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農村經紀人專題調研報告

忠縣農村經紀人專題調研報告

忠縣農村經紀人專題調研報告

農村經紀人是指在農村經濟社會活動中,以收取佣金為目的,為買賣雙方牽線搭橋,促成買賣雙方交易,搞活商品流通;為交易雙方溝通信息,提供各種相關服務,推動農村生產力發展;直接組織農產品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中介服務組織,是生產與市場之間的紐帶。為進一步抓好我縣農村經紀人隊伍建設,提高其組織化程度,規範其經營行為,促進其健康發展,按照重慶市農業局市場信息處《關於開展農村經紀人發展情況專題調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組織了人員成立了農村經紀人專題調研小組,對忠縣農村經紀人的發展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題調研。現將我縣農村經紀人調研結果報告於後:

一、農村經紀人隊伍發展現狀

近年來,在我縣農業生產實踐中湧現出一大批農村經紀人,他們積極為農產品的買賣雙方牽線搭橋,促進了農產品流通,為農村經濟發展做出了一定貢獻。加強農村經紀人隊伍建設,對於開拓農產品市場,引導農民發展質量效益型農產品,減少生產的盲目性與滯後性,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具有積極作用;對於培養有市場意識,敢闖敢幹的新型農民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對於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發展農業,加快培育農村市場主體,發展農村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經調查,我縣目前農村經紀人已達1500餘人,分別活躍於農產品營銷、職業介紹、信息服務、代辦代銷、代儲代運、產品加工等行業,其中從事糧油、蔬菜、果品、小雜糧、畜禽產品這幾個產業的農村經紀人較多。從目前我縣農村經紀人的組織形式上看,農村經紀人主要是自然人,法人組織較少,多為農户為銷售產品自發組織形成。其活動範圍主要集中在忠縣周邊區縣,如梁平、墊江、萬州等地,也有少數經營規模較大的在國內其他省市如山東、河南、福建等地進行農產品交易活動,組織農產品參加國際交流的基本沒有。我縣農村經紀人中大多數人的活動方式是銷售旺季經營、淡季種植,平時從事農作物種植,收穫季節“轉型”成為農村經紀人,如石寶鎮太平村經紀人黎萬平,從1984年開始經營果品和糧食販運活動,他在生產季節忙着種植,收穫季節收購農產品外調,成為農村經紀人,這種經營形式既保證了種植生產,又保證了產品的順利銷售,也給農副產品營銷隊伍帶來了強大的生命力。此類經紀人佔全部經紀人的80%左右;也有少數農村經紀人專職進行經營活動,如汝溪鎮汝溪村的譚乾芝,從1990年開始從事糧油產品和小雜糧收購銷售活動,擁有自己的門市,具有了較大的規模,其用於收購農產品的流動資金30萬元,現已經不直接從事種植業生產。此類經紀人佔全部經紀人的20%左右。

二、農村經紀人的功能特點和發展趨勢

隨着我縣農業結構調整的進行,各種特色產業大量湧現,廣大農村經紀人在活躍農村市場、搞活商品流通、促進農產品交易、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功能特點表現為:

(一)在產品貨暢其流上的促進作用。農村經紀人把買賣從本地做到外地,從農村做到城市,幫助農民把產品賣出去,解除了廣大農民銷售難的後顧之憂。我縣三匯鎮是全縣種植黃籽油菜“渝黃一號”的大鎮,全年種植“渝黃一號”面積在15000畝以上,年產量達到1965噸,三匯鎮經紀人王鴻培,長年進行糧油產品的收購外銷活動,全鎮“渝黃一號”黃籽油菜基本是通過王鴻培及其他糧油收購户進行銷售,保證了全鎮油菜籽的銷售流通。今年他收購油菜籽300噸,其中“渝黃一號”油菜籽250噸,對“渝黃一號”油菜籽收購價格基本保持比常規油菜籽高10%左右,達到每公斤2.6元,提高了農民種植優質油菜的積極性,保障了農產品貨暢其流。

