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對求職陷阱論文

現在求職陷阱眾多,大學生如何面對求職陷阱呢?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提供的面對求職陷阱論文,希望能幫到你。

如何面對求職陷阱論文
面對求職陷阱論文(一)

隨着高校畢業生的增多,就業市場日趨飽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不斷增大,在供需矛盾的影響下,各種就業陷阱也出現在就業市場上。很多大學生對就業陷阱的認識不夠清楚,在就業過程中往往會誤入其中,使自己不能成功就業,甚至損害自身利益。因此,指導大學生警惕並防範就業陷阱,增加大學生就業的成功率,提高就業質量成為高校就業工作的一項重要課題。

一、就業陷阱及其特徵

(一)就業陷阱

就業陷阱,是指在就業過程中,用人單位借工作機會和擁有信息的有利條件,以發佈虛假、誇大或模糊的招聘信息為手段,以牟利或者其他意圖為目的的招聘,或違反求職者個人意願使其額外支付財物或誘騙求職者進行違背法律道德的行為等情況。

(二)就業陷阱的特徵

1.欺騙虛偽性。欺騙虛偽性主要表現在用人單位以虛假宣傳、不實承諾來取得求職大學生的良好期望,以此提高招聘條件,隱藏各種不法目的。

2.誘惑性。就業陷阱的誘惑性主要表現在不法單位用高工資、高待遇來吸引求職大學生的注意力。例如,某單位承諾待遇有多高多高,但求職者入職後卻告訴他待遇裏邊包括的“五險一金”、食宿費等等,是工資的總值。

3.違法悖德性。就業陷阱的違法性,主要表現在違反《勞動合同法》,有的甚至違反了《刑法》。例如,用人單位想留住人才,而在招聘之時採用比較隱晦的手段扣押學生的身份證、畢業證書等證件,當學生有了其他好的工作選擇時,欲走難行。這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九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就業陷阱的悖德性,主要表現在利用社會對學生的認同和信任,誘騙學生從事推銷劣質產品等,有悖社會公德,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1

4.模糊性。所謂模糊性,是指用人單位或個人在招聘信息中用詞多含歧義,讓求職大學生者感覺是有利的,但他們自己解釋時又完全變得不利於求職者。

5.多面性。多面性是指就業信息的發佈單位功能強大,往往表現為用同樣的地址和電話註冊多個公司,或一個公司業務涉及多個領域。如重慶沙坪壩區某公司,在他們的招聘信息中涉及航空、建築、醫療、保險等業務。

二、就業陷阱的類型

(一)就業渠道陷阱

就業渠道陷阱主要是通過招聘網站、QQ信息、微信、微博等渠道發佈招聘信息,通過這類渠道發佈招聘信息的單位或個人由於監控不嚴,信息的真實性難以核實,信息發佈者往往利用這一點,發佈具有很大誘惑力的職位信息,吸引求職大學生的注意。例如,某公司打出招聘“儲備經理”的廣告,並且許以高薪,而且條件也不苛刻,很多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蜂擁而至,實際確實要幹銷售員的業務,所謂的高薪也要等到做到一定年限或職務之後才能享受。

(二)工資待遇陷阱

這類用人單位往往對求職的大學生許以高薪,但是不簽訂任何書面合同,等到應聘者領工資時,不是打折就是推脱,有的甚至以公司倒閉為由不發一分錢。例如,20xx年鄭州市的年平均工資為35541元,如果有用人單位或個人給求職大學生的崗位年工資遠遠高於這個數,那麼這些招聘單位往往存在很多的問題。另外還有些用人單位和個人只許給求職大學生一個很高的工資總額和無據可查的升職加薪計劃,而實際上這個總額包含保險金、養老金、失業金等等,左扣右扣到手的工資已所剩無幾了,而升職加薪的最終解釋權都由用人者説了算。

(三)單位資質陷阱

有些用人單位或個人,在招聘時對自己的單位描述不切實際,把不屬於自己的資質、榮譽、業績等都攀龍附鳳地附加得到自己的身上,給自己的單位人為地披上一件光鮮的外衣,讓涉世不深的求職大學生覺得這個單位不錯,有實力,將來一定能夠有所發展,而實際上確實一家不起眼的小公司或小單位,甚至是一個“皮包公司”。

