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村級專幹考核細則(通用5篇)

鄉鎮村級專幹考核細則 篇1

各村(社區、管理處):

鄉鎮村級專幹考核細則(通用5篇)

為了切實加強我鎮村級計生專幹隊伍建設,提高專幹的綜合素質,督促村專幹履行職責,充分調動村專幹工作的積極性,夯實村級人口計生基礎工作,特對村級計生專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政策工作(10分)

1.學習和宣傳政策情況(5分)。主動學習計生政策法規,並能夠熟悉地掌握相關知識,大力宣傳,使羣眾全面瞭解有關法律法規,為羣眾提供優質服務,大力便捷育齡羣眾的,記滿分。因政策掌握不全,解釋宣傳不到位,造成羣眾到鎮辦理業務引起不滿,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例扣2分,造成上訪現象的,每例扣5分。

2.工作作風(5分)。能夠經常主動深入羣眾當中瞭解情況,特別是對重點育齡羣眾,做到情況熟悉,底細清楚,政策宣講到位,切實為羣眾解決實際問題的,記滿分。不經常深入羣眾,底細不清的,每例扣1分。不為羣眾辦實事,羣眾反應強烈的,每例扣2分。

二、日常工作(10分)

1.衞生工作(2分)。能夠經常保持辦公室、服務室、人口學校等辦公場所清潔衞生,乾淨整齊的,計滿分。辦公場所佈滿灰塵,物品擺放無序,雜亂無章的,每次扣1分。

2.資料管理(4分)。能夠及時完善好相關資料,分年度做好資料併入檔整理,且保存完整的,記滿分。年度資料整理不規範,不齊全,造成資料遺失的,每次扣1分。重要機密資料亂放,造成泄祕,影響工作成績的,每次扣4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加重處理。

3.到崗履職(2分)。能夠認真遵守村級規定,按時到崗,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羣眾反應良好的,記滿分。不遵守工作要求,不按時上班,幹部羣眾反應差的,每次扣2分。

4.服從安排(2分)。能夠主動向村兩委領導彙報全村計劃生育情況,平時能夠爭取領導的支持,工作服從領導安排的,記滿分。工作不主動,彙報不及時,領導不支持的,記0分。

三、業務工作(50分)

1.工作報表(10分)。能夠按照全鎮統一的時間參加報表,做到信息準確及時,無漏報、瞞報、錯報等現象的,計滿分。每錯報一例信息的,扣2分。每漏報一例新婚的,扣2分,漏報一例出生的,扣3分,漏報一例節育措施的,扣1分,漏報一例孕情的,扣1分,漏報一例已婚育齡婦女建檔的,扣1分。本月的漏報、瞞報、錯報信息計算日期以下月報表日期為截止時間。

2.信息完善(10分)。認真做好各項信息記錄的完善工作,計生辦每月在工作例會上進行檢查,工作手冊能夠按月在報表前填寫完善的,記滿分。不能按月填寫的,每次扣2分,錯登、漏登或不符合邏輯的,每處扣1分。

3.流動人口管理(10分)。認真做好流動人員調查摸底,督促流出人員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並且定期寄回環孕檢證明,加強對流入人員的管理,定期組織進行環孕檢的,記滿分。對流動人員底細不清,每出現漏報一例的,扣1分,出現信息錯誤的,每例扣0.5分。

4.技術服務(10分)。加大技術服務宣傳力度,及時督促計生對象落實節育措施,認真組織重點管理對象按時參加環孕檢,切實做好藥具管理的,記滿分。除生理情況或其它原因以外,落實節育措施不及時的,每例扣1分,因為宣傳工作不夠,避孕節育措施不到位,造成政策外懷孕的,每例扣1分。組織環孕檢工作不力,不及時向鎮計生辦報告,造成重點管理對象政策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藥具管理不到位,發現有過期變質的,每次扣1分。

5.利益導向(10分)。大力做好計劃生育優惠政策的落實,能夠按照鎮計生辦的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使利益導向政策全面落實的,記滿分。凡是因計生專幹工作不到位,底細不清,造成符合條件的對象不能享受優惠政策,以及虛報、錯報騙取政策資金的,每例扣3分,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加重扣分。

四、工作紀律(30分)

1.參加會議情況(5分)。能夠按照統一要求,按時參加鎮計生辦組織的例會或其它業務工作會議的,記滿分。無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工作落實情況(10分)。鎮計生辦交辦的工作能夠及時、按質按量完成的,記滿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時完成的,每次扣2分。連續三次的扣10分,並在全鎮予以通報。

