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設備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第一條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壓力管道登記管理規則》、《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為了加強我公司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氣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公司經營安全及員工生命安全,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適用範圍是指各種類型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等。

第三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的購買、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監督檢查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工作由安全技術部負責。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安全技術部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政策、法規、標準、條例,制定公司內部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修理、改造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配合省、市、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工作。

4、負責配合省、市、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機構對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檢驗的組織、實施、陪檢、監護工作。

5、負責有關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事故的上報並參與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的工作情況和統計報表的總結上報。

第六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的職責

1、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必須建立健全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台帳、各類操作人員檔案,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規章制度應包括

a、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b、設備安全檢驗檢查制度;

c、設備適用法律、法規和標準;

(2)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

a、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修説明,監督檢驗證明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設備的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的記錄;

c、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態記錄;

d、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七條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使用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要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作業中要嚴格執行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並做好使用、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第八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使用時應對在用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定期檢驗。新註冊的設備檢驗週期為3—6年,安全附件及安全閥一年一次整定,壓力錶半年一次校驗,液位計、温度計、自動聯鎖裝置、遠程變送器等要每天進行現場檢查並做好記錄,不定期的進行校驗、校對,確保安全使用。

第九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使用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必須接受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合格後方可生產、運行。

第三章安裝、維修、改造

第十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購買上述設備須向安全技術部早報備案,經公司領導批准方可招標購買。

第十一條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修前,要報安全技術部批准並報縣、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後方可進行大修。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的調出、調入、報停、報廢必須向公司安全技術部提交報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嚴格執行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定的報批手續。

第十三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有資質和許可的單位,並經安全技術部審查合格的單位才能進行工作。

安裝、維修、改造單位應遵守以下規定:

a、不得超出許可範圍安裝、維修、改造;

b、必須是經出廠檢驗合格、出廠資料齊全或使用中經定期檢驗合格的,方可安裝或移裝;

c、不得偽造、塗改、轉讓、出租、出借許可證或將承接的項目轉包給無相應資質的.單位。

第十四條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安裝、改造、維修設備情況書面報告安全技術部,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報縣、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批覆後方可施工。

第十五條安裝、改造、維修結束後,由縣、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技術規範、規程進行檢驗驗收合格後方可生產和運行。

第十六條安裝、維修、改造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驗收合格後,負責該項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資料、文件等移交安全技術部存檔。

第四章檢驗

第十七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的監測、檢驗必須由省、市、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檢驗機構來實施。

第十八條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並進行檢驗。

第十九條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二十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到規定年限,檢驗合格並經監督檢驗部門同意後方可延長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條經批准報廢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監督檢查,責任與事故處理

第二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範,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第二十三條安全技術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對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指出存在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進行整改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對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違章行為或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糾正和整改,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使用部門、鋁廠、電廠、車間和個人,安全技術部將視情況給予員工100—500元罰款、幹部降薪10%等處罰,並將處罰結果報公司領導和省、市、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必須成立事故緊急救援小組,必要時可按公司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第二十七條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備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發生設備所屬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必須採取關、停等緊急措施進行處置,防止事故擴大,並緊急疏散人員、積極搶救傷員和上報安全技術部。安全技術部再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並組織各部門、鋁廠、電廠、車間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備查。

東方希望(三門峽)鋁業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2

1.設備及壓力管道防腐蝕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以下簡稱“公司”)裝置設備腐蝕情況監控,及時發現腐蝕隱患,確保裝置安全、平穩、長週期運行,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腐蝕檢查工作應遵循普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應與設備、壓力管道的日常維修、檢查、停車大修、定期檢驗等工作緊密結合。必須將腐蝕檢查列入裝置檢修計劃。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範圍為公司生產中接觸腐蝕介質的各類設備、壓力管道等。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設備部職責

(一)負責設備及壓力管道防腐蝕管理規定的制定並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各裝置設備腐蝕檢測檢查報告的彙總、分析工作。

(二)負責全廠設備、壓力管道等防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並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工作情況。

(三)負責對各裝置設備、壓力管道等防腐蝕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各車間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設備部有關設備及壓力管道防腐蝕管理的各項規定。

(二)負責根據裝置實際生產情況編制本部門的防腐蝕計劃,制定本部門的防腐蝕方案。

(三)負責建立裝置腐蝕檢查記錄及檔案,有真實完整、隨時可查的數據記錄。

(四)負責設備及壓力管道防腐蝕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工作。

第三章防腐蝕方案的制定

第六條防腐蝕方案的制定應根據裝置介質、操作條件和設備的結構及材質,歷年運行記錄及本週期的運轉情況、結合防腐經驗進行。

第七條防腐蝕方案應包括檢修期間腐蝕調查、設備及壓力管道防腐蝕措施;要涵蓋裝置所有設備及工藝管道,要有側重點。

第八條防腐蝕方案中針對測厚工作要定時間節點,定任務量。要及時作出腐蝕檢測檢查分析記錄。

第九條防腐蝕方案中對於無法用測厚檢查監測的設備局部腐蝕(如點蝕、縫隙腐蝕、電偶腐蝕、晶間腐蝕、應力腐蝕、氫致開裂、氫腐蝕、腐蝕疲勞、磨損腐蝕、選擇性腐蝕等)要有相應的檢測手段和防護措施。

第十條對新建投產的生產裝置,應根據監測工藝狀況及材質情況,結合防腐經驗,分析可能發生的腐蝕類型和易受腐蝕部位,有針對性的制訂腐蝕檢查方案,並應在裝置第一次大檢修前制定出全面檢查方案。

第十一條防腐蝕方案編制要求

(一)資料收集

包括設計資料(設計圖紙、計算方法,瞭解設備(管線)的設計壽命、允許的最小壁厚等)、安裝資料、歷年檢修或搶修記錄、開停工記錄、腐蝕介質含量(考察物流、助劑的性質,特別是物流中硫、氯離子、氧等腐蝕性介質含量)、工藝條件(操作壓力、温度等)變化情況、在線腐蝕監測資料(定點測厚資料、介質腐蝕性分析資料,腐蝕探針資料等)、國內外同類裝置腐蝕事故資料及防腐蝕經驗。

