活的熱愛,向讀者鋪開了一幅幅優美的水鄉風俗畫。文章語言風格閒淡典雅,敍述用語具有文言色彩,古樸而老成。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1

《八十天環遊地球》講了一個古板《八十天環遊地球》講了一個古板紳士福格(全名菲勒斯·福格)在賭場與朋友打賭:只用八十天就繞地球一週,這時候,恰好發生了一起盜竊案,小偷長相與福格十分相似,於是被一個英國皇家偵探菲克斯誤認為是小偷,於是和福格主僕兩人在一起。在途中遇到了一些事,如:因為鐵軌沒有修好而騎大象了,遇到了艾烏達並解救她了,遇到了海上暴風雪了,僕人路路通(全名若旺·路路通)被菲克斯灌醉了跟不上主人了,遇到了一個快斷了的橋差點掉到了下面的河流裏了,火車又遭到土人的攻擊了,火車太晚,只好坐雪橇了,到了最後,只差五分鐘,第二天,原來少算了一天,最後,他贏了的一件事。

我讀了這本書,覺得菲勒斯·福格在危難面前總表現的鎮定自若,這完全源自於他豐富的閲歷和強大的自信。在他冷冰冰的外表下,隱藏着強烈的對生命的熱枕。他從不放棄希望,無論前面的道路是怎樣的艱難他總是堅持到最後一刻;若旺·路路通有着法國人特有的浪漫的性格。他由於性格淳樸、衝動、莽撞總是不停地闖禍;可也因為他的機智和忠心耿耿,在危機關頭救了艾烏達。後來又冒着生命危險救了全車的人。菲克斯愚蠢又偏執。他對自己認為有盜竊英行鉅款嫌疑的福格的環球旅行設計了許多障礙,使福格在一路上陷入重重麻煩之中。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2

你會惱恨世界上居然有這樣一個人,用這種方式詮釋青春,殘忍地撥動那根被你忘卻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寫了一羣患自閉症的現代孩子,他們的心靈被孤獨磨蝕,他們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羣精神流浪兒。木月、直子、渡邊、敢死隊、綠子、永澤,無一不是孤獨的俘虜。惟其四周喧鬧,他們的孤獨才是更顯得致命而無奈。於是,綠子、渡邊在孤獨中苦苦掙扎;敢死隊、永澤在孤獨中自我炫耀;而木月與直子在孤獨中自我完結。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綠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現實在此岸,夢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靈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釋,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時候往往摸一下發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優美的出現,像蝴蝶一般輕盈地隱去,最終像無法度過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註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沒有人能真正讀懂,木月沒有,渡邊沒有,玲子沒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沒有。她在喧囂的塵世中寂寞地煽動翅膀,陪伴她的始終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們以後還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語),只是對於孤獨者來説,失去了參照的生命無所適從,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掙扎,從而導致了一切都只能任憑漩渦卷席的結局。無論時光如何流逝,每個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裏。即使刻骨銘心的愛情也無法將他們從孤獨中救贖。

在池內紀的《註定失去的戀人們》中説:“説註定失去含義固然暖味,但事實如此。同任何人都不發生關係,行雲流水般的台詞和動作的交接,無不來自各自的表演的虛構性。而其演技的天衣無縫又同遠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個人都只能從屬於不同的空間,那麼相互錯過也就成為必然。心靈的呼喚最終無法傳到對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裏也不是的處所呼喚綠子”,“目力所及,無不是不知走去哪裏的無數男男女女。失去了座標的“我”不知身在哪裏,綠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裏。

陽光強烈,空氣明晃晃炫目耀眼,天空清澄得彷彿失底,猶如音樂的通奏低音,輕柔又宿命地籠罩着所有的聲音,所有的時間。在高大的無邊的樹林裏,陽光被割成分離的碎片,投在泥沼地和枯草堆上,形成了斑駁的光影。於是,關於成長,關於生命,關於渡邊,從這裏開始。

