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撤銷決定書

撤銷,指取消;從法律上取消,有時有關部門會做出行政撤銷的決定。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行政撤銷決定書,供大家參考!

行政撤銷決定書
 行政撤銷決定書範文篇一

×××罰字〔〕第號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本機關於年月日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字〔〕第號,對你(單位)作出了的行政處罰。年月日你(或)認為該處罰決定有誤,向本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經本機關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審查,認為(原因、理由),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撤銷年月日本機關作出的罰字〔〕第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機關(印章)

年月日

行政撤銷決定書範文篇二

中國民生銀行:

你單位於20xx年5月獲得我局行政許可《關於華星磊任職資格的批覆》(渝銀監復〔20xx〕66號),經調查核實,因出現下列第〔1〕種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規定,我局作出註銷決定。

1.行政許可有效期或者經營期限屆滿未延期的。

2.法人或者其他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户依法終止的。

3.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公民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的。

4.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

5.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註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你單位如對本註銷決定不服,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 日內向銀監會申請複議,也可以自收到註銷決定書之日起3 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年1月25日

行政撤銷決定書範文篇三

編號:

(當事人名稱):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取得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存在以下問題:

1、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2、 超越法定職權;

3、 違反法定程序;

4、 你(單位)不具備申請資格;

5、 你(單位)不符合法定條件;

6、你(單位)採用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

7、(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你(單位)行政許可。請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日內持行政許可證件到(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稱)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主管機關印章或行政許可專用章)

年 月 日

抄送:(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下級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