(四)介紹人陷阱

在大學生求職的路上總有一些人很主動熱情的給他們去介紹好工作,而這些熱情的背後都可能會隱藏着無法預知的危機。例如我們常説的傳銷。據有人研究,近幾年經工商部門查出、遣散的傳銷人員,主要集中在18至25歲,其中剛畢業的學生佔了相當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的大中專學生和初、高中畢業生。2這類介紹人總是在求職大學生面前展示一種成功者的姿態,向求職大學生吹噓自己工資高、工作輕,生活自由、發展空間很大,往往使缺乏生活經驗的大學生上當受騙。

三、就業陷阱的防範

在充分認清就業陷阱的基礎上,如何防範就業陷阱便顯得易如反掌了。常言説,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對於這些就業陷阱,只要大學生提高自己的警惕性,增加相關知識的瞭解程度,就可以在求職過程中避免踏入就業陷阱,提高就業的成功率。

(一)學校層面

1.加強就業政策宣傳教育。學校就業部門要及時對畢業大學生進行就業形勢教育,讓畢業生認清當前的就業形勢,瞭解國家最新的就業政策,培養多次就業意識和創業精神。例如,讓學生了解國家確立的“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方針,千方百計增加就業擴大就業規模的政策,同時也要讓學生認識到目前供需矛盾還比較突出,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和創業觀,培養學生創業思想和創業能力,鼓勵學生勇於創業。

2.加強就業指導針對性。學校的就業指導部門要把國家就業政策及時的告知畢業生,把引導畢業生面向基層、面向西部就業與國家西部開發的建設結合起來,與對畢業生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和人生目標規劃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就業指導的針對性,不能籠統地號召,空洞地鼓吹。

3.多向學生介紹防範就業陷阱的知識。剛畢業的大學生的社會閲歷較淺,再説還有一種初生牛犢不怕虎的闖勁和天之驕子的傲氣,他們對於在就業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陷阱不能及時識別。學校應該針對就業陷阱的類型進行相關的防範教育,教會學生從國家、政府、學校或正規的人才交流市場獲取就業信息,不要相信小廣告和流動招聘者。讓學生學會根據實際情況辨別工資的可信度,對於公司資質的描述要多問幾個為什麼,還可以通過工商部門電話、網站等進行核實,不要輕易相信“老同學”“老朋友”,不要貪圖一時的虛榮和小利。

(二)學生層面

1.端正就業心態。首先,在校期間要刻苦學習,努力掌握專業技術知識,貯備良好的就業能力,為將來的就業打下良好基層。其次,要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穫”,不要隨便相信高工資、高待遇、福利好、掙錢快的招聘消息,堅信不有會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任何成功都是要經過努力後取得的。第三,要認清自己,知道自己的真實水平,不要以社會精英自詡,當不法分子以不實誇大之詞或甜言蜜語向你遊説時能保持清醒的頭腦。

2.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大學生要切實瞭解《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內容,在自己的就業過程中增加就業陷阱辨別力。另外,大學生要加強法律觀念和維權意識,遇到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夠敢於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利益,不給違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學生就業難,難在學生對社會、對自身的瞭解不夠,學生應保持一種平和、陽光的心態,充分剖析自我,增加辨別力,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範各類就業陷阱,提高就業成功率。在此基礎上更重要的是,要加強自身學習,夯實基礎,提升自己的實踐能力,多和老師、同學交流,為進入社會作好準備,才能識別就業陷阱,減輕就業壓力,找到更稱心的工作。

面對求職陷阱論文(二)

一、大學生就業陷阱問題不可小視

大學生求職過程中的陷阱,是指招聘單位打着招聘的幌子騙取應聘人錢財,或者招聘單位不遵守法律、不履行承諾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行為。隨着就業壓力的不斷增大,大學生的就業焦慮也越來越高,求職心情非常迫切。許多畢業生為了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遍投簡歷,廣搜信息,只要是符合自己意願的招聘信息,就積極行動,絕不放過,但這也給某些別有用心的單位和個人造成了可乘之機。他們利用大學生求職心切的心理,巧設名目,設置種種陷阱,給大學生求職蒙上難以抹去的陰影,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針對大學畢業生就業陷阱,中央電視台與智聯招聘網聯合進行網上調查,參與調查的人數為12463人,55%的人遭遇過就業陷阱。可見大學生遭遇求職陷阱已經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

