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論》第六十二篇:調經論(三)

Q1001怒、恐:《類經》十四卷十八注:“此肝臟之虛實也。《本神篇》曰:‘肝藏血,肝氣虛則恐,實則怒。’”

《黃帝內經素論》第六十二篇:調經論(三)

Q1001孫絡外溢:

1、《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作“孫絡水溢”,並注:“孫絡如水之溢。”

2、從《內經注評》、《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補瀉》、《類經》十四卷十八作“孫絡外溢。”

Q1001經有留血:

1、《類經》十四卷十八注:“大經之內,有留止之血也。”

2、《內經校釋》“經”作“絡”,並雲“原作‘經’,據《甲乙》卷六第三改。”

3、在經脈留有血絡。

Q1301形有餘……則四肢不用:

1、《類經》十四卷十八注:“此脾臟之虛實也。‘涇’,水者也。‘溲’,尿也。脾濕勝則氣壅不行,故腹脹而涇溲不利。脾主四肢,故虛則四肢不用。此與《本神篇》義同。”

2、王冰注:“涇,大便也;溲,小便也。”

3、《本神》LS08-Q0113“脾藏營,營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涇溲不利。”即為本解。

Q1401形有餘……補其陽絡:

1、《類經》十四卷十八注:“經穴絡穴皆足陽明者,以胃為脾之陽也。故實者瀉之,瀉脾之陽邪也;虛者補之,補脾之陽氣也。”

2、《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補瀉》注:“陽經、絡,足陽明經及絡也。或為‘陽營’,非也。”

3、《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形有餘則瀉其陽明之經,不足則補其陽明之絡。”

4、《素問直解.調經論》注:“陽經,陽明經也。陽絡,陽明絡也。”

Q1501復:據《説文》:“復,往來也”、《易.復》:“反覆其道。”取往來意。

Q1501邪氣乃索:

1、 張景嶽注:“索者,散也。”

2、 《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補瀉》注:“索,散也。”

3、《禮.檀弓》:“吾離君而索居。”注:“索,散也。”邪氣乃索,即邪氣就會散去。

Q1601志有餘……則厥:

1、《素問直解.調經論》注:“腎志有餘,則水氣盛,故腹脹飧泄;腎志不足,則生陽內虛,故厥。‘厥’,手中逆冷也。《本神論》雲:‘腎氣虛則厥,實則脹’。”

2、《類經》十四卷十八注:“此腎臟之虛實也。腎藏志,水之精也。水化寒,故腎邪有餘,則寒氣在腹而為腹脹飧泄;腎氣不足,則陰虛陽勝而為厥逆上衝。《本神篇》曰:‘腎藏精,精舍志,腎之氣虛則厥,實則脹。’《解精微論》曰:‘厥則陽氣並於上,陰氣並於下,陽並於上則火獨光也;陰並於下則足寒,足寒則脹也。’”

3、《內經校釋》譯作“足厥冷。”

4、姚春鵬譯作“手足厥冷。”

5、《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不足則厥逆而下陷。《靈樞.本神》:‘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解精微論》:‘厥則陽氣並於上,陰氣並於下,陽並於上則火獨光也,陰並於下則足寒’。”

6、據《五臟生成篇》LS10—C0119血“凝於膚者,為痺;凝於脈者,為泣;凝於足者,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痺厥也”、《厥論》SW45-Q0101“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可知:此厥,當解為“寒厥。”

Q1601動:

1、《內經校釋》校注:“《甲乙》卷六第三作‘傷’……指骨節間似有物鼓動。”

2、《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骨節有鬆動之意。”

3、《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補瀉》注:“骨節動者,腎志病微也。”

4、前有心、肺、脾之“刺微”,而肝、腎未言“刺微”,故宜從本經,不宜解為“微動”。據《經脈》十二經“是動”可知:動,即“異動”。

Q1701然筋:

1、 王冰注:“然謂然谷,足少陰滎穴。”

2、 《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志有餘則瀉然谷之穴,足少陰之滎穴也。”

3、 《太素》卷二十四虛實補瀉注:“然筋足少陰營,在足內踝之下,名曰然谷,足少陰經無然筋,當是然骨下筋也。”

Q1801即取之:

1、《類經》十四卷十八注:“此刺腎經骨節之邪也。即取之,即其邪居之所而取之。”

2、《素問懸解.調經論》注:“刺血氣之未並,宜乘其邪微而即取之。”

