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授予協議(精選8篇)

期權授予協議 篇1

期權授予序列號:_________

期權授予協議(精選8篇)

期權授予協議

本期權授予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簽署:

(1) 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法律有效設立併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範("被授權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權人購買公司激勵股權的權利。除本協議規定外,該期權的條款和條件規定在本公司董事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決議通過的《比三家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激勵計劃")中。

期權授予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範;

期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

期權被授權人有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10,000,000個虛擬單元的激勵股權,即公司8,700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及對應股權;

期權被授權人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格: 1元人民幣/股(單位註冊資本);

期權開始行使的日期(開始行權日):自授予日期起屆滿一(1)年之日;

期權的行權期限:自期權被授予之日起的十(10)年屆滿日。

被授權人在本協議上簽字意味着被授權人同意本協議及期權激勵計劃中包含的所有條款和條件。本協議沒有定義用詞應具有期權激勵計劃中載明的含義/定義。如果本協議與期權激勵計劃規定條款或條件不一致,除另有説明外,期權激勵計劃應優先。

1. 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獲得公司授予的期權之權利是基於被授權人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如被授權人因任何原因終止其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本協議另有規定除外),本公司有權依據期權激勵計劃和本協議的規定回購被授權人已經獲得並持有的激勵股權,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公司回購被授權人持有的激勵股權的方式及價格根據本協議第10條確定,存在第9條項下情形的依據其規定執行。

2. 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忠誠於公司,並努力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是被授權人享有期權,持有公司激勵股權並進而獲取公司發展而帶來的經濟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權人可行使期權的時間表:本協議授予的期權按如下的即得時間表可以由被授權人全部或部分行使:自開始行權日起,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被授權人可以行使該部分期權;隨後三(3)年裏,每滿一(1)年,全部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即得日"),被授權人可以按照期權激勵計劃約定的直接或間接方式認購行權。

4. 受限於本協議其他條款,從期權即得日至期權行使期限屆滿期間的任何時候,被授權人可通過向公司發出行權通知(定義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權。行權期限屆滿後,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

5. 被授權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辦公地點送達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權行權通知格式的書面通知("行權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權。行權通知應表明依期權要行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並且應同時附上支付認購價款和適用法律規定的公司應代扣繳的税的全額現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額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陳述或簽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項後,應儘快促使被授權人與代持股東簽署代持協議,被授權人和代持股東應提供相應的協助。

6. 除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其獲得的期權和/或已經持有的激勵股權向任何人或實體轉讓、出售、贈予、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

7. 被授權人同意在不違反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其他轉讓激勵股權給被授權人的轉讓方的名義從應付給被授權人的工資中直接扣除被授權人應交付的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款。

8. 被授權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或服務終止,則在該終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權的購買激勵股權的權利(期權)自動失效。

9. 被授權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將持有激勵股權,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權指示該被授權人將其行使期權而取得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

(1) 被授權人嚴重違反適用於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權人從事任何違法行為,且受到刑事處罰;

(3) 有不忠誠於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從公司辭職並受僱於與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競爭的其他公司或實體,或從與公司的關聯交易中獲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權人實質違反其與公司之間的任何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等保密信息,實質上沒有履行或拒絕履行作為公司員工或董事的義務(但因被授權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權人違反公司任何規章制度並給公司的財產、聲譽或其他員工或董事造成損失、損害或傷害;

(6) 被授權人有其他任何對公司業務、聲譽或財務狀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7) 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轉讓價格按照以下標準確定:上述第(7)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遵照本協議第10條;上述第(1),(2),(3),(4),(5),(6)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為象徵性價格,即零對價或相關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為明確起見,回購價格均含應代扣代繳的税款,公司有權依法代扣代繳或追償。

10. 被授權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時候均有權但無義務以下列方式確定的價格(含税價格)指示該被授權人以該價格將其持有或將持有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回購價格或轉讓價格 = 管理人依據公司最近資產評估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確定的持有的激勵股權的公平市場價

11. 被授權人承諾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為協助公司或有關人行使本協議第9條和第10條規定的激勵股權回購或受讓權利。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文件的簽署。為上述目的,被授權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權的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被授權人的全權代表以被授權人的名義並代替被授權人簽署任何文件,以及為一切合法的行為,其法律效力等同於被授權人親自為這些行為。

12. 被授權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現有股東或其他代持人以協議代持方式代為持有激勵股權。同時,被授權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勵股權受限於期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優先購買權。

13. 保密

被授權人對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14. 違約

(1) 雙方承認,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對方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如果一方違約,遵守協議的一方應有權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獲得補償。

(2) 如果需要通過司法或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協議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且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簽字之後,並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 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ii) 該方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盡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後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五(5)天內,該方應書面通知對方,解釋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長的期限與不可抗力的持續時間相同。

16. 爭議的解決

(1) 因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論或訴求(以下稱"爭議"),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提出請求的一方應通過載有日期的通知,及時告知其他方發生了爭議並説明爭議的性質。如果在該爭議通知日期後的三十(30)日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爭議時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3) 本條的上述規定不應阻止各方申請出於任何原因可以獲得的任何訴前保全或禁令救濟,包括但不限於確保隨後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

17.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若本協議與中國法律的強制規定衝突,則雙方均有義務按法律的規定進行修正。

18. 確認

(1) 被授權人確認收到一份期權激勵計劃,瞭解其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被授權人已審閲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有機會尋求法律意見,被授權人完全理解本協議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

(2) 被授權人同意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期權激勵計劃下的任何權利和權益不應在計算被授權人的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或其它類似項目時視為被授權人的工資或勞動收入。

(3) 參與期權激勵計劃不應視為在被授權人和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係。

(4) 被授權人和公司確認期權激勵計劃並不賦予被授權人任何與被授權人聘用或服務相關的任何權利,也不影響被授權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時候有事由或無事由終止被授權人的聘用或服務的權利。

19. 其他規定

(1) 放棄

在中國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雙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不構成放棄其權利,任何單獨的或部分的行使權利也不排除其進一步的行使。

(2) 轉讓

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 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雙方及其有關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的利益而作,併合法地約束它們。本協議只有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作出不利於被授權人的修改,補充或變更。

(4)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將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以下無正文)

茲證明,各方或其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日期簽署本協議,以。

比三家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範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東簽字(蓋章)

