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通用30篇)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通用30篇)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護涉及的甲方的專有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專有信息所有人:

二、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版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於書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時必須表明“專有”或“祕密”。

(2)對於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並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專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專有信息,並採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專有信息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專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諾使用。

3、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專有信息的本方員工、代理人等簽訂保密協議,該保密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同樣嚴格。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並被專利局公佈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專有信息負有嚴格保守祕密的責任。

5、保證機構內部的其他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觸到的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專有信息。否則,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複製、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專有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於他人。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責任的例外情況

1、甲方已公開泄露的該專有信息。

2、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乙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甲方,甲方應明確書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後果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律師費和所有損失或損害費用及預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違約行為而獲利的,則乙方應將其獲利全部償付給甲方。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之事項止。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範本精選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模板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     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      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3

卡拉OK製作大獎賽知識產權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ok製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ok製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於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説明,並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願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願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ok製作大獎賽,並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文件,歌詞和_____。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製作的所有作品屬於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於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原始或經修改的形式)或方式(例如書面文件、口頭討論、錄音或其他電子記錄媒介、或直接觀看方式)向其關聯人(包括同學,朋友,老師,校系辦公人員,家人等)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佈的信息(例如產品、設計和規格、研究成果、發明、公式、硬件config、過程、軟件、數據、程序和專有知識),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以上信息及其基礎上的分析,編排,研究及其他演生材料),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後的行為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於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信息(下稱保密信息),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燬,或進行其他處置,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_____均應適用_____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身份證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鑑於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願意受聘;

鑑於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祕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祕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祕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 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説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户手冊;

3、商標設計、標誌設計等;以及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 商業祕密

所謂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類型:

1、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户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説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户手冊、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户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誌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説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説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説明為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説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後,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諮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 不存在牴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閲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籤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5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

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

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6

甲:

乙: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後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 、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五、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澳門及中國台灣)獨家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及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行使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簽訂本合同。

一、許可的知識產權種類

1、甲方的商標(中國商標註冊證號碼:第號);

2、甲方商號、商業口號、商業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務表、技術祕密、甲方的其他知識產權;

4、經營方式、商業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權地區向其他侵權人提起訴訟的權利;

6、其他與乙方經營相關的知識產權權利。

二、許可使用範圍

1、乙方有權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條所涉的甲方的知識產權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店鋪名稱標註、商品提供、服務提供、產品標註、合同簽署、商業談判、侵權訴訟、再許可等。

2、甲方在中國大陸地區,僅許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關權利,不得許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識產權權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許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許可使用時間,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四、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許可使用費

(1)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一家實體店,應當支付甲方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二家實體店起,乙方應當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一年的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約定的許可使用的下一年度開始前的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的許可使用費;

(2)第二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乙方決定開張第二家實體店前,應當告知甲方,並在告知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二家店的許可使用費,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許可使用期滿前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許可使用費。

(3)乙方以後開張的實體店按照第二家實體店的方式支付許可費。

五、知識產權保證

1、甲方保證其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無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享有無瑕疵的使用權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積極參與、協助乙方打擊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識產權行為,維權費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質量監督及保證

1、甲方可對乙方生產或者銷售的許可使用其知識產權的商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檢,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有權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標後作價處理或者作銷燬處理。

甲方檢查或者抽檢的質量標準:按照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進行。

2、乙方應當保證其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者服務符合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如有違反,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七、其他約定

1、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乙方可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本合同向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3、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商標的聲譽,保證產品質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標、商號標牌等樣品製作文字、______86.圖形商標、包裝袋、吊牌、產品宣傳書、防偽貼、合格證等輔料以及其他用於產品銷售必須具備的標識,包括但不限於自己使用及對第三方再授權使用。

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該立即停止使用該商標及其他標識,剩餘的商標標識應該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監督下銷燬。

乙方已經附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合格產品應當在半年內銷售或者處理完畢。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或者未足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許可使用費的,甲方有權遲延交付技術祕密、配方等,並有權禁止乙方在相關實體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識產權,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產品或者服務出現質量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時,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支付有關許可使用費後,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權利,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發現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獨家許可使用權的,可以單獨提起訴訟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訴訟,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許可使用費,直至甲方配合為止。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或者權利有瑕疵,導致乙方受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有關知識產權如被有關行政或者司法機關最終宣佈無效的,還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許可使用費並承擔乙方為實現權利的合理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部門一份,備用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雙方就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力轉

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大寫),將設計的標誌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力轉讓給甲方,轉讓後該標誌的所有知識產權及展覽權、版權、使用權、著作權、轉讓權等所有權力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標誌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等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設計的標誌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標誌的註冊事宜(為期1個月,以乙方設計的標誌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二、甲方如在註冊過程中遇到由於乙方設計方案問題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誌方案。

三、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標誌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誌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四、若因標誌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9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是從事智力創造性活動取得成果後依法享有的權利。通常分為兩部分,即“工業產權”和“版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學習。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1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___,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

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_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把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甲、乙方現就媒體載體專利(專利號:_____________)區域性許可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許可乙方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使用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專利,使用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保證不在協議區域的協議時間內與

第三方簽訂和本專利相關有許可的使用權;

三、甲方在提供專利技術的同步提供實施本專利相關的策劃案,包括的公司的運作、管理、佈局等文字材料;

