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副局長述職報告

XX年來,在上級的正確領導下,積極圍繞全年工作目標,全力協助主要領導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以及其他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審計局副局長述職報告

一、 述職工作

強化責任意識,圍繞工作中心抓好工作,上半年在流通公司主要分管資產管理、糧食、軍糧供應工作,5月份經組織安排調到審計局工作,分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等。

一是進一步規範資產管理,完善了資產租賃合同按照上級要求規範合同的條款及時調整租金水平,力求資產收益的最大化。二是加強糧食監管,維護市場穩定,認真貫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積極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組織相關人員到涉糧企業宣傳《條例》及糧食收購相關政策規定。不斷加強糧食市場的監管力度,更好地發揮了糧食行政管理職能。三是認真執行軍供政策,把軍糧供應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完成,進一步提升為部隊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在糧價波動、糧源緊張、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的情況下,想方設法,克服重重困難,儲備了充足的優質糧源,規範管理,確保軍供糧油質量高於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確保軍糧供應不斷檔。

在審計局工作期間主要做了二項工作,一是協助街辦做好新亞北側道路的拆遷工作,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與拆遷組的其它同志相互配合,在規定時間內較地完成了領導交辦的拆遷任務。保證了項目的及時開業。二是積極協助領導做好分管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年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範風險”的指導原則,加強協調,科學組織,突出重點,穩步推進,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12個單位領導幹部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審計,進一步促進了領導幹部依法理財意識,規範了單位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 述學方面

強化學習意識、提高自身素質,通過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利益觀、人生觀、價值觀,同時認真學習審計相關知識,用一個星期時間參加省審計廳舉辦的新任審計局長培訓,較好地學習了從事審計工作需要的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同時利用業餘時間努力學習相關的社會科學知識和自然科學知識,為努力改進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質量服務。

三、 述廉方面

強化廉潔意識,執行各項制度,開展黨風廉政,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嚴格執行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落實領導班子成員的述職、述學、述廉等項制度,努力做到帶頭遵紀守法,嚴格規範公務行為,嚴格執行《六條禁令》等,自覺做到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1、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2、執行不準違反組織人事紀律,不準“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執行不準借選拔任用幹部之機謀取私利的規定。

3、執行不準收受乾股、違規投資證券和期貨或其它委託理財的名義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規定;

4、執行禁止以明顯低於或者高於市場的價格買賣商品房、違規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規定;

5、執行不準收受和贈送現金,代幣購物券,禮儀儲蓄單、債券、股票及其它有價證券,消費卡、購物卡、電話充值卡、商品提貨單等各種支付憑證和高檔耐用物品、金銀製品等貴重物品的規定;

6、沒有為本人謀取預期的不正當利益或以各種方式工業基礎配偶、子女和其它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

7、做到不在單位報銷應當由自己配偶支付的各項費用;

8、沒有利用工作調動、晉級、遷新居、過生日等機會收禮,操辦。

9、執行配偶、子女從業規定,現無業;

10、沒有參與賭博活動;

11、執行不準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不飲酒、執行不準用公款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12、執行不準用公款出國等規定本年內沒有出國或到國內旅遊;

13、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和管理規定;

14、執行禮品禮金登記、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四、述法方面

深入推進普法宣傳教育,首先自己能認真學法,能自己認真學習《行政處罰法》、《〈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記筆記,參加學法考試;其次在審計執法過程中嚴格按《審計法》要求做好審計工作,按照規定程序開展審計工作;再次認真配合主管組織單位按上級要求學,年終順利地接受了區平安法治建設的考核驗收。

回顧XX年,雖説做了一些工作,但與好的同志比,與上級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如有的事還是按老規矩辦,沒有創意,管理上也只是以事對事的管理等,我決心認真學習,不斷創新、向好的同志看齊,力爭在其位謀其政,為建設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