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

——XX年1月15日在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路誌強

XX年的檢察工作

一、嚴懲破壞經濟發展的犯罪,積極服務全省經濟建設

——嚴懲破壞甘肅投資環境的犯罪。嚴肅查辦項目審批、土地徵用等過程中的職務犯罪147人,同比增長75%;批捕金融詐騙、職務侵佔等侵害企業權益的犯罪嫌疑人1187人,起訴2277人,同比分別增長6.7%和4.9%。為242名受到錯告、誣告的領導幹部和企業負責人澄清了是非。

——嚴懲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批捕生產銷售“毒蔬菜”、“假羊肉”、假冒註冊商標、合同詐騙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82人,起訴473人。監督行政執法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案件319件375人,同比分別增長81.3%和65.2%。

——嚴懲重點建設領域的職務犯罪。組織開展了集中查辦涉農惠民領域貪污賄賂犯罪專項工作,查辦徵地補償、生態保護等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491人。加大懲治商業賄賂和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力度,查辦產權交易、醫療衞生等領域的職務犯罪139人。組織開展了查辦國家助學金管理領域瀆職侵權犯罪專項行動,查辦侵害中小學生利益的犯罪50人。

二、嚴懲破壞社會穩定的犯罪,努力促進平安甘肅建設

批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2676人,起訴19773人,同比分別上升4.2%和8.1%。

——嚴懲各類嚴重刑事犯罪。突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邪教組織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5913人,起訴8039人,同比分別上升6%和3.9%。認真開展甘南藏區反自焚專項鬥爭,批捕犯罪嫌疑人28人,起訴17人。

——深入推進檢調對接化解矛盾。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766人依法作出不批捕決定,同比上升89.1%;對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的181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比上升36.1%;促成輕微刑事案件和解358件;促成民事行政案件和解息訴203件。

——積極參與社會治理。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監管漏洞,向發案單位提出檢察建議335件。集中開展平安建設法制宣傳活動,印發宣傳材料24萬餘份,提供法律幫助1240餘次。

三、嚴懲侵害羣眾利益的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

——堅決懲治損害民生的犯罪。批捕“兩搶一盜”,拐賣婦女兒童及網絡詐騙等犯罪嫌疑人4227人,起訴5522人;嚴厲打擊欺壓羣眾、橫行鄉里的村霸街霸,批捕犯罪嫌疑人998人,起訴1283人。立案查處發生在羣眾身邊、損害羣眾利益的職務犯罪305人。建議行政執法部門移送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線索397件,公安機關已立案388件。

——切實加強對特殊羣體的司法保護。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實施辦法等制度7項,不批捕未成年人239人,不起訴100人。辦理危害勞動保障的犯罪案件30件、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53件。對395名生活確有困難的刑事被害人發放救助金268萬餘元。

——着力解決人民羣眾涉檢信訪問題。受理涉檢信訪100件,已全部辦結。立案複查刑事申訴案件299件。排查出的12件疑難信訪積案目前已基本化解息訴,全省涉檢進京訪繼續處於全國最低水平。

四、嚴懲職務犯罪,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建設

——嚴肅查處貪污賄賂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603件999人,同比分別上升4.3%和5.5%,其中,大案376件,要案61人,同比分別上升10.3%和22%。在省委的堅強領導和地方黨委的積極配合下,省檢察院帶頭查辦了酒泉市政協原主席楊林受賄1350餘萬元案等大要案。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1.44億元,同比上升25.2%。

——嚴肅查處瀆職侵權犯罪。立案偵查186件370人,同比分別上升56.3%和85%,其中,重特大案件105件,要案22人,同比分別上升110%和214.3%。積極介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73件,查辦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58人。

——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人員犯罪。立案偵查涉嫌濫用職權等犯罪的行政執法人員123人;立案偵查涉嫌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犯罪的司法人員42人。

五、強化預防工作,努力從源頭遏制犯罪

——創新制度防腐措施。主動探索推進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警示提醒、訓誡督導、責令糾錯等三項制度,對羣眾和社會有反映的192人進行警示提醒;對存在不當履職隱患的234人進行訓誡督導;對履職有過錯的76人責令糾錯,及時教育挽救了一批幹部。主動加強與組織部門及黨校的聯繫協調,建立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進黨校工作機制。開展預防犯罪警示教育4723次,受教育23萬餘人次。

——構建專羣結合的預防格局。開展預防調查592件,其中,323份調查報告引起各地黨委、人大領導重視並批示。提出預防建議717件,其中,685件檢察建議被相關單位採納並整改落實。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52417次。

——深入開展“兩聯繫、兩促進”專項行動。以開展“重大項目建設服務年”活動為契機,組織開展了“聯繫企業、聯繫項目,促進發展、促進廉潔”專項行動,為省列總投資1.2萬億元的200個重大項目提供法律服務,3780名檢察官積極參與聯促行動。共設立檢察服務室803個,開展走訪調研1355次,幫助整章建制551項,調處矛盾糾紛159件,依法督促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為企業辦理手續292項,力爭提醒、引導、幫助企業家創業不闖燈,幹事不出事,流汗不流淚,吃苦不吃虧,受到普遍歡迎。

六、強化法律監督,努力維護司法公正

——強化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違法立案等問題,監督偵查機關立案639件,監督撤案1400件,同比分別上升20.1%和91.8%;追捕972人,追訴330人,同比分別上升11.3%和91.9%。

