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通告

拆除,我們通常所説的拆除是指舊房拆除,牆體拆除等。當有違法違章建築時,有關部門就會發出拆除通知書。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通告,供大家參考!

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通告
 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通告範文篇一

為了給違法違章建築户自行拆除、爭取從寬處理的機會,經研究決定,限20xx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三天內,違建户自行拆除違法違章建築,凡在該期限內自行拆除的,可視情減輕或免於處理。否則,將組織實施強制拆除,並從嚴從重查處。

特此通知!

xx縣違法違章建築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5月19日

 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通告範文篇二

劉江:

經查,你户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團結村地段,建480 平方米建築物,未辦理任何手續,屬違法違章建築。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限你户於7 內自行拆除,限期內沒有自行拆除的,我單位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每六十八條規定,對你户的違法建設,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當事人:

xx縣行政執法局鶴立中隊

年月日

 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通告範文篇三

第一條 為了提高城市管理質量,保障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特制定本通告。

第二條 本市主城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內的違法建築,即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搭建的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衞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觀的建(構)築物,不受法律保護,必須依法予以拆除。

第三條 各區人民政府應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本轄區內拆除違法建築的組織工作。

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建築進行查證和認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決定。

土地、房屋、市政、建設、園林、工商、公安、信訪和監察等部門應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做好拆除違法建築及拆除後的環境整治工作。

第四條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擅自修建違法建築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應當及時自行拆除各自的違法建築。自行拆除的,免於罰款

第五條 當事人未按本通告第四條規定拆除違法建築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在限期內拆除的,免於罰款。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違法建築的決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送達當事人;對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採用公告形式送達。

當事人必須在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拆除違法建築決定限定的期間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築。

第六條 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築後,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清理拆除現場。個人應將拆除的違法建築廢棄物集中到指定地點,由有關部門組織清運;單位拆除違法建築廢棄物,按照市政府建築渣土清運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行運往指定地點。

第七條 當事人未按本通告第五條規定拆除違法建築的,由區人民政府依照《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並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以罰款。

在建的違法建築,必須立即停止施工並自行拆除。違者,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強制拆除並處以罰款。

第八條 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前發佈強制拆除公告。

第九條 強制拆除中所涉及當事人財物的清理、搬移、保管,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築所需要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十條 當事人對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做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在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對違法建築的強制拆除。

第十一條 妨礙、阻撓、拒絕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支持政府對違法建築的治理,舉報違法建設和違法行政行為。

舉報電話:

市規劃局:

xx區:68834xx

xx區:xxxxxx

第十四條 其他區縣(自治縣、市)拆除違法建築,參照本通告執行。

第十五條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