茲作為比三家股權激勵計劃項下的代持股東,確認同意執行期權激勵計劃及本協議中股權授予、代持及轉讓的規定,期權激勵計劃及本協議存在衝突或者不一致之處,以前者為準。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附件一:期權行權通知格式

比三家:

1. 行權。 _______,本通知文末簽署人("被授權人"),特此根據比三家("公司")董事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決議通過的《比三家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激勵計劃")和被授權人與公司和代持股東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簽署的《期權授予協議》("期權授予協議")定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行使被授權人的獲得期權,購買公司_____個虛擬單元的激勵股權("激勵股份")。除非另有規定,本行權通知("本行權通知")沒有定義的用詞應具有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中載明的含義。

2. 支付價款。 被授權人隨本行權通知向公司或公司書面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其他方全額支付其行使期權購買激勵股份的價款以及根據適用法律應由公司代扣代繳的全部税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3. 進一步行動。 被授權人特此承諾其將按照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的規定簽署與其獲得並持有激勵股份相關的並經管理人確認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相應的股權轉讓協議或代持協議)和提供相應協助。

4. 被授權人保證。 被授權人特此確認其已經收到、審閲和理解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並同意受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5. 優先購買權。 被授權人同意其購買的激勵股份受限於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中規定的公司指定的人的優先購買權。

6. 税務諮詢。 被授權人特此確認其理解購買或處置激勵股份可能使其承擔税務負擔。被授權人已經就此尋求了必要的諮詢,並不依賴公司的税務建議。

7. 解釋。 本行權通知由管理人解釋。管理人有關本行權通知的任何決定是最終的,並對雙方有約束力。

8. 適用法律。 本行權通知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 全部協議。 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是本行權通知的一部分。本行權通知、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構成公司和被授權人有關本行權通知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以前的有關該事項的任何理解和協議。

有鑑於此,本行權通知視為在文首日期做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地址:

期權授予協議 篇2

本期權授予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簽署:_______________

(1) 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法律有效設立併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_____("被授權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權人購買公司激勵股權的權利。除本協議規定外,該期權的條款和條件規定在本公司董事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決議通過的《比三家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激勵計劃")中。

期權授予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有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______________個虛擬單元的激勵股權,即公司8,700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及對應股權;

期權被授權人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格:_______________ 1元人民幣/股(單位註冊資本);

期權開始行使的日期(開始行權日):_______________自授予日期起屆滿一(1)年之日;

期權的行權期限:_______________自期權被授予之日起的十年屆滿日。

被授權人在本協議上簽字意味着被授權人同意本協議及期權激勵計劃中包含的所有條款和條件。本協議沒有定義用詞應具有期權激勵計劃中載明的含義/定義。如果本協議與期權激勵計劃規定條款或條件不一致,除另有説明外,期權激勵計劃應優先。

1. 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獲得公司授予的期權之權利是基於被授權人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如被授權人因任何原因終止其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本協議另有規定除外),本公司有權依據期權激勵計劃和本協議的規定回購被授權人已經獲得並持有的激勵股權,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公司回購被授權人持有的激勵股權的方式及價格根據本協議第條確定,存在第9條項下情形的依據其規定執行。

2. 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忠誠於公司,並努力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是被授權人享有期權,持有公司激勵股權並進而獲取公司發展而帶來的經濟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權人可行使期權的時間表:_______________本協議授予的期權按如下的即得時間表可以由被授權人全部或部分行使:_______________自開始行權日起,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被授權人可以行使該部分期權;隨後三(3)年裏,每滿一(1)年,全部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即得日"),被授權人可以按照期權激勵計劃約定的直接或間接方式認購行權。

4. 受限於本協議其他條款,從期權即得日至期權行使期限屆滿期間的任何時候,被授權人可通過向公司發出行權通知(定義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權。行權期限屆滿後,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

5. 被授權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辦公地點送達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權行權通知格式的書面通知("行權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權。行權通知應表明依期權要行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並且應同時附上支付認購價款和適用法律規定的公司應代扣繳的税的全額現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額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陳述或簽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項後,應儘快促使被授權人與代持股東簽署代持協議,被授權人和代持股東應提供相應的協助。

6. 除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其獲得的期權和/或已經持有的激勵股權向任何人或實體轉讓、出售、贈予、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

7. 被授權人同意在不違反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其他轉讓激勵股權給被授權人的轉讓方的名義從應付給被授權人的工資中直接扣除被授權人應交付的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款。

8. 被授權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或服務終止,則在該終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權的購買激勵股權的權利(期權)自動失效。

9. 被授權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將持有激勵股權,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權指示該被授權人將其行使期權而取得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_______________

(1) 被授權人嚴重違反適用於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權人從事任何違法行為,且受到刑事處罰;

(3) 有不忠誠於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從公司辭職並受僱於與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競爭的其他公司或實體,或從與公司的關聯交易中獲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權人實質違反其與公司之間的任何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等保密信息,實質上沒有履行或拒絕履行作為公司員工或董事的義務(但因被授權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權人違反公司任何規章制度並給公司的財產、聲譽或其他員工或董事造成損失、損害或傷害;

(6) 被授權人有其他任何對公司業務、聲譽或財務狀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7) 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轉讓價格按照以下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上述第(7)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遵照本協議第條;上述第(1),(2),(3),(4),(5),(6)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為象徵性價格,即零對價或相關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為明確起見,回購價格均含應代扣代繳的税款,公司有權依法代扣代繳或追償。

. 被授權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時候均有權但無義務以下列方式確定的價格(含税價格)指示該被授權人以該價格將其持有或將持有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_______________

回購價格或轉讓價格 = 管理人依據公司最近資產評估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確定的持有的激勵股權的公平市場價

11. 被授權人承諾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為協助公司或有關人行使本協議第9條和第條規定的激勵股權回購或受讓權利。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文件的簽署。為上述目的,被授權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權的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被授權人的全權代表以被授權人的名義並代替被授權人簽署任何文件,以及為一切合法的行為,其法律效力等同於被授權人親自為這些行為。

12. 被授權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現有股東或其他代持人以協議代持方式代為持有激勵股權。同時,被授權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勵股權受限於期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優先購買權。

13. 保密

被授權人對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14. 違約

(1) 雙方承認,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對方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如果一方違約,遵守協議的一方應有權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獲得補償。