——強化審判活動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提出抗訴271件,法院審結189件,改判、發回重審132件。辦理民事執行監督1122件,法院採納1038件,採納率為92.5%。

——強化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監督糾正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763人次。會同公安、監獄機關聯合清理違法留所服刑罪犯138人,監督看守所送交監獄執行罪犯341人。

七、強化內部監督,確保檢察權公正行使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後,省檢察院立即梳理出省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9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並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各級院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98次。認真辦理人大代表轉交的案件69件。三級院339名檢察官分層級聯繫所在地的全國和省人大代表,自覺接受監督。

——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高度重視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37件。省檢察院先後3次邀請特約檢察員和專家學者參與重大決策。通過門户網站、檢察微博、新聞發佈會等平台,及時向社會公佈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辦理情況392次。

——自覺加強執法辦案監督。省檢察院制定了搜查工作規定、防範冤假錯案工作意見等24項規章制度。組織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對存在的案件質量隱患等問題及時進行監督糾正。先後派出11個工作組赴市縣兩級院,對遵守辦案紀律、接待羣眾來訪等情況進行專項督察。

通過以上措施,執法行為進一步規範,監督力度進一步加大,辦案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提高,高檢院通報的114項案件質量考核指標中,甘肅檢察機關有7項位居全國第一,有23項進入全國前5名,有43項進入全國前10名,有84項進入全國前20名,佔考核指標的73.7%,考核指標上升到近十年來的最好水平。查辦教育領域瀆職侵權犯罪專項行動等6項工作的做法被高檢院在全國推廣。

八、強化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履職水平

——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認真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通過實地走訪、開門納諫等方式徵求意見建議372條,梳理查擺出“四風”方面的問題32個,並逐個分析了原因,制定了措施,進行了整改;針對執法辦案等方面的問題,建立完善了25項制度。

——大力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共舉辦各類培訓班461期,培訓檢察人員10420餘人次。組織開展了掛職鍛鍊、崗位練兵、業務競賽、司法考試備考等工作,189名幹警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大力加強作風建設。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組織360名各級院領導幹部開展大調研活動,形成調研報告43份,專題召開“破解發展難題、推動工作進位”現場辦公會,解決制約發展的問題83個。組織開展了“提質增效”活動,省檢察院年初確定的82項爭先進位目標任務,全部按時完成,其中超額完成25項,佔完成數的30.5%。

——大力加強“雙聯”工作。各級院共協調幫扶重點項目215個,幫助落實項目資金9406萬餘元,自籌資金460萬餘元,為聯繫村修建道路275公里、便民橋23座、捐贈化肥等物資266噸、硬化連户道路及庭院376家。省檢察院還組織聯繫兩當縣的省直五部門召開了幫扶推進會和現場觀摩會,整體推動了“雙聯”工作,使聯繫的8個村XX年人均純收入平均增長30%。

XX年全省檢察工作主要任務

一、更加主動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緊緊圍繞全省工作大局謀劃檢察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務“十大行動”、“3341”工程、“1313”文化工程等中心工作。以對待國有企業同等的態度依法保護支持非公經濟的發展。依法打擊非法集資、虛假招投標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緊扣“1236”扶貧攻堅行動,依法懲治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新型城鎮化建設等領域的犯罪,保障小康建設順利推進。

二、更加有力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緊緊圍繞平安甘肅建設,加強和改進批捕、起訴工作,及時有力地懲治危害國家安全、人民羣眾安全的犯罪活動。深入開展反恐怖、反自焚、網絡造謠等專項治理。完善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犯罪檢察制度。積極推廣“楓橋經驗”,完善刑事和解、檢調對接機制。

三、更加努力地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

緊緊圍繞法治甘肅建設,依法堅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黃賭毒”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堅守好檢察官的職業良知,堅持既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又文明執法、人性執法、柔性執法、陽光執法。嚴把案件質量關,以“零差錯”的姿態嚴防冤假錯案的發生。

四、更加嚴厲地懲治職務犯罪

緊緊圍繞廉潔政治建設,繼續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老虎”、“蒼蠅”一起打,嚴肅查辦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發生在羣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處濫用司法權、行政執法權、審批權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嚴肅查處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

五、更加突出地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緊緊圍繞懲防體系建設,在繼續深入開展“兩聯繫、兩促進”專項行動的同時,在全省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保民生、促三農”專項行動和預防職務犯罪進學校、進機關活動。健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體系,建立職務犯罪記錄和查詢制度。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教育,增強幹部守法的自覺性。

六、更加有效地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緊緊圍繞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強法律監督,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清除執法司法隊伍中的害羣之馬。同時要針對有權人、有錢人被判刑後減刑快、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高、實際服刑時間短等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認真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堅決維護司法公正。

七、更加紮實地抓好隊伍建設

緊緊圍繞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以及政治、業務、責任、紀律、作風“五過硬”的要求抓好隊伍建設,更加堅決地接受省委領導,更加自覺地接受人大、政協、社會各方面及輿論的監督,以鐵的紀律帶出鐵的隊伍,守護好鐵的法律。

八、更加深入地推進“雙聯”工作

緊緊圍繞小康建設,組織、領導全省檢察機關進一步夯實責任,完善制度,強化措施,真抓實幹,深入推進“雙聯”工作。切實做到謀發展、解難事、強技能、促增收,努力實現農民早日脱貧致富、幹部切實鍛鍊提高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