四、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將專利技術的區域性使用權的使用費用以現金的形式打入甲方指定的帳户,本專利區域性使用權轉讓的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五、乙方對於本專利涉及的相關內容負有保密義務,除專利人和

第三方已經公佈的內容外,乙方不得將專利內容和策劃案的內容透露或者轉讓給其它方,如有此類行為發生乙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許可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解決;

七、在協商未能解決爭議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協議的附件

①專利證書的複印件;

②專利相關策劃案文稿;

③簽約雙方的證明文件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3

許: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

_________(被許)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許)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許)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許)使用,且________(被許)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

本合同許是________(許)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許)本身,以及向________(許)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許)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 許可

3.1許允許被許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被許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同意,許不得允許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 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須於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許支付該年度許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不需向許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許權利:

(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

b)有權要求被許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 許義務:

(

a)除非經被許同意,許不得允許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

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造成任何損失,許保證使被許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進行賠償。

(

c)許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要求,在被許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

d)本合同簽訂後,許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

e)根據被許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 被許權利:

(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所有。

6.4 被許義務:

(

a)非經許同意,被許不得與

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

(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

8.1和

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許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該等終止。一俟被許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 許陳述和保證:

(

a)許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

b)許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

c)許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有約束力的責任。

(

d)許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 被許陳述和保證:

(

a)被許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

b)被許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

c)被許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有約束力的責任。

(

d)被許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 不可抗力

1

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

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

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標準樣書.2(

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 其他規定

1

2.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

2.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

2.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

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

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

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被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

4.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

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 附則

1

5.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

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蓋章):_________ 被許(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精選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0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____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1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的委託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乙方自主研發的《數字歷史館》產品展開E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幾類: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製作的《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

2.上述產品的説明書、售後服務手冊、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同意為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甲方採用委託開發的形式委託乙方為其E軟件產品,著作權人須註明甲乙雙方公司名稱,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終止後,甲方需將此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協議終止後繼續使用此軟件著作權,則視為甲方侵犯乙方知識產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提交至甲方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提交至乙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閲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或進行盜版銷售,不可拆分乙方軟件內的資源進行使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同協議終止後,甲方需將《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與20________年簽署的“委託開發協議”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合同範文精選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3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註註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者複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2.商品標註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並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複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並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甲方解除僱傭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相應條例的規定,簽訂本離職保密協議。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職務範圍或非職務範圍內知悉的能為甲方帶來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祕密(即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本協議保護範疇。

乙方離職後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

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定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資料、客户統計台賬等客户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乙方全部或部分違反此協議的,對甲方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甲方將保留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5

下面是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範本參閲,由整理髮布,希望能滿足大家的閲讀需求,詳細內容介紹請看全文。主辦方(甲方):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編碼:參展方(乙方):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編碼: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____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

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複印件參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諮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範圍和聯繫方式,並公佈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繫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

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

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後,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採取拍照、複印、錄像等措施,並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

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採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

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述就是小編分享的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範本參閲,是否對您有所啟示呢更多的精彩內容發佈盡在這裏,歡迎查閲。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註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後訂立。

一、代理項目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相關委託文件以及相應費用後3個工作日內做完所有前期準備並將相關文件轉遞申請,但涉及公證認證等無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應保證按指定國家的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在代理過程中應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説明和回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並已經支付費用的後續程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文件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覆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資料;儘可能核實客户方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並確保送交乙方的文件準確無誤;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審核出原始文件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並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並於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核准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佈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賬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託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範性條款,構成委託合同文本要件,供委託雙方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託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託人完成委託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日期: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8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9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與乙方在任職前、任職期間及任職後的發明和作品的權利歸屬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僱於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開發、改進、商業祕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並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後。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並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於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製作、委託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並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二條 任職期間及之後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祕密和技術訣竅:(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於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於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並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獲得註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他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並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第三條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後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他的知識產權。這裏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他文書,並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後,在乙方能力範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並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並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於乙方親自執行。

第四條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並且不會保留、另行研製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説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他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複製品或者其他屬於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五條 對新僱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或勞務關係,乙方承諾向乙方新僱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新僱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僱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第七條 違約救濟

7.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

7.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並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7.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採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第八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9.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並不影響於任何其他的條款和規定,並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11.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閲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註冊號:],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户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閲、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祕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複製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製、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祕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註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後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採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並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並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籤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並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雙方所籤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2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鑑於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

b)。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此獨佔權利僅適用於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祕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c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准。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祕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

.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並以英文作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

c.

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説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説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於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於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3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後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精選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4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受聘於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户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

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三、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2.保守構成祕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

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説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5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6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專利的行為,停止製造、銷售專利侵權產品;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 ___________ 萬元人民幣;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 市某某電子有限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名為“某某”的外觀設計專利,該專利於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7

甲方: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並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 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後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_____元千;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

稿件數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數以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並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協議書精選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8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_____”),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_____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_____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_____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_____成員共同享有。

3.3?_____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_____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_____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_____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_____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5?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_____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_____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説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於_____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_____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_____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_____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_____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_____,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____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_____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_____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_____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_____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9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説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説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30

版權登記合同轉讓2  甲方:  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三屆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的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茶葉包裝設計作品  (以下簡稱“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並且不涉及侵權或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

(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3)網絡傳播權;

(4)發行權。  

4.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茶葉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中國國際茶葉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蓋章 )知識產權合同:版權登記合同轉讓d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568字編輯推薦:d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