(二)防腐蝕方案的內容應包括腐蝕檢查方法及現象描述。

第四章設備防腐蝕檢查與監測

第十二條設備防腐蝕工作重點在於設備運行期間檢查和設備停運期間監測,全面掌握設備腐蝕趨勢及狀態。

第十三條在裝置運行期間,各車間應根據實際生產情況,編制設備腐蝕監測布點方案,建立監測台賬,及時整理數據,形成系統、完整的監測數據庫,計算腐蝕速率,提出防腐蝕對策。監測可採取測厚、試樣化學分析等手段等方法。

第十四條定點測厚監(檢)測:

(一)測厚監測主要針對設備、壓力管道的均勻腐蝕和沖刷腐蝕。在高温硫腐蝕環境下,應重點對碳鋼、鉻鉬合金鋼制設備、壓力管道進行測厚監測。

(二)實施定點測厚;定點測厚點必須有明顯的標示和編號。在裸管上的測厚點,可用耐候耐温漆塗一個直徑為3cm的圓作標記;有保温層的設備及壓力管道上的測厚點,應安裝可拆卸式保温罩(盒)並標上編號。

(三)應對腐蝕減薄量超過設計腐蝕裕度的數據及時核對數據的準確性,如確認無誤,應分析原因,提出處理建議。

(四)應對無法通過測厚來檢測的腐蝕部位,建立具有針多性的檢測方案和防護措施並加強實施。如加熱爐空氣預熱器應加強對煙氣硫含量的檢測,原料預處理裝置兩塔塔頂加強排水鐵離子檢測等。

第十五條在裝置運行期間,測厚工作監測部位要求:

(一)監測部位應突出重點,下列易腐蝕和沖刷部位應優先考慮布點:

1、管線腐蝕沖刷嚴重的部位:彎頭、大小頭、三通及噴嘴、閥門、調節閥、減壓閥、孔板附近的管段等。

2、流速大(大於30m/s)的部位,如:常減壓轉油線、加熱爐爐管出口處、機泵出口閥後等;流速小於1m/s的管線(包括水冷卻器管束),有沉積物存在易發生垢下腐蝕的部位。

3、環烷酸腐蝕環境下的氣液相交界處和液相部位;硫腐蝕環境下氣相和氣液相交界處。

4、流體的下游端(包括焊縫、直管)容易引起嚴重沖刷的部位及同一管線的熱端;盲腸、死角部位,如:排凝管、採樣口、調節閥副線、開停工旁路、掃線頭等。

5、換熱器、空冷器的流體入口管端;換熱器、冷凝器殼程的入口處。

6、塔、容器和重沸器、蒸發器的氣液相交界處。

(二)輸送腐蝕性較強介質的管道,直管段長度大於20m時,一般縱向安排三處測厚點,長度為10-20m時,一般安排兩處,小於10m時可安排一處。

(三)介質腐蝕性較輕的管道一般在直管段(兩個彎頭間的連接管)安排一處測厚點,在彎頭處安排一處測厚點。

(四)管線上的彎頭、大小頭及三通等易腐蝕、沖蝕部位應儘可能多佈置測厚點。

(五)管道上同一截面處原則上應安排4個測厚點,一般佈置在沖刷腐蝕可能嚴重的部位和焊縫的附近(主要在介質流向的下游側)。

第十六條測厚工作不能盲目進行,要有時間節點安排,針對裝置生產的不同情況確定測厚監測頻率。在線定點測厚頻率的確定:

(一)當腐蝕速率小於0.3mm/a或剩餘壽命大於1.5年時,應每3月測定1次。

(二)當腐蝕速率在0.3—0.5mm/a或剩餘壽命在1—1.5年之間時,應每2個月測定1次。

(三)當腐蝕速率大於0.5mm/a或剩餘壽命小於1年時,增加測厚頻率,應至少每1個月測定1次;視情況嚴重性列為監控部位,測厚頻率另行商定。

(四)當物料中腐蝕介質含量明顯上升時,應適當增加測厚次數。

第十七條在裝置停工檢修時,應對設備及壓力管道的腐蝕狀況進行詳細檢查和評價。

第十八條停車檢測應注意的幾個方面:

(一)瞭解設備污垢狀況,必要時進行成份分析,數據存檔。

(二)調查設備腐蝕及損傷情況,重點調查不能明確的腐蝕形態、類型、腐蝕分佈及損傷,應測定設備的壁厚變化;綜合各類檢測結果,分析腐蝕原因,提出防護措施;做好檢修設備腐蝕記錄總結,檢修後被破壞防腐層須及時修復。

(三)調查設備材料強度的劣化程度,在高温蠕變和熱應力作用下的部件有無回火脆性、氫脆、應力腐蝕、蠕變裂紋等情況發生及程度。

(四)對易發生腐蝕的設備如冷換設備的管板、折流板、殼體;加熱爐的爐管、彎頭;塔器的封頭、筒體;反應器的接管、堆焊層等部位要制訂詳細的檢查方案。

(五)在裝置停工時,應嚴格按照工藝技術規程,對含腐蝕性介質的設備進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鈍化等處理,以防止設備腐蝕。

(六)設備防腐選材原則應按中石化《加工高硫原油重點裝置主要設備設計選材導則》SH/T3096-20xx和《加工高硫原油重點裝置主要管道設計選材導則》SH/T3129-20xx執行,同時根據腐蝕調查情況制定相應的材料升級計劃及防腐措施計劃,積極推廣使用先進經驗和科研成果。

第十九條對主要生產裝置重點腐蝕部位施行特護,停工檢修期間實施全方位檢查;

第二十條重點檢查部位:

(一)反應器:內襯裏、堆焊層、塔盤及其他受壓元件;熱電偶角焊縫及高壓緊固螺栓。

(二)塔器容器:重點檢查封頭、筒體內表面;防腐層、絕熱層及襯裏;接管法蘭及內襯。

(三)加熱爐:爐管、彎頭;對流室鋼結構;吹灰蒸汽管線,爐體、煙囱鋼結構。

(四)冷換設備:管板、管箱及換熱管;折流板、殼體及防護板;小浮頭螺栓,接管及連接法蘭;空冷管束翅片。

(五)管道:彎頭、T型管、孔板及節流閥下游管段;各種煙道、油漿線以及膨脹節、支吊架等。易發生高温硫腐蝕、酸腐蝕、氫腐蝕及露點腐蝕處。

第二十一條對長期停用的裝置和設備,應根據其特點採取相應的防腐蝕措施進行保護,已破壞的要及時修復。

第二十二條設備、壓力管道應結合大檢修,定期進行防腐蝕油漆工作。

(一)生產裝置及主要輔助生產裝置設備及壓力管道,應根據裝置腐蝕情況結合大修決定全面或局部油漆。具有以下情況的必須整改:

1、塗料表面嚴重失光、變色粉化。

2、塗料表面嚴重龜裂、爆皮、剝落等。

3、塗料表面大面積鼓泡、鏽蝕。

4、塗料表面大面積污損等現象。

(二)總體管架和管道,應根據實際鏽蝕情況定期進行油漆,確保管帶的安全運行,裝置範圍內的管架與裝置油漆同步進行。

第五章腐蝕檢查記錄及檔案管理

第二十三條設備檢查檢測檔案包括:易腐蝕設備、管線、閥門、法蘭、螺栓、彎頭等一覽表及管線立體圖;本車間設備、管線腐蝕檢查記錄和停車調查報告;本車間管線測厚布點圖、管線單線圖、設備測厚布點圖;因腐蝕而發生的事故報告等。

第二十四條腐蝕檢查記錄,必須包括油品性質、温度壓力、設計原始材質、現實際材質、設計壁厚、投用初實測壁厚等數據;可查的腐蝕數據記錄和腐蝕失效記錄等工藝設備防腐蝕台賬。

第二十五條腐蝕調查記錄要真實完整地記錄現場情況,包括文字、表格、測厚報告等,必要時配腐蝕部位照片。

第二十六條腐蝕調查記錄應有腐蝕速率計算,必要時進行壽命計算;腐蝕調查記錄應有綜合分析和結論,對腐蝕現象、腐蝕原因、壽命預測等作出綜合分析,並對設備更新、下週期檢修項目、工藝及材料防腐蝕措施等提出建議。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七條各裝置設備及壓力管道防腐蝕管理納入設備日常管理考核,嚴格執行設備管理考核細則。

第二十八條各生產裝置因設備、壓力管道腐蝕而造成泄露,影響裝置正常生產,甚至造成緊急停工的,視泄漏情況,依照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施考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部負責解釋。

附件1

設備腐蝕分析記錄表

裝置名稱:檢查日期:年月№

編號

規格型號

使用日期

設備名稱

材質

防腐方法

原始壁厚mm

最小壁厚mm

腐蝕裕度mm

使用

條件

介質

壓力MPa

温度℃

流速m/s

特殊記事

設備簡圖和腐蝕部位

部位

檢查方法

腐蝕形態與程度

腐蝕類型

(簡圖)

腐蝕類型:a.電化學/電偶,b.沖刷,c.縫隙,e.磨損,f.點蝕,g.微生物,h.氫致開裂,i.腐蝕疲勞,j.選擇性腐蝕,k.應力腐蝕開裂,l.氫滲透,m.氫破壞,n.晶間腐蝕,o.焊接敏化,p.蠕變現象,q.疲勞開裂,r.剝落等。

檢查方法:①測厚,②目視檢查(包括內窺鏡檢查),③滲透(包括着色),④磁粉探傷,⑤超探,⑤射線檢查,⑥硬度檢查,⑦金相檢查,⑧蠕變變形,⑨尺寸檢查,⑩渦流檢查等。

分析和措施建議

提出人:

2.備品備件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以下簡稱“公司”)設備備品備件的管理,保證合理的備品備件庫存儲備和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生產車間所有設備備品備件。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設備部職責:

(一)負責備品備件的提報審批工作。

(二)負責車間制定的備件儲備定額標準及明細的審核工作。

(三)負責備品備件的監督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負責組織備品備件的驗收、出入庫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各車間設備員職責:

(一)負責備品備件的提報、使用工作,緊急備件的保管工作。

(二)負責制定備件的備用儲備定額標準及明細。

(三)負責制定備品備件的報廢標準。

(四)負責備品備件使用台賬及報廢台賬檔案建檔工作。

第三章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五條備品備件的.分類:

(一)Ⅰ類備件:採購難、佔用資金多、影響生產大、需要加強管理的特護設備關鍵備件。

(二)Ⅱ類備件:使用壽命較短,經常需要更換且無修復可能的設備易損備件;

(三)Ⅲ類備件:非特護設備的關鍵備品備件,損壞後有修復的可能。

第六條備品備件儲備原則

確定備件配件儲備的基本原則是:從企業實際出發,滿足設備維修需要,保證設備正常運轉,減少庫存資金。

第七條備品備件儲備標準的制定:

(一)Ⅰ、Ⅱ類備件確保庫存量;Ⅰ類備件應優先儲備,儲備品種也應適當增加。

(二)備件的儲備標準按照配件使用工況情況、所屬設備重要程度及通用數量進行分級儲備。

(二)凡能通用或互相借用的零件,應統一考慮,以減少備件的儲備品種。

(三)設備運行一個週期後,將根據配件故障率可對其儲備數量進行適當調整。

(四)各車間設備員應以備品備件儲備原則為基礎,從公司實際出發制定出本專業的《設備備品備件儲備定額標準》。

(五)《設備備品備件儲備定額標準》的制定要經設備部審核,生產主管領導審批。

(六)日常備品備件要以備品備件的儲備標準為依據進行提報。提報要註明該配件儲備標準量,實際庫存量。

第八條備品備件的提報

(一)車間每月根據《設備備品備件儲備定額標準》及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月度材料提報計劃,經設備部審核,生產副總批准後交採購部開始採購。

