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合同範本(精選3篇)

基礎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基礎合同範本(精選3篇)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 土方挖運工程承包給乙方完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土方挖運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施工範圍:

挖運工程土方量按實方計算,合計土方量約為 立方米。暫估合同總價 萬元。

四、結算價與方式

結算單價:

本工程土方挖運綜合單價為 /m3 ,包括挖土、裝土、運土、等項工作。不包含税收。最終依據土方量據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

1、開工後,甲方支付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燃油費用,爾後每月25日核算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第一個月甲方不扣回墊付的燃油費用。第二個月起,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全額支付工程款給乙方,並在應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墊付的燃油

2、工程完工後,雙方經現場驗收合格後進行工程結算,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3、每次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開具收款收據為憑。

六、甲方責任

1、甲方工地派駐現場代表,協調解決施工中有關事宜。並負責辦理一切土方挖運手續,否則,因土方挖運手續不全導致的停工、罰款等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2、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支付工程款。由於甲方不能按約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時間節點支付工程款,承擔總額5%的違約金。並承擔機械及運輸車輛因停工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乙方責任

1、乙方應根據施工圖及現場實際情況制定基礎土方挖運方案,並報甲方審批。

2、具備開挖條件後,從開工之日起,每日應完成挖運土方壹萬立方米,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同意延長工期,乙方在 個日曆工天內將合同所列土方合部挖運完畢。如果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擔總額2%的違約金。

3、乙方施工期間,應保證安全、文明施工,如果在施工中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一切意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全部完成土方的挖運任務,經甲方驗收合格,方可進行工程結算。

八、雙方若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約完畢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年 月日

基礎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其承建的 工程地下室基坑土方大開挖任務承包給乙方施工,為順利地完成任務,共同守信,規範雙方行為,特制定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 工程地下室基坑土方開挖、運輸至甲方指定堆土點、堆放、堆土高4米內。

二、承包方式:

1、乙方自帶挖機、泥頭車、堆土機等機具挖運基坑土方。運輸到本項目場內甲方指定地點(含臨建場地和甲方指定的其它土方堆放、回填地點,運距約3公里)。棄土場地要將土方推堆土高度在4米內。推土費用在土方單價綜合考慮。運土過程中(如上市政道路)由於乙方車輛缺陷和不正當操作造成的污染,清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2、運泥車行走路線的修路材料由甲方負責,修路的機械由乙方提供,機械台方由甲方現場簽證。

3、乙方包機械、包人工、動力燃料、包進度、包質量、包安全(含勞保用品)、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三、承包單價:

1、地下室大開挖土方量按我司測量放線的開挖範圍,結合經審批的施工方案確定的開挖底標高確定深度。挖運土方的工程量按實結算,具體根據指定開挖範圍的有效面積乘以開挖深度計算,開挖前後的標高由雙方測量確定,土方挖運綜合單價為:8.5元/立方米。該單價包含挖、運並按甲方要求用機械堆放好,以上單價不含税,在施工過程中油價上漲或下跌每升0.4元內(包括0.4元)不調整此單價,超過漲跌幅0.4元每升,按比例調整(油價佔單價的80%) 。

2、綜合單價已包含土方的挖、運、棄土場地的推堆土、在基坑內配合挖出排水(土)溝、集水坑以便於集中抽水。大基坑底要基本平整,如果不平,乙方需要自行出機械設備整平。

3、工人的工資、勞保、機械台班、機械進退場、維修等一切費已包在土方綜合單價。

4、臨時工程機械單價

(1)、PC200型挖掘機 1700/台班

(2)、PC150型挖掘機 1000/台班

(3)、PC120型挖掘機 1000/台班

(4)、C30型挖掘機 700//台班

(5)、D6型推土機 2200/台班

(6)、東方紅推土機 800/台班

(7)、PC150、120型破碎機 1800/台班

四、計量依據:經甲、乙雙方現場實測的測量數據作為結算依據。

五、付款方式:甲方在挖運土方完成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後,工程完工20天內支付80%進度款給乙方,餘款在壹個月內全部付清。施工過程的油費可以按現場機械台班預支。

六、合同工期: 工程地下室基坑土方大開挖工期暫定為30天(以甲方通知開挖日期為開工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由於正值雨季施工,受天氣、工作面等原因影響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順延,但人工窩工、機械停滯等費用已在單價綜合考慮,全部由乙方自負。因為工期緊張要求進場的挖機不能少於3台(高峯期4台),15噸泥頭車不能少於13台(高峯期17台),推土機2台。

