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檢察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性

檢察職業道德是檢察人員必須具備的職業操守,是履行檢察職責和從事職務活動都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也是檢察人員崇高的價值追求,對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加強檢察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性

加強檢察職業道德建設:

一是明確我國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需要。

檢察職業道德屬於國家政權機關的職業道德,具有鮮明的政治性,我國檢察官法第三條規定檢察官必須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原則是由我國的社會性質和社會主義制度所決定的,是我國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也是區別不同道德類型的根本標誌。要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我國檢察職業道德的精髓上升為全體檢察人員的自覺行動,就必須依靠檢察職業道德建設,使廣大檢察人員從思想根源上擺正個人與人民之間的關係,自覺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敢於同危害人民利益的言行和錯誤作堅決的鬥爭,切實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二是樹立檢察機關的良好形象和執法公信力需要。

檢察人員肩負着依法公正獨立行使檢察權的重任,大多處在辦案和監督的第一線,面臨着腐蝕和誘惑的嚴峻考驗,一個沒有檢察職業道德的檢察人員,很難想象他在“糖衣炮彈”面前不迷失方向。當前一些檢察人員正是由於職業道德失範,心理失衡等原因而執法不公、違法辦案甚至貪贓枉法,嚴重損害了檢察機關在人民羣眾心目中的形象。要打造一支經得起考驗,讓黨和人民放心的檢察隊伍,就必須不斷加強檢察職業道德建設,使檢察人員樹立崇高的職業信念、職業素養、職業品德和職業風貌,保障國家檢察權的正確行使。

三是檢察工作發展的客觀需要。

檢察工作在發展,檢察職業道德的要求和內容也在發生變化。如2019年高檢院將以前“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八字道德基本準則修改為“忠誠、公正、清廉、文明”;2019年檢察機關將“社會化解矛盾、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作為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內的三項重點工作。這些新的工作和要求都賦予了檢察職業道德新的時代內涵,要使檢察人員的道德修養與時俱進,跟上檢察工作發展的步伐,就必須加強新形勢下的檢察職業道德建設,不斷提升檢察隊伍的軟實力,使其為檢察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道德基礎和精神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