(2) 如果需要通過司法或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協議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且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簽字之後,並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 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_______________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ii) 該方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盡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後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五(5)天內,該方應書面通知對方,解釋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長的期限與不可抗力的持續時間相同。

16. 爭議的解決

(1) 因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論或訴求(以下稱"爭議"),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提出請求的一方應通過載有日期的通知,及時告知其他方發生了爭議並説明爭議的性質。如果在該爭議通知日期後的三十(30)日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爭議時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3) 本條的上述規定不應阻止各方申請出於任何原因可以獲得的任何訴前保全或禁令救濟,包括但不限於確保隨後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

17.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若本協議與中國法律的強制規定衝突,則雙方均有義務按法律的規定進行修正。

18. 確認

(1) 被授權人確認收到一份期權激勵計劃,瞭解其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被授權人已審閲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有機會尋求法律意見,被授權人完全理解本協議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

(2) 被授權人同意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期權激勵計劃下的任何權利和權益不應在計算被授權人的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或其它類似項目時視為被授權人的工資或勞動收入。

(3) 參與期權激勵計劃不應視為在被授權人和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係。

(4) 被授權人和公司確認期權激勵計劃並不賦予被授權人任何與被授權人聘用或服務相關的任何權利,也不影響被授權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時候有事由或無事由終止被授權人的聘用或服務的權利。

19. 其他規定

(1) 放棄

在中國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雙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不構成放棄其權利,任何單獨的或部分的行使權利也不排除其進一步的行使。

(2) 轉讓

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 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雙方及其有關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的利益而作,併合法地約束它們。本協議只有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作出不利於被授權人的修改,補充或變更。

(4)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將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以下無正文)

茲證明,各方或其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日期簽署本協議。

比三家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東簽字(蓋章)

茲作為比三家股權激勵計劃項下的代持股東,確認同意執行期權激勵計劃及本協議中股權授予、代持及轉讓的規定,期權激勵計劃及本協議存在衝突或者不一致之處,以前者為準。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期權授予協議 篇3

本期權授予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法律有效設立併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範________("被授權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權人購買公司激勵股權的權利。除本協議規定外,該期權的條款和條件規定在本公司董事會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決議通過的《比三家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激勵計劃")中。

期權授予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有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個虛擬單元的激勵股權,即公司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及對應股權;

期權被授權人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開始行使的日期(開始行權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的行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權人在本協議上簽字意味着被授權人同意本協議及期權激勵計劃中包含的所有條款和條件。本協議沒有定義用詞應具有期權激勵計劃中載明的含義/定義。如果本協議與期權激勵計劃規定條款或條件不一致,除另有説明外,期權激勵計劃應優先。

1. 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獲得公司授予的期權之權利是基於被授權人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如被授權人因任何原因終止其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本協議另有規定除外),本公司有權依據期權激勵計劃和本協議的規定回購被授權人已經獲得並持有的激勵股權,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公司回購被授權人持有的激勵股權的方式及價格根據本協議第10條確定,存在第9條項下情形的依據其規定執行。

2. 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忠誠於公司,並努力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是被授權人享有期權,持有公司激勵股權並進而獲取公司發展而帶來的經濟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權人可行使期權的時間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授予的期權按如下的即得時間表可以由被授權人全部或部分行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開始行權日起,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被授權人可以行使該部分期權;隨後三(3)年裏,每滿一(1)年,全部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即得日"),被授權人可以按照期權激勵計劃約定的直接或間接方式認購行權。

4. 受限於本協議其他條款,從期權即得日至期權行使期限屆滿期間的任何時候,被授權人可通過向公司發出行權通知(定義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權。行權期限屆滿後,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

5. 被授權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辦公地點送達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權行權通知格式的書面通知("行權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權。行權通知應表明依期權要行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並且應同時附上支付認購價款和適用法律規定的公司應代扣繳的税的全額現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額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陳述或簽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項後,應儘快促使被授權人與代持股東簽署代持協議,被授權人和代持股東應提供相應的協助。

6. 除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其獲得的期權和/或已經持有的激勵股權向任何人或實體轉讓、出售、贈予、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

7. 被授權人同意在不違反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其他轉讓激勵股權給被授權人的轉讓方的名義從應付給被授權人的工資中直接扣除被授權人應交付的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款。

8. 被授權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或服務終止,則在該終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權的購買激勵股權的權利(期權)自動失效。

9. 被授權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將持有激勵股權,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權指示該被授權人將其行使期權而取得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被授權人嚴重違反適用於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權人從事任何違法行為,且受到刑事處罰;

(3) 有不忠誠於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從公司辭職並受僱於與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競爭的其他公司或實體,或從與公司的關聯交易中獲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權人實質違反其與公司之間的任何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等保密信息,實質上沒有履行或拒絕履行作為公司員工或董事的義務(但因被授權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權人違反公司任何規章制度並給公司的財產、聲譽或其他員工或董事造成損失、損害或傷害;

(6) 被授權人有其他任何對公司業務、聲譽或財務狀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7) 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轉讓價格按照以下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第(7)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遵照本協議第10條;上述第(1),(2),(3),(4),(5),(6)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為象徵性價格,即零對價或相關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為明確起見,回購價格均含應代扣代繳的税款,公司有權依法代扣代繳或追償。

10. 被授權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時候均有權但無義務以下列方式確定的價格(含税價格)指示該被授權人以該價格將其持有或將持有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購價格或轉讓價格 = 管理人依據公司最近資產評估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確定的持有的激勵股權的公平市場價

11. 被授權人承諾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為協助公司或有關人行使本協議第9條和第10條規定的激勵股權回購或受讓權利。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文件的簽署。為上述目的,被授權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權的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被授權人的全權代表以被授權人的名義並代替被授權人簽署任何文件,以及為一切合法的行為,其法律效力等同於被授權人親自為這些行為。

12. 被授權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現有股東或其他代持人以協議代持方式代為持有激勵股權。同時,被授權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勵股權受限於期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優先購買權。

13. 保密

被授權人對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14. 違約

(1) 雙方承認,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對方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如果一方違約,遵守協議的一方應有權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獲得補償。

(2) 如果需要通過司法或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協議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且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簽字之後,並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 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ii) 該方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盡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後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五(5)天內,該方應書面通知對方,解釋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長的期限與不可抗力的持續時間相同。