小説是以“渡邊”的口吻展開描述的。主要講述了渡邊與直子、綠子的成長故事,提出了令人深思的主題——生死。可以説,《挪威的森林》既是死者的安魂曲,又是青春的墓誌銘。在小説中,無數次提到了“死”。渡邊與直子共同的少年好友木月的死,直子姐姐、直子叔叔的死。還有最令渡邊震撼也最令我震撼讀者的直子的死。那麼美麗,那麼純潔,擁有那麼幹淨的靈魂的直子,是受到了怎樣的痛苦和煎熬,才平靜地決定親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村上春樹説,這本書是“獻給許許多多的祭日”,我想這話沒錯。這裏許多人的死,令人感到揪心不已。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們選擇孤獨、淒涼地放棄生命?我們如何去面對親愛的人離世?我曾經無數次想過這個問題,我們怎麼對待死亡?我以前同渡邊一樣很害怕死亡,更害怕親人離世,害怕死亡將親愛的人永遠分離,我無法接受,陷於死衚衕之中,越想越難過。讀後感·但是,讀《挪威的森林》時村上給出的答案,令我心頭一震。他借渡邊之口説:“死非生的對立面,死潛伏在人們的生之中。”既然無論怎樣的哲理,也無以消除所愛之人死的悲哀。

無論怎樣的真誠,怎樣的堅韌,怎樣的柔情,也無以排遣這種悲哀。那麼我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從中領悟到某種哲理。然後繼續背上行囊,踏上原定的路線不斷前行,前行。既然無論怎樣悲哀都要來,那麼就趁現在,努力去愛。

每天我們都在面對生老病死,我們不需要太糾結這些,有個人曾經來過這個世界,曾經愛過誰,為誰哭過笑過……這些都是他們存在的證據,而我們只要記住他們對我們的好,記得那些愛,那些關係,他們總會感知到這份存在,在另一個世界活得多彩幸福。

死亡並不可怕,那個人留下的一切,都還温熱着。當我完全地領悟到“死並非生的對立面”後,就釋然了。我和渡邊一樣,穿越了那片無邊的泥沼和陰暗的森林,開始了新的旅程。

所謂成長,恰恰是這麼回事,人們孤獨地抗爭,受傷,失落,失去卻又會在陽光強烈、天空清澄的某一天,堅強地繼續活下去。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3

我曾經聽過“三十年代的文學洛神”蕭紅的名字,我很好奇——這位女作家的文字究竟有什麼樣的魅力,會讓她得到這樣的盛譽。懷着這樣的好奇和崇敬的心情,我閲讀了蕭紅的成名作《呼蘭河傳》。

《呼蘭河傳》是蕭紅的回憶錄,記敍的都是她在故鄉呼蘭經歷的往事。整本書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兩個人——蕭紅的祖父和老胡家的小團圓媳婦。

蕭紅的童年生活是快樂的,她有一個像樂園一樣的後花園和疼愛她的祖父。在園子裏,她無所顧忌地幹着她想幹的事情:捉蜻蜓、採黃瓜、把缸扣到頭上當作房子……而這樣的自由是從哪兒來的呢?是來自她祖父的愛,她在後園裏搞破壞,祖父不責罵她。我想,如果沒有了祖父的關懷,肯定就不會有蕭紅的美好童年。

而老胡家的小團圓媳婦的命運則是個悲劇了。老胡家用錢訂下了小團圓媳婦後,就接了回來。蕭紅在她打水的時候遇見了團圓媳婦,她覺得小團圓媳婦“黑乎乎、笑呵呵,怪好的”。可是別人卻説團圓媳婦不像個團圓媳婦。公婆打罵她、虐待她,終於讓她生了一場大病。那個“黑乎乎、笑呵呵”的小團圓媳婦走了。她是被誰害死的?她是被過去封建社會的舊觀念害死的,它就像一個吃人的魔獸,殘害着無辜的人的生命。如果現在還有很多人信服那種舊觀念,那麼這個社會就不堪設想!

回顧過去並不代表落伍和退步,在我們展望未來的也應該回顧歷史,從那些事件中吸取教訓,不讓悲劇重演。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4

合上《瓦爾登湖》墨綠色的封面,一股清涼的湖水已然匯入心間,澄澈見底,將心境盪滌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纖塵。正如徐遲先生在《序言》中所説:“《瓦爾登湖》是一本寂寞的書,是一本孤獨的書。他只是一本一個人的書。”當你的心靜下來的時候,再去拜讀這篇神的思想吧!

