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總結

200*年,在兵團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和兵團建設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兵團組織部、財務局、建設局有關處室的大力幫助和支持下,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全體員工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學習十六大、貫徹十六大為動力,緊緊圍繞發展壯大兵團住房公積金事業,為兵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服務的工作目標,順利完成了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調整和人、財、物的移交,作到了平穩交接、平穩過渡、正常運轉。一年來,中心、分中心、各管理部全體員工上下一心,羣策羣力,較好的完成了年初兵團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使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整體邁上了一個新台階。現將200*年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總結

一、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截止200*年11月,全兵團已有1778個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繳交人數14萬人。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餘額6.54億元,完成兵團下達計劃指標 %,比去年同期淨增 億元,增幅達 %;當年實際歸集 億元,完成兵團下達計劃指標 %。當年個人支取0.53億元。

歸集其它住房資金餘額3.02億元,當年支取1.55億元。

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餘額1.47億元,總户數4957户,完成兵團下達計劃指標 %。

住房公積金增值受益2074.63萬元。XX年購買國債2.04億元。

其中兵團駐烏單位已有391個企事業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繳交人數3.5萬人,繳交率為96%。住房公積金歸集餘額1.12億元,當年歸集2940萬元。其它住房資金歸集餘額1.3億元,當年支取0.88億元。增值受益1669.63萬元。

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283.4萬元,其中當年發放679.5萬元。總計貸款254户,累計回收貸款261.84萬元,餘額1021.55萬元。

二、完成了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調整和人員、資金、固定資產的平穩移交。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精神,認真落實兵團《關於穩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確保資金安全的緊急通知》,規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移交工作,受兵團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的委託,由兵團建設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移交工作組,用兩個月時間,對兵團所屬的十三個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進行了移交。

移交工作組對各師原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0*年7月至200*年3月底(XX年6月30日之前已經兵團審計局審計並出具報告)的人員、資產、負債進行了核實,對住房公積金歸集餘額、貸款餘額、購買國債、各類存款、增值收益、風險準備金、管理費開支等項目認真進行清理、查賬,對其它住房資金及增值收益按規定分別管理。

移交工作組對各師原有54名工作人員進行了考核,對考核合格的人員,由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辦法進行了聘任。目前,全中心共有正式員工64名,其中:兵團組織部聘任的副處以上領導幹部10名,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聘任的正科級副主任6名,按照專業技術職稱聘任的工作人員42名,調動手續已辦理,但未聘用的人員1名,簽定勞動合同的駕駛人員4名,試錄用網絡工程師1名。另外,十師、十四師聘用臨時工3名。

通過移交,我們統計彙總了全兵團住房公積金歸集、支付、貸款、購買國債、銀行存款等專業數據,基本摸清了各師的人員狀況和專業技術結構,掌握了各師現有固定資產和經費開支等情況,同時也發現了一些在行業管理和資金運作中存在的問題,為今後理順管理渠道,廣泛開展工作,不斷髮展壯大奠定了基礎。

三、制定各項規章制度,逐步建立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體系。

為建立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體系,真正實行統一政策、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核算,XX年我們陸續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其中:

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六個:《XX年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內部會計核算暫行規定》、《兵團職工個人購(建)房抵押(委託)貸款暫行辦法》、《住房公積金業務流程》。

人員管理方面四個:《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崗位設置》、《崗位職責》、《工作人員聘用管理暫行辦法》、《工作人員考核管理暫行辦法》。

內部管理方面七個:《工作規則》、《請示報告制度》、《會議制度》、《公務活動接待安排》、《考勤制度》、《車輛管理辦法》、《業務管理費暫行辦法》。

轉發兵團財務局《關於引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這些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經過一年來的試運行,有些需要修改和完善,有些需要增加新的內容,使之更加切合實際,便於操作和執行。

四、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按期完成了與建設部監管信息系統的聯通,初步實現了建設部→兵團→師三級網絡聯接。

XX年,在兵團建設局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多次與自治區建行協商,達成了自治區建行與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絡服務合作協議》。根據該協議,中心將使用建行全疆對外接入網絡進行兵團住房公積金系統的網絡傳輸,網絡通過建行現有骨幹網2M SDH電路隧道技術實現兵團中心與各師分中心及管理部與當地建行二級分行或縣支行相互聯網。