就業陷阱必然會對剛剛步入社會的大學生帶來巨大的傷害:一是給剛畢業的大學生造成經濟損失、時間損失、機會損失。經濟損失經過努力尚可挽回,但時間損失、機會損失無法挽回。二是給剛畢業的大學生造成精神傷害。遭受就業風險的畢業生往往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擊,對大學生身心健康帶來嚴重影響,精神上受到的傷害遠遠超過經濟損失。有的學生會患上“求職綜合症”,害怕求職。有的學生對社會、對自己失去信心,破罐破摔,從此一蹶不振。此外,就業陷阱還會敗壞社會風氣,滋生不誠信行為。大學生需要一個公平的、安全的、誠信的良好就業環境,遭受欺騙的畢業生,在今後的人生道路上可能會懷疑誠信,戴着有色眼鏡看這個社會,甚至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特別是某些誤入傳銷的學生被騙後會馬上反過來再去騙別人。因此,就業風險的危害不可小視,需要我們高度關注。

二、大學生求職過程中常見的陷阱

1.利用招聘,誘騙大學生踏人非法傳銷陷阱。儘管學校一再提醒廣大同學在求職過程中要警惕傳銷陷阱,但每年還是有部分學生“中招”。大學生被非法傳銷組織所騙受困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大學生自身防範意識薄弱,輕信他人上當受騙;二是對同學、朋友的介紹過於信任,沒想到熟人還會騙自己;三是就業壓力過大。擇業時放鬆了必要的普惕,輕信以用人單位身份出現的非法傳銷公司;四是個別學生存在不勞而獲的思想,被非法傳銷組織宣傳的高額回報引誘,甘願從事非法傳銷活動。

2.個別利慾薰心的業主,利用試用期榨取廉價勞動力。試用期的薪水一般都較低,在試用期內不為畢業生交納社會統籌和相關保險,有些公司為了使用試用期內的廉價勞動力,抓住畢業生急於找工作的心理,先行試用,待試用期一過。再以種種理由辭退求職者;辭退後再招聘新的畢業生,再試用,如此反覆,長期低成本佔用廉價勞動力。有的公司故意延長試用期限,損害畢業生的利益。

3.中介機構非法收費。非法中介機構和個別披着合法外衣幹着非法交易的中介機構,他們利用大學生求職經驗不足,缺乏應有的社會知識,容易輕信於人的弱點,採取欺騙手段騙取大學生不合理的報名費、介紹費等。他們大多以推薦面試為藉口收取報名費、介紹費。如果面試未被錄用,歸咎於大學生自身的原因,報名費、介紹費不退。由於推薦的人數多實際錄用的少,大多數錄取不了。即使被錄取,從事的崗位、待遇與最初的承諾相差甚遠。發現上當受騙,大學生往往礙於面子,或懾於淫威,或缺乏必要的證據,吃啞巴虧,不了了之。

4.利用求職者個人信息進行詐騙。近期以來,套取並利用求職者信息進行詐騙的案件屢見不鮮。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往往要填寫一些表格,其中涉及到很多個人信息,尤其是網上求職,要求填寫的內容更是事無鉅細,從個人電話號碼,到家長姓名、家庭住址、家庭電話、父母情況一應俱全。許多畢業生粗心大意,隨意填寫,結果給騙子留下了可乘之機。

三、高校就業機構如何幫助畢業生降低求職風險

1.加強大學生就業安全教育,提高就業安全意識。受過去計劃經濟模式下就業體制的影響,高校就業指導工作開展的時間較短,就業指導體系還不夠完善,在具體工作中往往出現某些偏差,如重視強調求職面試技巧的指導,卻忽視了就業安全教育。在大學生就業總體形勢嚴峻的背景下,為應對日趨複雜化的招聘、求職活動中出現的就業安全問題,高校應加強大學生就業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學生對就業招聘信息作必要的安全分析、對應聘單位做深入瞭解,教會學生在求職就業中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切實提高大學生防騙意識和人身安全保護意識。在實際工作中,通過多種途徑宣傳教育,利用經典事例進行警示教育,使廣大畢業生充分認識不法分子利用大學生求職進行非法活動的欺詐性、隱蔽性和危害性,提高大學生在擇業過程中的自我保護意識。

2.實時動態掌握畢業生的思想狀況和擇業過程。高校畢業生因求職心切,缺乏豐富的社會經驗和識別誘騙陷阱的能力,容易上當受騙。學校應對畢業生全員實行有效的監控,對遇到困難的同學提供及時有用的幫助;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將外出求職畢業生的登記制度納入學校就業工作的日常管理範疇,畢業班班主任與輔導員要實時掌握每一位同學的去向和現狀,要求學生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老師保持不間斷聯繫,確保發生就業安全突發事件時的信息暢通。同時,要教育大學生冷靜思考接到的面試通知,特別是要到異地求職的畢業生更要提高防範意識。