3、《內經校釋》譯:“應當在骨節有鼓動感時,立即刺治。”

Q1901陰陽相傾:

1、《類經》十四卷十八注:“氣為陽,故亂於衞;血為陰,故逆於經。陰陽不和,則氣血離居,故實者偏失,虛者偏虛,彼此相傾也。”

2、陰者,寒也;陽者,熱也。傾,傾斜、失衡也;陰陽相傾,即寒熱失衡。 帝問虛實之由,故此陰陽失衡,當指寒熱失衡。

Q1902血並於陰,氣並於陽,故為驚、狂:

1、 吳崑注:“血並於陰髒,是為重陰;氣並於陽髒,是為重陽。驚狂,癲狂也。”

2、 陰者,腰以下,下部也;陽者,腰以上,上部也。血並於下,則上部營養空虛;氣並於上,則上部陽氣旺盛,故為驚悸、發狂。

Q1903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類經》十四卷第十九注:“血並於陽,陰在表也;氣並於陰,陽在裏也,故為炅中。炅,熱也。”

Q1904惋:《內經校釋》注:“《甲乙》卷六第三作‘悶’,《太素》卷二十四虛實所生作‘悗’,義同。”

Q2101有者為實,無者為虛:

1、《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注:“血並則血有氣無,氣並則氣有血無,是以言虛不言其實,論實不廢其虛,故在身未曾無血氣也。”

2、《類經》十四卷十九注:“有血無氣,是血實氣虛也;有氣無血,是氣實血虛也。”

3、有其物者為其實,無其物者為其虛。

Q2101絡之與孫脈俱輸於經,血與氣並,則為實焉:《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凡絡脈之與孫脈俱輸於經,大經之內,血與氣一有相併,則為實焉。”

Q2101血之與氣,並走於上:

1、《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血之與氣,凡其並走於上,不拘氣並與血並,則為大厥。”

2、《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作“血與氣,並走於上。”

3、《類經》十四卷十九注:“血氣並走於上,則上實下虛,下虛則陰脱,陰脱則根本離絕而下厥上竭,是為大厥。”

Q2201俞會:

1、《內經校釋》注:“俞,指俞穴。會,指經氣所會之處。張志聰注:‘俞者,謂三百六十五俞穴,乃血脈之所流注。會者,謂三百六十五會,乃神氣之所遊行,皆陰陽血氣之所輸會者也’。”

2、《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陰與陽,皆有穴腧相會。”從之。

Q2301傳入於:《內經注評》作“傳之於”。

Q2401皮膚收:收者,收縮也。皮膚遇寒濕而收縮者,熱脹冷縮之理也。

Q2401聶闢:

1、《類經》十四卷十九注:“凡言語輕小曰聶,足弱不能行曰闢,皆氣不足也。”

2、《內經注評》注:“聶闢,積漸、重疊之意,引申為逐漸積疊氣不足而成虛證。”

3、《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虛者聶闢氣不足(聶闢,虛損之象),按之則氣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也。”

4、《內經校釋》注:“注家解釋不一。1、認為指皮膚皺摺。如王冰注:‘聶謂聶皺。闢謂闢迭。’2、認為係指氣怯弱不足。《素問經注節解》注:‘聶闢,怯弱也。’今從王注。”

5、聶闢,湘楚方言有“聶屁”、“夾屁”之謂,即壞了、完了之意。聶闢,又載於《靈樞.根結》LS05—Q0303“腸胃聶闢”;有本亦作“攝闢”,攝者,夾也,“攝闢”與“聶闢”義同。

Q2501喜:

1、《類經》十四卷十九注:“下文以喜則氣下為虛,而在此所重在怒,故曰實也。觀陰氣上逆之意,言怒可知。又《舉痛論》曰:‘怒則氣上’正此之謂。”

2、當解作“喜歡”、“容易”,而非喜樂之情緒,因Q2601有“喜則氣下”之情志專論。

Q2501陰氣上逆:

1、《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因於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少陰心氣厥陰肝氣上逆)。”

2、怒傷肝,陰氣上逆,獨指肝氣上衝異常。

Q2501陽氣走之:

1、《內經注評》注:“走之即湊也。陰逆於上,則必虛之於下;下部陰虛則陽氣必湊合之。”

2、《類經》十四卷十九注:“陰虛則陽邪湊之。”

3、《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注:“陰氣既上,是則下虛,下虛則陽氣乘之,故名為陰實也。”