按照建設部《關於加快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兵團住房公積金監管系統與建設部的聯網調試應於11月底之前完成。從9月份起,我們積極與烏魯木齊電信部門申請128兆的數據專線,通過中國聯通新疆分公司的大力協助,於9月底實現了中心與建設部的線路聯通。10月我們又按照建設部的要求,購買了北京“中方園”房改網絡信息有限責任公司的“監管信息安全交換服務器”及數據庫軟件,經技術人員的日夜奮戰,反覆調試,終於在11月底完成了與建設部監管系統的聯網調試,目前運轉正常。

五、接受了國家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組成的住房公積金聯合執法檢查組對兵團的執法大檢查。

今年9月10—11日,由國家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組成的住房公積金聯合執法檢查組對兵團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通知》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中心按照局領導的指示,認真作好各項準備工作,在石河子市安排接待了謝家瑾司長一行,並由許鋒主任全程陪同。通過檢查,謝家瑾司長對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體系和管理現狀有了直接的瞭解,在檢查組反饋的建議書中,充分肯定了兵團對住房公積金事業的重視和建立完善公積金決策機構、組建成立兵團公積金管理中心方面雷厲風行的辦事率,肯定了

兵團在公積金的使用、管理方面制度健全,管理規範,監督到位。檢查組同時建議兵團要加大公積金歸集力度,擴大覆蓋面,加快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發展。

六、更換農八師住房公積金業務軟件,實現了兵團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上的統一。

由於歷史的原因,農八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直使用“金天鵬”公積金業務軟件,這給機構調整後,兵團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帶來極大的不便。在實現了建設部—兵團—師三級聯網後,要保證各類數據、資料迅速在網上傳輸,首先要解決業務軟件不統一,對接不上的問題。經過反覆研究、論證,並請示局領導同意,徹底更換“金房子”軟件,是一勞永逸的辦法。經過與“金軟科技”公司協商並簽定合同,由該公司負責為農八師分中心更換軟件並負責安全正常運行,同時負責對八師分中心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確保在新的操作程序下正常工作。

七、對兵團農牧團場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進行調研,為下一步在農牧團場開展工作奠定基礎。

XX年下半年,由兵團建設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組成調研組,對農牧團場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進行調研。調研組深入南北疆墾區二十多個團場,對已經建立起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一師、三師、九師和在個別團場進行試點,摸索經驗的五師、十師,認真總結他們在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方面的經驗,住房公積金對團場住房建設所發揮的作用,分析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對團場經濟和發展生產可能增加的壓力,詳細瞭解不同地區、不同經濟實力和規模、不同收入分配形式的團場領導及職工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態度和支持程度。通過調研,掌握了基本情況,分析了建立這項制度對農牧團場的積極作用和所能承受的經濟能力,並提出了先在38個重點小城鎮進行試點,每個師可選擇2—3個經濟效益較好,住房建設、房屋管理方面人員配備到位的團場進行1—2年的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爭取用5年時間在所有農牧團場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基本思路。

八、各師分中心、管理部一年來廣泛協調各方面的關係,積極擴大公積金歸集範圍,工作紮實,成績顯著,積累了很好的經驗。

XX年各師原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機構移交後,實行了垂直領導,統一管理。分中心、十一個管理部在遠離烏魯木齊,獨立開展工作的情況下,充分依靠各師建設局及有關部門的支持,發揮聰明才智和主觀能動性,不斷擴大歸集範圍,大力發放住房個人貸款,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例如五師、九師管理部,今年積極開展農牧團場住房公積金的試點工作,多次下團場做宣傳動員,主動為團場解決各種技術上的困難,安裝公積金業務軟件,建立個人帳户,成功的將農五師83團和農九師163團納入公積金歸集範圍,並動員團場補繳了1998年至200*年的住房公積金,同時為團場危舊住房改造發放政策性住房貸款,僅83團就發放了400多萬元,為完成中心200*年下達的各項指標奠定了基礎。二師、四師、六師、七師、十師、十三師管理部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積極意義,開展上門催繳業務,各師都新增加了開户單位,有些單位補交了拖欠多年的公積金,這些師普遍都超額完成了XX年的歸集任務。一師管理部對過去農牧團場住房公積金管理不規範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並建議分三步走,將各團場分散管理或已挪用的公積金逐步收回統一管理。三師管理部對歷年來發生“欠改貸”的問題,經請示兵團後,目前正在按照兵團確定的方案,深入團場進行整改。

各師分中心、管理部對住房公積金各方面的工作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議,這必將對更好的執行“統一政策、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使公積金管理工作上一個新台階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