3.配合工作情況(10分)。積極配合鎮計生辦、執法隊開展各項工作,能夠按要求認真組織且效果較好的,記滿分。工作不配合或組織不得力,影響工作成效的,每次扣2分,造成工作被動的,每次扣4分,造成負面影響的,加重扣分。

4.堅持原則情況(5分)。工作中能夠講原則顧大局,全面掌握所有育齡羣眾基本情況的,記滿分。在辦證或證明時,把關審核不嚴,造成計生辦發證錯誤的,或在工作中講人情,出具虛假證明的,每查處一例,扣5分,並予以全鎮通報批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獎懲情況

1.做好上級迎檢工作。認真組織安排,完善工作內容,充分做好上級的各種檢查、調研等工作,順利接受省、市、縣檢查且各項指標達標的,分別加9、6、3分。受到上級書面表彰的,再分別加5、3、1分。

2.做好剖腹產結紮動員工作。凡是通過思想動員,使生育二胎的育齡婦女因剖腹產在手術中自願落實結紮措施,且所落實結紮手術的育齡婦女佔全村剖腹產應結紮手術對象50%以上的,每例加1分,達到60%及以上的,每例加2分。其中純女户剖腹產結紮的,每例增加2分。(政策外對象除外)

3.純女户結紮工作。主動做好純女户思想工作,每落實一例純女户結紮的,加2分(政策外對象除外)。

4.發現政策外懷孕且外逃對象,並及時向鎮計生辦報告,經過思想動員使其主動落實補救措施的,每例加5分。

5.在省、市、縣工作檢查中,因工作指標不達標,造成不良影響的,分別扣9、6、3分,受到通報或處分的,直接評定為不稱職專幹,並予以相關組織處分,且所在村計劃生育工作一票否決。

6.凡是羣眾舉報經查實大月份政策外懷孕對象,而村計生專幹未上報的,每例扣5分,兩例扣15分,三例扣30分。

7.宣傳報道工作。各村要認真細緻的開展工作,及時發現工作中的亮點並加以宣傳報道,獎勵方式參照鎮級目標考核方案。

8.各村計生專幹要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福田特色。如開展的工作被省、市、縣認可並被推廣的,年終考核分別加30、20、10(分),並按層級獎勵村級專幹3000元、20xx元、1000元。

六、考核使用

1.由鎮分管領導和鎮計生辦主任、執法隊隊長以及相關業務人員,根據各村(社區、管理處)計生專幹平時工作情況進行評分。

2.本考核方案每季度彙總評比一次,評出優秀、稱職、一般和不稱職四個等次,總分在85分以上的為優秀檔次,總分在75—85分之間的為稱職檔次,總分在60—75分之間的為一般檔次,總分在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檔次。年終進行一次大評比,評出年度工作優秀、稱職、一般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評比參照季度考核結果,結合鎮計生辦、執法隊對每位村計生專幹的民主測評而確定。

3.評比結果與村級計生專幹津貼、工資等掛鈎。①每季度評定的前三名優秀檔次的計生專幹,由鎮計生辦獎勵300元/人,其它優秀專幹獎勵100元/人;對一般檔次的計生專幹由分管領導分別找計生專幹以及所在村支部書記、主任進行警示談話;對不稱職檔次的計生專幹扣發每月的計生津貼,並在全鎮予以通報。連續兩次評為不稱職檔次的計生專幹,直接評定為年度不稱職計生專幹。②評為前三名年度優秀檔次的計生專幹,所在村在目標管理考核中加3分,由鎮計生辦獎勵500元/人,其它年度優秀檔次的計生專幹,所在村在目標管理考核中加2分,由鎮計生辦獎勵300元/人。對評為年度一般檔次的計生專幹,停發計生津貼200元;評為年度不稱職檔次的計生專幹,所在村在目標管理考核中扣3分,停發計生專幹全年計生津貼。③所有考核結果且作為計生專幹本屆的主要工作表現存檔。

鄉鎮村級專幹考核細則 篇2

為了明確計劃生育專職人員的管理職能,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專職人員的作用,順利擺脱目前我鄉被動落後的計生工作局面,經研究,特制訂本考核辦法。

一、計生專幹每月考核採用個人實績考核與各村實績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其中個人實績考核佔60%,各村實績考核(駐村幹部平均值)佔40%。

二、個人實績考核內容:

1、應對上級考核的獎懲

被省市縣暗訪或考核,順利通過的,獎500元,順利通過且成績列全縣前三名的,獎20xx元;暗訪或考核過程中發現業務工作差錯或與部門間溝通不好,導致全鄉倒數三名的,扣3個月考核獎,導致“一票否決”的,年度考核評為“不合格”,扣6個月考核獎,取消年終獎,同時按青委辦[20xx]16號文件進行處理。

2、經常性工作的獎懲

①人口出生與上報。做到每月與公安户口、民政結離婚登記,每週與衞生院出生登記、預防接種等26種資料的核對,全面收集出生信息,做到當月出生人口當月上報,否則,計劃內出生漏報一例扣100元,計劃外出生漏報一例扣300元。

②孕環檢工作。按縣考核時間達到96%以上的,獎1500元,否則,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00元,孕環檢率低於90%的不獎不罰。另外,孕環檢對象到鄉參檢,無故推脱不檢的,發現一次扣50元;孕環檢對象參檢後未登記的,發現一例扣100元;孕環檢時查出計劃外懷孕的對象未及時向片裏彙報落實人員監管致使懷孕對象逃脱的,該懷孕對象由責任人自行追回落實補救措施(費用自理),如追不回的,扣責任人500元,若懷孕對象計劃外生育的,責任人承擔三分之一的社會撫養費,逐月從責任人工資中扣除,並通過評估從嚴追究責任。

③帳冊管理。要求:一是3月底前完成18-49週歲育齡人員管理檔案(分未婚男性、未婚女性、孕環檢、結紮四類)的清理和與衞生院01-20xx年出生情況的核對工作,按時保質完成無差錯的,獎1300元,漏管或多管1例扣100元,二是4月份起,要求當月發生的新婚、離婚、四術、出生等情況及時上冊上網,同時將情況全部反饋給駐村幹部,做到信息準確率100%,統計誤差率為“0”,否則,因信息動態管理不及時或因操作不當影響工作的,一次扣200元,每少上冊上網一例或少反饋一個扣50元。

④宣傳摸底。要求每月提供宣傳資料幫助駐村幹部或計生服務員更新村計生宣傳欄;每半年每村育齡婦女大會至少要參加1次以上;科普知識宣傳資料每村每半年至少要發放1次以上;每月進村入户調查摸底、隨訪時間不少於8天(每村至少一天);每月對村級服務員培訓至少一次以上;否則,每少一次扣50元。

⑤行政執法。要求對違法生育對象立案及時,執法文書規範,起訴結案按時,否則,一例扣50元。

⑥公章管理。要求公章按鄉政府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一是公章實行經辦人簽名登記;二是需要用章的一律先由村委、駐村幹部和分管領導審批後才能辦理蓋章;否則,屬違約、應徵、應落實措施、應孕環檢對象相關工作未落實到位,擅自蓋出的,除一次性扣工資200元外,應交金額由蓋章人承擔,嚴重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⑦流動人口管理。一是外出對象管理率98%以上;二是外來對象信息反饋率達95%以上;三是外出違法懷孕對象,接到通報後彙報及時;否則,每低一個百分點的扣50元,不及時彙報的每例扣50元。

⑧鄉村基層。要求村村建立計生領導小組和計生協等組織;計生活動室規範;建立好黨員聯繫重點户制度;否則,少一項扣50元。

三、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鄉鎮村級專幹考核細則 篇3

為加強扶貧專幹隊伍建設,紮實推進該鎮脱貧攻堅工作,近日,千人橋鎮制訂《舒城縣千人橋鎮村級扶貧專幹選拔實施方案》,並根據方案要求抽調精兵強將組成三個考核小組,對各村推薦的21名扶貧專幹候選人進行考核。

考核組一行依次來到各村,檢查候選人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資料,確保候選人符合方案要求。同時,與扶貧專幹候選人進行談話,瞭解候選人目前所從事的職業、電腦操作水平、對扶貧工作業務熟悉程度及是否願意從事扶貧工作等。全面考察候選人的綜合素質,力爭選上一批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扶貧專幹,為村級扶貧工作注入新鮮血液與強勁動力。

考核結束後,各考核組將根據實際情況形成考核報告上報鎮黨委,由鎮黨委研究決定相關人選。

鄉鎮村級專幹考核細則 篇4

各社區、巡防中隊: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北幹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決定將所轄社區範圍內的(包括劃定的場所)治安防範及有關管理工作以社區為主體,劃定給所屬巡防中隊進行日常管理服務,為使管理工作能規範、有序地按照街道和公安機關提出的要求和規定執行,特制定以下考核細則(辦法):