16. 爭議的解決

(1) 因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論或訴求(以下稱"爭議"),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提出請求的一方應通過載有日期的通知,及時告知其他方發生了爭議並説明爭議的性質。如果在該爭議通知日期後的三十(30)日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爭議時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3) 本條的上述規定不應阻止各方申請出於任何原因可以獲得的任何訴前保全或禁令救濟,包括但不限於確保隨後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

17.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若本協議與中國法律的強制規定衝突,則雙方均有義務按法律的規定進行修正。

18. 確認

(1) 被授權人確認收到一份期權激勵計劃,瞭解其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被授權人已審閲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有機會尋求法律意見,被授權人完全理解本協議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

(2) 被授權人同意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期權激勵計劃下的任何權利和權益不應在計算被授權人的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或其它類似項目時視為被授權人的工資或勞動收入。

(3) 參與期權激勵計劃不應視為在被授權人和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係。

(4) 被授權人和公司確認期權激勵計劃並不賦予被授權人任何與被授權人聘用或服務相關的任何權利,也不影響被授權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時候有事由或無事由終止被授權人的聘用或服務的權利。

19. 其他規定

(1) 放棄

在中國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雙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不構成放棄其權利,任何單獨的或部分的行使權利也不排除其進一步的行使。

(2) 轉讓

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 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雙方及其有關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的利益而作,併合法地約束它們。本協議只有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作出不利於被授權人的修改,補充或變更。

(4)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將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以下無正文)

茲證明,各方或其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日期簽署本協議,以____________。

比三家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東簽字(蓋章)

茲作為比三家股權激勵計劃項下的代持股東,確認同意執行期權激勵計劃及本協議中股權授予、代持及轉讓的規定,期權激勵計劃及本協議存在衝突或者不一致之處,以前者為準。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權行權通知格式

比三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行權。 _______________,本通知文末簽署人("被授權人"),特此根據比三家("公司")董事會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決議通過的《比三家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激勵計劃")和被授權人與公司和代持股東於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____日簽署的《期權授予協議》("期權授予協議")定於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____日行使被授權人的獲得期權,購買公司_____________個虛擬單元的激勵股權("激勵股份")。除非另有規定,本行權通知("本行權通知")沒有定義的用詞應具有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中載明的含義。

2. 支付價款。 被授權人隨本行權通知向公司或公司書面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其他方全額支付其行使期權購買激勵股份的價款以及根據適用法律應由公司代扣代繳的全部税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3. 進一步行動。 被授權人特此承諾其將按照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的規定簽署與其獲得並持有激勵股份相關的並經管理人確認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相應的股權轉讓協議或代持協議)和提供相應協助。

4. 被授權人保證。 被授權人特此確認其已經收到、審閲和理解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並同意受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5. 優先購買權。 被授權人同意其購買的激勵股份受限於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中規定的公司指定的人的優先購買權。

6. 税務諮詢。 被授權人特此確認其理解購買或處置激勵股份可能使其承擔税務負擔。被授權人已經就此尋求了必要的諮詢,並不依賴公司的税務建議。

7. 解釋。 本行權通知由管理人解釋。管理人有關本行權通知的任何決定是最終的,並對雙方有約束力。

8. 適用法律。 本行權通知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 全部協議。 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是本行權通知的一部分。本行權通知、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構成公司和被授權人有關本行權通知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以前的有關該事項的任何理解和協議。

有鑑於此,本行權通知視為在文首日期做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授予協議 篇4

本期權授予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簽署:__________

(1) 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法律有效設立併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範________("被授權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權人購買公司激勵股權的權利。除本協議規定外,該期權的條款和條件規定在本公司董事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決議通過的《比三家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激勵計劃")中。

期權授予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__________範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有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__________10,000,000個虛擬單元的激勵股權,即公司8,700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及對應股權;

期權被授權人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格:__________ 1元人民幣/股(單位註冊資本);

期權開始行使的日期(開始行權日):__________自授予日期起屆滿一(1)年之日;

期權的行權期限:__________自期權被授予之日起的十(10)年屆滿日。

被授權人在本協議上簽字意味着被授權人同意本協議及期權激勵計劃中包含的所有條款和條件。本協議沒有定義用詞應具有期權激勵計劃中載明的含義/定義。如果本協議與期權激勵計劃規定條款或條件不一致,除另有説明外,期權激勵計劃應優先。

1. 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獲得公司授予的期權之權利是基於被授權人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如被授權人因任何原因終止其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本協議另有規定除外),本公司有權依據期權激勵計劃和本協議的規定回購被授權人已經獲得並持有的激勵股權,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公司回購被授權人持有的激勵股權的方式及價格根據本協議第10條確定,存在第9條項下情形的依據其規定執行。

2. 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忠誠於公司,並努力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是被授權人享有期權,持有公司激勵股權並進而獲取公司發展而帶來的經濟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權人可行使期權的時間表:__________本協議授予的期權按如下的即得時間表可以由被授權人全部或部分行使:__________自開始行權日起,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被授權人可以行使該部分期權;隨後三(3)年裏,每滿一(1)年,全部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即得日"),被授權人可以按照期權激勵計劃約定的直接或間接方式認購行權。

4. 受限於本協議其他條款,從期權即得日至期權行使期限屆滿期間的任何時候,被授權人可通過向公司發出行權通知(定義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權。行權期限屆滿後,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

5. 被授權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辦公地點送達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權行權通知格式的書面通知("行權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權。行權通知應表明依期權要行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並且應同時附上支付認購價款和適用法律規定的公司應代扣繳的税的全額現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額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陳述或簽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項後,應儘快促使被授權人與代持股東簽署代持協議,被授權人和代持股東應提供相應的協助。

6. 除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其獲得的期權和/或已經持有的激勵股權向任何人或實體轉讓、出售、贈予、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

7. 被授權人同意在不違反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其他轉讓激勵股權給被授權人的轉讓方的名義從應付給被授權人的工資中直接扣除被授權人應交付的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款。

8. 被授權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或服務終止,則在該終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權的購買激勵股權的權利(期權)自動失效。

9. 被授權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將持有激勵股權,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權指示該被授權人將其行使期權而取得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__________

(1) 被授權人嚴重違反適用於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權人從事任何違法行為,且受到刑事處罰;

(3) 有不忠誠於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從公司辭職並受僱於與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競爭的其他公司或實體,或從與公司的關聯交易中獲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權人實質違反其與公司之間的任何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等保密信息,實質上沒有履行或拒絕履行作為公司員工或董事的義務(但因被授權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權人違反公司任何規章制度並給公司的財產、聲譽或其他員工或董事造成損失、損害或傷害;

