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工作整改落實報告

根據自治區黨委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於對第一批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第六督查組統一安排,現將我廳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黨建工作整改落實報告

一、整改落實採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初,按照自治區黨委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我廳在認真總結前一段教育實踐活動工作的基礎上,以認真貫徹黨的xx屆三中全會《決定》和自治區黨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央決定的《實施意見》為主要內容,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內蒙古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不斷加大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工作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明確了廳主要領導為整改落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他廳領導結合分管工作,實行抓業務與抓整改工作“一崗雙責”的責任。明確機關黨委為整改落實工作牽頭部門,分管廳長和廳機關黨委負責人具體抓整改落實和情況反饋工作。廳機關處室(局)、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處室(局)、本單位整改落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配合做好整改工作,進一步加強了廳黨組對整改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

同時,依據自治區黨委“兩方案一計劃”的相關要求,研究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黨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方案》、《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黨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方案》和《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黨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計劃》,把自治區黨委明確由我廳牽頭負責的清理規範各類協會、學會、研究會和加大對困難羣眾的幫扶救助力度,兩項重點工作作為整改落實的重點任務,列入民政廳對機關處室、各盟市民政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和重點評估內容之中,層層落實整改責任,形成整改合力,進一步加大了整改落實的工作力度。

(二)精心組織學習,建立工作機制。

今年以來,我廳先後組織開展了7次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1次幹部職工集體學習,及時傳達中央和自治區關於整改落實工作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把握工作重點,明確任務目標。同時,按照自治區黨委的相關要求,結合民政廳實際,建立了整改落實工作的“3項制度”。

一是建立了分析研究制度,廳黨組根據廳機關處室(局)、直屬單位每季上報的整改落實情況,於每季度末分析研究整改落實工作,查找存在問題,制定相應工作措施。

二是建立了督查檢查制度,廳領導結合檢查業務工作開展情況,檢查督促整改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廳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召開工作例會、深入直屬單位等形式,檢查整改落實工作。

三是建立了定期公開制度,堅持開門搞整改,定期召開基層民政幹部、民政服務對象座談會,請他們評價整改效果,把整改工作置於羣眾監督之下。藉助媒體作用,利用“行風熱線”等平台,營造整改落實的良好氛圍。

(三)深入督查調研,同步進行整改。

為使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廳主要領導與機關9個業務處室、12個直屬單位逐個研究改進作風、推進工作的措施,制定了《20xx年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方案》。結合正在開展的第二批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廳黨組統一部署,3名廳黨組成員帶隊深入5個盟市的11個旗縣(市、區),在檢查督導民政重點工作的同時,指導盟市、旗縣(市、區)民政部門搞好教育實踐活動,上下聯動查找全區民政系統在“四風”和重點工作推進上存在的主要問題,以上率下抓好民政系統的同步整改。把整改落實與推進年度重點工作相結合,與貫徹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民政改革相結合,與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進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相結合,促進民政事業科學發展再上新台階。

二、整改落實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初步成效

(一)在規範自身行政行為中抓整改轉作風。

堅持把民政部門公開化用權、制度化運轉、高效化運行作為整改落實的首要環節,進一步強化了政務信息的主動公開,在民政廳門户網站上創建了“政務公開”專欄,在盟市(旗、縣)民政局設立了信息公開欄,在民政窗口單位建立了信息公示窗口,將羣眾普遍關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和“人、財、物、事”等“三重一大”事項管理的相關內容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羣眾監督。今年第一季度,主動公開政務信息50餘條,同比增長了10.8%。推動了社會組織的管理改革,制定了《自治區社會組織活動管理辦法》、《自治區社會組織行為準則》等4項制度,完善了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的相關配套政策;嚴格落實國務院、自治區政府關於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和加強行政審批項目監督管理的有關精神,取消了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及其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備案和社會團體、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下放了異地商會和基金會審批層級;會同有關部門,對74個年檢不合格的協會、學會、研究會下達了整改通知,撤消了68個連續兩年不檢的協會、學會和研究會。規範了自身的權利運行,制訂了民政廳《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城鄉低保資金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對民政項目審批、資金使用管理、工作責任追究等進行了明確,確保民政權力在陽光下高效運行。同時,對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行使的職能、權限全面開展摸底彙總,認真梳理民政權力清單並進行分類、歸集、整合,以做到可執行、可監督、可問責,進一步明確部門權力界限,避免權力缺位和越位。