一、考核內容、分組

考核內容共四個方面:即紀律、出租房屋與流動人口管理、案件防控和附加分。該考核細則共1000分,加分與扣分相抵超過1000分部分,作為年終總結評比的主要依據。

(一)紀律(月考、滿分300分)

1、巡防中隊必須按規定配足配好巡防人員,少配一個扣50分。 2、巡邏、清查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不制止,造成不良影響的,接到羣眾投訴,查證屬實的每起扣30分。

3、巡防中隊隊員必須服從街道綜治科、北幹派出所的突擊性工作安排,拒絕服從和推諉的,發生一次扣20分。

4、工作期間擅自進入娛樂場所或圍觀的發現一次扣100分,並扣除當事人季度三分之一的考核獎,第二次違規作辭退處理。隊員有違法行為被查處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誤的,作辭退處理。

5、在日常工作中,巡防人員着裝不整,有損隊伍形像的,發現一次扣20分。

6、工作期間巡防人員有一人脱崗的發現一起扣100分,並扣當事人季度三分之一的考核獎;未在規定時間內巡邏、登記的發現一起扣50分,並扣當事人季度六分之一獎金。季度內同一人二次違規的,加倍扣分,並扣當事人季度全部考核獎;第三次違規作辭退處理。負責人一次違規扣除當季度50%獎金,二次違規扣除當季度全部考核獎,第三次違規作辭退處理。

7、對在巡邏、清查中繳獲的贓款贓物和抓獲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要及時交派出所處理,對自行處理的發現一起扣50分,對擅自處理上述物品和對抓獲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實施刑訊逼供造成後果的當事人扣除當季度全部獎金,並作辭退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出租房屋與流動人口管理(月考、滿分200分)

1、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提高流動人口辦證率和登記率。每月抽查考核7個用人單位(店面)、3户出租房屋,流動人口辦證率和登記率分別達到95%、90%,每低一個百分點分別扣4分;巡防隊員工作不落實,區域內流動人口辦證率、登記率達不到考核要求的,按規定扣分外,考核屬末位的扣40分;連續二個月達不到考核要求的扣80分(以此類推)。上述考核凡被公安分局抽查到外來人口考核的,以公安分局考核為準。

2、被打擊處理流動人口中,案前未登記暫住信息的,每人扣5分,其中有違法犯罪前科劣跡的扣8分,屬七類惡性案件作案人員的扣10分。

3、堅持“兩簿一單一卡”(出租房承租人員情況登記簿、信息採集簿、暫住登記催辦單、兒童卡)使用制度,發現未使用每人扣2分。

4、強化信息採集,提高信息質量,租賃房屋登記率未達到80%,每低一個百分點扣3分,出租房屋檔案不全或不規範的每户扣2分,出租房屋硬牌釘制及標號工作未落實的,每間扣10分

5、轄區流動人口“人户一致”率達75%,每高(低)一個百點加(扣)5分。凡人房分離的房東或自身缺乏管理能力的房東必須委託他人履行管理職能,委託管理必須簽訂委託協議並存入租賃房屋檔案,未按規定落實的每户扣1分。非法扣身分證的,每人次扣1分。

6、街道、派出所組織的清查中,被查外來人員未登記、辦證的10人內的每人扣0.5分,超出10人的每人扣1分。以派出所出具的催辦單為準。

7、巡防隊員必須協助計生部門對已婚育齡婦女提供宣傳教育、避孕藥具發放和孕環情監測等服務,實行“一證式”管理。已婚育齡婦女持婚育證明率、驗證率、孕環情監測率均達到95%以上,每低(超)一個百分點各扣(加)5分。發現懷孕對象的,應在3天內向所在社區計生聯繫員彙報,並協助抓好計劃外懷孕對象補救措施的落實,未及時彙報造成計劃外出生經查實的每例扣50分。

以上內容進行考核時每月抽7個用人單位(店面),3户出租房屋;流動人口20名(其中外來已婚流動育齡婦女5名)。

(三)案件防控(月考、滿分500分)

1、對照上年度發案總數,確定各單位月控案指標。凡每月抓獲1名被處治安拘留以上的違法犯罪嫌疑人的(不包括賭博拘留人員),月發案起數與上年同期持平得基本分,月發案起數與上年同期超過1起扣10分,下降1起加10分;如果沒有完成抓現任務,月發案起數與上年同期超過1起扣15分。發八類案件的,每發一起扣100分.(此項最高分為400分)

