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

一、每週舉行一次副部以上全體人員工作例會,時間定於每週二16時40分,地點為學生會辦公室,會議由主席主持;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精選18篇)

二、各系主席團會議每月一次,時間定於每月最後一個週三18時,地點為學生會辦公室,會議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門工作例會每週一次,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並報辦公室備案,會議由部門負責人主持;

四、會議的內容要求:

1、傳達學院有關部門的指示、文件精神、有關工作信息。

2、總結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對有關事宜進行討論。

3、進行必要的政治理論學習,工作經驗交流。

4、調查、瞭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有關信息。

五、會議的組織要求:

1、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

2、會議有明確的議題,會前由主席團確定議題。

3、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

4、辦公室在會前組織簽到,部門例會自行組織簽到,做好會議記錄。

六、會議的紀律要求:

1、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團請假。

2、要保持良好的會議秩序。

3、嚴禁會上抽煙、吃零食、會前喝酒等不文明行為。

4、會議上語言文明。

5、會議時間內,手機調為無聲或震動。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學生會幹部幹事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幹事整體素質,把好學生會幹部質量關,真正做到獎懲分明,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考核辦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00分,對沒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規定扣分。

2、考核對象:學生會全體幹部和幹事。

3、具體考核辦法:各部長、副部長的各項考核直接由學生會主席團執行;各部幹事的各項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長協調執行。主席團派專人負責檢查、記錄、考核、統計。

4、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幹部的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一學期考核成績在95分以上的為優秀學生會幹部幹事,75分以上的為合格,60-75分的將作降級使用,60分以下的將免去其職務。

二、 考核內容和積分量化標準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1、每學期初學生會幹部根據學校工作重點和學生科、團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委工作計劃和個人計劃,重點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和個人總結:

a.未寫目標計劃或工作總結的每缺一份 扣4分 b.目標計劃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 扣1-2分 c.目標計劃或工作總結遲交的 扣1-2分

2、認真參加學生科(團委)、學生會等召開組織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a.缺席一次 扣3分 b.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 扣2分 c.開會時任意喧譁或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扣2分 d.遲到、早退一次 扣1分

3、學生會幹部觸犯校規校紀被處分或有損於學生會幹部形象的視其情節輕重 扣8-15分

4、學生會各部委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彙報的 扣2分

5、學生會辦公室值勤有缺勤或值勤敷衍了事或態度不好的成 扣1-2分

6、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 扣1-2分

7、各部每學期結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的有關文件(包括計劃、總結、制度、幹事名單等)並未交給祕書處存檔 扣2分

8、查閲文件資料時,在上面亂添亂畫,未按照原先安排好的順序整理後放入檔案袋的扣1分

9、學生會辦公室衞生值勤人員一項(掃地、拖地、擦桌椅、倒垃圾)未做的或各部在學生會辦公室開會結束後沒有做好清理工作的 扣2分

10、不安心本職工作或長期工作成績不明顯的 扣2-3分

三、 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1、學生會開會全勤(不遲到、不早退) 加5分

2、團委、學生會開展各項大小型活動,保質保量完成的,主動參加佈置整理會場、賽場的 加1-3分

3、本部工作開展有聲有色的 加5分

4、向上級提合理建議和意見且被採納的每次 加3分

5、敢於同學校不良行為作鬥爭的每次 加8分

6、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 加8分 本考核制度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3

一、會議遲到、早退方面

1.學生會成員收到通知後,準時到達開會地點,遲到者罰款5元,無故直接不到罰款10元,遲到或未參加會議者在下次會議上向老師和其他學生會幹部作出解釋並檢討

2.遲到3次或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3.每次會議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4.會議通過提議採取少數服從多數制

(備註:不參加會議者須向馬老師請假,由馬老師通知主席團成員;會場由主席團及各部輪流打掃)

二、工作方面

1.開展活動期間,各部必須服從工作安排,部內成員、各部間要相互配合,協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動實行見到考勤制度,由分團委或主席團成員負責監督考勤

3.工作期間,全體學生會幹部都要積極行動起來,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級、宿舍內算分,違者取消其部評優資格並對當事人罰款10元

5.每週例會對各部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優秀部門表揚並給與獎勵,對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門批評並懲罰

(備註:各部例會中所彙報的工作內容與主席團所瞭解到的內容

進行比較,確定真實性)

三、個人考核方面

1.見到領導、老師必須問好

2.着裝要統一,必須穿校服,佩戴胸牌,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學生會幹部職務(特殊情況須經學生科批准)

3.不得染髮、燙髮,不得打架、抽煙、喝酒,違者交由學生科處理

4.必須配合主席團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學生會保密工作內容,違者交由學生科處理

5當值檢查人員須提前到位(宿舍檢查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 遲到一次罰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學生會幹部職務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此制度即日起執行

學生會主席團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包括總則、獎勵、懲罰和附則四個部分,針對分團委學生會各個部門和所有成員。

第二條 制定原則

(1) 有章必究,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獎懲有度。

(2) 本獎懲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則進行,進行民主決策,民主評議,組織部考核和分團委書記意見相結合。

(3) 在獎勵上要堅持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犯錯誤的成員,要堅持思想教育和處分相結合,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組織部具體負責分團委學生會幹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對工作成績突出和不稱職幹部按相關規定進行獎懲。

第四條 獎懲對象:旅遊學院分團委學生會所有成員

第二章 獎勵制度

第五條 獎勵分集體獎勵和個人獎勵

第六條 獎勵項目

(1) 設立以下集體獎勵

最佳部門獎 先進部門獎 和諧部門獎

(2) 設立以下個人獎勵

最佳幹部獎 先進個人獎 優秀工作者

第七條 獎勵方式

(1) 授予榮譽稱號

(2) 通報表揚

(3) 頒發獎狀、錦旗或證書

(4) 頒發獎金或紀念品

(5) 其他

第八條 獎勵條件

(一) 獲得最佳部門獎,需具備以下條件

(1) 部門成員自覺維護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和國家利益,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維護學校穩定;

(2) 部門成員工作目的明確,工作態度端正,工作效率優良;

(3) 部門成員團隊合作意識強,關心學生會集體利益,注意維護集體形象;

(4) 部長能以身作則,工作熱情高,能團結和帶領成員積極開展創優活動;

(5) 部門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

(二) 獲得先進部門獎,需具備以下條件

(1) 部門成員自覺維護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和國家利益,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維護學校穩定;

(2) 部門創新、創優活動突出,為院系、學校爭得榮譽,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門成員能夠做好表率作用,部門活動及其他方面能夠引領和帶動其他部門,對學生會整體有較大的影響。

(三) 獲得和諧部門獎,需具備以下條件

(1) 部門成員自覺維護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和國家利益,堅持正確的政方向,維護學校穩定;

(2) 部門成員關係和睦,團隊意識強;

(3) 部門與其他部門關係友好,互幫互助,共同進步,受到其他部門好評;

(4) 部門能較好的處理與學生的關係,能夠積極友好熱情為學生服務,受到老師和學生的好評

(四) 獲得最佳幹部獎,需具備以下條件

(1) 自覺維護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和國家利益,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護學校穩定

(2) 工作熱情高,工作態度端正,在各項工作中表現突出;

(3) 對學生會工作有重大貢獻,受到多次表彰;

(4) 在工作中積極發揮作用,受到大多數成員好評,並得到老師和學生的認可;

(五) 獲得先進個人獎,需具備以下條件

(1) 自覺維護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和國家利益,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維 護學校穩定;

(2) 在工作中處處起表率作用,並多次提出創造性建議,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創新與創優,且成績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 獲得優秀工作者,需具備以下條件

(1) 自覺維護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和國家利益,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維 護學校穩定;