(二)在提升底線民生保障中抓整改轉作風。

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為整改落實的重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中涉及民政的工作任務,進一步健全了社會救助的工作制度,先後制定出台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強農村牧區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和嘎查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享受社會救助登記備案工作辦法》等規範性文件,建立了城鄉低保、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促進了社會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運行。完善了社會救助的工作機制,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會議精神,昨天上午自治區政府及時召開全區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電視電話會議,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發展改革、住建等25個部門組成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建立了將各項社會救助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優先保證救助資金支出和多渠道籌集社會救助資金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對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實績考核的督查檢查機制,加大對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負責人以及經辦人員監管的責任追究機制,推動了各項社會救助工作的有效開展。加大了社會救助的工作力度,今年一季度,全區城鄉低保共支出資金14.51億元,月均保障人數203.3萬人,城鄉低保保障標準達到月人均472元和年人均3229元,分別比20xx年提高28元和267元;五保供養共支出資金0.97億元,月均保障人數8.78萬人,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平均標準達到年人均6779元和3558元,分別比20xx年提高323元和174元;“三無”人員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達到月人均784元和560元,分別比20xx年提高84元和60元;“三民”平均每人每月保障標準達到692元,比20xx年提高了48元。同時,一季度及時下撥了0.46億元、1.6億元、0.25億元,用於孤兒供養、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資金支出。按照自治區黨委農村牧區“十個全覆蓋”的要求,將9萬多名80週歲以上農村低保對象納入高齡津貼保障範圍。在此基礎上,於春節前後及時預撥了20xx年城鄉低保資金33.16億元,下撥了20xx年冬令春荒救災資金2.32億元,為城鄉困難羣體發放了4個月的臨時物價補貼1.22億元,為低收入農牧户及時發放了過冬用煤和用煤補貼,有效保障了各類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

(三)在暢通聯繫羣眾渠道中抓整改轉作風。

堅持把密切與羣眾的聯繫作為整改落實的有效抓手,綜合運用自我推動、社會監督、羣眾評判等手段促進整改各項任務的有效落實。以服務羣眾為目標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在全區民政系統大力開展了行風示範單位建設活動,不斷加強對各級民政部門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的指導力度。積極參加“政風行風面對面”和“行風熱線”節目,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和民政服務對象的意見,認真解決羣眾諮詢投訴等問題。進一步強化對民政基層窗口單位執行行業服務規範化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民政窗口單位的為民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工作作風進一步轉變,服務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升。在20xx年度自治區紀委、自治區糾風辦組織6個區直廳局、有關單位參加內蒙古電視台第二屆“政風行風”面對面評議活動中,我廳政風行風建設總分名列6個單位之首。以羣眾滿意為目標增強信訪工作實效。嚴格落實信訪領導接待日和領導包案制度,進一步建立完善了工作台帳、網上信箱等信訪工作措施,20xx年,我廳共接待和受理羣眾來信來訪1029件(人)次,來信來訪辦結率98%,息訪率97%,羣眾滿意率達96%以上。今年一季度,共接待來訪羣眾59批97人次,處理羣眾來信來電31件次,受理網上信訪5件次,全部得到了較好處理和解決,沒有出現纏訪鬧訪和大規模集體到自治區、進京訪事件。以瞭解羣眾需求為目標規範督察調研工作。建立了廳領導、機關處室直接聯繫羣眾制度,8名廳領導每人掛鈎聯繫一個貧困旗縣民政局,機關每個業務處室聯繫一個鄉鎮、蘇木民政所,進一步拓寬了廳機關了解社情民意,聽取羣眾意見的渠道。規範了調研工作的程序,制訂了廳年度調研工作計劃,明確了調研工作課題,每次調研結束後,廳黨組專門召開會議聽取調研彙報,確保調研看到基層實際、瞭解基層實情。圍繞民政年度重點工作,建立了《民政廳20xx年督查工作計劃》,區分自治區政府、民政廳和以廳機關處室三個層級,對年度督察工作進行了細化規範,確保基層關心、羣眾關注的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四)在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中抓整改轉作風。

堅持把嚴格各項制度落實作為整改工作的基本保證,按照“落實好上級的,規範好本級的”原則,抓好整改各項工作。一方面,堅決貫徹中央和自治區的各項制度規定。我廳在20xx年會議文電大量精簡、“三公”經費大幅壓縮、公務用車、辦公用房清理初見成效的基礎上,堅持標準不降、力度不減。今年一季度,我廳各類會議比去年同期減少了20.5%,本級會議經費比去年同期減少了76.8%,文電數量比去年同期減少13.6%,公務接待、車輛運行經費分別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0%和50%以上。與此同時,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行政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檢查、同步落實、同步考評;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等制度要求,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透明、有序規範。加強對民政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民政資金管理和使用能夠關在制度的籠子裏,安全運營、規範運行。另一方面,加強對自身工作的規範。圍繞民政重點工作的有效落實,印發了《20xx年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方案》、《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綜合考評指標》和《民政廳20xx年重點工作任務書》;圍繞民政各項工作的規範化運行,建立了《民政廳20xx年會議、培訓、督察、調研、新聞宣傳工作計劃》;圍繞規範會議,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會議管理暫行辦法》;圍繞進一步壓縮“三公”經費,出台了《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公務接待暫行管理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公務車輛使用和管理暫行辦法》,圍繞民政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了《內蒙古自治區救災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為有效杜絕“舌尖”上的浪費、“車輪”上的腐敗、接待和會議上的奢侈、資金使用上的漏洞奠定了制度基礎,基本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財的工作格局。

通過抓整改轉作風,使我廳黨員幹部黨性修養得到進一步錘鍊,自覺與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的信念更加堅定。工作作風得到進一步轉變,民政工作的質量水平顯著提升。羣眾觀念得到進一步強化,聯繫羣眾、服務羣眾的意識更加牢固。精神狀態得到進一步振奮,勤奮敬業、創新發展的工作幹勁更加高漲。廉潔自律得到進一步加強,風清氣正的工作氛圍更加濃厚,為推動我區民政事業改革創新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