2、轄區內出租房存在隱患未及時提出整改的,發現一起扣10分,每發生一起火災扣20分(以消防部門統計為準),造成人員傷亡的扣50分。(隱患包括火災、煤氣泄漏、觸電等等,此項最高分為60分)

3、轄區內不穩定因素沒有及時發現、未上報的扣10分,造成後果的扣20分。上報後及時協助化解的,每起加5—10分。(此項最高分為40分)

(四)附加分

1、能積極提供各類違法犯罪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加2分。在夜間巡邏或平時工作中抓獲違法犯罪的,每治安拘留一名加10分,每勞教或強戒一名加20分,每刑拘一名加30分,每抓獲一名布控對象加10分,通過暫口比對抓獲一名上網逃犯加10分,通過線索抓獲一名上網逃犯加30分。上述抓獲現行獎勵呈批表需經承辦民警、所領導簽字確認為準,每月21日前上報綜治科。

2、月考中列前三名分別加5分、3分、2分。

3、年考中轄區內的年刑事案件發案總數與上年發案基數持平加10分,當年發案起數與基數相比,下降10%的加20分。此獎勵款項從每年的以獎代補款項中列支。

4、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中,提供孕情情況,經查實屬外來人口計劃外懷孕並協助處理的,每例獎勵100元;如經查實是本街道區域內户籍育齡婦女計劃外懷孕並協助處理的,視情況予以3倍及以上獎勵。由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科核實併發放,一季度一報。

二、考核辦法:

1、考核自《考核細則》實施的當月開始,每月20日前進行一次。 2、考核分別由街道辦事處2名,北幹派出所民警2名組成考核組進行考核。

3、考核採用抽查的方式進行。

本《考核細則》由考核組負責解釋,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鄉鎮村級專幹考核細則 篇5

第一條 為打贏脱貧攻堅戰,確保到20xx年我市現行標準下省定貧困村“摘帽”、建檔立卡貧困户“清零”,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決定〉的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精準扶貧工作和精準脱貧成效的考核。

第三條 考核工作圍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精準扶貧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圍繞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脱貧基本方略,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針對主要目標任務和重大工作措施科學設置考核指標,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堅持客觀公正、羣眾認可,規範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堅持結果導向、獎罰分明,實行正向激勵,落實責任追究,促使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切實履職盡責,堅決打贏脱貧攻堅戰。

第四條 考核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精準識別。考核精準扶貧貧困村、貧困户信息系統完整建立、紙質台帳配套管理、數據報送及時準確。

(二)精準幫扶。考核貧困村和貧困户實現“兩個全覆蓋”,並建立科學幫扶方案和幫扶措施。

(三)精準管理。考核精準扶貧14個專項扶貧工作成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規範;完成精準扶貧信息報送任務,開展精準扶貧宣傳、佈置公示公告欄;省定貧困村約束機制執行情況。

(四)精準脱貧。考核完成年度貧困村摘帽、貧困人口退出任務情況;摘帽和退出程序規範,重點考核兩次公示、最後公告、脱貧確認書籤訂、系統標識等指標;開展精準脱貧羣眾滿意度測評。

考核實行百分制,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四縣市區專項績效考核內容,具體考核指標體系及計分辦法詳見附表。

第五條 考核工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具體工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扶貧辦)、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精準扶貧工作成員單位組織實施。考核工作於20xx年、20xx年年底開始實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縣級自查。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對照考核指標體系及計分辦法自查打分,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情況,於12月20日前報送市扶貧辦。

(二)市級考核。市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市區自查打分情況進行數據彙總整理,採取查看資料、專項調查、實地核查和第三方測評等方式,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形成考核報告,作出綜合評價,提出處理建議,經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後,報市委、市政府審定。績效考核計分結果報市績效考核辦。

(三)溝通反饋。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向各縣市區專題反饋考核結果,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考核中發現下列問題的縣市區,不能評為優秀,情節嚴重的,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一)未完成年度貧困村摘帽、貧困人口退出計劃任務的;

(二)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紀檢、監察、審計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的;

(三)違反貧困村約束規定,發生禁止作為事項的;

(四)違反貧困退出規定,不按標準和程序,弄虛作假,搞假脱貧、數字脱貧的;

(五)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羣眾滿意度較低的。

第七條 考核結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對精準扶貧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給予一定獎勵。對出現本辦法第六條所列問題的,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對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 開展半年考核,重點考核精準識貧、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工作階段性完成情況,同時加強對區縣市精準扶貧工作部署和精準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導。

第九條 各縣市區應當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鄉鎮黨委和政府的精準扶貧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扶貧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