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得到實踐報告,竊不到真知灼見

自己暑假辛辛苦苦實習之後寫出來的實習報告,竟然被學校附近的複印店轉賣給了其他同學。1日,青島濱海學院大二的小趙向記者訴説了她的窩火事。記者採訪中發現,新學期伊始,不少高校要求大學生遞交暑期社會實踐報告,這讓部分不良商店瞅準了商機。(9月2日《齊魯晚報》)

竊得到實踐報告,竊不到真知灼見

大學生之所以剽竊暑期社會實踐報告,還是眼前短期的功利目在作怪,也許就此可以向老師交差,也許為在學校評優評先撈取資本。

但是,這樣一份與己毫無關聯的報告,因為沒有本人辛勤汗水的凝結,也就毫無真知灼見可言。實踐出真知嘛!

剽竊實踐報告的同學多半是因為在暑期沒有參加社會實踐。這部分大學生緣何沒有參加社會實踐?這恐怕還與沒有就業危機感,或對社會實踐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有關。

且看8月14日《齊魯晚報》的一則報道:煙台市人力資源市場舉行了一場大中專畢業生專場招聘會,招聘會上一家日資金屬加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崗位因薪資、待遇較好,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不過應聘者遞簡歷前必須先看懂擺在應聘攤位上的一張機械零部件圖紙。13日上午有10多名機械製造專業本科生就難倒在這張圖紙前。

毋庸置疑,如果大學生能夠在平時的學習中,或在暑期,結合自己所學的專業,多多參加社會實踐,擁有真知灼見,就不會在畢業後的應聘中陷入無所適從的尷尬局面。

回到此次暑期社會實踐報告的“剽竊門”中來——夢中人,當醒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