(二)提報完成後,將提報計劃交給設備部存檔。

(三)採購部要確保所採購的備件數量、質量和使用期限滿足使用部門的生產需要。

第九條備品備件的驗收

(一)備品備件入庫前必須嚴把質量檢驗關,特殊重要備件應到製造廠驗收;驗收要有驗收記錄。

(二)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檢查產品合格證、裝箱單等資料是否齊全;備件外形有無損壞、鏽蝕、變形及其它異常情況;主要幾何尺寸、規格、數量是否和圖紙資料相符;特殊重要的備件要有產品鑑定書、材質化驗單、技術資料,必要時進行物理、化學試驗,核實是否與裝箱資料相符;電氣設備的絕緣備件應作耐壓試驗。

第十條備品備件的儲存

(一)備品備件的倉儲要做到妥善保管,做到材質明、圖號準、不鏽蝕、不損壞、不變形等要求。

(二)庫房要根據備品備件的形狀特點採取適當的存放、保管方式,比如大機組轉子使用專用箱體,立式存放,充氮保護,防止彎曲和鏽蝕;軸件垂直吊放保存;圓環件平放保存等。

第十一條備品備件的使用

(一)配件的領用原則上執行以舊換新制度,更換下的廢舊廢品以報廢和利舊分類存放;

(二)備品備件的領用,使用單位要有規定的審批手續和審批制度,首先由使用專業填寫專用的備品備件領用單,填寫要清楚,不得塗改;交設備部庫房管理員領取備品備件。

(三)領用的備品備件未使用完的,必須退庫處理;

第十二條備品備件的質量管理

(一)採購的備品備件須有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

(二)設備配件的材質等更改,必須經過設備部的審核、備案後才能實施。

(三)訂購的備品備件儘可能是原設計、製造廠選用的廠家。重大設備、關鍵部位配件更改原設計、製造廠選用的廠家必須經過設備部的批准,必要時簽訂技術協議後才能實施。

(四)設備配件在使用過程中,維修(業主)車間做好登記工作,針對配件的使用情況,做出詳細的使用週期、質量、服務評價工作,並定期將不合格的設備配件供貨廠家反饋給採購部。

(五)設備配件在質保期內出現故障,業主單位應及時聯繫採購部,與廠家溝通協商。

第十三條備品備件的報廢

(一)車間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報廢備品備件列出台賬,經設備部現場審核通過後,統一送廢料區。

(二)當月報廢配件應能與當月領取配件明細台賬對應無誤。

(三)報廢台賬檔案交設備部存檔。

第十四條管理考核

(一)備品備件消耗或到貨,要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及時更新台賬。

(二)加強備品備件的維護保養及衞生清理工作,保證配件良好可靠使用。

(三)每月10日前上報設備部備品備件的庫存清單,不得出現多提報、瞞報的情況。

(四)嚴格執行備品備件儲備定額管理辦法。

(五)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嚴格按設備管理考核細則考核。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規定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公司設備部負責解釋。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3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為保證壓力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道工程應由具有相關資質的設計、安裝單位進行設計和安裝,並符合《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的.有關要求;

二、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道應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後30天內向質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壓力管道的顯著位置;

三、在用壓力管道應按有關要求辦理使用登記註冊;

四、做好壓力管道(含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發現異常情況的應及時處理;

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壓力管道檢查,並做書面記錄;

六、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和方案,並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在線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七、使用單位應根據法律法規制訂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計劃;

八、壓力管道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投入重新使用;

九、壓力管道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的,應及時予以報廢,並向質監部門辦理註銷;

十、壓力管道使用中嚴禁超温、超壓操作;

十一、做好壓力管道、壓力管道文件和壓力管道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書、使用維護等文件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的保管工作;

十二、壓力管道的重大檢修作業應由壓力管道安裝單位進行;

十三、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十四、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並定期演練;

十五、壓力管道發生事故時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辦理事故報告手續;

十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4

1、根據檢驗週期,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申請對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安全閥進行定期檢驗,保證定檢率100%。

2、檢驗機構受理後,按相關要求積極做好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3、在檢驗過程中,積極配合檢驗人員的檢驗工作。

4、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卸、更動。

5、安全員應定期、不定期地根據設備使用時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6、按設備的`分類以掛牌保管人員為主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護維修。

7、各種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對管理維護不當而影響安全生產,經查出,由經理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已造成危害的,應報上級有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5

1.購置或租賃的設備、設施、用具等,應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要有單位或項目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查驗,無證或不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技術標準的產品,不得采購、租賃和使用。

2.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門機構的專人進行管理,建立資料管理檔案。

3.向外出租機械及機具,必須審查租賃單位資質,對不符合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禁止出租。簽訂設備租賃合同必須約定各自的安全職責。

4.大型或特殊設備、設施的裝拆必須進行嚴格的控制。裝拆時要有按規定審批的專項方案,禁止不具備裝拆資質(資格)的單位和人員承擔。裝拆過程要按照裝拆方案,專人指揮管理,派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監控和防護。安裝後須按規定檢測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5.嚴格起重機械(包括架橋機、提樑機、運粱機)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安裝後或使用前,要組織產權單位、安裝單位和設備管理、安全、技術等人員參加驗收,並要查驗國家規定的專業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做好驗收記錄,由參驗各方簽署驗收意見,驗收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對施工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驗收,要委託國家有關部門核准的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進行驗收。

6.在水電站油庫工程施工的機械設備,要按照建設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設備的防護。

7.加強安全檢查測試工具的管理。要按有關規定配備相應的安全檢測工具。配備的安全檢測工具要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相關證件,並要按規定進行復檢。