(二)在市場信息傳遞上的觸角作用。市場經濟是信息經濟。以石寶鎮松嶺村譚凡為代表的經紀人,在今年得知山東黃豆收購價僅為1.6元/公斤左右,與我縣黃豆市場價2.6元/公斤的價格差距較大的信息後,迅速組織調運了6噸山東黃豆到忠縣銷售,獲純利潤高達5000元左右,再加上他經營果品、小雜糧銷售等項目,年純收入可達近2萬元。他為鄉鄰找到了一條致富的門路,在他的帶動下,周圍鄉民紛紛效仿,也成為了農村經紀人,活躍在城鄉市場中。這樣,農村經紀人隊伍的發展,既活躍了農村市場,加快了農產品流通速度,又提高了自己的經濟收入,走上了小康之路。

(三)在壯大特色產業上的催化作用。市場經濟是規模經濟,沒有規模就形不成特色,沒有特色就形不成競爭優勢。為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我縣緊緊圍繞“以市場為導向,突出特色,規劃發展”的原則進行了農業結構調整,提出了“4+2”農業發展戰略(即四大特色產業:大豆、油菜、高梁、柑桔;兩大重點產業:蠶桑和“雙雜”制種)。在糧油業方面提出了“三增三減調結構,兩進兩退優品質”的結構調整思路(即穩水稻,壓小麥,擴油菜;減玉米,擴大豆;壓薯類,擴雜糧)。優質大豆如渝豆1號、浙春3號、沔537、鄂豆4號及山東魔豆等,優質油菜如“渝黃一號”等在全縣的種植面積較大,產量較高,對這些產品的收購,除進行推廣時與農户簽訂訂單的公司外,其餘部分的銷售主要依靠農村經紀人進行,如汝溪鎮經紀人譚乾芝,今年共收購“渝黃一號”黃籽油菜400噸,前段時間收購價格保證了每公斤2.6元,近日由於油菜價格下調,降低為每公斤2.5元,保持了比常規油菜籽價格高10%的水平,對促進我縣優質油菜的推廣起到了很好的催化作用,壯大了我縣特色產業。

隨着我縣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各種類型的農村經紀人將大量湧現,其發展趨勢為:

(一)信息中介型農村經紀人將會大量湧現。隨着農業結構調整的逐步深入,忠縣即將出現各種特色農業產業,與此同時,產品產量也會迅猛增加,這使得利用各種形式和途徑培養一批能夠提供農產品供求信息,隨時掌握市內外農村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情況,通過互聯網等現代傳媒積極為廣大農民提供農產品的數量、質量、品種、產地、結構和潛力情況,提供農產品生產的發展變化和供應能力趨勢,向市場中買賣雙方提供真實、有用、準確的信息,使市場信息得到及時、有效、迅速地傳播,以最小的成本代價取得最大化的效益成為農村經紀人最迫切的要求,必將出現大量的信息中介型農村經紀人,為廣大特色產業種植户提供產銷信息。

(二)流通中介型農村經紀人將進一步增多。流通中介型農村經紀人是搞活農村商品流通的主力軍。現在的經紀人主要分佈在這一塊,今後的農村經紀人將不斷地由生產型向交易型、營銷型轉變。使商品的流通從商品的提供者轉移到商品的接受者,從商品的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或使用者,加快農產品流通速度,縮短流通時間,促進廣大農民及時、有效地抓住交易機會,促進農產品進入市場。

(三)勞務中介型農村經紀人將會得到發展。由於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導致農業生產中會出現階段性的剩餘勞動力,把農民從土地中解脱出來,投身到第二、三產業,帶動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推動農村小城鎮建設,會成為勞務經紀人的首要目標。

(四)組織中介型農村經紀人會成為農村經紀人的發展主流。在自然人經紀人的基礎上,隨着規模的擴大,由經紀人共同組成經紀機構,龍頭企業+農户型、專業市場+農户型、科技學(協)會+農户型、中介服務組織+農户型的組織中介型經紀人,將成為農村經紀人的發展主流,發揮整體效益,實現種養加、產供銷、貿工農一體化經營,形成農業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良性循環機制。

