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哪些人有權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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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哪些人有權提起?

一、何時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刑事判決生效以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則不受刑事訴訟法有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期間的限制,可以按照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

二、哪些人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1、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害人(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前提條件,被害人能可以作為原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其必須存在着物質損失且該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3、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 被害人已死亡後,其近親屬以自己名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是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人。 《民法通則》的規定近親屬的範圍較合理,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已死亡被人的近親屬可以作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主體,並享有原告人的訴訟地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近親屬對於已死亡的被害人生前存在着撫養關係的;

(2)被害人的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是被害人確已死亡情況下進行;

(3) 被害人的近親屬能作為原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其必須存在着實際的物質損失且該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4、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提附帶民事訴訟的前提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且受損失的單位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是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並非是其他財產與人身權利。當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時,應先由受損失的單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受損失的單位知情後仍不提起的,檢察院才有權代表國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都是在刑事案件審判的同時展開民事部分的審判,兩個案件是同時進行的。

刑事案件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而其中的附帶民事訴訟是由當事人自己起訴。一般來説,你起訴的法院就是那個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法院。

一般在法院都有個民事起訴狀的範本,上面都寫好了的,填上你的個人信息之類,被告人的個人信息,電話,家庭住址。起訴的原因和請求之類的。不會寫的話可以去法院問問 會有人告訴你怎麼寫的。

一般審判刑事案件的法官會同時審理附帶民事案件,不會另外組成審判庭。程序和民事訴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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