3.過濾就業信息,嚴把信息審核關,確保就業信息安全。當前,大學畢業生就業市場中信息混亂是影響畢業生就業安全的突出問題,高校應重視和加強畢業生就業市場和信息服務體制建設,促進就業市場的信息安全化。對於在校園內發佈的就業信息,學校要保證其真實、規範。在校內舉辦的招聘會,學校要嚴格審查招聘單位的資質,要求招聘單位不僅要有營業執照等合法登記手續,而且要具備接轉户口、檔案關係等條件,以便保障學生的權益。要堅決拒絕發佈一些誇大單位現狀、高薪引誘、收取上崗培訓費和服務押金、招聘傳銷人員等情形的用人信息,確保用人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防止畢業生上當受騙。

4.加強畢業生求職信息資料安全教育,防止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獲取。在招聘會上,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求職者的簡歷被隨意丟棄在地上。這些簡歷上面有着詳細的個人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惡意獲取,可能會給求職者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麻煩。因此,高校應加強畢業生的信息資料安全教育,引導大學生在擇業過程中,注意以下幾點:在招聘現場,不要隨意發放自己的簡歷,特別是招聘方式不合規範的單位不要投遞簡歷;在個人求職材料上最好不要留家庭電話。只提供手機號碼和電子郵件就可以,固定電話可以提供輔導員或院系負責就業工作老師的辦公電話;在網上登記註冊個人信息時,應選擇一些信息監管較規範、知名度較高的大型人才招聘網站;要注意留下用人單位的固定電話,必要時撥打查詢電話進行核實;與聯繫人會面應選擇用人單位的辦公場所等等。

面對快速變革的時代,面對不斷變化的新形勢,大學生就業安全問題的解決,需要高校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一方面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另一方面更要以創新的思路不斷加強和改進畢業生就業工作,最終實現多渠道、多形式的科學擇業和安全就業。同時,更需要促進確保就業安全的各種制度不斷得到完善和落實,以及社會各部門的大力協作和共同監督,給大學生提供一個安全無虞的就業環境。

面對求職陷阱論文(三)

1、欺騙宣傳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誇大單位規模、發展前景、工資待遇等情況,或者隱瞞單位實情;有的用人單位千方百計瞭解畢業生的情況,卻設法迴避畢業生提出的瞭解單位的問題。這些都將導致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信息不對稱,侵犯了畢業生的知情權。更有甚者,惡意欺騙宣傳,宣稱“高薪”“高福利”“高崗位”誘惑畢業生從事名不副實的工作,嚴重損害畢業生利益。如某企業拋出低工資高獎金的制度吸引應聘者,揚言做得好月薪可達萬元,其實是在幾乎沒有底薪的情況下領取苛刻的銷售提成。要知道,管理規範的優秀企業通常會淡化獎金、提成這些易於孳生副作用的做法,只有那些急功近利員工流動性大的企業才會反其道而行之。廣大畢業生應腳踏實地,不要投機取巧,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餡餅,增強抗拒誘惑的能力,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2、招聘歧視

平等就業都是法律權利,但近些年出現了不少招聘中的歧視行為:(1)性別歧視。這是女生們經常遇到的無奈。有的用人單位不顧社會責任,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逃避勞動法賦予用人單位對女職工特殊義務,在招聘員工時或私下或公開規定“只招男生”或“男生優先”。(2)身體歧視。一些用人單位在缺少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將身體有殘疾或疾病的人拒之門外,剝奪了這羣人的就業機會;還有一些單位在並無必要的情況下對應聘者的身高、相貌甚至三圍提出要求。(3)户籍歧視。有的用人單位只招收本地户口的畢業生,或者沒有本地户口就必須有本地户口居民的擔保,抬高了外地户口畢業生就業的門檻。有的地方政府為了保護本地人口就業,制定不合理的人才准入制度,使本地單位無法招收外地户口的畢業生,或者無法使外地户口的勞動者成為正是職工,嚴重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動。以上歧視行為侵犯了廣大畢業生的平等就業權,需要理直氣壯地予以譴責。

3、違規收費

國家有關部門早就明文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嚮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對員工地培訓費用應當從成本中支出。可有些用人單位卻對此置若罔聞,巧立名目嚮應聘者收費。畢業生們迫於對工作的需要往往只得就範。可是不少企業在收取了費用後便為所欲為,或者怠於履行義務,或者向求職者得寸進尺提出更過分的要求。因此畢業生在求職時要區分用人單位哪些做法是合理的哪些做法是不合理的,對於各種名目的收費要堅決抵制。

