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兩個制度所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報告(通用3篇)

落實兩個制度所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報告 篇1

全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暨新六項反腐倡廉制度推動會後,扶風縣XX局高度重視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採取“四部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和新六項反腐倡廉制度,為鞏固羣眾線路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和增入黨風廉政建設上台階再加力。

落實兩個制度所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報告(通用3篇)

一是堅持思想領先。分層次召開局黨組中心學習組會、領導班子會、局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認真學習傳達全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暨新六項反腐倡廉制度推動會精神,重點學習了縣委書記周宇鬆同道在會上的重要講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鄧方同道傳達中紀委領導在寶調研講話精神和寶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田筱虎同道近期講話精神,和落實省市新6項反腐倡廉制度所作的安排部署。通過反覆學習討論,將大家的思想和行動同一到中心及省市縣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有關部署要求上來,進一步增強了局黨組落實主體責任和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的自覺性。

二是堅持領導帶頭。局黨組主要負責同道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身部署、重大題目親身過問、重點環節親身調和、重要案件親身督辦。局機關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嚴格依照“一崗雙責”要求,切實負起領導責任,真正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風。

三是堅持聚焦職責。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局紀檢組監督責任和“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把紀檢組長不該管的工作交還其他領導分管,將局紀檢組職能回回到“黨內監督專門機關”定位上來,切實改變“種了他人的自留地、荒了自己的責任田”的狀態。

四是堅穩重點監督。將作風建設和落實中心八項規定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特別是對“四風”題目的查處。加大對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同時,結合羣眾線路教育實踐活動查找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題目,局機關及時完善和修訂了限時辦結制、過失追究制、首問責任制、彙報議事規則、“四重一大”集體決策等制度,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縱性,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落實兩個制度所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報告 篇2

《意見》明確了黨組(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內容,要選好用好乾部、加強作風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領導和支持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帶好隊伍當好表率。

一是黨組(黨委)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每年要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各級黨組(黨委)要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化工作,有重要情況做到隨時研究;要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國土資源業務工作兩手抓、兩促進,同步部署、同步落實、同步檢查、同步考核。

二是黨組(黨委)書記要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抓班子帶隊伍做表率,監督領導班子成員廉政勤政、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情況等,不定期聽取機關、直屬單位、下級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人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的彙報,要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三是領導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省廳黨組成員每年要至少聽取兩次分管處室、聯繫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彙報,並提出具體要求,在廳黨組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化工作時,就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向廳黨組作專題彙報。四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各項制度。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必須按規定請示報告,廳黨組每年向省委和省紀委書面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廳黨組書記不定期地向省紀委書記彙報廳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情況。

《意見》強調,紀檢組(紀委)對本系統、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化工作負監督責任。要發揮紀檢組(紀委)反腐化組織協調作用,協助黨組(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黨的紀律,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強化黨內監督,完善制度建設。為保障主體責任有效落實

一要加強巡查督察。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巡查督察的主要任務,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巡查督察的重要內容,本着“四個着力”有關要求,強化對廳直屬事業單位、省轄市國土資源局和直管縣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

二要加強檢查考核。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以及業績評定、年度考核、獎勵懲處和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切實加大黨風廉政建設考核權重。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化工作領導小組每年組織力量進行檢查考核,檢查考核情況向全省國土資源系統進行通報。

三要強化責任追究。制訂並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對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重大腐化案件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實行“一案雙查”的工作機制,對不抓不管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或對屢屢出現重大腐化問題不制止、不糾正、不報告的,既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落實兩個制度所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報告 篇3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及市直機關黨工委的《實施意見》。促進局機關黨組織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增強機關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結合局機關實際,特制定以下黨建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

一、總支部委員會會議議題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直機關黨工委,局黨委工作部署,結合局機關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2、討論研究局機關黨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以機關總支部委員會名義上報下達的文件;研究機關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研究年度工作總結

3、研究局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4、研究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羣眾團體工作的重大事項。

5、研究討論機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及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6、討論決定對機關黨員的獎懲(含對先進集體,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推薦,考核,表彰;對違法違紀黨員的處理並上報)。

7、研究市直黨工委,局黨委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總支部委員會議事規則

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規範的議事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2、總支部委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和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3、會議由書記召開並主持,會議時間,議題,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通知,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委員,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4、總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才能舉行,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充分發揮民主,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吸收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5、會議記錄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要清晰,忠於發言人的意願,對聽不清楚或未記全的重要意見,要及時請發言人核對補充。會議記錄在會後由副書記審核簽註後送書記審定。

6、對會議議定的事項,各委員必須堅決執行,對歸口負責上報或落實的該項要按時完成,並及時反饋(包括市直機關黨工委要求上報的有關事項)。

7、與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集中精力開會,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處理與會議無關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離會。