8.在佈置施工現場時,對有較大危險因素場所及有關設施、設備要配置懸掛統一規定的安全警示標語。

9.要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為現場人員購置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1)設備的各級維修保養應嚴格按維修保養技術、質量標準,工藝規範,操作程序進行,做到設備維修保養有標準、規範、驗收等記錄。

(2)設備的使用除應認真執行持證操作、維護保養、油水管理等有關制度外,還必須嚴格執行操作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巡查制,操作規程等有關制度。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6

一、特種設備崗位職責:

(一)車間設備主任及設備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關於特種設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車間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車間特種設備管理體系,制定規章制度,並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4、制定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並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經常深入現場,查看特種設備使用狀況。

6、組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7、組織做好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基礎工作,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8、抓好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

(二)車間操作人員職責。

1、認真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壓、超載運行,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健全安全生產,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活性和可靠性。

4、按時定點,定線巡迴檢查。

5、認真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6、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脱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情。

7、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證才能上崗。

二、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特種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必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堅持日常保養。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損壞特種設備安全附件。

3、操作人員在正常操作狀態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採取有效的處理措施並及時彙報設備主管。

4、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及時填寫操作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種設備整潔和周圍環境的清潔衞生。

6、開展“完好設備”及“無泄漏”活動,實行日常維護和日常保養的雙包責任制。

三、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制度。

(一)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特種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四、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一)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在下列情況下,操作人員應發生警告信號。

(1)起重機啟動後即將開動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3)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4)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5)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

2、不準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手段。

3、嚴禁吊運的貨物從人頭上方通過或停留,應使吊沿吊運安全通道移動。

4、起重機司機要做到“十不弔”。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弔。

(2)超載不弔。

(3)工件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弔。

(4)吊物上面有人不弔。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不弔。

(6)工具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築物或設備有鈎掛不弔。

(7)光線陰暗視線不佳不弔。

(8)菱角物件無防切割措施不弔。

(9)斜拉歪線工件不弔。

(10)危險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瓶)不弔。

7、起重機完畢後,應遵守的規則。

(1)應將吊鈎升至接近上極限位置的高度,不準吊掛吊具、吊物(汽機房起重機)。

(2)應將抓鬥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懸吊。(渣池起重機)

(3)將起重機小車停放在主樑遠離大車沿觸線的一端,不得置於跨中部位,大車應開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應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斷開,拉下保護櫃刀閘。關閉操作室門後下車。

(5)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採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風吹跑。

(6)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操作本上。

(二)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

(1)認真執行壓力容器操作規程。

(2)加強對壓力容器的巡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3)加強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檢查和效驗,做好記錄。

(4)定期安排每年一次的壓力容器檢驗工作。

(5)不準帶壓對承壓部件進行焊接,捻縫、緊螺絲等工作。

(6)壓力容器檢修時,應按要求做好壓力容器的泄壓、與系統隔絕工作。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7

一、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採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燃氣管路、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

四、不得隨意改動燃氣管路,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燃氣、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燃氣管路、設備及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電氣設備超負荷運行。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8

永仁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場所建設項目屬於國家公益金支持項目。作為青少年校外活動工作者,都有愛護場所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發揚當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嚴格執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2、愛崗敬業,盡職盡責。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設備,不損壞,不遺失,不作私用。

4、嚴禁將設備、器材帶出單位或借給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時,要嚴格辦理相關手續。

5、器材,設備若有損壞、遺失,將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責任。

6、所管理的器材、設備若出現故障,要及時報告並積極檢修。

以上制度,請各位教職工務必遵照執行!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9

(一)安全管理制度

1、特種設備定期報檢制度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應制定特種設備(含需定期校驗的安全附件、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報檢制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結合本單位特種設備作業情況,正確合理地發放、使用和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確保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操作規程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生產工藝、特種設備特點,操作步驟、巡迴檢查、運行記錄、異常處理、安全注意事項等。安全操作規程應懸掛於操作場所。

(三)特種設備使用及管理

1、使用登記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維修竣工後,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核對其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説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

2、報廢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3、設備狀態標誌

特種設備登記標誌是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核發的證明其特種設備合法的證明,如使用登記證、安全檢驗標誌等,該標誌應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運行與維護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操作並做好相應記錄。

(2)使用單位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日常檢查制度,並作出記錄。

(3)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製造單位進行。電梯應當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和檢查;其他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由使用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使用單位無能力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的,應當委託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實施,但必須簽訂相應的合同,明確法律責任。

5、定期檢驗

(1)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2)使用單位應積極配合檢驗檢測工作,提供必要的檢驗檢測工作條件,告知檢驗檢測人員安全注意事項。檢驗完成後應及時取得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安全裝置校驗報告並存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對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到位。

(3)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準投入使用。

(四)特種設備應急管理

1、建立事故應急預案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即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的實際情況,建立事故應急組織和隊伍,儲備應急救援資源,制定出現緊急情況時或發生事故時的應對措施、處理辦法、程序及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2、應急培訓與演練

應對特種設備使用負重要職責崗位的員工進行應急培訓,使其熟知崗位上可能遇到緊急情況及應採取的對策。

使用單位應針對特種設備應急預案定期演練,演練前應經過演練策劃和批准,必要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告知,特種設備演練次數一年不得少於一次,以驗證應急預案、應急準備工作,以及應急響應規定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適宜性。

(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

1、安全管理負責人應當制定並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主要負責人應當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加強作業人員安全、節能培訓教育,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作業知識、作業技能。

2、本單位沒有培訓能力的,應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培訓。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一、學校所有的電教設備,無論是購置的'或是贈送的或統配的均要登記入帳。

二、對電教設備的記帳,要嚴格按照要求對每一件物品進行詳細的登記,一物一卡,賬物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

三、“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使用人對固定資產負完全責任,部門管理員負管理責任。

四、由於管理不善或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電教設備丟失、損壞的,管理人負賠償責任。