(2) 工作熱情高,工作態度端正,積極完成各項工作

(3) 關心集體,團結同事,熱心服務同學,任勞任怨

第三章 懲罰制度

第九條 懲罰種類

(一) 口頭警告

(二) 警告

(三) 嚴重警告

(四) 勸退

第十條 懲罰細則

(一) 過失

一學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將受到口頭警告,二次者受警告處分,處800字檢討,三次及三次以上者,處嚴重警告處分,處1000字檢討

(1) 在校內穿奇裝異服

(2) 在校內抽煙

(3) 在校內公共場合,與異性過分親暱

(4) 在教學區嬉戲打鬧,大聲喧譁

(5) 理奇異髮型

(6) 除生活區及體育課,在校內穿背心、拖鞋

(7) 服務同學時,有不雅舉動者(如:理頭髮、掏耳朵等)

(8) 在校內亂扔垃圾、紙屑

(9) 會議期間儀態不端正者

(二) 嚴重過失

在一學年內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將受到警告處分,處800字檢討,二次者處嚴重警告處分,處1500字檢討,三次及三次以上者,處勸退處分。

(1) 聚眾酗酒

(2) 工作期間與同學發生爭執

(3) 值班、例會、活動遲到或早退

(4) 工作懶散拖拉,、粗心大意、態度不端正

(5) 沒有按時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

(6) 例會期間,擾亂會議(包括:通訊工具、交頭接耳、嬉戲打鬧等)

(三) 重大過失

在一學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處1500字檢討,二次及二次以上者,處勸退處分

(1) 拒不服從上級安排

(2) 泄露學生會內部文件或活動的相關機密

(3) 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無故不參加值班、例會及相關活動

(5) 重大失職,對學生會聲譽造成影響

(6) 無故拒絕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7) 挑撥部門之間的關係,散佈謠言,影響學生會聲譽

(8) 以學生會名義,開展滿足私人利益的活動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獎勵

(一) 各類獎勵每學年評選一次,對集體和個人嚴格要求,寧缺毋濫

(二) 在各獎項的評選過程中,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評選資格,並進行嚴厲處理

(三) 個人獎項評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評

(1) 學年內考試、考查課有補考或重修者

(2) 學年內有違紀行為者

(3) 學年內所在部門被評為不合格部門者

(四) 以上獎項評定後,送組織部備案

第十二條 懲罰

(一) 違法,違反校紀、校規,並受到處分者,直接開除

(二) 以上懲罰中,除勸退外,口頭警告、警告、嚴重警告由組織部考核,並由組織部備案入檔

(三) 勸退處分,由組織部整理材料,上報分團委書記批准,方可執行,由組織部備案入檔

(四) 如有異議,可向分團委副書記或分團委書記申訴

(五) 以上規定中,如主席、分團委副書記、各部部長及組織部成員違反,將加倍處分。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節:學生會主席團例會制度

1、 學生會主席團例會,每單週舉行一次,由團委負責人及學生會常務委員,在學生會辦公室召開,由主席主持。

2、 學生會會議每兩週舉行一次。

3、 學生會各部門例會,每兩週舉行一次,在學生會辦公室召開,由部長主持,祕書處記錄。

4、 會議討論本週的日常工作,並決定下週的工資計劃和安排

5、 與本部成員彙報本階段工作情況。

6、 不能到會者應向主席和部長請假,並在下次例會向主席或部長説明原因。

7、 無故缺席、遲到、早退者實行扣分制度,具體扣分情況參照《學生會內部考核條例》。

8、 例會成員無故曠會三次以上,主席或部長記錄,經查明後,上報學院團委後予以撤職。

9、 會場內程序井然,保持安靜,與會人員衣着整齊,儀表端正,集中精神並作好記錄。

10、例會出席情況將作為學期末評獎的重要依據。

第二節:學生會部長例會制度

1、 學生會部長例會(會)每兩週召開一次,如遇大型活動或特殊情況,也可由學生會主席臨時組織召開部長例會。

2、 學生會部長例會(會)參加人員為學生會主席、祕書長和各部部長(因工作需要,也可允許部分學生會幹事參加)。會議由學生會主席負責主持。祕書處祕書長做記錄。

3、 會議主要聽取各部部長彙報兩週的各項工作情況,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不足。

4、 學生會主席安排後兩週的各項工作,強調工作重點及特別要注意的問題。

5、 祕書處祕書長彙報對各部進行考核的情況,並檢查各部部長對本部成員的考核紀錄和工作筆記。

6、 學生會主席總結工作,提出要求。

7、 按部長考核條例對各部部長出席例會情況進行嚴格考核,並將各部部長的例會出席情況作為學期末評獎的重要依據。

8、 開會時要求會場內秩序井然,保持安靜,與會人員衣着整齊,儀表端正,集中精神並作好會議記錄。

第三節:學生會各部例會制度

1、 學生會各部例會,每兩週舉行一次,在學生會辦公室召開,由各部部長主持,本部成員做好記錄。

2、 會議主要討論近期的日常工作, 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不足,並制定今後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安排。

3、 部長認真聽取與會成員彙報近期的工作情況,提出希望和要求及今後努力的方向。

4、 學生會各部要不定期召開分管工作負責人會議,向各系部長傳達院學生會的工作精神、佈置工作。

5、 部長對本部成員參加例會情況依據《學生會各部內部考核條例》進行嚴格考勤,按要求扣分。並將本部成員出席例會的情況作為學期末評獎的重要依據。不能到會者應向部長請假,並在下次例會向部長闡明原因。

6、 例會成員無故曠會三次以上,部長記錄,經查明後,報學生會主席後予以處分。

7、 會場內秩序井然,保持安靜,與會人員衣着整齊,儀表端正,集中精神並作好會議記錄。

8、 無故不按時召開本部例會者,每缺一次扣2分。

9、 本部召開例會出席情況將作為學期末評獎的重要依據。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6

一. 總則

1. 為明確xx市十一學校高一年級學生會工作職能,建立健全本年級學生會制度,表達和維護同學們的正當權益,制定本章程。

2. xx市十一學校高一年級學生會是源於學生、服務於學生的羣眾性組織,是連接學生和學校的橋樑。

3. 高一年級學生會受年級團總支指導,與年級組地位平齊。

4. 高一年級學生會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監督。

5. 高一年級學生會的職責為:處理提案、舉辦活動、開展外聯、幫助同學們維護權益及解決學習生活中的問題。

6. 高一年級學生會負責本年級學生代表的選舉產生工作

二. 學生會成員及部門架構

7. 高一年級學生會設輪值主席三人,部長、副部長以及幹事若干;任期一年。

8. 高一年級學生會組織架構由該屆主席團討論決定,本屆學生會設有權益部、活動部、宣傳部、外聯部、學習部等職能部門,以履行其基本職能。各部門安排及職能如下:

(1)權益部:除當週輪值主席外,其餘二位主席輪流擔任部長。

① 負責收集本年級學生對年級各方面工作的意見,並結合本年級情況,通過包括但不限於開展調查、與相關人員溝通或以校級提案的方式提交校學生會等方法處理之;

② 負責幫助本年級學生維護其正當權益;

③ 負責代表本年級學生普遍意見參與年級組重大事項討論。

(2)活動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

① 負責策劃包括但不限於表彰會、文化日、室內升旗等本年級大型活動;

② 負責上述活動的統籌節目安排、選定參與人員以及組織排練。

(3)宣傳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

① 負責通過年級公眾號及海報等形式,向本年級學生傳達學校、年級、學生會的通知,報道本年級新聞及特色活動;

② 負責為本年級學生搭建自我展示和消息共享的平台。

(4)外聯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

① 負責本年級學生會對其他年級學生會及師生、校學生會乃至家長、校外組織的聯絡工作;

② 負責在必要時候開展跨年級校級的學習交流活動,為本年級開展活動提供更多元的渠道。

(5)學習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

① 負責帶領本年級同學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為本年級樹立優良的學風;