4、《説文》:“走,趨也。”走即跑;之者,至也,來也;陽氣走之,即陽氣跑來。

D2701《經》言:

1、 王冰注:“謂上古經言也。”

2、《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注:“經言,《八十一篇》經也。”

3、《類經》十四卷二十注:“經言,引古經語也。”

4、經言所引,與《陰陽應象大論》SW05-D0106“陰勝則陽病……陰勝則寒”、Q0301“陽勝則身熱”、Q0302“陰盛則身寒”、《瘧論》SW35-Q0903“夫瘧氣者……陽勝則熱”等句,義近而理同。

Q2701陽:

1、《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注:“陽,衞氣也。衞出上焦,盡行二十五週,以温皮膚分肉之間。”

2、張聲聰注:“陽,謂諸陽之氣。經雲:‘上焦開發,宣五穀味,薰膚充身澤毛,是謂氣。是陽受氣於上焦,以温皮膚分肉。’”

3、據《營衞生會》LS18-Q0401“上焦,出於胃上口”可知:陽為熱量。熱量,源於胃中水谷之消化。

Q2901致、密:緊緻、固密,達到汗液難以排泄之程度。

Q2901玄府:《水熱穴論》SW61—Q0304雲:“所謂玄府者,汗空也。”即為本解。

Q3001温氣:

1、 姚春鵬注:“陽氣。”

2、 温氣者,熱量也。

D3101陰與陽並:

1、 姚春鵬譯:“陰與陽相混雜。”

2、 《內經校釋》譯:“陰與陽相併。”

3、 《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作“陰之與陽。”

4、 《素問直解》注:“復承上文陰陽血氣病形,問補瀉虛實之刺,以為調經之法也。”

5、 陰陽何指?諸家未注。陰陽未明,不譯待考。

Q3101經隧:

1、《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刺此者,取之於經隧之中。”

2、據《新華字典》“在山中或地下鑿成的道路。”可知:經隧,指經脈內部通道,即血管。

Q3101取血於營,取氣於衞:

1、 《內經校釋》譯:“病在血的,刺治其營;病在氣的,刺治其衞。”

2、 《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取血於營分,取氣於衞分。”

3、 《太素》卷二十四《虛實所生》注:“刺已成病,法有三別:一則刺於大經別走之道,隧,道也,別走之道通陰陽道也;二則刺於脈中營血;三則刺於脈外衞氣。”

4、 鬧血絡在脈內,刺衞氣在脈外。血在營分(血脈內),氣在衞分(血脈外)。

Q3101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

1、 吳崑注:“因四時多少、高下者,如曰以月生死為痏數多少之謂也。春時俞在頸項,夏時俞在胸脅,秋時俞在肩背,冬時俞在腰股,高下之謂也。”

2、 《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用人之形度其豐減,因天之時酌其寒温,以定針刺多少之數,高下之宜也。”

3、 《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注:“用針之狀,須因四時之氣,觀病輕重,髮針多少,又須量病高下所在,取之會中,不同刺微之易也。”

4、 用針於此病啊,要考慮四時氣候、血氣多少、病位高下。

Q3201氣盛乃進針:

1、《內經注評》注:“謂吸氣時入針。”

2、《內經校釋》譯:“即在病人吸氣時進針。”

3、《八正神明論》SW26-Q0501“瀉必用方……以息方吸而內針。”即為本解。即正當吸氣時方能進針。

Q3201如利其户:

1、《素問懸解》注:“利其路。”

2、吳崑注:“刺其俞穴,所以開邪出之門,蓋邪之壅實,欲出無户,斯乃利其户也。”

3、《説文》:“户,半門曰户”、《字書》:“一扇曰户,兩扇曰門。又在於堂室東曰户,在於宅區域曰門。”利者,潤滑也。如利其户,即潤滑門樞,以利開門。

Q3201大氣乃屈:

1、《內經注評》注:“大氣,邪氣也,邪氣退屈之意。”

2、《內經校釋》注:“大氣,指亢盛的邪氣。屈,窮盡。《呂覽》安死:‘智巧窮屈’。”

3、《類經》十四卷二十注:“大邪之氣可以屈伏。”

4、霸王邪氣才會屈服。

Q3301持針勿置:

1、《內經校釋》注:“即持針而不立即刺入之意。”

2、《太素》卷第二十四注:“持針勿置入肉中。”