(6) 被授權人有其他任何對公司業務、聲譽或財務狀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7) 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轉讓價格按照以下標準確定:__________上述第(7)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遵照本協議第10條;上述第(1),(2),(3),(4),(5),(6)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為象徵性價格,即零對價或相關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為明確起見,回購價格均含應代扣代繳的税款,公司有權依法代扣代繳或追償。

10. 被授權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時候均有權但無義務以下列方式確定的價格(含税價格)指示該被授權人以該價格將其持有或將持有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__________

回購價格或轉讓價格 = 管理人依據公司最近資產評估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確定的持有的激勵股權的公平市場價

11. 被授權人承諾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為協助公司或有關人行使本協議第9條和第10條規定的激勵股權回購或受讓權利。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文件的簽署。為上述目的,被授權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權的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被授權人的全權代表以被授權人的名義並代替被授權人簽署任何文件,以及為一切合法的行為,其法律效力等同於被授權人親自為這些行為。

12. 被授權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現有股東或其他代持人以協議代持方式代為持有激勵股權。同時,被授權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勵股權受限於期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優先購買權。

13. 保密

被授權人對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14. 違約

(1) 雙方承認,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對方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如果一方違約,遵守協議的一方應有權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獲得補償。

(2) 如果需要通過司法或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協議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且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簽字之後,並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 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__________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ii) 該方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盡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後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五(5)天內,該方應書面通知對方,解釋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長的期限與不可抗力的持續時間相同。

16. 爭議的解決

(1) 因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論或訴求(以下稱"爭議"),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提出請求的一方應通過載有日期的通知,及時告知其他方發生了爭議並説明爭議的性質。如果在該爭議通知日期後的三十(30)日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爭議時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3) 本條的上述規定不應阻止各方申請出於任何原因可以獲得的任何訴前保全或禁令救濟,包括但不限於確保隨後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

17.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若本協議與中國法律的強制規定衝突,則雙方均有義務按法律的規定進行修正。

18. 確認

(1) 被授權人確認收到一份期權激勵計劃,瞭解其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被授權人已審閲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有機會尋求法律意見,被授權人完全理解本協議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

(2) 被授權人同意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期權激勵計劃下的任何權利和權益不應在計算被授權人的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或其它類似項目時視為被授權人的工資或勞動收入。

(3) 參與期權激勵計劃不應視為在被授權人和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係。

(4) 被授權人和公司確認期權激勵計劃並不賦予被授權人任何與被授權人聘用或服務相關的任何權利,也不影響被授權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時候有事由或無事由終止被授權人的聘用或服務的權利。

19. 其他規定

(1) 放棄

在中國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雙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不構成放棄其權利,任何單獨的或部分的行使權利也不排除其進一步的行使。

(2) 轉讓

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 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雙方及其有關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的利益而作,併合法地約束它們。本協議只有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作出不利於被授權人的修改,補充或變更。

(4)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將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以下無正文)

茲證明,各方或其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日期簽署本協議,以____________。

比三家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__________範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東簽字(蓋章)

茲作為比三家股權激勵計劃項下的代持股東,確認同意執行期權激勵計劃及本協議中股權授予、代持及轉讓的規定,期權激勵計劃及本協議存在衝突或者不一致之處,以前者為準。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期權行權通知格式

比三家:__________

1. 行權。 _______,本通知文末簽署人("被授權人"),特此根據比三家("公司")董事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決議通過的《比三家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激勵計劃")和被授權人與公司和代持股東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簽署的《期權授予協議》("期權授予協議")定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行使被授權人的獲得期權,購買公司_____個虛擬單元的激勵股權("激勵股份")。除非另有規定,本行權通知("本行權通知")沒有定義的用詞應具有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中載明的含義。

2. 支付價款。 被授權人隨本行權通知向公司或公司書面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其他方全額支付其行使期權購買激勵股份的價款以及根據適用法律應由公司代扣代繳的全部税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3. 進一步行動。 被授權人特此承諾其將按照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的規定簽署與其獲得並持有激勵股份相關的並經管理人確認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相應的股權轉讓協議或代持協議)和提供相應協助。

4. 被授權人保證。 被授權人特此確認其已經收到、審閲和理解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並同意受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5. 優先購買權。 被授權人同意其購買的激勵股份受限於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中規定的公司指定的人的優先購買權。

6. 税務諮詢。 被授權人特此確認其理解購買或處置激勵股份可能使其承擔税務負擔。被授權人已經就此尋求了必要的諮詢,並不依賴公司的税務建議。

7. 解釋。 本行權通知由管理人解釋。管理人有關本行權通知的任何決定是最終的,並對雙方有約束力。

8. 適用法律。 本行權通知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 全部協議。 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是本行權通知的一部分。本行權通知、期權激勵計劃和期權授予協議構成公司和被授權人有關本行權通知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以前的有關該事項的任何理解和協議。

有鑑於此,本行權通知視為在文首日期做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期權授予協議 篇5

本期權授予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簽署: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公司"),一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法律有效設立併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__________("被授權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權人購買公司激勵股權的權利。除本協議規定外,該期權的條款和條件規定在本公司董事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決議通過的《比三家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激勵計劃")中。

期權授予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有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個虛擬單元的激勵股權,即公司__________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及對應股權;

期權被授權人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格: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股(單位註冊資本);

期權開始行使的日期(開始行權日):自授予日期起屆滿一(1)年之日;

期權的行權期限:自期權被授予之日起的十(10)年屆滿日。

被授權人在本協議上簽字意味着被授權人同意本協議及期權激勵計劃中包含的所有條款和條件。本協議沒有定義用詞應具有期權激勵計劃中載明的含義/定義。如果本協議與期權激勵計劃規定條款或條件不一致,除另有説明外,期權激勵計劃應優先。

1.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獲得公司授予的期權之權利是基於被授權人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如被授權人因任何原因終止其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本協議另有規定除外),本公司有權依據期權激勵計劃和本協議的規定回購被授權人已經獲得並持有的激勵股權,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公司回購被授權人持有的激勵股權的方式及價格根據本協議第10條確定,存在第9條項下情形的依據其規定執行。

