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工作報告

根據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的通知》的精神,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我局按照統一部署、協調配合、及時處理、講求實效的原則,對全區內的各類土地違法案件進行了全面調查核實和依法查處。通過紮實有效地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案件,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土地違法違紀問題反彈勢頭,進一步鞏固了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增強了依法用地管地觀念,為全區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工作報告

一、領導堅強,組織有力,分工配合默契

我局對本次專項行動高度重視,將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土地管理基本國策,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環境,促進國家宏觀調控措施落實,建設和諧xx的重要工作來抓。為加強對此次專項查處行動的領導,建立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以便配合查處行動,我局與區監察局聯合成立了xx區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在內的全體成員均由兩局局領導親自擔任。並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我局執法監察隊隊長來牽頭負責小組的日常工作。此外,我們還與區監察局專門制定了《xx區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便確定方針,開展工作部署。此外,我局與區紀委(監察局)還經常召開專門聯席會議,共同探討分析研究案件的查處情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重拳出擊,全面清理,大力開展查處工作,務求實效

根據有關文件的要求,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我局對該項工作狠抓落實、馬上行動、重拳出擊、全面清理,充分利用衞片資料和羣眾舉報的線索積極開展動態巡查,努力搞好排查梳理和統計工作。

(一)仔細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線索。我局對《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XX〕31號)、《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XX〕28號)實施以來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在落實《國土資源部關於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國土資電發〔XX〕17號)、《關於嚴明法紀堅決制止土地違法的緊急通知》(國土資電發〔XX〕22號)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於聯合開展對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以來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及處理情況檢查的通知》(國土資廳發〔XX〕66號)規定對各類違法違規用地進行清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線索,並對各類線索統一登記,列出了查處統計報表。同時對XX年1月1日以來的新增建設用地逐宗登記造冊,認真細緻地填報了《XX年1月—XX年9月新增建設用地清理統計表》、《XX年1月—XX年9月新增建設用地清理彙總表》。經過仔細梳理、認真統計和分析研究,排查出我區XX年1月至XX年9月批准新增建設用地共 公頃,其中耕地 公頃,實際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共 公頃,其中耕地 公頃;此外查出XX年1月至XX年9月違法用地 宗(其中未批先用 宗,其他違法用地 宗,均已立案查處),共佔用建設用地 公頃,其中耕地 公頃(包括基本農田 公頃)。

(二)集中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我們根據職責和權限對梳理出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線索組織集中力量進行了調查處理,重點查處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方面的案件,尤其是那些同時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或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的案件,我局堅持依法辦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對違法違紀人員應予處分的,嚴格按規定向有關部門提出了紀律處分建議。

(三)典型案件曝光。經我局調查發現,yy市xx區杏壇鎮光華股份合作社(以下簡稱“當事人”) 於XX年1月未經批准擅自將 路邊 村至 路段 平方米的農用地轉讓給 3人用於住宅建設並簽訂了《有償使用土地協議書》,約定轉讓價格為每平方米100元,使用年限為50年,且當事人已於XX年12月22日收取上述土地的轉讓費 元。上述事實有詢問筆錄、《有償使用土地協議書》、收款收據、現場照片等佐證,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我局依法告知當事人聽證權利後,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申請聽證。由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屬未經批准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於二○○五年一月八日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 元並處罰款 元的行政處罰。此外,我局於二○○五年五月十日向中共 鎮黨委移交了《紀律處分建議書》,建議對 村委會主任 進行黨紀處分。中共 鎮紀委已於二○○五九月十四日對 村委會主任 作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專項查處行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違法用地以建設廠房和出租屋為主,村組集體違法用地的案件突出。改革開放以來,xx民營經濟迅速發展,雄厚的民間資本主要向工業和服務業投資,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很多項目難以取得用地批准手續,加上投資者依法用地觀念不強,便採取向村集體租土地等方式非法佔地進行建設。此外,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對廉價的出租房屋需求巨大,一些村集體和村民遂受經濟利益驅使非法搭建簡易房屋以供出租。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和受經濟利益的驅動,有些村委會和股份社為了吸引投資並使企業儘快投產,置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於不顧,抱着僥倖心理,未批先用,非法推土填塘,個別甚至佔用基本農田,寄希望於以後補辦手續。村集體的土地違法行為不但擾亂了土地管理秩序,而且侵犯了農民的合法權益,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

(二)土地違法案件查處難,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處理難。作為行政執法主體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必須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但同時作為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支持地方建設和經濟發展也是應盡的責任。違法用地發生的原因大多與地方建設和經濟發展有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處理這類案件時處於兩難的尷尬境地。二是執行難。由於法律沒有賦予行政主管部門強制執行權,當事人不自覺履行處罰決定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着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法律賦予行政相對人的法律救濟權也越來越多。依據《行政複議法》的有關規定,行政相對人可以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在收到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在此期間法院一般不受理強制執行申請。而違法用地上的違章建築在這60天內也基本建成了,為下一步的執行帶來了更大的難度。

四、相關意見和建議

(一)堅定思想指導。要開展好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保證中央宏觀調控政策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XX〕28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XX〕31號)及省廳、市局一系列文件、會議的要求,嚴格執法,嚴明法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紮實有效地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土地違法違紀問題反彈勢頭,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環境,促進國家宏觀調控措施落實,為全區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繼續深入持久地開展土地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人民羣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水平。隨着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和土地制度的變革,集體土地特別是集體建設用地的資產特徵越來越凸顯出來。人民羣眾珍惜土地的意識越來越強,違法用地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多。在正面宣傳教育的同時,還應結合反面案例宣傳土地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和不利後果。

(三)嚴格執法,不走過場。在執法過程中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敢於碰硬,決不能手軟。對排查梳理出的違法違規問題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分級管轄的原則依法立案,從重從快對人對事處理到位,做到應立案未立案的不放過,應處罰未處罰的不放過,應追究責任未追究的不放過,確保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嚴明法紀,有案必查。對重大、典型違法違紀案件必須公開立案、公開調查、公開處理、公開曝光。

(四)講究工作方法。建議上下級集中力量統一行動,建議實行市、區兩級分工負責制,以市局督查為主,做到統一部署、上下聯動、分級負責、全面推進,確保目標落實、措施落實、責任落實。

(五)查缺補漏,完善制度。要善於查找管理和執法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認真思考完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堅持預防為主,事前防範和事後監督相結合,建立有效發現、制止和查處土地違法的長效機制,不斷增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時效性、主動性和權威性。實踐證明,實行動態巡查制度,及時發現違法用地並及時處理,是將違法用地消滅在萌芽狀態的最有效手段。

(六)把握政策,規範執法。要以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為準繩,以違法事實和違法性質為依據,不枉不縱。文明執法,秉公辦案,既要依法處理事,更要依法依紀處理人,把懲戒違法、查處案件和促進依法管地用地統一起來,維護大局,服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