3、據《説文》:“置,赦也。”取擱置意。持針勿置,即持針勿要擱置。

Q3301以定其意:

1、《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注:“必須安神定意。”

2、《類經》十四卷二十注:“謂宜詳審補法而後下針也。”

3、據《本神》LS08-Q0102“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可知:意為回憶。以定其意,即用於確定用補之意。

Q3301方實:

1、《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注:“方,正也。候氣正實。”

2、《素問直解》注:“候氣聚方實。”

Q3301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

1、《太素》卷第二十四《虛實所生》作“動無後時。”

2、人衞影印作“動氣候時”,並注:“《新校正》雲:‘按《甲乙經》作‘動無後時’。’”

3、《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作“近氣不失,遠氣乃來,動氣候時,是謂追之。”並注:“近氣既不失,遠氣乃當來,動氣候時而不失,是謂追之,《靈樞.九針十二原》:追而濟之,惡得無實是也。”

4、《內經校釋》注:“王冰注:‘近氣,謂已至之氣;遠氣,謂未至之氣也。’”

5、《內經注評》注:“動氣,謂針下引動經氣。候時,留針以候經氣來至之時乃出針;近氣,是已至之氣;遠氣是未至之氣。”

D3401被:

1、《內經校釋》注:“及也。如《書》堯典:‘光披四表’。”並譯作“波及”。

2、據《尚書.禹貢》:“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當取波及意。

Q3401經、絡、支、節:

1、《內經校釋》譯:“經絡和肢節。”

2、經脈、絡脈、四肢、關節。

Q3402其病所居:

1、《類經》十四卷二十、《素問懸解》、《素問直解》、人衞影印諸本,均作“其病所居。”

2、《內經校釋》校:“此前《甲乙》卷六第三、《太素》卷二十四《虛實所生》均有‘視’字,似當據補。”

Q3402病在骨,調之骨:

1、《內經校釋》校:“《太素》卷二十四虛實所生無此六字。”

2、《素問直解》注:“病在骨者,骨痺也,病在骨,則焠針。”

3、《素問懸解》注:“腎主骨,病在骨則調之骨。”

4、《類經》十四卷二十注:“此二節如《終始篇》曰:‘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是雖以手為言,然凡病之在筋在骨者,可於此而類求矣。又筋痺、肌痺、骨痺義,詳針刺類五十。”

Q3402燔針劫刺:

1、《內經注評》引吳崑注:“‘燔針者,內針之後,以火燔之暖耳,不必赤也’。燔針劫刺,就是把針刺取人體後,用火燒其針,也就是温針法。”

2、《素問懸解》卷八《調經論》注:“病在筋,燔針(燒針)劫刺其下及於急縮不伸者。”

3、筋痺之刺法,詳見《經筋》全篇及LS13—C0104“燔針劫刺”之注。

SW64——《四時刺逆從論篇第六十四》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説明

‖SW64—C0101→C0106‖→‖SW62—Q3401‖遷移説明:

1、所遷之論,與《四時刺逆從論》主題不屬,前後文意不接,顯見漏簡,當遷出;

2、《太素》置於卷第十六診候之三《雜診》,依診候分類;

3、《類經》置於十七卷七十《六經痺疝》,獨立成篇;

4、《甲乙》置於卷四第一(中)《經脈》;

5、所論為經脈有餘、不足及脈之滑澀時相應病症,皆為虛實之論,遷入本位,詳論經脈虛實與五臟虛實之對應關係,依經脈分類,與《調經論》主題相符,與前文“經脈虛實,何以合之?”義理相合。《痺論》SW43- Q0702“故刺痺者,必先切循其下之六經,視其虛實,及大絡之血結而不通,及虛而脈陷空者,而調之,熨而通之”及《繆刺論》SW63-Q0322“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即為支持遷移之至要依據。

C0101陰痺:

1、《內經注評》注:“陰性的痺病。”

2、姚春鵬注:“偏於寒性的痺症。”

3、《素問懸解》卷七《四時刺逆從論》注:“厥陰,心主,有餘病陰痺,陰盛而火衰也。”

4、依後文例,“陰痺”,當言痺之部位。肝合筋,此“陰痺”,當指宗筋所聚之陰部痺症。

C0105善時:

1、《內經校釋》注:“《甲乙》卷四第一中作‘時善’,義長。”

2、《靈樞懸解》卷七《四時刺逆從論》作“時善”。

3、原文義順,無需改經。

公眾號:其人頌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