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齊齊哈爾市青少年違法犯罪情況的調查報告

摘要:青少年犯罪現象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重視。本文以對齊齊哈爾市青少年犯罪基本情況的調查為基礎,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及預防對策的進行分析,以期探求到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方法和思路。

關於齊齊哈爾市青少年違法犯罪情況的調查報告

關鍵詞:青少年違法犯罪;現狀;原因;對策

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是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積極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對於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犯罪,進而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有着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青少年違法犯罪基本情況及案件特點

全市0至14歲週歲幼兒、兒童共有684802人,14-28週歲青少年共有1143293人。XX年至XX年,違法犯罪人數分別為2 526人、2 607人、2 809人,其中14歲至18歲青少年為192人、165人、135人,分別佔總人數的7.6%、6.3%、4.81%,18歲至25歲青少年為417人、537人、575人,分別佔總人數的16.51%、20.6%、20.47%。從犯罪性質看,盜竊、搶劫犯罪最為突出。許多青少年貪圖吃、喝、玩、樂等物質享受,又想不勞而獲,從小偷、小摸走向盜竊、搶劫犯罪;此外,故意傷害犯罪人數眾多,聚眾鬥毆和xx犯罪增長較快,一些青少年模仿電影電視中的不良角色做案手法,呈一時“英雄”之氣,無所顧忌,以致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從犯罪形式看,兩人以上共同犯罪增多。一些青少年由於過早輟學,無所事事,浪跡街頭,便三五成羣,拉幫結夥,經常聚集在一起酗酒滋事、依仗人多屢屢作案。有的模仿影視片中的黑社會組織,拉攏腐蝕社會閒散青少年,成立幫派或團伙。從犯罪年齡段看,逐漸趨向青年化,且犯罪後果嚴重。在受到刑事處罰的青少年當中,18歲以下的人數正在逐年減少。三年來,全市已發生的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中,18歲以下青少年犯罪佔到青少年犯罪總數的46%、30.73%、20.48%,有的青少年犯罪手段已經達到智能化、成人化、成熟化,有的一人就犯有數罪,而且後果嚴重。從犯罪身份看,無業青年佔有相當比例。他們絕大多數人法律意識不強,由於無正當職業,終日遊蕩社會,把上網、看錄像、打枱球、玩遊戲作為生活的主要內容,久而久之,養成好逸惡勞的惡習,潛移默化地形成犯罪意識,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二、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對於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各相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

(一)學校教育存在誤區

一是重智育輕德育的現象普遍存在。在應試教育的背景下,部分學校和教師片面追求升學率,過分看重學生的學習成績,重視優等生的培養,對於行為規範較差的學生關注較少,甚至採取放任、放棄的態度,導致“差生”失去了進取心,產生了自卑心理,甚至產生報復社會的想法,導致一些學生的厭學、輟學流落到社會上,形成不良羣體。二是學校法制教育效果不佳。 教育形式單一,教學方法簡單,多采取“填鴨式”教學,缺乏靈活的教育形式,對學生缺乏吸引力。教育內容陳舊,針對性不強,存在“一鍋煮”、“一律化”現象,好的學生“吃不了”,差的學生“吃不飽”,形成了“少數人有病,大多數人跟着吃藥”的局面。有的學校法制教育重視程度不夠,甚至只是流於形式,導致法制教育在課程、師資等方面的不到充分的保障,上與不上一個樣,上好上壞一個樣,法制教育課形同虛設。

(二)家庭教育存在缺陷

一是缺乏必要的家庭管教,有的家長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給予子女足夠的關懷,往往只從物質上滿足他們的需求,卻沒有從精神上給予他們足夠的關愛和指導,要麼對其過於溺愛、袒護,要麼對其不聞不問、聽之任之,久而久之造成了孩子心理髮展扭曲,形成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二是家庭教育方法不當,有的家長奉行簡單粗暴的“棍棒教育”,不主動去了解孩子的心理動態和需求,無視子女的自尊心和獨立人格,以打罵的方式懲罰教育子女,而尚處於“叛逆期”的青少年人對這種管教方式十分反感,結果導致家長和子女之間無法溝通情感,並逐漸形成了粗暴、好鬥、殘忍的性格,將暴力手段作為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為實施犯罪埋下了誘因。

(三)社會環境存在不良影響

一是社會不良文化對青少年產生負面影響。伴隨着改革開放,各種西方腐化的“泊來品”蜂湧而入,人們的思想觀念、道德標準、價值取向發生着深刻變化,一些不良的社會風氣對判斷能力較差的青少年人具有很大腐蝕作用。二是影視文化的不良影響。大量影視片中宣揚的“幫會”文化,刺激着黑社會的繁衍與擴展,對青少年人的犯罪起着直接的教唆作用。那種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的黑風惡浪,給未成年人以極壞的影響。三是校園周邊環境的不良影響。雖有校園附近不得設網吧和營業性娛樂場所的規定,但這個規定對於沉迷於其中的青少年來説基本沒有約束作用。網吧、動漫城、影吧的部分業主唯利是圖,吸引青少年出入其中,以致染上不良習氣。

