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的傳統節日

有舊曆新年,蒙古語為查幹薩日阿,即白色的月。夏季水草豐茂、牛羊肥壯的時節,草原要舉行那達幕大會,具體時間自定,這種節日性活動,規模可大可小,甚至一個家庭就可以舉辦。屆時方圓幾十裏、上百里內的牧民都會舉家騎馬趕車(現在基本已改為現代交通工具)前去參加。其他節日還有由生產活動、宗教祭祀儀式演變成的祭敖包、馬奶節、剪羊毛節等。此外,還有一個重大的祭事活動,這就是成吉思汗陵祭奠。每年農曆三月二十一日、五月十五日、八月十二日和十月九年級,在鄂多斯伊金霍洛舉行四次隆重的祭奠活動。

蒙古族的傳統節日

那達慕

蒙古語意為“遊戲”或“娛樂”。原指蒙古族傳統的“男子三競技”——摔跤、賽馬和射箭。隨着時代的發展,逐漸演變成今天的包括多種文化娛樂內容的盛大慶典活動和物資交流活動。歷史上的那達慕不受時間限制,通常在祭祀山水、軍隊出征、凱旋、帝王登基、正月以及大型慶典等場合舉行。今天的那達慕,每年在夏秋之交舉行,一般是看當年牧業的生產情況,小豐收小開,大豐收大開。活動內容除了傳統的“男子三競技”,還有文藝演出、田徑比賽和各類經濟文化展覽以及訂貨洽談、物資交流等。

每年的八月,鄂爾多斯草原陽光豔麗,金風送爽,這是牧人們喜慶豐收的最好季節。這時,他們準備各種美味奶食品,釀製馬奶酒,宰殺牛羊,縫製新衣服,舉辦不同規模的“那達慕”(遊藝會),進行鄂爾多斯蒙古族喜好的射箭、摔跤、賽馬等傳統的體育比賽,使擋個草原沉浸在一片歡樂樣和的氣氛之中。

那達慕是鄂爾多斯蒙古族歷史悠久的傳統羣眾集會,帶有濃郁的遊牧民族的特色。據記載,蒙古族的那達慕起源於13世紀初。那時候,蒙古族的首領們每當舉行大“忽力勒台”(大聚會)時,除了制定法規、任免官員、進行獎懲外,還要舉行規模較大的那達慕。當時,那達慕的主要項目就是進行蒙古族喜愛的射箭、摔跤、賽馬比賽,並稱這三項體育比賽為“好漢三藝”最早記載那達慕活動的是畏兀爾蒙文,公元1225年銘刻在石崖上的《成吉思汗石文》稱:“成吉思汗征服了花刺子模,為慶祝勝利,在布哈蘇齊海地方舉行了一次盛大的‘那達慕’大會 ,會上舉行了射箭比賽。這次比賽中,成吉思汗的侄子葉鬆吉在三百三十五庹(庹為兩臂伸展之間的距離,約五尺左右)射中了目標。”

公元1240年成書的<蒙古祕史>中,也有幾處較詳盡地記述了蒙古族進行射箭比賽的生動場面。關於在那達慕大會上賽馬和摔跤,也有很多記載,十三世紀旅行家馬可?波羅所著的<紀行>中,蒙古族文學鉅著《格斯爾傳》和其它許多民間史詩中,都對上述兩項比賽進行了較詳細的描述。到元、明期間,在那達慕上進行蒙古族“好漢三藝”賽已經比較普遍了,並將“好漢三藝”的比賽規範為那達慕的固定內容,以鼓樂助威,頌詞激勵。當時的頌詞中有這樣一段:“得心應手的馬頭琴聲,悠揚動聽;潔白無暇的哈達,閃閃發光;傳統的好漢三藝比賽,接連 不斷,蒙古族力士整隊上場。”另一段祝詞中又説:“你擎起萬鈞弓 啊,搭上了金色利箭,引弓猶如滿月,啪地撒放釦環。你能射倒聳立的高山,你能射穿飛翔的大雁,啊,祝頌你啊,生銅熟鐵般的力士。”從上述記載和其它民間故事及史詩中對那達慕的描寫,可以 看出那達慕在蒙古族人民生活中所佔的主要地位;“好漢三藝”是 他們生活和生產的產物,沒有過硬的本領,就難以定南闖北,建 功立業。為精通好漢三藝,小孩子從幼年就開始勤學苦練,以求出入頭地,每年在那達慕大會上取得好成績的優勝者,常常為公眾所擁戴。