② 負責與學科和學科教師舉行的活動進行配合,會同活動部一起在本年級開展更多豐富多彩的有益活動。

(6)上述未提及的職能各部門可視情況適當增加。

9. 高一年級學生會主席團、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在換屆選舉開始後以海報方式陳述競選想法,並在同一時間面向高一年級全體師生進行限時演講。後由高一年級全體同學以一人一票制投票選出。

10. 高一年級學生會各部門正副部長會同指導老師通過面試錄取幹事。如干事數量超過給定名額,則第一個學段為考核期,考核期滿由各部正副部長及主席團參考各部幹事名額分配、依據考核期工作情況進行最終確認。高一年級學生會幹事由各部長直接領導。

11. 高一年級學生會成員均享有平等的知情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四. 年級學生會與校學生會及管理學院

12. 高一年級學生會為由年級學生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羣眾性組織,其職能和性質不同於學生管理學院。地位上二者平等,工作上二者互相配合。

13. 高一年級學生會與校學生會地位平等,二者相互扶持、相互監督,共同進步。

14. 高一年級學生會有權向校學生會提交提案,反映學生訴求。校學生會有權採納或否定年級學生會的提案。

五. 監督機制

15. 高一年級學生會不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採用學生組織間相互監督和學生會內部上下監督的機制。

16. 全體高一年級師生對高一年級學生會享有平等的監督權。

六. 章程的修改和生效

17. 高一年級全體學生有權對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18. 本章程x年11月24日由高一年級學生會主席團、部長團討論通過。即日起生效。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7

為加強對學生會的管理和指導,進一步推進學生會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本學生組織定名為x大學xx學院學生會,為加強對學生會的管理和指導,進一步推進學生會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條 本組織是在院黨委的領導和院團委的指導下建立起來的,在保持最廣泛的羣眾性和組織系統的獨立性的同時,本着堅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原則,依靠全體學生開展有利於學院建設和學生髮展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學生和學院乃至學校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本組織的宗旨——來源於於學生,服務於學生。以“最優秀的團隊提供最優質的服務”為工作理念,以“團結和引導全院學生,以學習為中心,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為目標,積極開展創新、文藝、體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動,促進我院的建設。

第一章 任 務

圍繞學校和學院的中心工作,開展各類有益的活動,豐富我校學生的課外文化生活。

定期召開班幹部會議,佈置工作任務,確保學生各項日常工作的順利完成。

協助學校及學院搞好各項學生工作,建立和諧良好的校園秩序。

加強師生、同學之間的信息交流,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成 員

凡我院學生,承認本學生會章程,均可申請入會。

x大學xx學院學生會幹部實行競選制,任期為一年。由團委、學生會根據相應的考核情況予以提拔。

學生會成員須遵守會章,執行學生會決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任務。

學生會成員如違反校紀校規,經主席團商議後,勸其退出學生會。

學生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會議和活動的權利;

有對學生工作進行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有向上級充分闡明自己意見,建議和保留意見的權利。

第十四條 學生會成員有以下義務:

有遵守本章程,維護學院學生會的團結、榮譽和形象的義務;

有積極參與支持學生會的工作,認真履行職責的義務;

有服從上級指導的義務;

有密切聯繫同學,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的義務;

有在學習、工作上做同學的表率,接受同學的監督的義務。

第十五條 學生幹部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應具備的品質: 明禮誠信,嚴於律己;

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勤奮學習,做同學的學習榜樣;

關心同學,做同學的知心朋友;

以身作則,作遵紀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條 學生幹部應具備的基本能力

學習能力;

組織協調能力;

語言表達能力;

社會交際能力;

觀察、思考、判斷能力;

創新意識、團隊意識。

第十七條 學生會工作的基本原則:

服務原則;

引導原則;

自主原則。

組織結構

第十八條 本組織設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部門包括:祕書部、宣傳部、文藝部、網絡部、生活部、體育部、學習部、外聯部、女生部、xx部,十個部門,除xx部部長一名外,其他部設部長兩名,幹事若干名。

第十九條 主席團負責學生會的全面工作,召開學生會會議,負責日常事務的決策和審批,領導協調監督學生會各部的工作。對學生會的工作調整運行進行督促和考察,協助學院處理好學生的工作,維護全院學生的安全穩定。

第二十條 各級部長負責很好地完成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同時瞭解其他部門的工作狀況,必要時可以給出自己的見解。對學生會的整體運行狀況及事項必須熟悉,且負責各種文件、報表的起草和管理。處理各項事務,負責幹事的協調工作,並做好部門成員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條 幹事要協助部長認真做好所在部門的日常事務,工作過程按規定的程序進行,聽從指揮。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事情時需與部長商量,不可越級。若對工作有不同意見,且感覺自己的見解獨特適用時,可以直接找部門分管主席商量。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頒佈之日起生效,學生會保留其修改權。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xx學院團委學生會。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8

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完善各項管理機制,增強學生會幹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識,提高學生會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促使學生會工作朝着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淮南師範學院學生會考核制度。

(一)活動請假準則

如需請假,應至少在活動開始之前三小時(緊急會議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向分管負責人請假;經審批同意並簽字後轉交學生會辦公室備案方能生效。

二) 考核內容

1.會議考核(40分)

例會會議請假 扣0.5分/次

遲到、早退、請假 扣1分/次

無故缺席 扣3分/次

備註:每學期累計缺勤三次或遲到、早退、請假四次者給予開除免職處分。

2.活動考核(40分)

遲到、早退、請假 扣3分/次

無故缺席 扣4分/次

未能完成安排任務 扣10分/次

3.值班考核(10分)

值班途中擅自離開 扣1分/次

值班缺席未請假,找人代替,影響工作 扣2分/次

未保持辦公室清潔 扣0.5分/次

4.其他方面考核(10分)

學生會開展工作未向主席團成員彙報 扣1分/次

未寫標準工作計劃與總結,每缺一份 扣1分/次

各部室所發會議記錄本,發現損壞者(如找不到損壞者扣該部室部長分數) 扣2分/次 活動中對其它部室的求助敷衍了事者經查實 扣2分/次

(三) 加分制(加分分數在100分外)

學生會開會全勤(不遲到、不早退) 加5分

學生會開展各項大小型活動,未分配任務而主動參與者 加1分/次

在活動總結中受表彰者 加3分

部室工作開展突出 加2分

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校贏得榮譽者 加3分/次

為工作提出創意的策劃、可行建議經採納者 加5分/次

年度綜合測評中獲一、二、三等獎獎學金 加5、3、2分/次

附則:(1)由學生會辦公室根據備案記錄對每一位學幹公平評分。

(2)根據得分高低,學期末評選優秀部室,優秀幹事,並作為學生幹部學年評優參考。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學生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幹事素質,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辦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2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對象:學生會所有成員。

(3)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幹部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一學期考核成績在10分以上的為優秀學生會幹部幹事,8分以上的為合格,4分的將做為降級使用,0分將免去其職務。

考核標準

(一)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1、每學期初學生會各部門根據學院工作重點和團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計劃,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1)寫工作計劃或總結的每缺一份,每人扣3分。

(2)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每人扣1-2分。

(3)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按情況,每人扣1分。

2、認真參加學生會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1)缺席一次扣2分。

(2)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部長級扣3分。

(3)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學生會各部成員有損於學生會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2-4分。

4、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彙報的部長級扣4分。

5、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扣3-5分。

6、大型活動佈置會場參與情況:

(1)無故不參加者:扣4分。

(2)遲到且表現不好者:扣2-3分

(3)遲到但表現良好者:扣1分。

(4)外聯部或其餘部成員拉來贊助存在瞞報或不報者由辦公室負責審查,並視情節扣6-10分。

(二)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1、向上級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每次加2-5分。

