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證上崗的具體通告

通告是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時使用的公文。通告不同公告,它主要用於有關單位開展業務工作需要。那麼你知道持證上崗的通告怎麼寫嗎?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持證上崗通告,供大家參考!

公司持證上崗的具體通告

持證上崗通告範文一

關於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持證上崗的通告

根據交通運輸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部令20xx年第7號)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部令20xx年第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6793.1-20xx)《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和《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規定,從20xx年1月1日起凡從事機動車維修的維修技術人員須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上崗。具體包括機動車維修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作業的技術人員。

北海市公路運輸管理處

20xx年6月8日

持證上崗通告範文二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的通告

一、為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和搞好行政執法,做到依法行政、按法辦事,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決定從1998年9月1日起,全省行政執法人員都必須使用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的《河南省行政執法證》(以下簡稱《執法證》)和《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以下簡稱《監督證》)。

二、《執法證》是行政執法人員行使執法權的資格證明。依法取得《執法證》的人員,有權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權,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未依法取得《執法證》的,無權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三、《監督證》是省政府賦予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對行政執法工作實施監督與檢查的憑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取得《監督證》的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情況,對執法違法行為有權當場制止、糾正或者建議、責成有關機關依法處理,提出暫扣行政執法證件的建議,有權對實施執法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改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取得《監督證》的人員,依照上級監督下級的原則,對本系統發生的執法違法行為有權當場制止和糾正,建議或責成下級機關依法處理,提出暫扣行政執法證件的建議,有權對實施執法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四、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必須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出示《執法證》。不出示《執法證》表明身份的,屬於行政執法程序違法的行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拒絕,並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機構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等項工作中,對於不出示《執法證》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應當予以撤銷、糾正。行政執法監督人員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必須向被監督的單位或個人出示《監督證》。不出示《監督證》表明身份的,被監督的單位或個人有權拒絕。嚴禁偽造、轉讓、出借、塗改《執法證》和《監督證》。

五、各級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十分珍惜人民賦予的權力,做人民的公僕,自覺接受人民和法律的監督;在執法工作中必須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執行行政執法程序,正確使用行政執法文書,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到公平、公開、公正,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六、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推行行政執法文明舉止和用語規範活動。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工作中,着裝要整潔,體態要端正,待人要禮貌,用語要規範,樹立行政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機構對行政執法活動應當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執法證》和《監督證》分級進行年度審驗。在監督檢查和年度審驗中發現行政執法人員違法實施行政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或建議有關主管機關、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影響很壞的要註銷或收回《執法證》。凡被註銷或收回《執法證》的人員,其他行政執法證件確認的執法資格同時取消,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八、除《執法證》和《監督證》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國統一使用的行政執法證件外,各級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及其工作部門,都不得再頒發其他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

發佈部門:河南省政府

發佈日期:

實施日期:

持證上崗通告範文三

全市各生產經營單位:

近期,我國部分地區接連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部分事故的重要原因是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野蠻施工。

為確保我市消防安全,進一步規範我市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消除因操作不當而引發火災等事故的隱患,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培訓的有關規定以及市政府辦公室 《關於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全力做好當前各項消防工作的緊急通知》中 “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精神,我局將會同市勞動局、市質監局等部門開展一次全市生產經營單位內電工、電焊工持證上崗專項執法監察,並對無證上崗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個人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各生產經營單位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要對本單位消防安全作一次全面檢查,特別是對容易發生火災的重點部位和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組織一次自查自糾。各鎮 (街道)、有關部門要抓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充分運用各種傳播媒介和宣傳手段,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提高廣大羣眾的消防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在配合市級有關部門本次專項執法監察的同時,對本轄區、行業內生產經營單位電工、電焊工等持證上崗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慈溪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