2.被授權人理解並同意其忠誠於公司,並努力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是被授權人享有期權,持有公司激勵股權並進而獲取公司發展而帶來的經濟利益的前提。

3.被授權人可行使期權的時間表:本協議授予的期權按如下的即得時間表可以由被授權人全部或部分行使:自開始行權日起,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被授權人可以行使該部分期權;隨後三(3)年裏,每滿一(1)年,全部期權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勵股權成為即得("即得日"),被授權人可以按照期權激勵計劃約定的直接或間接方式認購行權。

4.受限於本協議其他條款,從期權即得日至期權行使期限屆滿期間的任何時候,被授權人可通過向公司發出行權通知(定義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權。行權期限屆滿後,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

5.被授權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辦公地點送達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權行權通知格式的書面通知("行權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權。行權通知應表明依期權要行權認購的激勵股權數量,並且應同時附上支付認購價款和適用法律規定的公司應代扣繳的税的全額現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額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陳述或簽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項後,應儘快促使被授權人與代持股東簽署代持協議,被授權人和代持股東應提供相應的協助。

6.除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其獲得的期權和/或已經持有的激勵股權向任何人或實體轉讓、出售、贈予、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

7.被授權人同意在不違反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其他轉讓激勵股權給被授權人的轉讓方的名義從應付給被授權人的工資中直接扣除被授權人應交付的認購激勵股權的價款。

8.被授權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或服務終止,則在該終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權的購買激勵股權的權利(期權)自動失效。

9.被授權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將持有激勵股權,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權指示該被授權人將其行使期權而取得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時,已經經公司授權但尚未行使的期權自動失效:

(1)被授權人嚴重違反適用於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

(2)被授權人從事任何違法行為,且受到刑事處罰;

(3)有不忠誠於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從公司辭職並受僱於與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競爭的其他公司或實體,或從與公司的關聯交易中獲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的除外);

(4)被授權人實質違反其與公司之間的任何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等保密信息,實質上沒有履行或拒絕履行作為公司員工或董事的義務(但因被授權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

(5)被授權人違反公司任何規章制度並給公司的財產、聲譽或其他員工或董事造成損失、損害或傷害;

(6)被授權人有其他任何對公司業務、聲譽或財務狀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7)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轉讓價格按照以下標準確定:上述第(7)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遵照本協議第10條;上述第(1),(2),(3),(4),(5),(6)項情形下的轉讓價格為象徵性價格,即零對價或相關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為明確起見,回購價格均含應代扣代繳的税款,公司有權依法代扣代繳或追償。

10.被授權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時候均有權但無義務以下列方式確定的價格(含税價格)指示該被授權人以該價格將其持有或將持有的激勵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回購價格或轉讓價格=管理人依據公司最近資產評估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確定的持有的激勵股權的公平市場價

11.被授權人承諾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為協助公司或有關人行使本協議第9條和第10條規定的激勵股權回購或受讓權利。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文件的簽署。為上述目的,被授權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權的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被授權人的全權代表以被授權人的名義並代替被授權人簽署任何文件,以及為一切合法的行為,其法律效力等同於被授權人親自為這些行為。

12.被授權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現有股東或其他代持人以協議代持方式代為持有激勵股權。同時,被授權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勵股權受限於期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東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優先購買權。

13.保密

被授權人對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管理人事先書面同意,被授權人不得將本協議和期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14.違約

(1)雙方承認,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對方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如果一方違約,遵守協議的一方應有權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獲得補償。

(2)如果需要通過司法或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15.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協議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且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簽字之後,並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2)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

(i)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ii)該方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盡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後果;

(iii)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五(5)天內,該方應書面通知對方,解釋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原因。

(3)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長的期限與不可抗力的持續時間相同。

16.爭議的解決

(1)因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或其違約、終止或無效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論或訴求(以下稱"爭議"),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提出請求的一方應通過載有日期的通知,及時告知其他方發生了爭議並説明爭議的性質。如果在該爭議通知日期後的三十(30)日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爭議時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2)仲裁庭的仲裁裁決為終局仲裁,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該等仲裁裁決及時得以執行,並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

(3)本條的上述規定不應阻止各方申請出於任何原因可以獲得的任何訴前保全或禁令救濟,包括但不限於確保隨後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

17.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執行及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若本協議與中國法律的強制規定衝突,則雙方均有義務按法律的規定進行修正。

18.確認

(1)被授權人確認收到一份期權激勵計劃,瞭解其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被授權人已審閲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有機會尋求法律意見,被授權人完全理解本協議所有條款,同意受其所有條款的約束。

(2)被授權人同意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期權激勵計劃下的任何權利和權益不應在計算被授權人的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或其它類似項目時視為被授權人的工資或勞動收入。

(3)參與期權激勵計劃不應視為在被授權人和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係。

(4)被授權人和公司確認期權激勵計劃並不賦予被授權人任何與被授權人聘用或服務相關的任何權利,也不影響被授權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時候有事由或無事由終止被授權人的聘用或服務的權利。

19.其他規定

(1)放棄

在中國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雙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不構成放棄其權利,任何單獨的或部分的行使權利也不排除其進一步的行使。

(2)轉讓

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雙方及其有關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的利益而作,併合法地約束它們。本協議只有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作出不利於被授權人的修改,補充或變更。

(4)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將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以下無正文)

茲證明,各方或其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日期簽署本協議,以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期權被授權人的姓名: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權授予協議 篇6

甲方(創始股東):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鑑於:

1、為了_____(以下稱“公司”)的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幹,使得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切身利益與公司的長遠利益發展一致。

2、甲方通過持有(以下稱“持股平台”)股權的方式間接持有公司股權,甲方持有持股平台______%的股權。

3、公司擬以股權期權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_____。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員工期權_____方案實施細則》等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定義

1、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定義如下:

(1)“股權期權”,是指公司創始人股東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中的一定比例的股權,集合起來作為_____股權並通過特殊持股平台持有,以此作為員工將來被授予期權的來源。本協議項下的股權期權,系持股平台對內名義上的股權,股權期權擁有者不是持股平台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乙方取得股權期權不據此變更持股平台的章程,不記載在持股平台的股東名冊上,亦不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乙方不得以此股權期權對外作為擁有持股平台資產與決策權等的依據。

(2)“分紅”,是指持股平台每年______月份按照持股平台章程規定,進行上一年度會計結算可分配的利潤。

(3)“行權”,是指乙方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變更為持股平台股東的行為,行權將直接導致其權利的變更,即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的所有權利。

