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年度指標請示(精選5篇)

調整年度指標請示 篇1

市政府:

調整年度指標請示(精選5篇)

為了切實發揮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在服務全市工作大局和推動供銷工作快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市委市政府統籌城鄉工作大局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會議講話要求,現呈請將我單位20xx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中第九項考核指標的目標任務調整為:“完成全市33個重點鎮供銷綜合超市建設任務”,分值不變;分解指標調整為:“完成全市33個重點鎮供銷綜合超市建設”;具體評價要點為:“新建、改建33個重點鎮供銷綜合超市”。因為第九項指標調整為“完成全市33個重點鎮供銷綜合超市建設”,項目總量減少了,故申請將第八項考核指標的目標任務調整為“完成延安市城鄉統籌33個重點鎮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建設項目任務”,分解指標調整為“完成延安市城鄉統籌33個重點鎮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建設項目總投資額”,評價要點調整為“籌集、爭取延安市城鄉統籌33個重點鎮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建設項目資金11777萬元,(其中,中省補助1000萬元,市財政投資1000萬元,自籌9777萬元)”。

特此請示,請批示。

延安市供銷合作社黨委辦公室

X年XX月XX日

調整年度指標請示 篇2

永泰縣人民政府: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福州市20xx年度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榕委辦〔20xx〕38號)和《永泰縣20xx年度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初稿),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建議調整永泰縣《實施方案》(初稿)中“商標戰略發展指數”的計算公式,並下達各鄉鎮商標戰略發展指導性任務數。

一、“商標戰略發展指數”計算公式調整

擬調整內容:《永泰縣20xx年度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初稿)附件6《指標含義及計算方法》中,“特色指標”—“經濟建設”第10項“品牌發展”中計算公式:“商標戰略發展指數=國內商標有效註冊量×30%+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量×30%+馳名商標申請受理量×40%”。建議改為:商標戰略發展指數=國內商標有效註冊量的指導性任務完成率×50%+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量的指導性任務完成率×40%+馳名商標申請受理量的指導性任務完成率×10%。其中各項“指導性任務完成率”是指下達各鄉鎮商標戰略發展指導性任務數的完成率。其他內容不變。

調整理由:一是截至20xx年3月,永泰縣已有國內有效註冊商標833件,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量、馳名商標均為0件,且我縣目前難以實現馳名商標零的突破,因此調整“商標戰略發展指數”計算公式中三項指標的佔比會更貼合永泰縣情。二是福州市工商局給我縣下達的20xx年度新增國內註冊商標指導性任務數為420件,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任務數為2件。因此給各鄉鎮下達商標戰略發展指導性任務數有利於完成福州市下達的指標,同時也有利於夯實品牌發展的基礎。

二、鄉鎮商標戰略發展指導性任務數

根據福州市下達的指標和全縣各鄉鎮經濟發展情況,今年擬下達鄉鎮的國內商標有效註冊的指導性任務總數為420件、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指導性任務數為3件、馳名商標申請受理指導性任務數為2件。其中,有龍頭企業或出口企業的鄉鎮可重點指導其註冊相關商標。

以上意見妥否,請示覆。

永泰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8月18日

調整年度指標請示 篇3

市目標辦:

市農委職能目標考核第3項:“新增林木覆蓋率0.8個百分點,新增造林面積16.8萬畝”,調整為“新增林木覆蓋率0.8個百分點,新增成片林面積13.1萬畝”。理由如下:

一是原考核指標內容中的“新增造林面積16.8萬畝”,包括新增成片林13.1萬畝、新增四旁樹摺合面積3.7萬畝。

二是今年,市政府辦公室下達給各縣(市)區的成片林任務為13.1萬畝,沒有下達四旁樹任務。詳見《市政府辦公室關於20xx年全市農林牧漁重點項目推進考核補助的通知》(通政辦發〔20xx〕76號)第5頁。

三是從今年起,省林業局只核查成片林面積,不再核查四旁樹摺合面積。

特此請示。

南通市農業委員會

20xx年6月26日

調整年度指標請示 篇4

尊敬的領導:

根據貴公司的實際情況,我公司要求在下一個合同期員工增加至4人,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

一、從安全角度考慮,外來人員的繁雜導致已發生了十餘次偷竊事件,增加人員可以加強巡邏力度,提高安全係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二、從人員休班方面考慮,因人員的缺少,員工的休班是一直存在的問題。增加人員後既保證了員工的正常休息,平衡了員工的工作心態,又增強了工作積極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幾年以來,物價上漲飛快,合同上規定的合同額1600元/每人/每月,已難以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20xx年5月起,東營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760元/月上漲到920元/月,員工福利待遇也隨之提高;

二、人員工資自去年一直沒有增長(目前1300元,其它已經漲到1500元)加上保險、福利、節假日的加班以及不可預測費用等也需要往上調整

三、是物業管理費的税費由原來的4.55%上調到現在的5.65%。

鑑於目前的實際情況,為確保貴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公司在儘量壓縮各種成本的情況下,仍有很大的資金缺口,為此,懇請貴公司領導核實以上情況,對我們公司的物業管理費進行適當的調整,經過認真核算費用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60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1800元可保證目前情況下工作需要。

請公司領導酌情考慮我們的實際情況,給予我們支持。

調整年度指標請示 篇5

市財政局:

市文化廣電局自 20xx年底成立以來,政府安排在營口廣播電視大樓11層、12層辦公。營口廣播電視台成立物業公司以來,多次向我局催繳20xx年度取暖費及水電費,共計14.3萬元(其中取暖費4.3萬元、水電費10萬元)。原我局在政府大樓辦公,此項費用由政府大樓統一結算。由於財政預算沒有安排此項費用,請市財政批准增加此項經費

特此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