2、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院、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加2-5分。

3、工作積極得到學生會其他成員一致認同的加3分。

4、外聯部成員拉來贊助者每次加1分。學生會其餘各部成員在不影響學生會正常活動情況下拉來贊助者每次加1.5分。

(三)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門副部長和幹事認為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的調查屬實的扣2-5分。

3、其他部門部長認為部長工作不佳或本部門工作不佳,經主席團調查屬實的扣2-5分。

(四)各個部門的副部長協助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一些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副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經部長批准擅自開展工作視影響大小扣2-4分。

(五)考核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主席團規定。

二、獎懲制度

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獎懲標準:

1、每月及每學期評出優秀幹事,以“平時評分”和“總評”為依據被評為“優秀幹事”加2分計入下月考評。

2、懲罰

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一次未完成佈置任務者

(2)開會不認真者

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1)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2)言行嚴重敗壞學院、學生會形象者

(3)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學生會。

(4)故意擾亂會場秩序者,給警告一次,並扣5分。

三、學生會評優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評優活動,各部由部長及副部長確定兩名優秀幹事人選,部長及副部長評優由主席團成員負責。

2、優秀幹事人選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會議缺勤不得超過兩次

(2)積極配合各部長副部長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現突出,並能提出對所開展工作有建設性的建議,有一定的領導組織能力。

(3)不得有違紀行為,尊重各部部長、副部長及主席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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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0

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成員的工作熱情,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本着“獎勵先進、激勵後進、懲前毖後”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1、獎勵分為學生會通知嘉獎,評選優秀學生會幹部。懲處分為全院學生通報批評,嚴重警告,記過。

2、辦公室負責學生會成員考核監督,考核內容為平時例會出席情況和各項活動的參加情況。

3、各成員應準時出席學生會會議,無故遲到2次或缺席1次者,予以警告處分,無故遲到3次或缺席2次者,給予記過處分,嚴重者將開除出學生會。

4、值班值日不認真,日常行為有嚴重損害學生會形象者,由辦公室酌情處理。

5、對於在活動中作風散漫、不負責任者予以警告處分。經主席團評定,工作有重大失誤者,記過一次。

6、受兩次警告處分者,記過一次。記過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處分,開除出學生會。

7、年終,將對整個學期中工作表現突出、認真負責、有重大貢獻者授予的榮譽稱號。

8、年終,對於工作突出的部門,將評出1個優秀部門,兩個良好部門。評估依據《xx學院優秀部門考核辦法》。

xx學院團總支學生會

20xx年11月12日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1

一、扣分方案

1、無故不參加學生會全體會議者扣5分/次

2、在開會或執勤時5分鐘以上者扣10分/次,少於5分鐘扣5分/次,多餘20分鐘以上但未缺勤者扣15分/次

3、無故缺勤者扣20分/次。(請假需有假條,必須交予大組長簽字才生效,並且在當天交予組織紀律部,否則按缺勤處理!注:請假條不準代寫、簽名不準代簽,違者另行處理)

4、執勤成員未穿全套校服者扣5分/次,執勤時校服上有塗鴉者扣5分/次

5、執勤時披髮者(短髮除外),佩戴首飾者扣5分/次

6、執勤時間與別人吵架者或與別人打招呼者扣3分/次

7營私舞弊查有實據者扣5分/次

8、執勤不聽從安排,態度不好者扣3分/次,被人投訴查有實據者扣5分/次

9、在執勤時被監督成員發現有不良行為者(嬉鬧等)扣5分/次

10、執勤成員不許染髮,否則扣10分/次

二、加分方案

1、工作積極負責者加3分/次

2、拾金不昧者加3分/次

3、看見髒物主動拾起者加3分/次

4、周優秀組員加5分/次(每組兩位,由大組長和組織紀律部成員評選,組織紀律部定奪)

5、優秀小組各組員分別加5分/次(一月一組)

6、義務執勤者加5分/次(一週僅限兩次)

三、組長及紀律部成員獎懲方案

1、出現以上同樣錯誤者,一律扣除原定分值的兩倍

2、出現包庇成員,不公平不公正者扣10分/次,並上交檢討書到組織紀律部部長

3、發現髒物不主動拾起者扣5分/次

4、被人投訴查有實據者,退去組長或紀律部一職,調去別部 望常務及紀律部成員以身作則,杜絕不良現象

20xx-9-11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2

在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團總支的指導下,為了更好的促進學生會工作,進一步實現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完善學生會內部管理制度。從而能夠調動各部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學生會工作的協調統一;全面瞭解、掌握學生幹部的綜合素質,幫助學生幹部正確的認識自己,發揚優點,彌補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工作順利的開展。

對學生會幹部、成員在學生會期間為學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為此制定了本量化考核制度,本細則所稱量化考核是指對學生幹部的各項工作成績以分值的形式表現出來

一、考核説明

(一)學生會考核實行“八十分累加制”,基礎分為80分;部門成員平均分為本部門分數。

(二)學生會幹部如有違反我院相關規章制度,並受到處分的,上報我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

(三)學生會考核工作由團總支學生會勤工助學部負責,考核中團總支、學生會互相監督。

(四)考核週期為每週一次。每週六各部門將本部成員所做的工作發到郵箱裏,若無工作也要發郵件説明具體情況,若無故不發該部門每人扣2分。勤工助學部週日做表,週一公佈結果。

(五)如有獲證書者,期末上交複印件,統一加分。

(六)考核結果公開,並接受老師同學們監督,如有疑問可以直接反應。

(七)本規定解釋權歸院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和勤工助學部。

(八)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內容及標準

學生會內部考核由以下部分組成:

1.學生會工作考核

2.本部門工作態度考核

3.學習考核

4.例會考核

5.值班考核

6.嘉獎方面

(一)學生會工作考核

1.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具有全局觀念,活動中等很好的協調部門之間、學生會幹部之間的關係,部長可以適當給予加分(1---10分);

2.具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開展活動前制定工作計劃,活動方案;提出創新的想法,經採納部長給予適當加分(1---10分);

3.舉辦有影響的全院活動或傳統活動,出現問題能及時向主席團或團委反映;能夠對學生會工作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視情況加(2---5)分;

4.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視情況加2-5分;

5.主席團下達的任務能夠順利完,對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成績顯著、突出者加(2---5)分;

3.活動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4分,早退、遲到扣3分;無故請假者扣1分 ;

4.參加學生會舉辦的活動時,應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體,在工作中應積極配合其相關部門,違反者由部長或部長依情節扣分(2---5分);

6.凡院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

沒按規定時間上交部門,每人次扣2分;(含工作和活動總結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週內交);

7.對團總支、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扣3分;各部參照上述方法執行;

8.對工作情況彙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2—4分;

9.在每項活動過程中各部門要積極互相配合,如有不執行者每次扣5分;

10.本部門幹部因考試違紀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的,視情節由團總支和主席團處理;

11.連續三次不參加學生會活動者勸退學生會;

12.以上由部長加減分事宜,寫清楚加減分原因上報勤工助學部。

(二)本部門工作態度考核

1.每個幹部都應該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安排的任務應積極、認真、按時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難及時提出,加以解決。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關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過5分);

2.對團委、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門)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酌情扣3分;

3.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3分。對工作情況不屬實者,一次扣2-4分;

4.很好的完成本部門的工作,工作突出者,部長把工作情況上報勤工助學部,勤工助學部參考對比其他部門情況給予適當的加分(2---5分);

5.各查課成員應按規定按時查課,若無辜缺勤每人次扣2分,故意錯扣或錯報查課情況每人次扣5分;

6.部門每月例會時進行無記名投票,部門內部互相打分(佔60%)、部長打分(佔40%),結果由部長統計,選出分數較高的前三名同學上報勤工助學部,每人次加5分。

(三)學習考核

1.曠課者扣5分,遲到早退者扣3分;