這本書寫於19世紀中葉,那時正是資本主義的飛速發展時期,在當時的背景下,人們追逐利益,想盡一切的辦法來使自己,獲得更高的權利和更多的金錢。工業文明、喧囂社會擠壓着人類、侵蝕着人性。而在這個大背景下,畢業於哈佛的這位智着,他單身隻影,拿了一柄斧頭,跑進無人居住的瓦爾登湖邊的山林中。他特立獨行,懷着一顆嚮往自然的心,寧靜地踏上了這段心靈的路基。而在這個被成為“神的一滴”的瓦爾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間裏,孤獨在思想中!

“我喜愛我的人生中有閒暇的餘地。有時,在夏季的一個清晨,我像往常一樣沐浴之後,坐在陽光融融的門前。從紅日東昇直到豔陽當頭的正午,坐在這一片松林,山核桃樹和漆樹的林中,坐在遠離塵囂的孤寂與靜謐中,沉思默想。”

他靜靜的卸載城市的喧囂,用心寫下孤獨。每次看他的書都是一種震撼,他思考人生,讓我的心如淨水般澄澈。他讓我感到敬畏,原來一個人的生活這裏是這樣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簡單而又芳香撲鼻,雖然短暫而又意藴深遠。他的精神世界絢爛多彩,而且是精妙絕倫,世上這樣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許吧。

梭羅短暫的一生中,他試圖鼓勵人們要簡化生活,將時間騰出來來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過自己的生活經驗,告訴世人不要被繁紛複雜的生活所迷惑,從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義。做生命的舵手,揚帆遠航。他認為:假如人們能過宇宙法則規定的簡樸生活,就不會有那麼的焦慮來擾亂內心的寧靜。所謂明天,即使時間終止也永不會來臨。使我們視而不見的光亮,對於我們就是黑暗。當我們清醒時,曙光才會破曉。來日方長,太陽只是顆啟明星。

他提倡儉樸生活,並不是讓我們要粗茶淡飯或是節衣縮食,而是想要讓我們多聽聽新的節奏,這也許就是一個人的價值,只是孤獨,恬靜,沒有任何的矯揉造作。

作者在瓦爾登湖畔追求孤獨,實際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獨的心境中對人生進行思考和探索。孤獨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給我愛,不必給我錢,不必給我名譽,給我真理吧。”這是他的心裏呼聲。

去拜讀這本心靈的教科書吧!它會讓你不虛此行。

儘管我們不能夠像梭羅那樣去體味孤寂的山林生活,儘管瓦爾登湖已經永遠的消失,但這些都不能阻礙我們在自己的內心裏擁有一泓清澈的瓦爾登湖,時刻都能讓心靈得到淘滌,按梭羅所説,到你的內心探險去吧!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5

《浮士德》作為一部以戲劇形式寫成的作品,現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學的頂峯。作者歌德先生花費了六十餘年的時間,成功地創造了浮土德與惡魔摩非斯托這兩大形象。這本書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觀、價值觀。

浮士德,初次登場時已年過半百。他受到許多人的崇拜,但他並不快樂。作為一個博士,他將一切的知識都研究殆盡,但最後得出的結論卻是“有用的學問我一無所知,我知道的,又毫無用處”。

一切的語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對知識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識去為人類造福的偉大願望。同時,他明白到知識與智慧之間的關係,知道擁有知識並不代表擁有智慧,這正如摩非斯托所説過的一句話:“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論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樹長青。”他對神不屑一顧,他把自己稱為神,認為人才是人的神,人類的一切幸福都是人類努力創造的成果。這反映了無神論的觀點,是人文主義的偉大體現,是唯物主義的體現。

作品中還有另一個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僕人--惡魔摩非斯托。他與浮士德訂下契約,他幫浮士德恢復青春,為浮士德追求海倫,還利用鬼怪幫助浮士德實現填海造城,幫助人類實現這一偉大願望。其實,與其稱他為惡魔,倒不如説他是一個另類的上帝,他看到了人類的不幸,看到了人類的禍根所在,他明白人類需要磨鍊。與浮士德相比,他雖不具有為人類造福這樣的偉大願望,但他對世界的認識絕不比浮士德淺,甚至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浮士德》的確是一本好書,每一次閲讀總會有不同的發現,雖説我已是讀了兩遍了,但它仍舊吸引我一直讀下去。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6

