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請示的結尾

大家知道請示的結尾怎麼寫嗎?不知道沒關係,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關於請示的結尾,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於請示的結尾

結語,又叫尾語,是公文正文結尾初的程式化用語,是公文在長期寫作與發展過程中沿襲下來的習慣用語以及定型化、規範化的語言格式。請示的結語是請示正文的 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收束全文、顯示文種、表達意願等作用。

請示結語的常規寫法有:

“當(妥、可)否,請批覆(批示)”;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覆(批 準、審批)”;

“特此請示,請批覆(批示)”;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轉報……審批”等。

在請示結語的寫作中,常有一些不規範,現象,歸納起來,大致有以 下五種

一、 無結語並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寫結語。有些公文如“命令”、“決定”、“決議”、“會議紀要”等不需要寫結語,言盡即止。但“請示”必須寫結語,因為請示 帶有強烈的“期請性”。請示如果不寫結語,就意味着不需要上級機關“批示、批准”,“事前請示”就變成了形式主義。

二、 與“報告”結構混淆即將請示的結語寫成了“以上報告當(妥、可)否,請批覆(批示)”。這種寫法要麼把請示當成了報告,要麼把報告當成了請示,要麼在報告 中夾帶了請示事項。報告的結語一般用“特此報告”等字樣。

三、 語氣不當請示是典型的上行文,語氣要謙恭有禮,以示對上級機關的尊重,但要把握好尺度,既不能太“軟”,也不能過“硬”。有人認為“請示”是請求上級機關 辦事,説得越客氣事情越好辦,所以結語寫成“以上想法尚不成熟,請領導指正”或“以上意見不知是否可行,請上級決策”。請示是公文,不是私人信件,沒有必 要過分客氣。這種寫法既羅嗦又缺乏自信,不但達不到效果,反而會令上級反感,弄巧成拙。過“硬”是指語氣太直,太過簡練,缺少過渡,不委婉。如“請批示 “、“請批覆”。

四、 語法邏輯有誤有人將結語寫成“當否,請批准”,即“當與不當,都得批准”,邏輯錯誤顯而易見。

《請示》寫作要點

請示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請性、期復性公文。

一、標題:制發機關名稱+事由+請示。

二、正文:

一請示的原因:陳述情況,闡述理由,講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後用“為此,請示如下”。

二請示的事項:寫明請示要求,如請求物資要寫明品名、規格、數量,請求資金要寫明金額。

三、結尾語:多用“上述意見,是否妥當,請指示”。“特此請示,請予批准”,“以上請求,請予審批”,“以上請示,請予批覆”,“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部門執行”等語。

注意事項:一文一事;一個主送機關;逐級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