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1世紀我國學校體育改革發展的新思考

摘要:本文根據三十多年學校體育工作實踐經驗,運用多學科理論知識與方法,就當前學校體育改革中十分關注的目標、內容及實際操作問題進行重新思考,提出了學校體育必須為全體學生獲得健美樂服務的基本觀點,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學校體育從理論上和實際操作上提供參考。

面向21世紀我國學校體育改革發展的新思考

1 學校體育應以幫助學生獲得終身健美樂為宗旨

學校體育改革,若從管理學角度思考,應包括確定目標、組織實施、效果評估及其調控過程各個環節的全部內容。

我國學校體育在目標問題上經歷了從“技能"→“體質"→“人才"的演變發展過程。幾十年實踐證明,實施這些目標都曾收到理想的效果。這是因為,以“運動技能"為目標,對於不以體育職業的廣大學生來説顯然是不需要的,也是作為以學習文化科學知識為主的絕大多數學生在時間和精力上不可能做得到的,學校也根本不可能提供足夠的場地器材設施條件,讓全體學生習練運動技能。其典型見證是,人均接受16—19年學校教育的高校教師們身上反映出來的“運動技能"掌握水平很是一般:現實生活中也幾乎沒有人用從國小到大學都曾學習過的跳高、跳遠、推鉛球等運動技能堅持鍛鍊身體。以“培養人才"為目標,雖 然符合國有社會需要—辦學校—育人,但卻又與學生個人需要—求學—生活並不完全一致。且影響學生成才的因素很多,幾乎涉及到家庭、學校乃至整個社會的各個方面,限於體育的本質與功能,學校體育不可能單獨承擔或主要承擔“人才"培養的任務。由此看來,將“技能"、“體質"和“人才"單獨作為學校體育目標都存偏頗,或不需要,或不可能實現。事實上,國內外早已提出“終身教育"和“終身體育"觀點,揭示無論是教育,還是體育,都不應把目光僅僅盯在學生由學校畢業即所謂成才上,而應該為學生們的終身服務。因此,只有突破學校體育的“階段"框架,樹立終身體育的觀點,才有可能較為全面系統地思考並確定學校體育的目標。

“健"是根本,是人類從事各項活動的物質基礎,是實現“美"和“樂"的首要前提條件,包括了健身、健心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即是説,一個經常工作、生活、娛樂的身體活動,動作正確、熟練、省力、優美:頭腦清晰,思維敏捷,時時處處顯得很有朝氣,充滿活力;能長時間學習或工作效率高,能適應各種複雜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保持健康與長壽。這才是“健"的基本含義,從事體育的首要追求。相比之下,運動場上逞“英豪",文化學習沒精打彩,成績低劣:比賽奪獎牌,而身體“五勞七傷",甚至早天,顯然失去了“健"的本義,不是體育所追求的目標。

2 體育課程建設應以健美樂為主線

以往體育課程構建、實施過程中,無論是在以“運動技能"或“增強體質"為目標,還是在以“培養人才"為目標的前提下,都始終不能衝破以競技運動為主線的思想觀念束縛。其主要表現有:教材選編按競技運動項目排列;教學內容從國小到大學“一跑到底"、“一跳到底"、“一投到底"、“一滾到底";學校體育工作,重視訓練少數運動尖子比賽奪標,並以此論英雄成敗,而忽視體育教學,不少學校連“法定"體育課也不能保證,學生羣體活動更是流於形式;場地器材設施,按競技運動項目訓練比賽需要構建,追求“標準化",如此等 等,似乎學校體育就是競技運動,離開了競技運動項目,學校體育再也找不到內容。但“照此辦理"幾十年,我國學校體育既無新的起色,更無特色。且學校羣體活動經常性以及學生體質幾乎每況愈下。其主要原因就在於“上述作法"不能反映學校體育實質,不是學校體育的本義,學生需要,又是學校不可能做得到的。例如將競技運動中跑、跳、投項目始終列為大、中、國小的基本教材,而花了那麼多時間、人力、物力、財力,學生學了十幾年,可從學校畢業後就再也不用;即使在校期間,如果不是強行組織,課餘時間內又有幾個學生運用它來鍛鍊身體。