(4)“行權期”,是指乙方將其持有的股權期權變更為實質意義上的股權的時間。

第二條、_____股權

1、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公司擬以其中______%的股權(對應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用於實施_____;其中持股平台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_%的股權。

2、根據股東會決議,即甲方擬將其持有持股平台________%的股權作為_____股權(以下稱“_____股權”)。該_____股權在乙方行權期滿之前處於鎖定狀態,不得轉讓、贈與或設定質押。

第三條、期權行權預備期

1、乙方進入預備期應滿足以下條件:

(1)乙方與公司所建立的勞動關係已滿________年,而且正在執行的勞動合同尚有不低於________個月的有效期。

2、乙方行權期為________個月。但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可以提前結束或延展。

3、行權期內乙方提前行權或遲延行權,以及股權期權的撤銷應按照公司《員工期權_____方案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4、乙方在行權之後,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權的相關權利。

第四條、期權行權期

1、乙方進入行權期應滿足下列條件:

(1)乙方預備期滿。

(2)在行權完畢之前,乙方應保證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則當期股權期權行權順延______年。______年後如仍未合格,則公司股東會有權取消其當期行權資格。

2、乙方行權期為________個月。但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可以提前結束或延展。

3、行權期內乙方提前行權或遲延行權,以及股權期權的撤銷應按照公司《員工期權_____方案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4、乙方在行權之後,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權的相關權利。

第五條、期權行權規則

1、進入行權期後,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權:

(1)第一期行權:一旦進入行權期,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________%(即佔持股平台註冊資本________%的_____股權)申請行權。

(2)第二期行權:第一期行權後,如符合下列條件,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________%(即佔持股平台註冊資本的_____股權)申請行權:

(a)距離第一期行權後已屆滿________個月。

(b)同期間未發生任何《員工期權_____方案實施細則》第3、5或3、6條列明的情況。

(c)每個年度業績考核均合格。

(d)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3)每一期的行權都應在各自的條件成就後________個月內行權完畢,但是由於甲方不予配合、雙方約定延期辦理手續、或相關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除外。

(4)乙方每一期行權可以選擇部分行權,但是沒有行權的部分將不被累計至下一期。

(5)在每一期行權之時,乙方必須按照附件的格式向甲方發送行權通知,並提供和完成所需的各項法律文件。

2、乙方行權價格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人民幣______元。

3、行權對價支付

(1)每一期的行權,乙方必須在當期行權期內足額支付行權對價。

(2)如乙方未在行權期內足額支付當期行權對價,則甲方按照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與應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權轉讓的比例。

4、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款後,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5、乙方行權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雙方應當在________個月內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通過行權取得股權的相關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股權的贖回

1、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後,如發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贖回部分或全部股權:

(1)_____對象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且在公司工作未滿______年的。

(2)_____對象發生違規行為導致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嚴重違反《員工期權授予協議》的約定。

(3)_____對象履行職務時,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_____對象因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5)_____對象的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化,_____對象為公司所做貢獻發生嚴重降低。

2、股權贖回價格:

(1)贖回在公司工作不足______年的員工所持有的已行權的_____股權時,其贖回價格為以下兩者之間的孰低者:

(a)原始行權成本+自行權日起至贖回日止按______%年單利累計可獲得的利息。

(b)贖回日其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

(2)贖回在公司工作滿_______年的員工所持有的已行權的_____股權時,其贖回價格為以下兩者之間的孰高者:

(a)原始行權成本+自行權日起至贖回日止按______%年單利累計可獲得的利息。

(b)贖回日其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

4、如發生股權贖回,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贖回的全部手續和法律文件,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按照贖回股權的市場價值支付賠償金。

5、股權贖回的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進行轉讓。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贈與、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3、股權隨售規定

(1)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全部股權,甲方同意轉讓其股權的情況下,通過公司股權_____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以相同價格轉讓所持有的股權。

(2)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部分股權,甲方有權選擇僅轉讓自己所持部分股權或要求通過公司股權_____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甲方選擇要求通過公司股權_____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的,通過公司股權_____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5)執行職務時的故意或者過失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的。

2、_____對象發生侵犯公司權益的行為,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仍需向公司進行賠償。

第九條、協議解除

1、預備期內發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本協議:

(1)乙方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發生解除或終止的情況。

(2)乙方違法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乙方未在預備期滿前______個月提出第一次行權申請。

2、行權期內乙方發生違規行為導致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1、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是依照本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持股平台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被收購,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公司保存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期權授予協議 篇7

甲方(創始股東):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鑑於:

1、為了激勵(以下稱“公司”)的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幹,使得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切身利益與公司的長遠利益發展一致。

2、甲方通過持有(以下稱“持股平台”)股權的方式間接持有公司股權,甲方持有持股平台100%的股權。

3、公司擬以股權期權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員工期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等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定義

1、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定義如下:

(1)“股權期權”,是指公司創始人股東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中的一定比例的股權,集合起來作為激勵股權並通過特殊持股平台持有,以此作為員工將來被授予期權的來源。本協議項下的股權期權,系持股平台對內名義上的股權,股權期權擁有者不是持股平台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乙方取得股權期權不據此變更持股平台的章程,不記載在持股平台的股東名冊上,亦不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乙方不得以此股權期權對外作為擁有持股平台資產與決策權等的依據。

(2)“分紅”,是指持股平台每年三月份按照持股平台章程規定,進行上一年度會計結算可分配的利潤。

(3)“行權”,是指乙方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變更為持股平台股東的行為,行權將直接導致其權利的變更,即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的所有權利。

(4)“行權期”,是指乙方將其持有的股權期權變更為實質意義上的股權的時間。

第二條、激勵股權

1、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公司擬以其中______%的股權(對應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用於實施激勵;其中持股平台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_%的股權。

2、根據股東會決議,即甲方擬將其持有持股平台________%的股權作為激勵股權(以下稱“激勵股權”)。該激勵股權在乙方行權期滿之前處於鎖定狀態,不得轉讓、贈與或設定質押。

3、上述激勵股權授予後,乙方取得的股權期權記載在持股平台內部股權期權股東名冊,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

4、上述激勵股權通過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和程序行權後,轉為乙方股權。

第三條、期權行權預備期

1、乙方進入預備期應滿足以下條件:

(1)乙方與公司所建立的勞動關係已滿________年,而且正在執行的勞動合同尚有不低於________個月的有效期。

2、乙方行權期為________個月。但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可以提前結束或延展。

3、行權期內乙方提前行權或遲延行權,以及股權期權的撤銷應按照公司《員工期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4、乙方在行權之後,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權的相關權利。

第四條、期權行權期

1、乙方進入行權期應滿足下列條件:

(1)乙方預備期滿。

(2)在行權完畢之前,乙方應保證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則當期股權期權行權順延一年。一年後如仍未合格,則公司股東會有權取消其當期行權資格。

2、乙方行權期為________個月。但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可以提前結束或延展。

3、行權期內乙方提前行權或遲延行權,以及股權期權的撤銷應按照公司《員工期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4、乙方在行權之後,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權的相關權利。

第五條、期權行權規則

1、進入行權期後,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權:

(1)第一期行權:一旦進入行權期,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________%(即佔持股平台註冊資本________%的激勵股權)申請行權。

(2)第二期行權:第一期行權後,如符合下列條件,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________%(即佔持股平台註冊資本的激勵股權)申請行權:

(a)距離第一期行權後已屆滿________個月。

(b)同期間未發生任何《員工期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第3、5或3、6條列明的情況。

(c)每個年度業績考核均合格。

(d)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3)每一期的行權都應在各自的條件成就後________個月內行權完畢,但是由於甲方不予配合、雙方約定延期辦理手續、或相關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除外。

(4)乙方每一期行權可以選擇部分行權,但是沒有行權的部分將不被累計至下一期。

(5)在每一期行權之時,乙方必須按照附件的格式向甲方發送行權通知,並提供和完成所需的各項法律文件。

2、乙方行權價格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人民幣元。

3、行權對價支付

(1)每一期的行權,乙方必須在當期行權期內足額支付行權對價。

(2)如乙方未在行權期內足額支付當期行權對價,則甲方按照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與應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權轉讓的比例。

4、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款後,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5、乙方行權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雙方應當在________個月內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通過行權取得股權的相關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股權的贖回

1、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後,如發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贖回部分或全部股權:

(1)激勵對象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且在公司工作未滿___年的。

(2)激勵對象發生違規行為導致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嚴重違反《員工期權授予協議》的約定。

(3)激勵對象履行職務時,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5)激勵對象的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化,激勵對象為公司所做貢獻發生嚴重降低。

2、股權贖回價格:

(1)贖回在公司工作不足______年的員工所持有的已行權的激勵股權時,其贖回價格為以下兩者之間的孰低者:

(a)原始行權成本+自行權日起至贖回日止按______%年單利累計可獲得的利息。

(b)贖回日其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

(2)贖回在公司工作滿_______年的員工所持有的已行權的激勵股權時,其贖回價格為以下兩者之間的孰高者:

(a)原始行權成本+自行權日起至贖回日止按______%年單利累計可獲得的利息。

(b)贖回日其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

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按照上述方式贖回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

4、如發生股權贖回,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贖回的全部手續和法律文件,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按照贖回股權的市場價值支付賠償金。

5、股權贖回的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進行轉讓。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贈與、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3、股權隨售規定

(1)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全部股權,甲方同意轉讓其股權的情況下,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以相同價格轉讓所持有的股權。

(2)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部分股權,甲方有權選擇僅轉讓自己所持部分股權或要求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甲方選擇要求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的,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5)執行職務時的故意或者過失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的。

2、激勵對象發生侵犯公司權益的行為,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仍需向公司進行賠償。

第九條、協議解除

1、預備期內發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本協議:

(1)乙方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發生解除或終止的情況。

(2)乙方違法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乙方未在預備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第一次行權申請。

2、行權期內乙方發生違規行為導致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1、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是依照本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持股平台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被收購,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公司保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期權授予協議 篇8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鑑於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和《股票期權方案》的有關規定,雙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權一事,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合同正文

第一條資格

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在甲方服務,是甲方/甲方有實質性控制的聘用的職工,服務期已滿年,現擔任一職,屬於主要管理人員/技術骨幹/對公司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員。經甲方董事會按照甲方股票期權的有關規定進行評定,確認乙方具備股票期權資格。

第二條授予股票期權

甲方承諾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在三年內向乙方授予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授予數量等事項由管委會決定並辦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條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時起滿三年後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第一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第二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第三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前一年未行權部分,可累計到下一年行權。

第四條轉讓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權期間不得轉讓、出售、交換、記賬、質押、償還債務。如股票期權持有人從事上述行為,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取消其尚未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並在以後再授予股票期權時,取消乙方的資格。

第五條股票期權的受益

當甲方發生送紅股、轉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東增發新股等影響甲方股本的行為時,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權根據《股票期權方案》相應進行調整。

第六條行權權利選擇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權,在行權期間,乙方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如果乙方是董事、監事及《公司章程》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其行權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權有關規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七條行權價格

乙方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基準,以授予日起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計算,為人民幣。實際行權價格,根據甲方送股、轉增、配股、增發新股、分配紅利的情況予以調整。但向新股東增發股份和發行可轉換債時,行權價格不調整。無論如何,乙方行權時調整後的行權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甲方每股淨資產。價格調整的具體方式見《股票期權方案》發生需要調整行權價格的事項時,甲方在行權通過書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據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機構辦理繳款手續。

第八條行權支付方式

乙方行權時,可選擇現金、行權方式。

第九條行權窗口期

甲方實行集中行權,每年設兩個行權窗口期。每一個行權窗口期從甲方年度股東大會公告披露之後的第十個工作日開啟,第二個窗口期從每年的月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啟。每個窗口期的開啟時間為三個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權進入行權期後,在行權期限內任選其中的一個行權窗口按本協議約定行權。

第十條繼承人

乙方指定為乙方的繼承人,繼承人情況如下:

姓名:

性別:

與乙方的關係: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電話:

説明事項:

第十一條承諾

1、甲方對於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權將恪守承諾,除非乙方有股票期權規章制度規定的情形,不得中途取消或減少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的數量,不得中途中止或終止本協議。

2、乙方承諾,瞭解甲方股票期權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僅限於《股票期權方案》,乙方將遵守這些規章制度。

乙方承諾,在本協議、中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並對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依法承擔因股票期權產生的納税義務。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