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村級換屆選舉工作調研報告

最近,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確定我鄉為村級換屆選舉市級試點單位,通過試點,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辦法,為面上推開制定政策和實際操作提供經驗。為此,我們就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進行了調研,並出具調研報告如下。

關於村級換屆選舉工作調研報告

一、當前村級換屆選舉工作面臨的形勢

1、村級換屆工作有利因素。一是領導高度重視。近年來,各級領導把做好村級換屆選舉工作作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高黨在農村執政能力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措施,換屆前夕,省、市、縣分別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下發實施意見,主要領導專門批示提要求,分別確定有關鄉鎮為省、市、縣直接聯繫試點單位。鄉鎮黨委、政府把村級換屆選舉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列為“一把手”工程。二是各項法規政策更加完善。各級黨委、政府分別制定有利“會幹事、能幹事、好共事、不出事”優秀人網選當選的文件政策,人大機關通過了相關規範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法律法規。從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省選舉辦法頒佈,到黨內二推一選、公推直選等規定為選舉成功提供製度保障。三是歷次選舉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我縣村級組織換屆歷經數次,其中,村委會選舉己開展七屆,每屆選舉都汲取了許多成功經驗和教訓,尤其是近幾屆換屆比較規範操作,組織水平、操作能力明顯提高,選民的法制民主意識明顯增強。四是氛圍良好。去冬今春鄉鎮黨委、人大順利換屆,年初“兩會”園滿召開,特別是縣人大代表和縣人大常委會委員的選舉,公平、清廉、營造起一種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為這次村級換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五是黨的號召力明顯增強。XX年開展了先進性教育,農村黨員先進性得到提高,先進性標準更加明確。村級集體辦公場所、現代農村遠程教育網點建設,新農村建設中的各項惠民政策得以落實,農村黨員廣大村民深深感受到黨對三農工作的重視,從而,進一步堅定了跟黨走的信心和決心。

2、村級換屆工作可能面臨的問題。與以往相比,此次村級換屆要選出大量公平公正做好事、善作善成有本事、不貪不沾不出事的帶頭人存在一定困難;競選參與面和激烈程度都將有所增強,不論是交通便利還是邊遠山區、不論是集體經濟富裕還是“空殼”村,競選者往往會使出渾身解數爭取當選;競選目的更加多祥,既有出於“公心”想為集體村民辦實事好事,也有出於“私利”為自己謀取政治資本;競選手段更加多樣化,有的採取和風細雨、苦口婆心做工作,或者明目張膽威脅恐嚇,或者以金錢、實物、承諾;選民心態比較複雜,有的選民正直公道把選票投給優秀竟選者,也有少數者投“金錢票”、“家族票”“宗族票”、“人情票”。個別地方選舉中惡勢力蠢蠢欲動,干擾操縱,勞教刑滿釋放人員參與競選。這些問題的存在對整個選舉工作造成不利的影響。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一是農民流動性增大。隨着我縣實施“小縣大城”發展戰略和大力培養新型農民,農村、尤其是邊遠山區人口向城鎮轉移,有文化、有能力的青壯年大量離鄉外出尋求發展,很大一部分優秀人員不願回村競選,而留守的大多為老少、病殘人員。二是法律條文理想化。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省選舉辦法明文規定為了確保每個選民有選舉權,允許外出選民委託投票,結果讓別有用心人大量拉委託票,投票中委託最易出問題;為了保護村民自治,保障村委會成員合法權益,村委會組織法規定的村委會成員當選與罷免極不對稱,村委會成員當選只要達到二個過半數(參加投票選民過半數和贊成票則超過參選人過半數)即可,候選人只要獲得總選民數25%以上的贊成票即可當選,而罷免村贊成票必須超過全體選民半數以上方可通過。當前農村勞動力大量外出,罷免很難達到法定要求,造成難以罷免村委會成員,結果加劇競選。少數私心雜念重、權利慾望強,動用一切手段參與競選。三是村幹部權增大責減少。近年來,開展新農村建設,國家在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大力幫扶農村,每年下撥項目資金幾百萬甚至上千萬,村幹部在項目承包、資金調控等方面與過去有更多獲利機會。我省已先後暫停農業税、教育附加費等税費收繳工作,而計劃生育工作已走上正常軌道,現今村幹部職責和工作任務明顯減輕。尤其XX、XX年和今年從農村村幹部中直接招考鄉鎮公務員,當選村幹部無疑拿到了含金量很高的“准考證”。四是選民需求提高。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的發展,一些村民頭腦靈活,敢闖敢冒,進入小康水平,按照社會學家馬斯洛關於人的需求五大層次學説,他們已完全實現了生理、安全需求,向社交、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層次發展,受農村自然條件、學歷和年齡等因素制約,競選村幹部已成為他們更高層次需求的一條重要途徑。

