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於立即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從4月9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現結合我省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省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全面、深入、細緻的檢查,進一步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農機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嚴厲打擊農機行業非法違法行為,推動進一步健全並落實農機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農機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嚴格執行農機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和標準,徹底排查治理農機事故隱患,認真解決農機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事故的發生。

二、檢查範圍

(一)設區市與縣級農機管理部門,鄉鎮農機站;

(二)拖拉機駕駛培訓、農機作業服務、農機維修服務等農機生產單位。

三、檢查內容

(一)農機生產單位方面

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農機生產單位安全規範、安全規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崗位責任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具體包括:

1.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農機生產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執行情況。農機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

3.隱患排查整改監控情況。農機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應急管理情況。

4.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拖拉機駕駛培訓單位教練員、理論教員、農機維修技術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教育培訓情況。

(二)農機管理部門方面

1.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工作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5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繼續強化“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工作落實的通知》(閩政辦〔2011〕69號)精神,部署、落實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重點工作情況。

2.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情況;農機牌證發放、安全技術檢驗等重要崗位依法行政情況;對相關農機生產單位安全監管情況。

3.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聯合執法機制,與安監、公安、經貿、鄉鎮政府等部門聯合執法情況。

4.落實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責任,全面掌握農機重大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和監控措施情況;加強農機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

5.組織開展對農機生產區域場所的農機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開展農機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無牌行駛作業、不按時參加安全檢驗違法行為整治情況,對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違法載人、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超載等嚴重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6.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推進工作情況。

7.加強農機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農機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情況。

四、檢查時間和方式

此次檢查從4月9日開始,到5月底結束。採取單位自查、上級檢查、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月份,相關農機生產單位、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農機監理所(站)、鄉鎮農機站等單位要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徹底的自查。4至5月,設區市與縣級農業(農機)部門組織開展對農機生產區域場所的農機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開展農機隱患排查治理。5月上旬,設區市、縣級農業(農機)部門,層層組織對本地區農機安全生產進行全面檢查。5月中旬,省農業廳將組織對各地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迅速行動。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要把這次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農機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舉措,切實抓緊、抓實、抓好。各級一把手是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親自帶隊到基層進行督促和檢查。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採取措施將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實到基層單位。

(二)明確責任,確保落實。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規定,加強對有關單位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幫助,認真開展專項檢查,促進大檢查工作深入、紮實開展。

(三)注重源頭,深入檢查。各單位要對所有農機隱患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過本次大檢查切實從源頭上治理排除各類農機隱患。

(四)即查即改,消除隱患。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與隱患,要進行切實而不敷衍的整頓,徹底消除事故隱患。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和問題,要制定並落實防範措施,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農機生產單位,要依法堅決予以取締。對檢查中未發現隱患或對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到位而導致發生農機重特大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強化督導,確保實效。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在組織轄區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的同時,組織專門檢查組,採取抽查、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和農機生產一線進行督促指導,確保檢查取得實效。檢查工作一定要嚴肅認真,鐵面無私,絕不能應付了事。對檢查工作搞形式、走過場的,要嚴厲查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

(六)廣泛宣傳,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檢查工作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力度,教育引導廣大職工增強做好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與農機生產單位要認真分析、及時研究解決大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推動大檢查工作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部署落實及農機生產單位自查情況於4月25日前、大檢查工作總結情況於5月15日前報送廳農機監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