五、要有資產存放地點的分佈賬。

六、對部分共同使用的資產,由所在科室的負責人負責管理。

七、學校資產,外單位借用,必須有校長批准,且辦理有關手續。

八、每學期末對資產進行徹底清查,並及時登記賬簿。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1、所有機電設備都要實行包機制,定專人操作、專人維護。

2、各種設備司機和維護人員要經常檢查設備零部件,大型設備要制定巡迴檢查路線並有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3、按各類機器的要求,定期給設備註油。

4、按設備管理規程規定,並參照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列出各種設備檢修週期,按檢修週期檢修設備。

5、經常保持設備的清潔衞生。

6、司機和維護人員要愛護設備,並經常學習設備操作規程,熟悉設備性能,嚴禁違章操作。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一、專職管理教師負責遠程教育資源接收、下載、處理、刻錄工作。

二、專職管理教師負責遠程教育資源按學科分類、編制目錄,負責對資源庫的管理。

三、學校要定期對遠程教育資源進行研究,廣泛應用在教學活動中。

四、建立教師使用登記制,要將教師每學期應用遠程資源開展教學活動納入考核指標。

五、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學科教師進行現代遠程教育資源接收、下載和應用的技能培訓。

六、建立和完善學生自主學習遠程教育資源登記制。

七、定期收集遠程教育資源和應用效果的'意見反饋。

八、專職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為黨員幹部教育、為農民羣眾技術培訓工作服務的思想,最大限度的發揮遠程教育的作用。

樺甸市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技術部

農村中國小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幹部及機關工作人員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強化企業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內容

1、遲到:未按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者。

2、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脱崗、串崗者。

4、曠工:未經批准不到崗或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者。曠工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

(二)考勤辦法公司執行每週六天,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特殊情況除外)。

每天工作時間為:

(1)本年十月一日―次年四月三十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午休時間為1小時。五月一日―十月一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午休時間為2小時。

(2)員工每天須按規定的上班、下班時間打指紋卡,共打卡四次。

二、請假制度

(一)請假內容全體幹部員工因故遲到、早退、離崗者以及公務出差、事假、病假、公休(正常休班、探親假、法定節假日等)、婚假、產假等均須請假。需要外出工作者,必須先到辦公室報到,註明請假時限,請假後方可離開,否則視為違反規定。

具體規定如下:員工請假、休假分下列五種: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者應出具公司指定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大病住院者,以一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3、有薪假:公司建立員工休假制度,員工每年享受有薪假。

4、婚假:省內十天,省外15天.

5、產假:辦理社會保險的員工生育,產假期限及生育津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未辦理社會保險的員工生育可休產假三個月,生育津貼為300元/月。

6、員工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按受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12個月,最長不超過24個月。工傷醫療期間按月發給工傷津貼。過期仍未痊癒或要求繼續休養者,可依據公司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二)請假批准權限:各部門人員請假10天(含10天)以上者,須向公司總經理26請假;3天(含3天)至7天者須向各公司經理請假、批准後方可離場;三天以內的須向各部門領導請假。

三、懲戒措施

1、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的作息時間工作,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員工因公務而未能於上班或下班時間打卡,次日必須由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在考勤卡上簽字認可。

2、員工於工作日上班、下班中有一次未打卡考勤的,應寫説明讓負責人簽字,否則示為事假。每月允許有三次忘打卡次數,超過三次以外按每次10元罰款。

3、遲到

(1)員工於工作日內,未辦理任何事假、病假、出差手續,而於所規定的上班時間後到達公司工作的行為被視為遲到。

(2)員工遲到在30分鐘以內,每次扣除人民幣20元,計遲到一次。遲到在30分鐘以上120分鐘以內,按半天事假處理,計事假半天。遲到在120分鐘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計事假一天。每月遲到累計5次者,警告處分一次。

4、早退

(1)員工於工作日內,未辦理任何事假、病假、出差手續,而於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開公司的行為被視作為早退。

(2)員工早退在30分鐘以內,每次扣除人民幣20元,計早退一次。早退在30分鐘以上120分鐘以內,按半天事假論處,計事假27半天。早退在120分鐘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計事假一天。員工每月早退累計5次者,警告處分一次。

5、員工發生曠工現象,每半天扣發本人當月3天的'全額工資,並通報批評。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十天者,予以辭退除名。

6、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員工必須服從主管安排,如員工無特殊正當理由拒絕加班或擅離職守者,以曠工論處。

(1)員工加加班原則上不計加班工資。

(2)加班可等時調休,各部門可根據工作情況調整加班員工的換休時間,以保證工作正常進行。

(3)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換休的,按其全額日工資計加班費。換休時間年內累計,年末清零。

7、出差

(1)員工出差任務和出差天數應由指派主管於事前核定,如出差任務提前完成,應立即返回不得滯留。如因公確定無法於核定日期前返回,應列出事實理由,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後方能報銷差費。

(2)出差前,需根據外出時間及公務事由預借差費,差費標準見相關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嚴格按公司規定填寫出差申請,否則以曠工計。

(3)出差應按照最近線路直赴出差地點,對每日工作和費用支出應有明細記載.

(4)出差返回時,須在三天內報銷差費並向主管提供出差期間的工作日誌。具體報銷標準見有關規定。

(5)出差若因個人原因引發的事故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一切責任。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保證急診搶救設備、設施的齊全,管理制度完善,責任到人,使之隨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提高工作效率和醫療服務質量,現規定如下:

1.搶救室的儀器設備管理責任到人,並有定期檢查、登記、簽名。

2.醫務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才能使用各種儀器;操作者必須瞭解儀器性能及操作規程、注意事項,否則不可隨便動用;保管人每週進行一次設施、器械的檢查,護士每班當面清點交接,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工修理,發現遺失,當班護士應立即向科主任、護士長彙報;對陳舊、磨損的設施使用不便,必須報廢的,護士長應向保障部申請報廢、更新。