通過對當前換屆形勢分析,我們既要看到有利因素,增強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信心,又要高度重視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並認真分析研究,制定對策,在不違反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大膽探索,形成規範制度,確保整個選舉順利進行,確保羣眾信任、組織放心的優秀分子當選為新一屆村兩委班子。

二、做好村級換屆選舉工作的思考

1、夯實基礎,優化選舉環境。村級換屆選舉工作涉及面廣,事關羣眾切身利益,新的問題和情況層出不窮,必須做好先行工作。

一是深入開展調研。由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帶隊,組織住村幹部進村入户,廣泛開展調查研究,摸清鄉情、村情、民情,掌握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各村選舉的合適方式、適合人選、可能參與競選的人員等。基層公安派出所要對轄區範圍內的重點對象進行一次大排摸,與有不正當競爭動機或者嫌疑對象進行一次談話,講清非法競選的危害性和處治的嚴厲性,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的威懾力。通過召開住村幹部例會,全面分析換屆選舉工作中各種利弊因素,鄉(鎮)村要制訂相應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及選舉中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將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分析預見,早做打算,切實做到未雨綢繆。

二是加大輿論宣傳。就目前農村黨員、選民的總體素質而言,他們的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掌握理解法規文件精神較難;因此,應該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黑板報、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基層組織選舉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黨規國法,宣傳各級黨委、政府關於換屆選舉的有關文件精神;要創新選舉宣傳載體,根據各鄉鎮黨員、村民的特點,把換屆選舉的有關規定要點、優秀村幹部為民服務的先進事蹟,以及私心嚴重、違法亂紀的村幹部的反面案例,彙編成淺顯易懂的輔導小冊子,發放到黨員農户中去,讓黨員羣眾易學易懂,充分理解,切實把宣傳工作深入到户,落實到人,銘記在腦。同時,面對面地開展宣傳服務,認真解答羣眾提出的疑問,以正面的輿論引導黨員羣眾,以正確的認識推動換屆選舉工作。

三是全面清理財務。在村級班子換屆前,鄉鎮黨委、政府要集中時間、精力對所屬行政村三年來的財務進行審計,抽調鄉鎮財辦、農經站和部分行政村離任會計,組織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專業隊伍,對各村財務逐年逐項進行審計,並邀請縣農業局和縣審計局對專業隊伍進行培訓,指導鄉鎮開展審計業務工作,審計結果一律向所在村公開,接受羣眾監督。審計過程中發現現任村幹部有經濟問題,應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如果村幹部違反了財務管理規定,應追究責任;若有拖欠集體公款必須在選舉開始前交還集體,確保村級財務運行在上級部門和村民羣眾嚴格監督之中。通過審計理財,為新一屆村級班子順利開展工作奠定基礎。同時,也向新一屆幹部敲響警鐘,引以為戒。

四是切實解決問題。各村要對本屆以來的各類項目進行全面的疏理,對工程已經完工的,要做好檢查驗收、公示、資料歸檔等工作;對在建工程要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進度,力爭在屆前竣工;對屆內確實無法完工的,要做好工程推進的相關工作,要理清各類關係,確保換屆後新一屆班子工作的延續性。同時,一定要處理好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和近年來新產生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前化解矛盾,對羣眾迫切要求解決的一些要求,要儘量積極予以滿足,進一步理順黨羣幹羣關係。對少數軟弱渙散的村級組織,要進行集中性的整頓,達不到要求的不得進行換屆選舉。