到了清代,那達慕已成為官方定期召集的有組織、有目的的羣眾遊藝活動,而且除了體育、文藝活動外,還增加了集市貿易、物資交流等內容,進一步豐富了那達慕大會。那達慕大會規模大小不一,大則一個旗舉辦,小則一個牧户承辦,因而在比賽中的獲勝合所得到的獎賞也輕重不一。小型那達慕上獲勝的摔跤冠軍,一般獎1只羊或幾塊磚茶,較大型的則獎一匹全鞍的馬,特大型的那達慕冠軍獲得者,要獎給鼻帶銀環、背馱珠寶綢緞九九八十一件賞物的銀白色駱駝。但是當時的那達慕,往往起不到遊藝的作用,而是變成了王公貴族、協理台吉、章蓋梅林鬥奇爭雄、尋歡作樂的場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那達慕才真正變成草原上蒙古族人民自己的遊藝場所。每當舉行那達慕,整個草原熱鬧非凡,牧民們身着豔麗的服裝,騎着馬駝,坐着勒勒車,從四面八方彙集而來。那達慕大會一般進行5—7天。牧民們在草地上搭起氈帳,熬茶煮肉,炊煙升騰繚繞,人歡馬叫,別有一番情趣。在那達慕期間、牧民們除採購物資外,還觀看烏蘭牧騎的精彩文藝演出,現在又增加了參觀各種展覽,交流信息,學習科技知識等內容。

祭敖包

蒙古族的傳統祭祀活動很多,如祭天、祭火、祭祖、祭敖包等。其中祭敖包是各蒙古族居住地區普遍進行的祭祀活動。

“敖包”是蒙古語音譯,亦作“鄂博”、“腦包”等,漢語的意思為“高堆子”。原是指在遊牧交界之處及道路上用石塊或泥土堆積起來以作標記的石堆或土堆。正如《清會典》所記:蒙古“遊牧交界之所,無山無河為志者,壘石為志,謂之敖包”。後來逐漸被視為神靈的居所,被作為崇拜物加以祭祀和供奉。於是,原來的界標、路標就變成了祭祀山神、路神、村落保護神等神靈的場所。而且可以根據需要選址建造。過去內蒙各盟旗、蘇木和寺廟等都有自己公用的敖包,富裕的人家還建有家敖包,每座敖包還有各自的名稱。

敖包一般均建於地勢較高的山丘之上。多用石塊堆積而成,也有的用柳條圍築,中填沙土。一般呈圓包狀或圓頂方形基座。上插若干幡杆或樹枝,上掛各色經旗或綢布條。包內有的放置五穀,有的放置弓箭,有的埋入佛像。敖包的大小、數量不一。一般多為單個體,也有7個或13個並列構成敖包羣的,中間的主體敖包比兩側(或周圍)的要大些。

過去,祭敖包活動多在農曆五至七月水草豐美、牛羊肥壯的季節進行。屆時,本蘇木、本旗甚至附近旗縣的羣眾都紛紛扶老攜幼,攜帶着哈達、整羊肉、奶酒和奶食品等趕來敖包處。先獻上哈達和供祭品,再由喇嘛誦經祈禱,眾人跪拜,然後往敖包上添加石塊或以柳條進行修補,並懸掛新的經幡、五色綢布條等。最後參加祭祀的人都要圍繞敖包從左向右轉三圈,祈神降福,保佑人畜兩旺。祭祀儀式結束後,還常常舉行賽馬、摔跤、射箭、投布魯等傳統體育活動。