一年前看過《福貴》這部片子,主人公福貴的事蹟深深地觸動了我。觀看完這部片子時,覺得福貴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劇,他已經夠悲慘。誰知,當讀完餘華的《活着》這本書時,更是不一樣的感受,餘華用筆墨刻畫出的福貴的一生更是悲慘。當讀完這本書時,發現已經流下了淚。

通過《活着》親眼目睹了富貴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爺福貴天天喝的爛醉如泥,在城裏吃喝嫖賭,最終輸光了家裏的的全部,福貴因為母親生病前去求醫,在半路上被國民黨部隊抓了壯丁,過了一段時間被解放軍所俘虜,回到了家鄉,知道母親已經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帶大了鳳霞和有慶,但鳳霞因發燒不幸變成了聾啞人……

餘華譜寫的悲劇不僅是這些,中間的情節比這還要悲慘。有慶因為獻血過多,死了。福貴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鳳霞長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卻因難產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這樣結束,福貴可以和孫子度過下半生,誰知,因為家裏窮,沒錢買飯,福貴只好給孫子吃豆子,悲慘的是,苦根因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來的一大家子最後竟是這樣的下場,只剩下老福貴和一頭老牛在夕陽下回想年輕時犯下的錯誤和擁有過的幸福。

相信每個讀完《活着》的讀者,已經是淚流滿面了吧,被這場悲劇感動了。書中的"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未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説得就是時間帶來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貴悽慘的經歷,同時也看到富貴內心真誠的悔過。我們不需要擁有富貴的生活,不需要擁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個擁有家人,擁有家人的愛的人生。哪怕是福貴那樣,年邁了只是和一頭老黃牛生活,度過剩下的時光,這也是活着。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7

《基督山伯爵》是法國作家大仲馬的作品,講述了一個正義的付仇故事:平凡而幸福的水手愛德蒙·唐泰斯在迎接自己更加光明未來時被人陷害入獄,他在地牢中與另一位犯人通過地道聯繫,那位神甫教會了愛德蒙上流社會的禮儀,物理、化學、多種語言等知識,讓他成為了一名有涵養的人,並在死前留給他十分巨大的財富。愛德蒙在十四年之後逃出牢獄,進入了巴黎的上流社會找到了陷害他的小人並報了仇。作為一本記敍復仇故事的書,《基》已經是同類書中的了。

文中的主角,愛德蒙·唐泰斯,也就是之後的基督山伯爵,這一人物的各方面變化刻畫得相當傳神,他從一個貧窮善良,單純能幹的水手變成了一位知識淵博,舉上的伯爵,外貌、心理上的變化都是十分具體的。全書的一句話起着決定唐泰斯命運的走向的話:“在您心中注入了一種您前所未有過的情感,那就是復仇。”這是神甫,在幫助單純怕愛德蒙分析了他受害的原因之後,對他説的,也就是在此之後,愛德蒙·唐泰斯決定要向那些人復仇。

作者在構思小説時,也先順着情節發展的脈絡,安排下一連串最精彩,最吸引諸者的情節,做為高潮,如下半部寫基督山伯爵分別對三個仇人報仇的故事時,作者就非常有力的設置情節,使情節的展開高潮迭起,精彩紛呈,而一部長篇小説中,有了節奏緊張,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會有節奏相對舒緩,主要以交待情節,連綴故事作用的部分,但作者仍然在此安排懸念,設置伏筆,令人慾罷不能。

此外,這部小説記滿了浪漫的傳奇色彩。羅馬的狂歡節,基督山島的地下宮殿,強盜石帕的洞穴,都寫得色彩斑讕各具特點,把全書的氛圍烘托的美妙而壯觀。而其中穿插的典故傳説,奇聞軼事,異域風情和大誨島嶼的景色描寫,為讀者展開了一幅中世紀歐洲的沒來。書中大約有一半篇幅是對話,十分打動人心,尤其是後半部基督山伯爵的大片獨白,充滿哲理和對生命的思考,在這裏引用一句全書的最後一段話:請你們永遠別忘記,直至天主重允為人類揭示未來圖景的那一天到本之前,人類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這個字裏面:等待和希望!