2、嚴格程序,維護依法辦事的權威性。黨規國法是體現黨的意志,羣眾意願和國家意志的統一。實踐證明,在村級換屆選舉中,只要依照黨規國法辦事則平安順利,隨意行事就會造成混亂上訪。因此,嚴格依照法規辦事,必須做到:一是有法可依。以鄉鎮為單位制定換屆選舉實施細則,各村可根據實際作相應的修改。“細則”不得違反《黨的基層組織選舉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省選舉辦法》。細則必須通過本村黨員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表決方可有效。“細則”制定應全面細緻,具有可操作性和針對性。二是有法必依。凡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一步都不能少,凡法律法規規定的屬於村民羣眾的民主權利一點不能截留。從以往經驗看,選舉工作人員因怕麻煩、圖省事,執行選舉工作的法律法規不嚴格,引起選舉爭議的例子很多。各地在換屆選舉前,集中組織從事換屆選舉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增強民主法制觀念。三是執法必嚴。凡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東西,不能隨意改動,不能因為極個別人的特殊情況,而把法律法規棄之一邊。以往一些農村在選民登記上,對同一類選民實行不同的政策,都引起羣眾的不滿,這在今後的實踐中要切實加以糾正。四是違法必究。對不按法定任期進行換屆選舉的,不按法定程序進入村民選舉委員會及確定候選人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使用暴力、威脅、賄賂、欺騙等手段,破壞選舉或妨害選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對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進行壓制、迫害等,要依法嚴肅處理。

3、依靠羣眾,充揮發揚黨內外民主。民主是選舉的靈魂,只有在黨規國法的範圍內,充分發揚民主,換屆選舉才能充滿活力。黨支部換屆選舉必須執行“兩推一選”有效選舉辦法。重點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兩推”。黨員民主推薦和羣眾推選測評面要廣泛,黨員參加推薦率必須達到80%以上,村民參加推選率也必須達到60%以上,兩者得贊成票率應達到參投兩個50%以上對象才能進入鄉鎮黨委考察範圍。二是要嚴把候選人資格關,鄉鎮黨委對黨性觀念不強,理想宗旨淡化,私心雜念嚴重,統攬全村能力弱的支委候選人應取消資格。三是搞好選舉。到會黨員必須達到總黨員數4/5以上,候選人應差額選舉,設立祕密劃票處。為了確保村兩委一肩挑,當選支部委員不應直接選支部書記,應鼓勵他們參加村委會的換屆選舉,先當選為村委會主任,再推薦為黨支部書記的人選。四是探索“公推直選”,每個鄉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村進行,由黨員直接選舉書記、副書記,落選的支部書記、副書記作為支委候選人,與原確定的支委候選人差額選舉產生支委委員;或先選黨支部委員,以當選委員作為候選人由大會直接選舉書記、副書記。通過探索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落實黨員“四權”。 五是努力實現班子結構合理,探索推行婦女專職專推、專職專選。即在兩委推薦和選舉中設婦女專職職務專欄,進行專職專推,專職專選。六是鼓勵支部成員積極參與村委會競選,要求新當選的支部委員大膽主動積極競選村委會成員職務,提高兩委成員交叉兼職比例。

村委會換屆選舉要把好四個關鍵環節:一是村民選舉委員會必須由村民會議或村民小組推選產生,其他組織、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換。為了加強黨對村民委員會的領導,支部書記要通過合法程序推選為選舉委員會主任。二是嚴格依法進行選民登記,做到不錯、不漏、不重複、不讓有選舉權的村民因選民登記工作失誤而喪失了選舉權利。三是做好候選人提名和確定工作,保證候選人由本村有選舉權的村民直接提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指定。四是精心組織投票。選舉村委會成員,有選舉權的村民過半數參加,選舉有效;候選人和被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投票時,實行差額、無記名、祕密寫票和當場公佈選舉結果的辦法,保證選民在無任何干擾的情況下獨立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

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要大力提倡無候選人直選、自薦直選的選舉辦法。這種選舉辦法,一是降低成本,只需一次投票,與以往的先推選候選人,再進行正式選舉的兩次投票,減輕了工作量,又減少了選舉工作對選民生產生活造成影響。二是減少賄選干擾和矛盾的發生,採用無候選人直選,候選人不明確,難以用賄選的非法方式竟選;有候選人差額選舉,是兩個人或幾個人之間的竟爭,為了“打敗”對方,他們往往會更容易採取不正當手段進行拉票。無候選人直選,“對手”不確定,相互間矛盾不容易產生,更有利於選舉的順利進行。上屆各地採用這種選舉辦法得到選民充分認可,也保證了換屆的順利成功。

4、完善制度,增強村級換屆選舉的有效性。村級換屆選舉工作,關鍵在發揚民主和依法辦事的前提下,確保優秀人才順利當選,有必要建立賄選查處制、候選人政審制,任職承諾制。