2.一學期之內曠課4次及其以上者勸退學生會(遲到兩次算一次曠課);

3.獲得國家獎學金者加10分;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者加5分;

5.獲得校一等獎學金加5分;二等獎學金4分;三等獎學金、榮譽獎、進步獎皆加3分;

6.除獎學金以外獲得其他榮譽,院級加3---5分;校級加5---10分;市級及省級10分以上。

(四)、例會考核

1.實行定期定點開會制度;

2.例會缺席者(無故不到者)每次扣5分,早退、遲到者每次扣3分,無故請假者一次扣1分;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視為缺席;

3.每次例會或值勤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方便以後工作。記錄要求認真,字體工整、內容詳細。如沒有會議記錄者每人次扣1分。

(五)值班考核

1.學生會成員在系辦或學辦值班時,無故不值班者,一次扣3分;

2.值班人員在值勤時,必須認真負責,經老師同學反映不認真,屬實者扣2分;

3.值班人員遲到者扣1分;

4.值班人員嚴禁在辦公室吸煙、喝酒、大牌、嬉戲、打鬧、打情罵俏等,儘量保持辦公室安靜,違者扣2分。

(六)、嘉獎方面

1.學生會評優資格按部門分數分配名額,部門內部再按該部門成員分數分配名額;

2.每月每個部門考核分數最高的被評為“每月之星”,結果在公示欄公佈;

3.每月之星可獲得由團總支頒發的獎品(雨傘、水杯等);

4.每學期會舉行一次學生會表彰大會,選舉分數前十名的為優秀幹事(大二和大一的分開表彰);

5.成員平均分最高的前三位部門為優秀部門,部長為優秀部長。

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團總支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3

1.11XX大學學生會例會制度

例會作為主席團與各部門之間,各個部門相互之間的一個交流平台,在統籌、聯繫、溝通等方面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例會制度是學生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做好學生會各項工作、順利實現“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宗旨的重要保證。為了加強學生會各部之間的聯繫,促進各項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完善這一機制,促進其職能的發揮,推動學生會的系統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學生會例會包括會會議、全委會會議,部長聯席會會議和各部例會四種:

1、會會議

會會議由主席團主席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主席團各成員。 主席團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地點根據情況確定,會議內容如下:

A、傳達學校的各項精神和佈置的工作任務,學習相關文件;

B、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佈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彙報;

C、安排各項工作和活動,並就當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動進行討論;

D、對學生會人事調整、人員變動進行商議.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 E.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會議上語言文明,衣着得體,整潔。

2、全委會會議

全委會會議由主席團主席和祕書長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學生會全體委員。全委會會議原則上每兩週召開一次,具體時間、地點根據情況確定,會議內容如下:

A、傳達學校的各項精神和佈置的工作任務,學習相關文件;

B、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佈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彙報;

C、安排各項工作和活動,並就當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動進行討論;

D、對學生會人事調整、人員變動進行商議.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 E.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會議上語言文明,衣着得體,整潔。

3、部長聯席會議

A、 部長例會定於每週星期一晚上7:30在主席團會議室召開,若有特殊情況需做出調整的,由主席團另行決定再通知各部門部長。

B、 部長例會由主席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學生會各部部長,不定期邀請團委老師出席

進行工作指導。主席根據各部門預先提交的議程聽取各部門部長彙報,並做出相應的建議及決策。主席因故未能到會,須指定副主席主持會議。

C、 例會遵循嚴肅,自由,高效的原則.要求各與會者對會議持嚴肅認真的態度;會上積極參與,言論自由,各抒己見;嚴格保證會議時間,以達到最佳效果.

D、 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者早退。因故不能到會者應事先按照《學生會請假制度》請假,於會議前12小時交請假條到主席團。

E、 各部門部長必須在前一週將其需要在例會上討論的問題提交到主席團,主席團審批後於週六將會議的最終議程公佈於校學生會宣傳欄;未提交的議程事宜,例會中不進行討論。

F、每次例會由辦公室一名副祕書長做會議記錄。無故未到會或遲到十五分鐘以上的應到會人員,記錄人員應詳細記錄其未到或遲到原因。

4、各部例會

A、部門會議由學生會各部門部長主持,參加人員為各個部門的幹部、幹事。具體時間、地點、內容由辦公室確定。若有臨時變動須提前通知辦公室主管副祕書長,由其調整。

B、例會前,例會負責人負責安排好會場的各項準備工作。出席例會者,應準時出席例會,不得提前離會。學生會各部開例會時,部長、副部長、部員須本人簽到。簽到由辦公室做會議記錄的部員監督。早退。請假、遲到、早退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計。

C、各部門部員如不能參加例會者,應事先按照《學生會請假制度》請假,如無特殊情況,在事後請假者,視同無效,以曠會處理。

D、各部開例會時,主管該部門的副主席應參與例會,以便了解其主管部門的動態。 同時,參與部門決策,在經驗上給予各部門成員幫助,在辦事流程上給予知道,在規章制度上給予解釋等。

E、學生會每部開例會時,由辦公室會安排一名部員參與該會議,負責記錄會議內容。 辦公室應及時對各部門例會情況彙總,從整體上把握學生會的動態並做好相應的存檔、總結工作。

F、各部門開完會後須打掃、整理會議室,保持學生會會議室的整潔,維護學生會形象。 對於學生會碰到的問題,在例會上羣策羣力,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來共同商量解決,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指定專人在會後作專門研究,在下次例會再提出討論。

G、開會期間要求出席者遵守會議紀律,禁止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附:例會時間見<<學生會各部例會安排表>>

下列條款均適用於以上各例會

⑴無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主席團將作通報批評; ⑵無故缺席兩次者,取消其學生幹部評優資格;

⑶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由主席團通報全會,經核實勸其離職; ⑷無故遲到五分鐘以上者,作無故缺席一次處理;

本制度由XX大學學生會制定,解釋權及修改權歸學生會。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進一步加強辦公室的管理,體現學生會辦公室工作的整體性和聯繫性,更好的發揮學生會辦公室的作用。同時為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室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 值班時間:具體值班時間看《學生會幹部值班表》

2. 值班地點:大學生活動中心

3. 值班人員:由學生會辦公室具體安排。值班人員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寫請假條,請主席簽字。

4. 進入辦公室必須着裝整潔。

5. 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説笑、打鬧,説粗話、髒話。

6. 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7.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妥善處理和報告突發事件。

8. 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時間邀請外人到辦公室學習、玩鬧,不得在辦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處理私事。

9. 值班人員應熱情接待來訪同學,認真聽取、耐心處理來訪同學的事情。

10.值班人員不得用學生會電話打私人電話。

(二)物品管理制度

1. 辦公室內的所有物品為學生會財產,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借用。

2. 全體學生會幹部應自覺愛護辦公室財物,任何人未經團委老師和學生會主要負責人允許,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辦公室物品。

3. 學生會各部門如需借用辦公室物品,應告知辦公室負責人,説明借用目的及歸還日期,使用時應遵守辦公室相關制度,特別是做到節約使用,並確保按時完好歸還。如在使用辦公室或辦公室物具期間,有損壞,須由辦公室進行登記,並酌情賠償。

4. 辦公室的鑰匙由辦公室幹事輪流保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配製、使用。

5. 各部門若要在辦公室存放東西必須作好登記,並於規定時間內取走。

(三)請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課、生病等)不能參加其次活動的幹事得在活動前先在請假本上登記請假,並説明原因。經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會制度:

1. 辦公室所有成員應按時參加學院召開的例會及工作總結會議。

2. 定期舉行會議,並作會議記錄,總結前一段時間的工作有哪些不足,為以後的工作積累經驗。並討論下一段要開展的各項工作。

3. 在本部各項活動開展之前都要召開活動準備會,分配任務,要求各成員務必出席。

4. 開會期間遵守會議制度。成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事先請假。每次例會必須嚴格考勤並如實記錄。遲到3次以內給予警告。

(五)考評制度

1. 考評每月舉行一次,辦公室成員根據自己在一個月內的學習、感受、體驗寫一篇文章。

2. 所有學姐學長根據學生會新成員成員平時具體表現給每個學生會新成員打分。

3. 綜合各方面的表現,選出表現優秀的成員給予表揚。

(六)衞生制度

1. 所有人員在辦公室內部務必保持辦公室整齊清潔。

2. 宣傳部出完海報後務必及時做好清潔工作。

3. 各部門存放在辦公室的物品務必保持堆放整齊。

4. 值班人員應搞好基本衞生,保持辦公室清潔。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5

一、各部門職責及分工

主席團:1、在院領導的指導下規範學生會工作

2、組織各部開展活動,對主要活動進行總策劃。

3、組織例會和緊急會議的及時召開。

4、對各部成員工作進行檢查、督導,樹立學生會威信。

5、配合監督各部的學生工作。

辦公室:1、協助主席團開展各項活動,貫徹執行主席團決議,完善學生會工作。

2、上傳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下達領導各項指示及活動安排。

3、負責學生會各種活動和會議的安排及各項活動的總結、紀實和各類會議的記錄。

4、負責學生會各種材料、文件的分類和保管,並收發和整理各班級有關材料。

學創部:1、定期召開各班學習委員會議,瞭解掌握學生的學習情況,及時反饋教學信息。

2、負責開展學習經驗交流會等有利於促進同學們學習的活動,蒐集和提供有關考研、英語等級考試的信息。

3、幫助學校有關部門做好各種考試安排。

組織部:1、熟悉掌握全院團組織的基本情況,瞭解基層團組織的活動、組織生活情況。

2、負責黨校、學生幹部培訓班的組織工作。

3、督促檢查各班團支部組織生活開展情況;協助團委做好“五四”獎先工作和分團委平時考核工作。

4、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員發展對象,並協助做好具體考查工作;

5、做好團組織、團員的檔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組織工作的各種數據統計和材料收集工作。

6、負責組織學院各類活動的組織開展工作。

體工部:1、負責組織院、部舉行的各種體育比賽、體育活動(特別是運動會的組織)。

2、負責舉行一些豐富我院同學課外活動的體育活動。

文藝部:1、負責我院文藝人才的選拔與培訓。

2、各種文藝活動的舉行。

生活部:1、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管理(包括宿舍衞生的檢查與評比、學生宿舍的安排以及幫助同學解決宿舍問題等)。

2、協調與學生公寓管理部門的工作。

3、負責我院環境衞生的安排及檢查。

4、安排學院下達的有關宿舍管理的任務。

5、組織安排公益性勞動、志願者勞動。

6、搞好各種大型活動、會議的後勤工作。

宣傳部:1、負責各種通知、海報等的書寫與張貼,各種活動的宣傳。

2、適時(有關節日)進行節日慶祝類宣傳

3、管理一切宣傳用品和器材

外聯部:1、做好我院勤工助學工作,對外聯繫、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2、建立我院貧困生檔案。

3、對我院參加勤工助學的同學進行統一管理、監督和評比。

4、向社會爭取各種大型活動的活動資金、物品等。

二.學生會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學生會辦公室的管理,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樹立學生會良好形象,故制定本制度:

1.學生會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監督執行辦公室的值日製度。

2.值日部門負責辦公室及周圍環境的清潔工作和值日任務,認真填寫值日日誌;實行每天一小掃,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大掃除。

3.愛護辦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辦公室清潔,各部門或個人使用後必須做好清潔、整理工作,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值日一週以上處理。

4.保持辦公室安靜,禁止大聲喧譁,不干擾他人辦公;任何干部不得在辦公室表現不符合學生守則的不良行為。

5.節約用電,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燈關,人走窗關,人走門鎖。

6.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行。

三.檔案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生會工作檔案管理的系統性、完整性和科學性,使學生會的工作形成一定的歷史資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學生會的檔案管理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對學生會的總體文檔進行分類歸檔管理,為學生會的各項活動提供參考資料,保障各項決策的科學化。

學生會總體檔案分類如下:各級文件類、會議記錄、學生幹部檔案、學生會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獎品、紀念品、外職資料、重要書刊等。

2、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在每學期初必須有詳細的本學期工作計劃及上學期的工作總結,一式兩份,分別由本部門及辦公室存檔。學生會總體計劃及總結由辦公室負責草擬。

3、各部的工作檔案由各部專櫃保管。凡大型活動的方案、總結及有關材料除本部門存檔外,還須送交一份於辦公室存檔。活動方案於活動前交,總結及有關材料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遞交;此任務由部長負責。

4、副部長級以上幹部(含副部長)每學期必須遞交一份詳細的個人總結或填寫一份工作鑑定表,介紹在這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成績及經驗教訓,並由辦公室存入檔案(具體遞交時間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5、凡學生會集體獲得的獎品、紀念品,作為工作成績的體現,必須交辦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佔為已有。

6、屬於學生會的報刊、雜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整理並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佔有。如希借用閲讀,須經辦公室批准,閲後按時歸還。

7、如借用有關檔案,須經辦公室或有關部門負責人同意並作登記方可,且用後及時歸還存檔。

8、其它類別檔案視具體情況由辦公室作出合適安排。

9、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行。

四.學生會會議制度

1.學生會會議分為主席團會議、全體學生會幹部會議、全體學生會成員會議、各部門幹事會議。

2.主席團、部長會議每兩週召開一次(時間:逢單週日晚7:30,不另發通知),全體學生會成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

3.各部門會議通知由本部門負責派發,其它由辦公室負責派發。

4.各部門會議地點應於兩天前報於辦公室,以便做好協調安排。

5.各類會議須嚴格做好籤到和記錄工作。凡不能參加會議的幹部、幹事一律須向辦公室書面請假,批准後方可 ,會後補請假者須備有關證明。

6.會議考勤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由辦公室保存,一份掛於會議室,由辦公室做好如實記錄,凡無故曠會三次以上者作自動辭職處理。

7.會議必須依照預定時間準時召開,若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

8.所有副部長級以上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並存檔,各部門會議記錄由各部存檔,不定期由辦公室或相應主管副主席組織檢查並簽名。

9.在會議過程中,各幹部須自覺遵守會場紀律,勤于思考,踴躍發言,做好個人會議記錄,以便為工作提供參考。

10.會議過程中,各幹部須自覺關閉通訊設備,以免干擾會議進程;會後由辦公室或各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理會議室。

11.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行。

五.學生會主要負責人問責制度

經主席團研究決定,學生會在工作中實行主要負責人問責制。規定如下:

1. 在日常工作和開展活動過程中實行主要負責人問責制。在各項工作中,各部部長(主任)應把具體工作細化到人,分工明確,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追究責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責任歸咎於各部部長(主任)。

2. 責任事故的認定。

<1>違反學生會條例及制度;

<2>有損學生會形象;

<3>未完成主席團(或各部部長)交付的任務;

<4>一次會議不到或兩次請假

3. 對於出現責任事故的幹部(幹事)的處罰。

對於出現三次責任事故者,一票否決各種評優資格;對於出現五次責任事故者,勸其退會。如因會議不到造成的責任事故,出現兩次即行開除出會;因會議請假造成的造成的責任事故,出現五次即行開除出會。

六.學生會宣傳管理規定

為了我們良好的形象,希望大家共同遵守本規定:

1、 宣傳形式。

本規定所指的宣傳形式包括海報、展板、傳單以及其他宣傳品。

2、 製作規定。

<1> 各部門搞活動時需提前考慮宣傳形式並確定宣傳方案。

<2> 各部門須在各種宣傳品製作之前審查好其內容是否有誤或是遺漏,儘量減少和避免錯誤和疏漏,注意樹立學生會的良好形象。

<3>在宣傳品中儘量避免使用**部門的字樣,如須落款,必須統一落署“計算機學院學生會”字樣。

3、 張貼展出規定。

<1>海報張貼時儘量張貼於顯要位置,如在海報欄張貼,應使海報頭頂齊海報欄頂端,並張貼學生會報頭。

<2> 展板展出時應置於各校區顯要位置,擺放規範,防止展板東倒西歪,並張貼學生會報頭。另外,做宣傳部門注意雨雪天氣對展板的保護。

4、 其他。

<1>對於違反本規定的部門,依照主席團意見對其作出相應處理。對於相應的責任人,視為一次責任事故。

<2>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

七、各部工作考核制度

為調動各部工作積極性,形成一種你追我趕的良好工作局面,特制定此制度,具體事宜如下:

1、考核實行百分制,分工作態度、團結協作、日常工作、完成任務、工作的拓展與創新五個方面。

(1)工作態度(10分)各部成員態度端正,工作積極向上,有吃苦精神

(2)團結協作(10分)各部成員及部與部間有較強的團結意識和協作精神,在工作中相互支持。

(3)日常工作(30分)要求各部能切實貫徹本部職責,積極開展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謀其職(出現工作失誤一次扣除3分)

(4)完成任務(30分)要求各部能高質量、高水平的完成學生會的學期工作計劃、總結及上級下達的任務(出現工作失誤一次扣除3分)

(5)工作的拓展與創新(20分)要求各部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實事求是,敢於創新,在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任務的基礎上,適當、適時的拓展本部工作。

2、對各部的考核每學期一次,由主席團及辦公室成員根據材料、記錄及平時查看進行綜合評定。

3、對於在值班和會議中所扣的分值,將在以上考核的基礎上進行扣除。

4、每學期將評出的兩個先進部,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對於達不到70分的部給予警告,對於達不到60分的部將進行人員調整。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是在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學工處的領導和指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廣大同學健康成才而服務的學生管理機構, 其通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成為我院聯繫廣大同學的橋樑和紐帶,成為廣大同學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場所。

第二條 學生會全體同學自願並熱情服務於廣大同學,全心全意、盡職盡責、不謀私利。

第三條 學生會的精神是:團結、務實、服務、高效。

第四條 自覺維護學生會集體榮譽,團結合作,不計個人得失。

第五條 利用課餘時間開展工作,不得影響正常學習。

第六條 學生會機構組成: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學生會各職能部門(祕書處、外聯部、勤工部、文體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勞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衞 部、自律部、學習部、大學生教育愛好者園地、宣傳部)。

第二章 細 則

一、各部長及部門成員職責規定

第一條 對部長的職責規定:各部部長負責制訂本部學期工作計劃,根據計劃向部門成員分配任務,且隨時詢問了解計劃執行情況,並定期召開部門例會,聽取部門成員對部 門內工作建議及任務完成情況;部長有責任和義務對部門成員的活動操作能力進行培養和提供鍛鍊的機會,充分發揮每個成員的特長,使部門成員團結協作,提高工 作效率及工作質量;在完成本部門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長應盡力協調和組織本部成員協助其他部門工作。

第二條 對各部部門成員職責範圍的規定:按時出席每次全體會議及部門會議;各部門成員應服從部長領導,按時完成任務。在此基礎上,可以對工作提出合理建議或設想; 及時向部長彙報工作,彙報思想;積極協助其他各部工作;積極參加學生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第三條 各部部長、部門成員應嚴格遵守逐級彙報、格盡職守的工作原則。

二、例會制度

第一條 每週五下午在學生會辦公室召開例會(主席團、各部長),聽取工作彙報,開展討論,總結經驗,指導下階段工作(指導老師必須參加)。

第二條 各部按照自己部門的實際情況每星期召開例會,部門成員彙報工作情況及工作體會;各部長應認真聽取彙報,對部門成員工作予以指導,並對近期工作作出明確分 工;各部每次例會必須有詳細的會議記錄;主席團成員將不定期參加各部會議。

第三條 學生會成員出席例會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長請假,否則將一律視為缺勤。第四條 三次無故遲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將由主席團下發勸退通知當事人並予以辭退。第五條 出勤情況將作為年終評優以及換屆選舉的依據,並記入學生會幹部檔案表。(由祕書處負責)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條 各部部長人選由平時工作表現、主席團及學工處老師綜合評審確定;副部長由部長提名經主席團審批後,正式聘任為副部長。

第二條 對各部部門成員採取招聘形式,每學年根據各部實際情況招聘新成員,迎新工作在主席團的統一指導下完成。

第三條 應聘人員經面試後,在所在部門試用一個月,試用期結束後,各部長根據其在此期間的表現作出評估,表現突出者即可成為學生會的正式成員,試用期不合格者應予 以辭退。

第四條 學生會幹部若自願退出學生會,部長需提前兩週,部門成員需提前一週向組織遞交退部申請,經主席團批准後方可正式退出學生會。

第五條 各學生會幹部的表現將記錄在幹部檔案表中;每學期期末,將進行學生會成員的綜合測評,由主席團對部長,部長對部門成員作出工作鑑定;當學生會幹部退出學生 會時,組織將對其進行工作總評,並記錄在檔案其中。

第四章 獎懲制度

第一條 對積極完成本職工作的部門成員,由部長在本部例會上口頭表揚,並作相應的記錄。

第二條 根據其在學生會工作中的貢獻,部門成員給予綜合測評0.51分的加分,部長給予以11.5分的加分。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財經政法大學學生會是在校黨委領導,校團委指導下的羣眾性學生自治組織。

第二條 財經政法大學學生會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湖北省學生聯合會,為團體會員。

第三條 本會的一切權力屬於全體會員。會員行使民主權力的機構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各院學生代表大會及全班學生會議。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是: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發揮聯結學校黨政和同學之間的溝通紐帶作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成長成才,為把我校建設成為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特色鮮明的研究型大學而努力奮鬥。

第五條 本會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創新創業創優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與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有益於成長成才的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加強學校黨政與廣大同學的聯繫,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五)引導和支持學生社團健康發展,配合團組織加強對學生團體的管理和服務;

(六)規範學生幹部的產生和配備,強化學生幹部的羣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的財經政法大學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 會員根據本章程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幹部及開展的工作進行監督、討論、質詢並提出建議;

(三)享有參加本會所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依照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凡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第八條 會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需履行以下義務: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弘揚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的精神,做先進文化的倡導者、傳播者;

(二)會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支持和配合本會工作,維護本校榮譽;

(三)刻苦鑽研科學文化知識,認真完成各項學習任務,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促進個人全面發展。

第三章 學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 財經政法大學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條 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如遇特殊情況,經學生會主席團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並經學校黨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 學代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當選代表參加方能召開。

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時實行表決制,選舉和決議必須有與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 學代會代表按會員總數的適當比例由各學院按民主程序選舉產生。

第十三條 學生代表大會根據本章程行使以下職權:

(一)審議和通過學生會工作報告;

(二)修改學生會章程,監督章程實施情況;

(三)選舉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團;

(四)開展提案工作,對學校及學生會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五)討論決定新一屆學生會工作的方針和重大問題;

(六)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根據本章程享有以下權利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享有權利:

1.就學生代表大會職權範圍提出提案的權利;

2.對學生會各項工作享有監督、建議、質詢的權利。

(二)履行義務:

1.模範地履行上述各項會員義務;

2.代表廣大在校學生按要求出席學生代表大會;