三、農業部門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所做的工作和成效

(一)大力加強對農村經紀人隊伍的培訓工作:今年以來,忠縣農業局大力加強了對農村經紀人的培訓工作,共召開培訓會三期,每次參加培訓的農村經紀人為250左右,共有750人次參加培訓,培訓內容主要為農業法律法規、農村市場信息網絡、農產品營銷知識、農業生產實用技術等,經過培訓,提高了農村經紀人的素質,為進一步活躍我縣農村經濟打好了基礎。

(二)大力加強對農村經紀人的信息服務工作:忠縣農業局成立了忠縣農業信息網,組編了《忠縣農業》和《調查研究》等刊物,將農村經紀人急需掌握的相關信息如市場行情、農業生產技術等定期發佈,為農村經紀人進行經營活動提供切實有效的信息服務,各農村經紀人依靠網絡等多種渠道瞭解了全國及國際的市場形勢,更好地調整經營策略,取得了更大的效益。

(三)大力加強特色產業示範工作,帶動一大批農村經紀人的發展:我縣按照“穩水稻,壓小麥,擴油菜;減玉米,擴大豆;壓薯類,擴雜糧”的指導思想,積極發展四大特色產業即大豆、油菜、高梁、柑桔;兩大重點產業即蠶桑和“雙雜”制種。目前均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對全縣各鄉鎮農民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帶動了一大批農民進行優質農作物生產並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帶來較大的經濟效益,同時,增強了農民的市場意識,由過去只注重生產轉變為在注重生產的同時關注市場的發展,一大部分農業生產大户自覺地以市場為導向,農忙季節搞生產,農閒季節忙銷售,轉型成為農村經紀人,帶動了一大批農村經紀人的發展。

四、對農村經紀人的政策建議

因對農村經紀人疏於管理,在經紀人中存在諸多問題。比如,有的經紀人兩眼只盯個人利益,為促成生意,不惜哄這方瞞那方,侵犯了他人利益;有的經紀人缺乏信用觀念,貨款到手後,不及時交給賣方,有的甚至一味拖欠耍賴,最終引發糾紛造成矛盾,影響穩定;還有的經紀人欺行霸市,專欺"外地客",造成極壞影響;有的經紀人經營畜禽產品,缺乏法制觀念,將病死畜禽偷運到外地銷售,給消費者的生命造成了極大危害。以上種種做法,既違犯了職業道德和有關法律法規,又擾亂了經濟秩序,損害了經紀人本身的形象。在現行對經紀人的政策方面,也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工商、税務等職能部門對部份經紀人的經營收費沒有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執行,存在收費標準超標的現象;存在對外銷農產品設置人為障礙的現象,如不按規定扣押經紀人的產品、扣押相關證照和亂罰款等。鑑於此,建議有關部門對農村經紀人隊伍加強規範化管理,加強市場經濟知識、職業道德及工商法規等方面的教育,引導他們遵紀守法、文明辦事,樹立新時期經紀人的良好形象,為進一步搞好市場流通做出貢獻;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規範自身的行為,為農村經紀人經營活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一)規範管理,鼓勵有序競爭。一是要實行自律管理。按照“自願、互助、合作”的原則,把經紀人組織起來,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軌道。二是要規範經紀行為。對從業人員發證辦照,持證上崗,規範管理。三是要加強日常監督。充分發揮工商、行業主管部門和羣眾的監督作用,對欺詐行為予以打擊、曝光,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違法亂紀的要依法嚴懲。

(二)加強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做到培訓教育、規範管理與組織發展同步。對農村經紀人要從市場經濟知識、法律法規知識、禮儀道德知識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培訓,特別是要教育經紀人增強誠信意識,以誠信求生存,以誠信求發展。

(三)政策扶持,靠服務促發展。各級要圍繞促進經紀人隊伍建設,制定優惠政策,如搞販運的車輛要適時開通“綠色通道”,進城經商要開闢“經紀人一條街”,商業銀行有必要設立專項的信用貸款進行重點扶持等,促進經紀人這支隊伍不斷髮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