馬奶節

蒙古族傳統節日。以讚頌駿馬和喝馬奶酒為主要內容,故名。主要流行於內蒙古錫林郭勒草原和鄂爾多斯牧區。通常在農曆八月下旬舉行,日期不固定,為期一兩天。為歡慶豐收,彼此祝福,除準備足夠的馬奶酒外,還以全羊席等款待賓客,並舉行賽馬、請民間歌手演唱祝詞、向老懞醫獻禮和烏蘭牧騎文藝演出或放電影等活動。據傳,那達慕盛會即源於此。

1.小年是每年的臘月二十三日;又稱為“年火”,帶有迷信色彩的傳説是,要在這一天送“火神爺”上天,因為火神是賜與人們幸福與財富的,所以蒙古族羣眾對火是很尊重的。平時用火小心慎重,不讓小孩玩火,隨意跨越火堆,出門遠行先要祭火,出外歸家要檢點新柴放到爐灶裏,以表示對火的虔誠。待到小年這天,全家恭恭敬放地向“灶神”供獻羊胸叉骨和哈達、香燭、奶食品等、並且全家人 同吃羊胸叉肉,飲酒娛樂,夜以繼日,將“祭灶”飯吃七天。

2.大年(春節)是最隆重的節目。從除夕到正月初,男女老幼都沉浸在節日的歡樂之中。鄂爾多斯蒙古族稱正月為“察幹薩日”。‘察幹”即白色,“薩日”即月。他們認為白色是萬物之母,象徵着純潔、吉祥,這種風俗在草原上流傳很廣。據馬可·波羅在他的<紀行>中記載:“蒙古人每逢元旦,依照古老的習俗,蒙古大汗及一切蒙古臣民。正月七年級開始都‘服白衣’;‘皆白袍’,人們互相饋贈白色之物”,以“白色為吉服”,白色為“吉祥納福”,因此,把一年之首的正月稱之為“白月”。“白月”的元旦,元朝國內各地蒙古各部紛紛向蒙古大汗獻“九九”白色之馬駝,友鄰各國還要獻“九九”白色之大象。馬可·波羅記述:“是日國中數處入貢極富麗之白馬十萬餘匹,是日諸象共有五千頭,身披錦衣甚美,背上各負美匣二。其中滿盛着宮廷所用之一切金銀器皿甲胄,並有無數駱駝身被錦衣,負載是日所需之物,皆列隊行於大汗前,是為世界最美之奇觀。”

3.除夕,先在馬尼宏杆子的東南方燃起簿火,取各樣吃食投入火中祭奠。接着,一家人歡聚一堂共吃羊頭。進餐之前,家中長者要先把羊嘴巴揭開,按迷信傳説,這個儀式大概有兩個用意,一是避免一年的口舌矛盾,二是張牙以驅鬼避邪、因為三十這天世無主持之神,鬼要四處籌集一年食物,羊嘴大張是足可把餓鬼嚇跑的。午夜,全家圍坐一起吃餃子,名曰“辭歲飯”。外出不在家的(婚後分居的男兒和出嫁的女子除外)也要由家長喊一聲他的名字,放一份碗筷,留一份年飯。東方微亮,新年伊始,這時候,家家户户都在馬尼宏杆子的座盤上點起天燈(系用三百六十一根裹棉竹芨紮成,沾油點燃),隨後再分別祭把天、地、火、祖。祭奠完畢,就該噶早年茶了,此時,全家人都要用手指彈點一下酸奶,以取吉祥之意。老人正襟危坐,兒女要施跪拜禮敬獻哈達,長輩也要逐個賜祝福詞。隨後,又是全家(夫婦之間除外)互換鼻煙壺以示新年祝賀。新春期間,男女青年紛紛騎上駿馬(舊時正月八年級、初五、初七不出門),帶上哈達、鼻煙壺和美酒,三五成羣,興高采烈地挨個給親友拜年。草原上,酒肉飄香,歌舞昇平,到處瀰漫着濃厚的節日歡樂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