3.傾聽會員心聲,充分反映會員意見。

第四章 學代會、研代會專門委員會及學生會委員會

第十五條 學生代表大會、研究生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是學生代表大會、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負責對提案進行整理、備案、督辦與答覆並行使大會代表和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參與校園民主管理等職權。學生會委員會(簡稱學委會)委員為學代會、研代會專門委員會的常務委員。

第十六條 學委會委員按適當的比例,在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及召開期間,經學生代表自主申報、資格審查、全面考察、各代表團充分醖釀、全體會議表決等民主程序產生,任期一年。

第十七條 學委會實行合議制。

第十八條 學委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督學生會的各項工作,對學生會的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收集對學生會工作和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遇有特殊問題,主持調查工作;

(四)行使學代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 學生會主席團及職能部門

第十九條 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

第二十條 學生會主席團設主席1名,祕書長1名,副主席若干名。其中一名副主席主持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引導和支持學生社團健康發展,配合團組織加強對學生團體的管理和服務;一名副主席主持學代會(研代會)專門委員會工作,統籌開展學生權益維護及校園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主席團在學生代表大會上按照相應民主選舉辦法差額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

第二十二條 主席團行使以下職權:

(一)根據本章程制定相應的學生會工作條例;

(二)執行學代會的決議,領導下屬各職能部門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門負責人;

(三)決定各職能部門的機構設置、任務與權責;

(四)指導各學院學生會的基層學生工作;

(五)組織籌備學代會相關工作,並向學代會做相關報告;

(六)在緊急情況下,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會主席享有下列職權:

(一)對外代表財經政法大學全體學生和財經政法大學學生會,經主席團合議並報校團委同意後可以簽署有關重要協議;

(二)提議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三)協調各學院學生會的工作。

第二十四條 學生會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學生會主席委託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五條 學生會職能部門是學生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在學生會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章 基層組織

第一節 學院學生會

第二十六條 學院學生會是校學生會的基層組織,在學院黨委(總支)和校學生會的雙重領導及分團委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七條 學院學生代表會議(簡稱學院學代會)原則上每學年召開一次。

第二十八條 學院學生會主席團由學院學代會民主選舉產生。並報請學院黨委(總支)和校學生會審批。

第二十九條 學院學生會一般設主席一人,主持學院學生會日常工作,可設副主席若干人協助工作。

第三十條 學院學生會人事變動應及時向校學生會申報備案。

第三十一條 學院學生會的組織機構、職責權限、工作順序原則上應與校學生會對應,學院學生會有義務及時向校學生會彙報情況。 並參照本章程自行制定相關要求機制。

第二節 班級委員會

第三十二條 班級委員會(簡稱班委會)是本會的最基層組織,由全班學生會議選舉產生,對全班同學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所在學院黨政和學院學生會的雙重領導。

第三十三條 班委會一般設班長一人,主持班委會日常工作,可設班級委員若干人協助工作。

第三十四條 班委會的組織機構、職責權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學院行政和所在學院學生會規定。

第三十五條 班委會具有監督所屬學院學生會的權利。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在財經政法大學學生會內具有最高效力,學生會內的任何機構不得制定與本章程相牴觸的規章、文件、決定。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於財經政法大學生會主席團。

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學生會組織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學生幹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幹,要熱心為同學服務,關心他人,主動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會制度

例會是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校學院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提前五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二)請假必須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請。

三)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四)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五)各部門召開本部會議時必須有主席團成員在場。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擬一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劃交辦公室。

二)各部在學期末,擬一式兩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辦公室存檔。

三)各部組織活動前兩週交工作計劃,活動結束後兩天之內交工作總結。

四)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組織各項工作。

五)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主席團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辦公室負責弄好電子檔案制度,把一切書面文件進行電子存檔,以便日後保存和調動。

七)各部設置專職文書,司職起草工作計劃、總結等文件。要求字跡工整、內容合理、切實可行。

第四章 財務制度

一)學生會經費在學院老師、團委的監督下獨立支配。

二)學生會是為同學服務的組織,經費和收入都要用在為同學服務這一目的上,學生會對財務實行統一管理。

三)學生會日常開支由主管老師和主席團審核、批准、報銷。

四)學生會大型活動經費應當在活動前製作經費預算表交學生會辦公室備案。活動期間由外聯部統籌經費,活動結束後應將製作經費結算表並附發票或收據交由學生會辦公室,由組織人員和指導老師進行審核。

五)學生會各部門的報銷憑條一律採用發票,不得亂報或虛報金額,由主席團指定辦公室及紀檢部進行審計和監督。任何活動的經費使用都必須在活動開展前的計劃書上打出經費預算,以節約高效為宗旨。報銷發票須有所報銷活動、報銷部門、報銷日期、經手人、審核人、負責部長、主席的簽名,並努力做到少用錢、不亂花錢。報銷須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本

六)學生會各項活動的主要負責部必須本着實事求是、節儉的原則製作經費預算。活動過程必須嚴格按照預算運用經費,活動實際經費不得超出預算經費。如在活動開展中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活動經費,必須報主席團批准。

七) 聯繫贊助的同時必須留取贊助方的有效聯繫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電話等)以便日後查看.

八)學生會搞的任何活動的帳目應清楚明瞭,由主席團授權辦公室及紀檢部審查,並定期向全體同學公佈收支情況。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為了加強學生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幹事素質,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辦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0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對象:學生會所有成員。

3)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幹部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一學期考核成績在8分以上的為優秀學生會幹部幹事,6分以上的為合格,4分的將做為降級使用,0分將免去其職務。

三)個人積分量化標準適用於各個部門所有成員。

1)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①每學期初學生會幹部根據學院工作重點和學生處、團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計劃,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a 寫標準計劃或總結的每缺一份,文員扣3分。

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文員扣1~2分。

c 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按情況文員扣1~2分。

②認真參加團委、學生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部長扣3分。

c 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學生會幹部、幹事有損於學生會幹部、幹事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2~4分。

④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彙報的扣4分。

⑤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動佈置會場參與情況:

a 無故不參加者:扣4分。

遲到且表現不好者:扣2-4分。

c 遲到但表現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①向上級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加2-5分。

四)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門副部長和幹事認為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的調查屬實的扣2~5分。

3)其他部門部長認為部長工作不佳或本部門工作不佳,經主席團調查屬實的扣2~5分。

五)各個部門的副部長協助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一些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副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經部長批准擅自開展工作視影響大小扣2~4分。

六)紀檢部必須將每月的“平時評分”結果在當月例會或以櫥窗形式予以公佈。

七)考核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主席團規定。

第六章 獎懲制度

一)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獎懲標準如下:

1)每月及每學期評出優秀幹事,以“平時評分”和“總評”為依據被評為“優秀幹事”加2分計入下月考評。

2)懲罰

①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佈置任務者

開會不認真者

②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a 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言行嚴重敗壞學院、學生會形象者

③期末考試有一科補考者,考察期為兩週,表現良好可以繼續留任原職。兩科或兩科以上補考者自動退離學生會。

④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學生會。

⑤故意擾亂會場秩序者,給警告一次,並扣5分。

⑥外聯部成員拉來贊助者每次加1分。學生會其餘各部成員在不影響學生會正常活動情況下拉來贊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聯部或其餘部成員拉來贊助存在瞞報或不報者由辦公室負責審查,並視情節扣6-10分。

三)學生會評優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評優活動,各部由部長及副部長確定兩名優秀幹事人選,部長及副部長評優由主席團成員負責。

2)優秀幹事人選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會議缺勤不得超過兩次

積極配合各部長副部長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現突出,並能提出對所開展工作有建設性的建議,有一定的領導組織能力。

c 不得有違紀行為,尊重各部部長、副部長及主席團成員。

第十章 附則

一)本制度由石家莊經濟學院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二)學生會各級組織可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 本文

三)本制度由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