任何學科,從國小到大學,都在其內容、形式、層次上有着明顯差異,為什麼體育學科就沒有,是不能還是不願作這些方面的區分。要求學校構建“標準化"場地設施,又是否必要與可能。例如僅湖南有序號的中學就有6048所,在“標準化"口號下,就該建6048個標準的400米環形田徑場,須知該佔用多少土地,而我國並非真是那麼地大。標準田徑場上沙坑1—2個,又能否滿足學校體育教學和開展課外體育活動的需求。又如標準籃球場,按國內外使用慣例,一般只容納10—15人比賽訓練,比照這下,2000名學生的學校,也是否該建100個以上籃球場。更有甚者,從國小生到大學生、到職業籃球隊一律必須使用高3.05m的球籃, 顯然很不合理。若“扣籃"是一種高效得分技術,而普通學生望塵莫及,就是體育專業學生也是一籌莫展。為什麼不可以降低籃框高度讓孩子們在遊戲中也獲得享受與體驗。所以如此,顯然只有一個“理由",就是因為它們是競技運動項目,有國際比賽,更因“長官意志"強令學校學生執行。實則是一種典型的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的表現。

3 實施學校體育必須以全體學生為對象

學校體育就是全體學生的體育,享受身體方面教育,是每一個在校學生的權利,是不能被剝奪或侵犯的。就是説,能不能保證為全體學生服務,實則是一個關係到學校體育能否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的大是大非問題。因此,為少數、為多數,還是為全體學生服務的問題,就成為學校體育改革發展中理論上和實際操作上一個帶根本性的問題。基於這種認識,學校實施體育,無論是體育課,還是課外體育活動,都應當保證提供所有學生同等參與活動的機會與指導,即使課餘體育活動,都應當保證提供所有學生同等參與活動的機會與指導,即使課餘訓練與比賽也不能例外。這是因為:①凡是納入學校教學計劃的體育方面的有目的、有組織、有意識活動,學生都具有同等享受利用的權利,不容許被少數人“霸佔"。作為學校體育教師就當在課內和課外活動中對其所教全體學生負責。②如果説,課餘時間的訓練輔導自在“提高",由於體育本身具有強烈的“利己性",這種“提高"也應當是學生自身的提高,而決不是“通過他人經受訓練來提高自己",也不是少數人被訓練提高了,就等於提高了全體學生。事實上,所謂普及與提高關係,如果脱離二者之間的縱向作用,而只追求橫向影響力,顯然這種理解是很不全面正確的。例如我國自行車普及率居世界之首,可就沒有出現象 徵“必然提高"的金牌運動員;湖南體操、跳水運動很不普及,卻又擁有陳翠婷、熊倪這樣的世界金牌得主,同時也未因有了陳、熊這樣的“提高",而指導、推動了湖南這兩項運動的普及。重要的是,近些年來,學生代表隊的體育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了,可學生運動能力和體質健康的整體水平則是令人擔憂。③如果説,課餘訓練旨在培養人才,那就更需要面向全體學生。不僅因為每個學生都有要求“成才"的權利,更因為學生個體的票賦、愛好、性格及環境條件不同,學生表現出來的才華也各不盡同。只有面向全體學生思考並開展訓練,才有可能培養出各種各樣的人才。顯然,當前多數學校的課餘訓練,只把目光投向少數學生,個別項目,統一模式與尺度的做法很可取。④“比賽"泛指比較本領或水平的高低,具有通用性、導向性和激勵性。它並非體育特點,但體育實踐中借用“比賽",對於與實現自我,學習未來,指導並推動體育實踐深入向前發展,具有積極促進作用。自然,這種好的手段方法應經常用於學校體育,使其更好為促進全體學生的體育學習服務。應當特別指出的是,目前學校體育比賽幾乎全以競技運動項目為內容,派出少數幾個代表參賽。尤其是在校際、省際比賽中,姑且不論這些項目學生是否學過練過,也不論這些“運動員"是否有資格代表學生(即指他們或“租賃"或“買賣"而來,與學生羣體實際水平天淵之別),但終因這種比賽不具備羣眾性、經常性、健康性和教育性,而不能起到推動學校體育發展、刺激學生體育學習積極性的作用。

4 結語

學校體育是全體學生的體育,只有根據全體學生的現在與未來生存與發展的切身需要,從目標、內容和實際操作上全面進行改革,才會使我國學校體育突破傳統觀念,有所發展, 並具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