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調研報告

為落實開展“效能革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領導小組會議上*書記關於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有關講話精神,近期,*縣紀委對全縣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運行情況及下步發展方向進行了調研。我們先後走訪了全縣各鄉鎮的主要領導和中心工作人員,召開了來自農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工商界人士、一般羣眾等組成的座談會,傾聽社會各界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意見建議。這次調研,全面瞭解和掌握了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運行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啟迪我們創新工作思路,進一步完善中心運行機制,優化服務平台。

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調研報告

一、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運行現狀

200*年,按照焦作市統一部署,全縣*個鄉鎮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務中心,*月*日正式投入運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初衷是,各鄉鎮具有行政審批、行政收費、行政服務的基層站所統一窗口對外辦公,通過開展集中服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羣眾辦事,改善政府形象。當時要求進駐的站所有財政所、土地所、民政所、計生服務站、農業辦、信訪辦、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教辦等9個單位。一年來的實踐表明,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在方便羣眾、改善服務上起了一些積極作用,但離預定目標還有不小距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進駐項目有限。由於辦公條件限制,*等單位沒有進駐中心,一些鄉鎮服務中心主要依託財政、信訪等一二個站所進駐辦公,才得以維持,保持門常開、人常在。

2.辦理服務事項少。我們對一箇中心運行比較好的鄉鎮的調研顯示,一年來,該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直接為基層羣眾服務的事項只有信訪、民政等個別窗口共*個項目。

3.人員不到位。鄉鎮人員編制一般都在*人左右,每位工作人員都有包村任務,鎮中心工作又較多,中心工作人員經常進村或承擔其它工作,造成人員不能堅守崗位,工作時斷時續。

4.工作停頓。個別鄉鎮服務中心長期沒有人坐班,全年沒有基層站所開展服務,沒有受理任何業務事項。

就調研結果看,中心運行效率很差,已經在社會上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領導和羣眾稱其為追求形式不講效能。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及問題成因

造成鄉鎮服務中心運行困難重重,運行效果不如人意的原因比較複雜,從主觀上看,有宣傳、認識上的因素,從客觀上看,有定位與農村實際不相符、操作與現行體制不對接等因素,其中客觀因素是主要的。

1.宣傳不夠。從調研和座談了解的情況看,農村80%以上的羣眾不知道有便民服務中心,或者不清楚便民服務中心的職能和作用,造成羣眾找中心要求提供服務的寥寥無幾。

2.職能設置與羣眾需要不相適應,長期無業務,造成領導重視、幹部輕視、羣眾漠視,從而缺乏生命力。調研中,包括鄉鎮主要領導在內的大多數幹部羣眾對建立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提出質疑,有些甚至認為鄉鎮服務中心是“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一是認為中心提供的服務不是大多數農村羣眾所需要的,農村羣眾最需要的是信訪調解、農業科技服務、法律援助,按目前的運行機制,中心重視的是行政服務,對羣眾最需要的服務力不能及。二是認為中心集中設立辦公窗口是多餘的。認為鄉鎮各站所辦公地點相對集中,設立中心意義不大。三是認為各站所在中心設窗口限制了職能的發揮。本來可以進村入户服務的,農民反過來需要到中心辦理,增添麻煩,比如糧食直補、救濟補貼等,服務到户更實惠;有些事項到職能站所可以一次辦結的,現在需要中心和站所來回跑,效率低下,比如計生服務包括生育證等證件的辦理髮放,辦證前申請人必須到計劃生育服務站進行b超孕檢,或者有縣計生委的鑑定,如果將計生辦證進駐中心,申請人需要在中心和計生部門來回奔波,浪費時間和精力。