(四)防範機制存在薄弱環節

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間齊抓共管的局面還沒有真正形成,部門之間及時溝通、協調、配合不夠,有“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現象,以致在教育、防範、矯正、打擊等環節上,出現脱節、疏漏,給不良風氣和不法分子造成可趁之機。常常是一個問題四五個部門管理,由於受人力、條件、執法程序等諸多限制,部門之間難以形成合力,不法經營者趁機東躲西藏,使一些明顯的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此外,一些部門在對查處出來的人和事的處理上就事論事,或一罰了之,或教育後一放了之,互不通氣,更沒有和有關學校、家長、社區通氣,把獨立辦案變成了孤立辦案,以致於違法犯罪難以走出惡性循環的怪圈。

三、遏制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對策措施

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會、學校、家庭和未成年人自身。因此,減少和預防青少年人違法犯罪工作是一個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共同為青少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一)改進教育方法,營造良好的學校環境

1.要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學校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新時期的教育方針,在抓好課程教育的同時,有針對性地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促進青少年良好道德風尚和行為習慣的養成。要完善學校考評考核工作指標體系,不能簡單地實行“一票否決”,還要考核平時工作,如考核“差生”轉化率、違法犯罪減少情況等,以改變一些學校面對考核壓力,採取勸“差生”轉學、退學,瞞報學生違法犯罪情況等辦法應付考核的現象。

2.要重視學校法制教育。結合青少年的認識能力和身心特點,創新法制教育課形式,既要生動活潑,又要保證法制課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可以聯繫現實生活中典型案例,通過模擬法庭、參觀少管所、知識競賽等形式,使學生在實踐中瞭解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識,在體驗中增強法制觀念。切實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保證法制副校長工作熱情高、業務能力強、授課有保證,並將法制副校長的工作納入本單位的考核評比項目。

3.要關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青少年處於生長髮育的關鍵時期,認識能力、辨別能力不強,心智不成熟、容易情緒化,不能客觀理智地對待各種事務和現象,如得不到及時正確的引導,就可能導致矛盾激化或積壓成心理疾患。因此,各學校應儘快建立完善心理諮詢機構,聘請心理諮詢師,公佈心理諮詢電話,為青少年提供傾訴心聲、情緒宣泄、心理疏導的場所。

(二)淨化社會環境,營造良好的家庭和社會氛圍

1.要加大對網吧的監管整治力度。公安、工商及文化等管理部門應加強協作,加大執法查處和整治力度,嚴格落實營業性網吧管理規定,禁止未成年人進網吧,全面取締黑網吧。規範網吧業主的經營行為,增強其守法經營的社會責任感和自我約束意識。充分發揮網吧終端設備過濾軟件和有害信息報警處置網站的效能和作用,及時有效地將有害信息拒之於視聽之外,積極構建綠色網上空間。

2.要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宣傳部門、各傳播媒體應增強社會責任感,多為青少年創作和播放主旋律影視作品、內容健康的動漫節目、文明向上的公益廣告等,文化部門要大力整治內容涉及封建迷信、黃色商業廣告、媒體廣告等,杜絕各種視聽覺污染。公安、文化、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應強化對報刊亭和娛樂場所的清理、整治,淨化校園周邊環境,消除各種精神污染源。

3.要重視青少年活動陣地建設。根據青少年不同年齡段的特點,建設一批青少年文體活動場所和設施,在提升城市文化形象和品味的同時,豐富青少年的業餘文化生活。整合社會資源,發展社區文化,積極開展各種形式多樣、健康活潑、有吸引力的羣眾文化生活,建設好社區圖書館,開放社區內相關單位的各種會館和健身場所,形成社區、鄉鎮青少年活動陣地。

4.要營造良好的家教環境。充分發揮家長學校的作用,通過請專家授課、經驗交流等方式,讓家長了解孩子的心理特點,走出教育誤區,掌握正確的教育方法。宣傳、教育、婦聯、團委等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協調與合作,通過“法制進萬家”、“文明市民”、“文明家庭”等活動載體,提高家長的法律素質以及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社會、家庭氛圍,讓子女在耳濡目染中增強守法意識。

(三)堅持懲教結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對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重在預防”的原則,正確處理好“預防、教育、懲罰”三者之間的關係。認真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切實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堅決打擊利用青少年進行違法犯罪或以青少年為犯罪對象的案件。在處理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時,做到區別情況分別對待,對於偶然失足的初犯,做到多給寬容,少給處罰,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儘量少捕、少判,充分體現“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於性質嚴重,屢教不改的違法犯罪青少年也要積極挽救幫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用真誠的愛心感化他們,使他們消除與社會對立情緒,減輕心理壓力,正確認識自己的錯誤,避免其因入獄而造成交叉感染。政法部門應與社區、學校、單位共同做好跟蹤幫教轉化工作,加強與幫教組織和個人的溝通,幫助解決失足青少年在思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實際困難,從而促使他們成功轉化,幫助他們早日迴歸社會,預防他們重新犯罪。

參考文獻

[1]劉天魁,當前青少年犯罪的預防對策[j].甘肅教育,X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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