七、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預交20xx0元(大寫:貳萬元)押金給甲方,待乙方施工機械設備都已進場,施工正常,滿足工地需求條件下,可退回押金。

八、雙方責任

1、開挖範圍的測量放線和開挖過程的坑底標高核查由項目部派測量員負責。

2、基坑抽水、基坑邊坡如需支護加固、晚上加班基坑照明及電費由項目部負責。

3、可能與樁基礎隊伍穿插施工,服從協調管理,屬為其它隊伍施工配合、協助費用不另計算。

4、乙方司機和管理人員的吃宿自理。

5、乙方負責落實足夠的人力、物力(工人、機械)資源,並按甲方的需要隨時增減調配汽車和挖土機械,根據甲方分段提供的工作面挖土,達到甲方及建設方要求的工程進度。

6、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揮,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務,不得自行

7、乙方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現場須配備足夠的人力專職指揮調配,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8、在甲方工程未完成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退場,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剩餘的工程款,並有權向乙方索賠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9、如土方場內外運輸產生的與當地村民(徵地拆遷除外)、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的關係協調全部由乙方負責,協調費用已含在綜合單價內。洗車設備由甲方購置,車輛進出場的沖洗、市政道路的清潔由甲方派人處理。

10、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及有關的條例、規定等。

九、廉政條款:

1、甲方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收乙方的禮金、有價證件和貴重物品,如有此情況,乙方應立即向甲方項目經理彙報處理。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及貴重物品,不得請甲方工作人員吃飯及參加娛樂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清乙方退場,並扣取剩餘工程款歸甲方所有。

3、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與甲方工作人員串通來向甲方虛報土方數量,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扣取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如有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之日起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基礎合同範本 篇3

本使用許可協議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制定。

本使用許可協議賦予使用方享有本協議所明確規定的基礎測繪成果的使用權。提供方保證,提供方是基礎測繪成果的合法授權提供者,並被授權具體行使基礎測繪成果的版權及相關權利。

一、使用方許可使用的基礎測繪成果及應支付款項見下表: 

許可使用的基礎測繪成果

成果類型

密級

載體

數據格式

圖幅範圍或測量成果名稱、範圍

許可使用用途

特別許可

版權所有

提交基礎測繪成果時間

年    月    日

地點

備註

二、使用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使用方必須根據基礎測繪成果的密級,按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要求,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泄密。

(二)使用方僅限於在本單位(以使用方構成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為限)或個人的範圍內使用基礎測繪成果,不得擴展到所屬系統和上級、下級、同級其他單位或者其他人。但獲得特別許可的除外。

(三)使用方必須在使用基礎測繪成果所形成的成果的顯著位置標示基礎測繪成果的所有者。

(四)使用方對被許可使用的基礎測繪成果不擁有複製、傳播、出版、翻譯成外國語言等的權利,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基礎測繪成果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複製品視同原始基礎測繪成果。利用屬於國家祕密的基礎測繪成果開發生產的產品,未經省測繪局保密技術處理,其祕密等級不得低於所用基礎測繪成果的祕密等級。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使用方可根據需要對數據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對數據格式進行轉換,但未經許可,不得將修改、轉換後的數據對外發布和提供。

(五)利用國家祕密測繪成果進行規劃、設計、信息系統開發等,其國家祕密測繪成果由組織實施單位提供的,組織實施單位應當與項目承攬單位簽訂保密協議。項目完成後,組織實施單位應當收回國家祕密測繪成果,承攬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承攬方為外國組織或個人以及在我國註冊的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履行對外提供我國測繪成果的審批手續,依法經省測繪局批准後,方可委託。

對承擔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處理、建立地理信息系統的單位必須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

(六)使用方不得利用被許可的基礎測繪成果編制出版其他地圖。但獲得特別許可的除外。

(七)使用方主體資格發生變化時,應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請,並需重新簽訂使用許可協議。

三、提供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提供方應當根據測繪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及時向使用方提供基礎測繪成果,同時提供基礎測繪成果使用的有關説明。

(二)提供方不承諾對所提供的基礎測繪成果中可能存在的與現勢的某種不一致或者缺陷進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該成果本身的瑕疵而對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三)提供方不接受任何條件的退貨。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使用方自己負責安裝與使用。使用方需要技術培訓、技術合作、數據更新的,與提供方另行簽訂協議。

四、違約條款: 

(一)提供方違反列表中關於提供數據的內容、時間等的約定,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補救。

(二)使用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除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外,提供方將終止其使用權,並收回所提供的基礎測繪成果及相關資料。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

提供方(蓋章):________    使用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