3.建立儀器使用登記本,對貴重儀器使用後應有記載。當班人員負責使用後的清潔及維護,使該儀器處於備用狀態。

4.操作前需檢查儀器,使用後全部關閉儀器,鍵鈕復原,套好機罩。

5.儀器使用時必須有使用記錄,運轉有故障時,應及時修理;儀器使用後,護士必須及時清洗、浸泡、消毒管道和附件,晾乾後經消毒處理後裝配並試機,對主機必須用消毒溶液擦拭或燻蒸消毒處理;使用當中發現故障,及時彙報護士長或科主任,同時彙報器械維修工及保障部,並做好登記。

6.每天交接班必須清點貴重儀器並簽名。

7.每種器械、設施定人、定期、定地點、定數量管理,保證各種儀器、材料性能良好,並建立儀器檔案,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型號、規格、設備序列號、生產廠家、設備編號、使用部門、購買日期、設備專管人、設備維修專管人等。

8.急診搶救設備一律不外借,使用後要及時歸還原處,清理補充,並保持清潔、整齊,以免影響急診搶救工作。

9.由專人負責儀器的保養;各種儀器每半年檢修一次,並有檢修記錄。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設備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提高設備可用率,科學、合理、高效組織設備檢修工作,結合風電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預防為主、計劃檢修”的方針,運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堅持質量標準,嚴格控制工期,努力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

第三條安全生產部是檢修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檢修工作的計劃、組織、制定技術標準和驗收;並設立檢修台賬。

第四條風電場負責檢修工作的具體實施,並建立設備台賬。

第五條檢修計劃需經總工程師審核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二章檢修時間規定

第六條風力發電機組的檢修週期應依據設備製造廠家的《維護手冊》的規定執行,分年檢和半年檢;變配電設備的檢修週期應依據設備檢修、預防性試驗規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變配電設備和風機的年檢應安排在小風季節進行(每年的7-9月份),變配電設備檢修時間為3-5天,風機年檢2天/台;風機的半年檢根據時間間隔選擇風速較小的時間進行,時間為1天/台。

第三章檢修計劃管理

第八條安全生產部負責年度檢修計劃的編制。

計劃內容包括檢修項目的名稱、工作開始時間、工作進度計劃、工作內容、技術標準、安全措施、主要技術措施、人員安排、備品備件和特殊工器具等。

第十條檢修項目應根據設備的維護手冊和有關檢修試驗規程,結合設備檢修週期內的運行情況、安反措計劃及現場人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進行編制。

第十一條每年9月31日之前,安全生產部提出下年度“檢修計劃”同風電場會審, 10月15日之前,報總工程師批准。

第十二條重新調整檢修項目、工作時間時,必須報請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檢修物資計劃

(一)檢修計劃中所列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備品備件、特種工器具,由風電場編制計劃,安全生產部組織供應。

(二)常規的消耗材料、備件由風電場編制計劃報安全生產部批准後自行購買。

(三)進口的備品備件應提前6個月編制計劃,由安全生產部購買。

(四)需要特殊加工的備件,安全生產部負責圖紙、資料的收集,根據具體要求加工。

(五)材料定額應根據歷次檢修的使用情況確定,減少浪費。

第五章檢修計劃的實施

第十五條編制檢修文件包,其包括檢修項目工藝卡(工序、工藝方法、工藝質量標準、施工記錄表單、驗收簽證)、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組織措施。

第十六條檢修人員應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記錄設備的.檢查、檢修情況。

第十七條按照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工器具、儀器儀表進行檢查和檢驗。

第十八條根據檢修計劃,合理安排備品配件的到貨日期。

第十九條對建築物和構築物,做好定期觀測和檢查,以及維護工作。

第二十條檢修開工前準備:

(一)制訂施工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

(二)準備好檢修文件包。

(三)制定檢修計劃進度表。

(四)落實物資(包括備件、材料、安全用具、專用工具等)的準備和檢修施工場地佈置;

(五)組織學習討論檢修計劃、項目進度、措施及質量要求,並做好特殊工作部署安排,明確驗收負責人。

(六)安全生產部應根據項目情況和現場人員情況,簽訂外包項目合同。

第十七條檢修質量的三級驗收管理

(一)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質量標準進行質量驗收。

(二)質量驗收分三級級進行,一級驗收由檢修負責人組織進行,二級驗收由風電場場長或安全員組織進行,三級驗收由安生部專工組織進行。

(三)停工待檢點必須經三級級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

(四)驗收人員必須深入檢修現場,調查研究,隨時掌握檢修進度和情況,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認真負責地做好質量驗收工作;

第十八條檢修的進度管理

(一)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之下,科學、合理安排檢修工期。

(二)安全生產部要隨時掌握檢修工作的進展情況,對主線的工作進度跟蹤分析及時修正,控制檢修的進度。

(三)檢修期間發現重大設備問題,要立即向總工程師彙報並制定解決方案,如果該問題影響到檢修的工期時,要及時申請延期。

第六章檢修總結

第十九條在檢修後,對所有檢修設備的狀態進行跟蹤,並對設備發生的問題、原因進行分析,總結經驗。

第二十條現場維護人員應對項目的完成情況、檢修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人員和工期安排、遺留問題、改進建議進行總結分析。

第二十一條安全生產部檢修專責應對以下情況進行總結分析:

(一)檢修項目的可行性、技術標準的可行性;

(二)對檢修中消耗的備品配件及材料進行分析。

(三)對檢修項目的人員配置和工時安排;

(四)對設備日常維護和運行工作提出建議。

(五)設備檢修後,對設備遺留問題應進行重點分析,提出預防措施。

第二十一條變配電設備在檢修工作完成後一週內,風力發電機在檢修工作完成一個月內,將檢修總結報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對檢修總結進行分析,提出建議,報總工程師,並存檔。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6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工作,有效減少執法風險和執法信訪、投訴,維護執法人員及當事人合法權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1.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工作,是指利用執法記錄儀對現場執法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並對現場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的資料進行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執法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應遵循同步攝錄、集中管理、規範歸檔、嚴格保密的原則,確保視聽資料的全面、客觀、合法、有效。