我的叔叔于勒閲讀感想 篇28

下午讀完《德伯家的苔絲》,托馬斯哈代以前是一個那麼值得爭議的人物,但我不想評論此書的價值所在,我只想很簡單的闡述一些他筆下的那個女人——苔絲。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狹”感覺很難過,很壓抑,眼淚在眼眶打轉,最後眼淚下來了,也讀完了,雖然早已結局,但真的看到的時候還是感覺很難受、很難過。多少詞彙在腦海中出現,而我,只能用一個短語來形容苔絲——天真的美。她是美麗的鄉村姑娘,雖然有着貴族血統卻依然純樸,美,不是一種外表,而是內心高雅純潔的表現。心靈純淨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兒。她的純潔就像藍天一樣,雖然偶而會被烏雲遮住,但是當烏雲散去,世界上最純淨透明的依然是藍天。

一向想如果沒有開頭那個牧師的幾句話,也許可憐的苔絲會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歲的鄉村女孩苔絲的杯具就從那裏開始了。苔絲愚蠢的父親忽然明白自己是一個大貴族的後裔,就在算計着怎樣才能享受貴族的生活就逼着苔絲去認親,結果天真的苔絲遇上了毀了他一生的那人——亞雷。他是苔絲宿命中永遠逃不開的仇。奪去了苔絲所有的夢想,以及追夢的潛力,奪去苔絲的青春年少的純真的渴望。然而,我們那個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純,如此單純到讓人疼惜的女子。

苔絲決心開始新的生活,就去幾百裏以外的奶牛場工作了,在那裏,她遇上了她第二個不就應遇上的人,至少我是這麼覺得,一個她真正愛的人,但我始終以為那個人辜負了她的愛,他的舉動我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偽善。如果沒有克萊,苔絲的一身是杯具化為平淡,然而克萊的出現卻是在杯具的背後塗上更濃墨重彩的黑暗。其實我相信克萊是愛苔絲的,不然也不會在夢遊時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還是被道德束縛着,不能理解這突如其來的一切。

克萊正是因為苔絲獨具特色的純淨才愛上她並向她求婚。對克萊奔湧的愛潮,窒息的是苔絲自己。他用他的愛傷害着那個天真的女孩兒,給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殺。而她也用她所有的愛折磨自己。苔絲經過內心的痛苦掙扎,決定理解克萊的感情。但是當苔絲向她所愛的人坦白她那受傷的過去時,那所謂的愛人卻猶豫了,對愛人的不理解和對感情的不堅定讓克萊最終選取了離開。

苔絲心碎了,當她幫她的傷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愛的人的面前時,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諒,但是狠心的愛人在弱小的苔絲的傷口上灑了一把鹽。他並不是一個感情很專一的人,也許我們看見他對苔絲那種深深的眷戀,但是當苔絲的失真違揹他表面所鄙視的宗教時,他毫無餘地的選取了退縮,而且退縮得是那樣的磊落不羈。

苔絲今後又要一個人應對生活了,還要向父母隱瞞事實的真相,裝着很幸福的樣貌,並且從僅有的一點生活費中寄錢給父母,克萊的離去,苔絲從事着最髒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體和心理兩重的磨難。而此時,那個口口聲聲説愛她的男人在哪裏?但她卻始終惦記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夠原諒她。我只能説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絲喜歡克萊,並把克萊當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夠説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這樣一個人物身上,而應對現實感情是多麼蒼白無力啊,美貌與高貴的血統,也許是戰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許我們的苔絲,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絲看到回來的克萊傷痛欲絕奪門而去,苔絲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內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將她多年以來所受到的屈辱與艱辛都發泄在刀頭,刺向了那個毀了她一生的男人。後就奔向黑漆漆的馬路,追趕她的安琪兒去了……

雖然苔絲和克萊最後度過了五天完美的時光,但是,為愛復仇的苔絲結局依然悲慘。一切平靜了,苔絲在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裏最後和她愛的人體驗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後一站,是她最後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帶着夢想和遺憾走向絕路的人生,在最後的,又是最漫長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後一次日出之時,她把對人生、感情的遺憾帶去了——另一個——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個很好的天真女孩為什麼會落的如此結果?她有什麼錯?漂亮?天真?自尊?也許你的天真善良真誠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