4、侵犯隱私

畢業生在求職時,會在相關領域如網絡和求職材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資料,比如姓名、年齡、身高、學歷、電話、身份證號等,這些信息屬於個人隱私的一部分,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公開、泄漏、出售。但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如工作人員的疏漏、網絡軟件的缺陷、不法分子的圈套等,這些信息被用來侵害當事人或謀求商業利益。因此,畢業生求職時不要隨便將個人資料留給不可靠的單位和個人,投放網絡時要選擇安全防範能力強和可靠性高的網站,同時注意保密設置內容的選項。在面試時,一些用人單位的提問會涉及個人隱私,如果與工作無關或者出於惡意,畢業生有權拒絕回答;如果是出於安排合適崗位的考慮或者考察應變能力,畢業生可以視情況回答。用人單位因此獲得畢業生的個人隱私後,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構成侵權。

5、長時間實習期

長時間低工資實習期或無工資實習期,屬於侵權行為。畢竟我們求職者或實習生在實習過程中,付出了勞動,而這些勞動不一定一下子得到認可,但是不可以長期得不到認可,如果用人單位一直都看你不順眼,那幹嘛還留着你幹那麼久的活不發工資少發工資?不如早點辭退算了,求職者還可以去找更適合的工作棲息地

節後求職小心陷入“招工兼職”網絡詐騙陷阱

春節過後,一年一度的求職潮也將拉開序幕。這時,各類“招工兼職”詐騙也會趁機出動。雖然絕大多數騙局都很老套,甚至漏洞百出,但仍舊有人會被矇蔽雙眼。路路提醒,廣大羣眾求職心切的同時,更要當心落入“招工兼職”網絡詐騙陷阱。“招工兼職”網絡詐騙途徑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假借網絡兼職、加盟代理的名義,伺機實施詐騙;另一種是求職者在網絡求職過程中泄露的個人信息,給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案例1:網上兼職刷信譽被騙江西姑娘小方在網上看到一份刷信譽的工作,上面寫着“每單任務只需5分鐘”、“任務酬勞10元至50元不等”、“每天2小時,輕鬆過萬”等字樣,小方按照上面的QQ號碼和對方取得了聯繫。對方QQ客服就給她發來一份工作申請表和工作流程介紹。工作是賣遊戲充值點卡刷信譽,對方説商品價值300元以內的每筆佣金2%,300—999元每筆佣金3%,價值越高佣金越高。

小方動心了,抱着試試看的心態買了價值100元的充值卡,用支付寶付款98元。拍下商品後,一分鐘後,她的支付寶賬户就轉進了100元,其中2元是佣金。這下,小方信以為真,覺得這個刷信譽的兼職非常可靠,分分鐘就能賺錢。隨後她又拍了價值300元的商品,但佣金和本金卻再也沒有到賬。

提醒:網上出現的刷信譽兼職工作往往存在貓膩,不法分子在發佈虛假信息時,一定會提到“高回報”、“收益快”等。這些字眼對求職者而言,有着致命誘惑。一開始不法分子返還本金並支付佣金,只是為了誘惑套取求職者投入更多的錢。

案例2:求職面試遭遇假經理受騙小李節後到外地找工作。一天,小李接到一個電話,是之前他接觸過的一家單位讓他去面試。想想自己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小李答應了。

當天下午,小李就去面試,結束後對方讓他回去等消息。晚上,小李接到一個電話,讓他第二天去對方辦公室一趟。小李誤以為這個電話是前一天面試的部門張經理打來的,連問對方是不是張經理。對方連連答應。

第二天一早,小李前往公司。快要到時,他接到“張經理”的電話,稱自己在忙,稍微晚點到,讓小李彆着急。過了十多分鐘,對方又打來電話,稱自己在接待領導,説急需包個紅包給領導,但又不方便直接出面,希望小李能幫個忙,先墊付300元,並匯入領導賬户。

小李想,領導開口,如果連這點小忙都不幫,顯然第一印象不會好了。於是,他用手機銀行將300元錢轉入“張經理”提供的銀行賬户。沒過多久,對方電話又來了,還想再借1萬元。

這下小李感覺不對勁了。等小李找到張經理時,對方一頭霧水。再核對手機號碼,也不一樣。隨即,小李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公安機關分析,由於網絡的便利性,現在騙子只要把正規求職網站上的招聘信息竊取過來,然後改個聯繫方式就能作案。小李遇到的騙子順着小李説的話,就坡下驢套取信任,從而進行詐騙。

提醒:務工人員一定要到正式的、合法的勞務市場找工作,千萬不要隨意相信“黑中介”、遊擊招工者,更不要隨意將貴重物品或財物、證件交由他人,發覺上當受騙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