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是怎樣的?包括了哪些內容?那麼,下面就隨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選址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基本情況

主要是建設項目名稱、性質,用地與建設規模,供水與能源的需求量,採取的運輸方式與運輸量,以及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選址主要依據

1、經批准的項目建議書;

2、建設項目與城市規劃佈局協調;

3、建設項目與城市交通、通訊、能源、市政、防災規劃的銜接與協調;

4、建設項目配套的生活設施與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設施規劃的銜接與協調;

5、建設項目對於城市環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響,以及與城市環境保護規劃和風景名勝、文物古蹟保護規劃的協調。

6、建設項目選址、用地範圍和具體規劃要求。

注:1、複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説明外,報審材料均為一份。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2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