8、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議保密紀律,杜絕自由主義現象發生。

三、請示報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員會每半年、總支部委員每年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徵求黨員的意見,接受黨員的評議和監督。

2、總支部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幹部大會,聽取局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3、支部每季度向總支彙報黨建工作,總支每半年向局黨委彙報機關黨建工作,

4、總支堅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對政策上把握不準的黨內重大問題隨時請示報告,對黨工委佈置的工作要及時彙報完成情況。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和指導。

5、每個黨員都要按時參加黨的組織活動,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應以書面形式,每季度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歸隊後應當面向黨組織負責人彙報,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平時有重大事項,要隨時向黨組織彙報和反映。

6、入黨介紹人要定期向所在黨支部彙報被介紹人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取得支部的指導和幫助。

四、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黨員交納黨費應做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在每月的20日前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小組長,黨小組長應及時登記,造冊,做好黨員黨費證記錄,並將收繳黨費及時上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按時上交總支組織委員。

2、黨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納黨費,可以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走超過三個月。對不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支部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脱黨處理。

3、黨員應交納的黨費比例,由各支部組織委員按照上級黨組織規定的比例和按照統一的核定,黨員必須足額交納。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由支部組織委員會核算後通知黨員本人,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總支應在每年年終,向黨員公佈黨費收繳情況。

4、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預備黨員之月開始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定交納黨費。

5、所有收繳的黨費由機關總支每季度一次統一上交匯入黨工委的黨費賬户,局機關黨組織不留成黨費,不得拖延上繳或借支,挪用黨費。

五、黨員學習培訓制度

1、培訓內容: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章》、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基本政策,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形勢任務教育等內容。

2、黨員學習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學習計劃,有相對固定的學習時間,有學習記錄本,有學習考勤中,有個人筆記本,有學習心得體會

3、每個月召開一次黨員學習會,學理論,學黨章,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局領導每年要為黨員上課2-3次。

4、黨員每年寫2篇以上學習心得,每半年召開一次學習交流會,黨員中心發言,交流學習心得。

5、機關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及專職黨員幹部的培訓教育,每2年至少輪訓一次。

6、積極選送黨員幹部參加黨校各種學習培訓,定期舉辦黨員培訓班。

7、創新學習載體,豐富學習內涵,採取輔導報告,辦培訓,組織對黨員進行學習培訓。

8、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市直機關黨工委培訓班學習培訓

9、努力搞好黨員幹部職工的崗位培訓和技能培訓,積極創造有利條件,鼓勵不脱產學習,深造學習,倡導崗位成才,自學成才。

六、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制度

1、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積極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黨小組會每月一般安排一至兩次,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總支部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課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學習教育,時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別是加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素質,

3、嚴格黨員管理。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一個支部過組織生活,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並按照規定交納黨費。

4、堅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個人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作風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的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克服和制止黨內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5、機關黨總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黨員和羣眾的思想狀況,切實改進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6、黨員領導幹部,機關黨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每半年至少與黨員談心一次;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羣眾之間每年至少開展談心一次。

7、定期組織民主評議黨員,每年年終,結合工作總結,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對違法違紀黨員要嚴格按《黨章》及《黨紀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9、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入黨員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教育,培養得考察,嚴格把好質量關。

10、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每半年在黨內通報一次;黨員領導幹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每年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對多次或長期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要進行批評教育。

11、嚴格按照規定接轉黨的組織關係。黨員在調動工作辦理行政關係同時,要辦好轉接黨組織關係的手續。

12、建立黨員活動室,配發黨報黨刊,及時下發上級文件,擴大黨員的行情權,定時公開黨內事務。

13、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組織1-2次市區周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參觀學習,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活動。

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在年度考核,年終總結時或上級黨組織同意安排的時間內進行。

2、民主評議黨員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議,民主評議,組織考核,表彰和處置”等五個環節進行,重點抓好黨內互評,羣眾評議和支部考評工作。

3、對黨員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組織學習《黨章》黨的重要理論和領導講話精神,提高對黨的性質,理想,宗旨,紀律的認識,為自我評價和民主評議打好基礎。

4、評議按支部或黨小組進行。黨員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特別是學習實踐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

5、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參加民主評議,對照黨員標準進行的處評,互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小組長要做好會議記錄。評議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6、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本局的保持共產黨先進性具體要求,在對黨員進行堅持黨員標準教育和黨員做出自我評價與自我批評的基礎上,黨員要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支委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後,對每個黨員形成評議意見通知黨員本人,並向支部大會報告評議情況。

7、對評出的優秀黨員進行表揚或表彰;對模範作用不突出的黨員,要進行教育幫助;對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勸退,除名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表決,報黨工委審批。

8、認真做好評議黨員工作總結,並將評議黨員情況上級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