3.服務事項少造成人員閒置。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等因素,當前農民要求提供行政服務的事項不多,多數服務事項和行政事項需要直接到縣裏辦理,中心一些服務人員長期清閒。而同時,鄉鎮和各職能站所人員編制緊缺,鎮經濟和其它中心工作多,如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秸杆禁燒、清查違規土葬、安全生產、防汛、突發性信訪事件處置、植樹造林、道路拆遷等,中心人員都有包村任務,還經常被借調參與其它中心工作。*等站所只有一名工作人員,*等也只有二三名工作人員,國税、地税等屬於劃區設所,幾個鄉鎮只有一個所,人員也不多,而工商、公安等工作機動性大,人員多為身兼數職,如果進駐中心,勢必影響其他工作,所以,這些部門從人員上考慮,也不願進駐中心。

4.職能站所工作性質限制,進駐中心阻力大。一是工作條件限制,不方便進駐。如派出所及國税、地税等,因為業務全部與上級聯網,又有保密要求;計生服務站涉及b超等器械檢查等;信訪辦工作環境噪雜,也需要為舉報人保密,影響了這些單位的進駐。二是工作地點限制,無法進駐。如工商所收取工商費用需要進村到户直接辦理,而辦理企業法人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工商户需要直接到縣裏辦理,中心窗口形同虛設;土地所、農業辦等都涉及實地勘查,無法在中心服務,影響了這些單位的進駐。三是工作對象限制,沒有必要進駐。如教辦主要進行新生學籍和中國小收費管理,這些項目針對學校而不直接針對羣眾,財政所絕大部分業務也只針對各村及有關部門報賬員,不直接針對羣眾,影響了這些單位的進駐。四是服務時間限制,難以不間斷進駐。如民政所主要服務項目為發放低保金、優撫金、生產救災款物、福利企業項目審核等,多為階段性工作,大多數時間在中心沒有服務項目,影響進駐效果。

三、辦好鄉鎮服務中心的思路與建議

雖然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在運行中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我們認為,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初衷是好的,體現了行政體制改革和行政服務階段性方向,中心在一定程度上也確實為羣眾辦了一些實事、好事,如有些鄉鎮在信訪服務和一些代理服務上為羣眾提供了便利,民政部門有關補貼的發放依託服務中心,提高了工作效率等。羣眾對中心確有一定的現實需要,中心也有必要、有能力為羣眾提供一些便利服務,但具體操作上應因地制宜,適應農村農業農民實際,改進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把虛事做實,實事做好。

1.在服務的指導思想上。一是根據鄉鎮和各站所職能與市縣不同的特點和農村羣眾的實際需要,淡化行政服務,突出政策服務、事務服務、技術服務、諮詢服務,增強服務的針對性和實際效果。二是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對一些確實有實質性服務內容,條件又許可的職能站所,要求必須率先進駐中心,條件暫時不具備的,待條件成熟後再進駐。

2.在服務內容和方式上。一是在有安全條件和辦公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會計核算中心和信訪辦進駐,經常性辦公,服務中心主任和這些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門常開,羣眾隨時能找到人,提供有關服務。二是民政、工商、涉農服務、司法等人員進駐,保留窗口,定期辦公。三是建立文件查閲處,開展政策諮詢和文件查詢服務,將黨和政府的各項政策,以及各級各部門非保密性文件集中在服務中心,由中心主任代管,隨時接受羣眾諮詢和查詢。四是開展預約服務和電話服務,羣眾有什麼要求,不管是不是進駐項目,不管是不是在服務單位辦公時間之內,中心都協調這些單位按時提供優質服務。能上門服務的,提倡上門服務。

3.在內部管理上。中心設主任1名,由責任人強、協調能力強的幹部擔任,明確要求不包村、不參與其它工作,專職負責中心的日常管理,負責接待羣眾,協調有關服務部門,負責各項服務向羣眾廣泛宣傳告知,負責各服務單位服務時間的安排,負責對服務單位服務情況進行督促、監督、考核、評比,負責中心的日常事務管理。凡服務單位不能按時到崗,中心又沒有通知、督促到位的,追究中心主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