⑴賄選查處制。賄選是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毒瘤,賄選問題不嚴肅處理,民主將遭到踐踏和褻瀆。在本次換屆選舉中,必須高度重視,一是要明確賄選要件構成,賄選必須侵犯了選舉權、被選舉權;賄選是以利益收買選舉參與人違反意願或進行舞弊活動;賄選必須產生一定後果。二是要明確構成賄選標準,⑴現金;⑵實物,包括香煙、食用油、補品禮品等;⑶各類購物卷、卡、票;⑷請吃、喝、娛樂等;⑸各類許願、承諾。各村要具體確定數額作為本次換屆選舉是否構成賄選的“法律條文”。三是明確賄選查處賄選機關,各級選舉領導小組總牽頭,以公安為主體,紀委、檢察等協同配合。四要是明確賄選的處罰,用賄選手段當選的一律無效,需進行補選或另行選舉,必須承擔所有費用,賄選者在本屆及下屆不得競選,不得擔任黨內外任何職務。

⑵候選人政審制。制定村幹部任職資格條件,明確規定“9類人員”不得參與競選:①暴力犯罪刑滿釋放三年內或其它“兩勞”釋放表現不好的;②有違法犯罪嫌疑問題的;③違反選舉規定,進行非法活動的;④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滿三年的;⑤違反土管、林業等國家政策法規的;⑥破壞社會風氣,道德敗壞的;⑦擔任村幹部期間有嚴重違反村務管理規定的;⑧長期外出,沒有足夠時間保證做村務工作的;⑨對集體公益事業不支持或甚至阻礙村集體建設項目實施的。以上規定應在各村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通過,並載入每個村的選舉實施細則之中。凡審查出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初步候選人,各村黨支部或村民選舉委員會和鄉鎮選舉工作指導小組負責人要找其談話,向他們宣傳解釋用人導向,宣傳本村選舉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具體要求,動員他們主動退出競選。對不主動退出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將“劣跡”以公告形式發佈,落實黨員及村民的知情權。是黨內選舉鄉鎮黨委及村黨支部,不將其列入正式候選人名單。

⑶任職承諾制。在換屆選舉前,各鄉鎮黨委要結合自身特點,制定下發比較系統規範的村幹部任職承諾樣本,承諾分為創業承諾、廉潔自律承諾和辭職承諾。創業承諾是競選後在任期間,如何執行“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針,尤其是任期內經濟建設、公益事業等年度項目。廉潔承諾是明確嚴格遵守經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決議,不利用職權職務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假公濟私,不侵佔集體和村民財產和利益,不亂花集體資金。辭職承諾是指村幹部任職期間有下列9種情形之一的,應當辭職:①年度民主測評結果不稱職票達到50%以上的;②所在村年度目標考核連續兩年處於鄉鎮最後一名的村主要幹部的;③個人能力不強,自身行為不當,工作不負責任或盲目決策,給集體造成一定損失的;④不履行職責,不服從組織安排,對本村、鄉鎮工作不聞不問的,或無故不參加鄉鎮村組織的會議、活動等,累計超過6次以上的;⑤受黨內警告以上處分的;⑥組織紀律性差,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影響班子團結和正常工作的;⑦在所在村利用職權承包工程謀取利益的;⑧在村務管理中不遵守各類制度的;⑨因主觀原因未完成承諾各類公益工作,羣眾反響強烈的。承諾應採用書面的形式,並在公開欄公示,接受羣眾監督,鄉鎮、村各存檔一份。

5、做好服務,確保新一屆工作順利開展。一是要規範移交。換屆前,各村要對各自的“家底”進行全面的盤查,內容包括基本情況、規劃思路、規章制度、財務債務及有關情況説明等方面。移交必須辦理書面手續,經離任幹部、接任幹部以及監交的鄉鎮代表簽字確認,移交工作應在村換屆選舉結束後七天內完成,確保新上任的村幹部能夠較快掌握村情、民情動態,快速進入角色。二是要抓好培訓。換屆結束後,各鄉鎮要集中組織當選的“村官”進行培訓,使他們儘快進入角色。培訓內容包括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農村常用法律法規;產業結構調整,帶領羣眾致富奔小康金點子;村務規範運行基本常識等。通過培訓,全面提升他們政治、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三是要完善制度,各村對上一屆制定的村級各項工作制度要進行修訂,重點抓好村民代表大會制度、村務民主管理監督制度,要研究制定村民代表的職責,合理確立村民代表會議內容,規範村民代表會議決策的程序和原則,落實廣大村民對村務管理的知情權、決策權、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