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高、會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精選3篇)

關於加強高、會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1

各科室、站(所)、在邛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及商砼企業:

關於加強高、會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精選3篇)

按照《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安排的通知》(邛招委〔20xx〕9號)要求,為保證我市6月7日至6月8日、6月13日至6月14日“兩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廣大考生考試創造一個良好的安靜環境,根據市政府有關安排和部署,現將高、會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噪聲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從6月1日至6月14日,全市轄區範圍內所有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地,在每日20:00時至次日7:00時一律停止施工。5月22日至6月14日,我局將停止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二、大學聯考考試期間(6月7日至6月8日),邛崍市城區範圍所有建設工地一律24小時停止施工;會考考試期間(6月13日至6月14日),邛崍市城區範圍及高埂鎮、平樂鎮所有建設工地一律24小時停止施工;在高、會考期間停工的建設工地禁止大型車輛出入,嚴格禁止噪聲設備的使用。

三、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及商砼企業應提前做好準備,合理安排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我局將在高、會考期間加強建築工地噪聲管理的巡查、檢查,對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

邛崍市城鄉建設局

20xx年5月22日

關於加強高、會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2

溧陽市住建委、金壇區住建委、武進區住建局、新北區城建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20xx年全國普通高校和我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將分別於6月7日—9日和6月18日—20日進行。為了營造良好考試環境,排除施工噪音對考試的影響,確保高、會考的順利進行,現將我市大學聯考和會考期間加強建設工地施工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和高級中等學校備考及考試時間安排

1.備考時間

普通高校備考時間:6月1日至6月6日;

高級中等學校備考時間:6月10日至6月17日。

2.考試時間

(1)普通高校考試時間:6月7日至6月9日。

市區設6個考點:江蘇省常州高級中學、常州市第一中學、常州市第二中學、常州市第三中學、常州市田家炳中學、常州市北郊初級中學。

(2)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時間:6月18日至6月20日。

市區、新北區共設17個考點(詳見附表)。

金壇市、溧陽市、武進區高、會考點按當地教育部門規定執行。

二、大學聯考和會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作業時間規定

為了給全市大學聯考和會考學生營造良好的備考和考試環境,特作如下規定:

大學聯考和會考備考期間,6月1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7日全市建設工地施工作業時間為:早7點至晚6點。

大學聯考和會考考試期間:6月7日至6月9日,6月18日至6月20日各考點周邊的建設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作業,全市其他建設工地施工作業時間為:早7點至晚6點。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各建設、施工企業要按《通知》要求,加強對各工程項目施工進度的部署,科學安排施工,合理調整工期;監理企業必須配合做好高、會考期間禁噪施工的監督工作,發現違規施工行為應及時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情況要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各施工企業要積極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高、會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噪聲的管理;指派專人具體負責,在工地出入口處公佈告知牌,明確告知每一位建築工人在此期間的工作時間,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大學聯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噪聲的管理,認真做好建設工地施工音量的限制和限時作業等工作,及時處理有關施工噪聲方面的舉報和投訴。

(三)各建設、施工單位要迅速對所屬工地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佈置落實,明確責任人。對各考點周圍工地的責任人、聯繫電話,以及項目主管負責人,請各單位於6月1日前報常州市建設工程管理中心。施工工地如有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各責任單位要認真對待、及時處理,並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保障工作萬無一失。

(四)高、會考期間,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要增加檢查頻次,督促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嚴格執行《通知》規定的施工作息時間,加強施工噪聲管理;考試期間,要組織巡查組進行不間斷巡查。

(五)市城鄉建設局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受理對所轄市區項目的相關投訴,對巡查發現或被舉報投訴的違規施工行為,及時到現場予以從速處理;對嚴重違反規定,影響考生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的,立即責令停工,情節嚴重的不良行為將錄入其信用記錄,扣除相關單位信用分。

(六)各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積極認真地做好組織、監管等相關保障工作。各有關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早作宣傳、統籌安排、齊心協力,為確保高(中)考順利進行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附件:20xx年高(中)考考試時間及考點安排

常州市城鄉建設局

20xx年5月18日

關於加強高、會考期間建設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3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機關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

X年6月30日上午7時左右,下東鄉示範農場發生一起農事觸電安全事故,造成一死一傷;7月2日下午1時左右,秩堂鎮大湖村發生一起涉電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這兩起事故給死者家庭帶來沉重打擊。“6.30”觸電傷亡發生後,縣委、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用電安全工作,並委派縣督查局督查用電安全工作。

當前正值夏季農事用電、高温用電峯期,屬於觸電傷亡事故高發期,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經研究,現就加強我縣用電安全管理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用電安全管理責任。電力供應關係到廣大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保證用電安全是當前各級政府的重要任務。各級各部門應從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保障人身安全為重點,突出抓好用電安全管理工作。要成立由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用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轄區的用電安全管理、用電秩序維護、用電知識宣傳、用電安全事故處理等工作。

二、廣泛宣傳,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各級各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配合供電部門廣泛開展依法用電、安全用電宣傳教育活動,通過播放宣教片、召開會議、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圖片、現場輔導、安全用電督查等形式,普及安全用電知識。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要立即組織對所轄區域內的養殖、農機用電等重點部位、重點對象進行用電安全強化教育,確保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常識。

三、排查督導,加強安全隱患清理整治。按照電力線路的權屬劃分,電力企業、鄉鎮及村組、用電單位(户)應立即對產權範圍內的電力安全隱患迅速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重點排查用户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私拉亂接、電器是否老化、線路是否破損、移動式電器漏電保護是否合格、是否有無電工資質者擅自裝接、改變電器電力線路等突出安全隱患。一旦發現用電安全隱患,立即按產權權屬下達整改通知書,並及時督促整改。供電企業及各管理部門要加強督導,敦促相關安全責任落實到位、技術支持服務到位、宣傳教育落實到位和法律法規執行到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迅速組織力量抓好本區域電力線路的掃障工作。對自有產權的電力設施做好維護和保養。

四、嚴格責任,妥善處理好電力安全事故。發生用電安全事故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有關單位要及時向縣安監局、經信局報告,由安委會牽頭,安監局、經信局、監察局、檢察院、公安局、電力局、工會和事發地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等相關單位組成事故聯合調查處理工作組,其中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事故處理和維穩工作,要提前介入、主動化解、確保穩定;縣經信局、安監局、檢察院、工會負責事故的調查和責任劃分工作;縣公安局負責可能由事故誘發的突發事件的監控和處置工作;其它相關部門要根據事故處理需要,積極配合、主動服務。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用電安全事故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追究;對因處置不當,導致事態擴大,引發羣體性事件的要追究當地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部門配合不力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無理取鬧和妨礙事故處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

X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