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健全黨委議事規則的調查與思考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應當制定、完善並嚴格執行議事規則,保證決策科學、民主。”實踐使我們深刻認識到,黨委如何進一步健全議事規則制度,真正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理順黨政關係,提高黨委會的質量,保證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使決策符合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這是推進基層黨委決策民主化、科學化、規範化,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大課題。

對健全黨委議事規則的調查與思考

一、做法與成效

去年7月份,我們黨委制定了《建工局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規則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議事內容、議事程序、表決程序、會議紀律等五則共23條,為使黨委的議事走向規範化、制度化創造了前提條件。一年來,我們下大氣力嚴格執行議事規則,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1、明晰黨政會議職能。以往由於議事不規範,黨政會議的職能不是很明晰,常常是黨政會議不分。貫徹議事規則以來,我們把領導班子的會議分為局黨委會議、局行政辦公會議、局長辦公會議三類,明確規定了各種會議的參加人員和主要內容。去年以來,我們先後召開了7次局黨委會,都是着重研究黨委職責範圍內的一些重要問題。

2、重大問題一律由黨委討論決定。一年來,我們局黨委嚴格按照議事規則規定,凡是應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都列入了黨委會議的議程,如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部署,貫徹縣委十一屆三次會議精神,加強黨的思想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局重大問題和全面性工作,有關幹部任免和人事安排等,杜絕了重要問題由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的現象。

3、嚴格按照程序議事。過去,我們黨委會也常討論一些重大問題,但往往忽視程序,會議按什麼程序討論決定,領導按什麼程序審批,沒有明確具體規定,隨意性大,臨時動議、個人拍板等現象較為普遍。貫徹議事規則以後,我們較好地做到了“程序至上”,研究決定重大問題嚴格按程序辦事:(1)會前協調;(2)準備材料;(3)提前通知;(4)充分討論;(5)逐項表決;(6)做出決策;(7)形成紀要。

我們建工局黨委通過認真貫徹黨委會議事規則,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黨政關係進一步理順。議事規則科學界定了黨委會議和行政會議的不同職能,有效克服了黨政職能分工模糊、運行機制紊亂的弊端,使黨政職能更加明晰了,班子成員共事的氛圍更加和諧了,黨政“一把手”在工作上既各負其責,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促進了全局事業的發展。

第二、黨委會議效率大為提高。由於議事規則明確規定了黨委會議召開的一般期限、參加人員、研究內容、議事程序及注意事項,使黨委會議有章可循,這對於會議的準備、召開和落實都有了比較清晰的思路,為確保黨委班子協調高效運轉,增強整體活力提供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提高了黨委會議效率。

第三、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好落實。以往一段時間內,黨內的各項制度、規定和紀律,對一般黨員幹部要求得多,對“一把手”約束得少,導致對一般黨員幹部監督易,對“一把手”監督難。黨委議事規則對決策方式“一人一票、集體決定”的剛性要求,從制度層面把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落到實處,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要求,黨委會議以多數人的意見形成會議決議,不存在個人定奪的問題。

第四、保證了黨委決策的科學性。由於制定並執行了黨委重大問題的議事規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進行科學論證,使黨委的決策更加科學。對於如何打造我縣建築品牌這個重大議題,我們黨委嚴格按照議事規則辦事,從議案的形成到會議的討論決定,我們深入基層進行了廣泛調查研究,又認真聽取了每個黨委成員各種意見,使形成的工作方案比較符合我縣實際,有力地促進了我縣建築業的大發展。

二、問題與原因

在抓好落實黨委重大問題議事規則的實踐中,我們還有許多不盡人意的方面,存在着一些問題與不足。

第一、會上充分討論有時不夠。按照議事規則,黨委會議在討論重大問題時,各位委員都應當充分發表意見,才能形成正確的決議。可在實際中,有的委員顧慮重重,怕負責任,不敢或不想發表自己的獨立見解,而是等“一把手”表態後隨聲附和。

第二、對上會材料往往重視不夠。按照議事規則的要求,對重大問題的討論,上會材料必須規範化,包括議案本身和科學論證材料。議案指計劃、制度、政策、規章、提議、建議、申請、請示等提請會議研究的目標文件;科學論證材料指專門的機構或人員通過調查、考試、考核、測評、分析等過程形成的説明書、論證報告、考察結論、考試成績、調查報告等材料。凡是上會材料不全的,不得進入議事程序。在這方面我們還沒有真正做到規範化,對有的重大問題沒有提交書面議案,而僅是口頭議案。在更多的情況下,是僅有議案而沒有論證材料。

第三、對有的重大問題的討論決定沒有及時形成會議紀要。按議事規則要求,領導集體凡研究重大問題的會議,須形成“重大問題會議紀要”,紀要須記錄每個議題的討論、表決情況及最後決定,説明形成決定的依據和理由,明確落實決定的責任及實施監督的辦法。而我們在執行中有時只滿足於黨委會議記錄本上有記載,向下級組織及黨員傳達時只傳達黨委會議的最後決定。

存在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有:

1、黨內民主的觀念比較淡保有的黨員對執行黨委議事決策制度重要性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領導幹部習慣於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的決策方式。

2、制度制訂和執行不夠規範。儘管我們制訂了黨委會議議事規則,但這是個新事物,還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有待於在實踐中不斷健全。

3、監督指導還不夠有力。在議事規則的執行過程中,怎樣加強對黨委成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還沒有形成一套成熟的機制。對貫徹議事規則的典型經驗宣揚

和學習還不夠,上級黨組織對我們進行這方面的指導和培訓也不多。

三、對策與思考

我們認為,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好重大問題的議事規則,須從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1、加強教育,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黨的領導觀念和堅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基層黨委肩負着對一個地方或單位實行全面領導的責任,健全黨委會會議制度,提高黨委會議的質量,是保證黨委領導核心地位的重要載體和關鍵所在。要採取多種方式方法教育和引導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明確黨委議事決策的重要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和責任意識,自覺貫徹執行黨委的議事決策制度。

2、制訂規範的制度,確保議事決策的合法性和科學性。一是明確會議職能。理順黨委會、黨政聯席會、行政會相互之間的關係,並根據會議性質和任務的不同,對會議職能進行界定。二是明確議事範圍。黨委會的議事範圍重點是研究確定本單位三個文明發展的整體思路和目標任務,決定重大決策、幹部任免和重要建設項目的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以及以黨委名義發佈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方針、政策性文件和其他需要決定的有關重大事項。三是明確議事的表決方式。黨委會對議題進行表決時,表決的形式可採用舉手表決、口頭表決或無記名投票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須由應到會黨委成員過半數贊同為通過。四是明確執行和反饋的要求。黨委會作出的決定,黨委成員必須堅決執行,個人不得有與黨委會作出的決議、決定相違背的行為。對貫徹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和執行結果必須及時向黨委反潰

3、加強指導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一是要加強指導。對基層黨委議事決策制度,上級黨委要在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一個比較規範的、操作性比較強的指導意見,並紮實抓好這一制度的落實。二是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上級黨委必須經常對基層黨委議事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實行有效的監督檢查,使違反制度的行為都能及時得到糾正和處理。三是要加大自身監督力度。各黨委領導幹部要不斷提高對黨委領導核心地位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的重要意義的認識,進一步樹立依法辦事,按制度和規定辦事的觀念,並在自覺執行制度的基礎上,積極為黨委做好參謀,加強對黨委執行議事決策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