2.所配的執法記錄儀為執法辦案、日常檢查、重大執法活動等工作專用,嚴禁攝錄任何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3.在實施以下執法管理活動時應佩戴現場執法記錄儀,進行現場執法記錄:

(1)各類執法活動中的調查取證、先行登記保存證據、執法文書送達;

(2)接待執法當事人的申訴、投訴;

(3)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4)其他現場執法辦案活動等。

4.執法人員在進行現場執法攝錄工作之前,應當對執法記錄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執法記錄儀無故障,電池電量充足,內存卡有足夠存儲空間,並按照當前日期、時間調整好設備時間。

5.在進行執法過程全記錄時執法人員應當事先告知對方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告知的規範用語是: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監督我們的執法行為,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

6.對執法活動要同步錄製,應對執法全過程進行不間斷記錄,錄製過程應當自執法人員到達現場開展執法檢查(辦案)時開始,至執法檢查(辦案)結束時止。

7.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應反映執法活動現場的地點、時間、場景、參與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現場痕跡物證等。錄製內容應當重點攝錄以下內容:

(1)能反映當事人名稱、概貌的標誌性建築;

(2)執法人員向當事人介紹執法目的、意義、重點及相關要求時;

(3)對現場必查區域、場所進行檢查時;

(4)向錄事人員通報檢查情況、交換意見時;

(5)對錄事人員就所需調查的問題進行詢問時;

(6)相關人員在現場檢查記錄或相關執法文書上籤署姓名和意見時;

(7)調查取證中調取原始憑證確有困難,須採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

(8)抽樣取證不能提取原物,必須採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

(9)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序容易引起爭議時;

(10)以留置送達方式將執法文書留置在當事人的收發部門或者住所時;

(11)以公告方式送達執法文書時;

(12)對執法相對人進行復查時;

(13)其他應當採取音像記錄的情況。

現場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對當事人及其工作人員言行、詢問情況等進行攝錄。對現場遺留或發現的違法工具、物品等物證及原始痕跡證據應當進行重點攝錄。

8.非因技術原因不得中止錄製或斷續錄製,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檢查場所變化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説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並在事後書面説明情況。不得任意選擇取捨或者事後補錄,不得插入其他畫面,不得進行任意刪改和編輯。

9.禁止在非執法工作中使用現場執法記錄儀。

10.執法記錄儀應置於安全、穩妥位置,選擇最佳拍攝角度,確保能夠完整記錄執法過程。

11.使用人員在進行現場執法時,應保持儀容嚴整,語言文明,維護執法隊伍形象。

12.執法人員在當天執法活動結束後,須在第一時間將現場執法音視頻記錄信息交綜合處導出保存;連續工作、異地執法或者在偏遠、交通不便地區執法辦案,確實無法及時移交資料的,應當在返回單位後24小時內將現場執法音視頻記錄信息交綜合處導出保存。執法人員不得私自複製、保存現場執法記錄。

13.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最少保存1年,作為證據使用的記錄信息隨案卷保存時限保存。

14.現場執法記錄需要作為證據使用的,從存儲設備中複製調取,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製作文字説明材料,註明製作人、提取人、提取時間等信息,並將其複製為光盤後附卷。

15.因工作需要查閲視聽資料的,應當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並由保管人對查閲人、查閲事由、查閲時間等情況進行登記。

16.在辦理涉法涉訴案件、執法監督、案情研判等工作中,需要調取、查看現場執法記錄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17.任何人員不得對原始現場執法記錄進行刪節、修改。除作為證據使用外,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對外提供現場執法記錄。

18.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的現場執法記錄,應嚴格按照保密工作規定進行管理。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7

檢測設備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設備的登記,建立設備一覽表,歸檔管理。

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設備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繫送檢或校檢。

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設備的登記,建立設備一覽表,歸檔管理。

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設備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繫送檢或校檢。

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設備的監督工作,確保使用的檢測設備在合格的有效期內。

4、操作人員對檢測設備應愛護使用,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並報告公司主管部門。

5、操作人員負責檢查使用的檢測設備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內、是否標有合格標識,反之則報告公司主管部門處理

6、操作人員未經授權人同意不得折裝重要檢測設備。

7、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對各分廠的計量、檢測設備的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檢測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檢測設備故障或損壞,責任人應按損失及維修費用20—50%進行賠償。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8

為認真執行《煤礦機電設備管理》的規定,並按我礦具體分工狀況,擬以下幾點細則:

1、各區、科、廠無權對設備進行借調、轉讓。

2、凡我礦使用和檢修設備單位,要配置兼職設備管理員,並不斷學習,提高設備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檢修設備單位,對設備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設備管理人員每月要核對一次。

4、嚴格執行出入廠驗收制,沒有領用手續、不完好、失爆的設備不能出廠;對進廠的檢修設備不進行交接驗收,或有拆件等狀況,要追查職責並視情節處罰,否則不發新設備。

5、對皮帶、溜子運輸機的頭、尾、減速機、電機等的管理應有計劃,合理備用,正常進廠檢修。

6、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由各單位直接向供應申請進貨。

7、凡設備、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的報廢手續按通知規定辦理。

8、各單位每月30日將全月所發生的機電事故按規定表格報機電科一份。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19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企業監控平台專管人員、值班監控人員、調度員等。

二、管理主體及其職責分工

公司安檢部負責運輸車輛衞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選用、安裝和使用管理。

三、安裝規範和管理要求

3.1衞星定位裝置規定

3.1.1公司營運車輛應按規定安裝衞星定位系統。

3.1.2監控平台和聯網監控系統的要求

1)監控平台應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衞星定位系統平台技術要求》;

2)車載終端要按規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監控平台和全國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

3)建立或租用監控平台時,要執行交通部的相關規定。

3.2監控平台運行規定

3.2.1定期檢查車載終端的運行情況,建立車載終端檔案,記錄安全時間、使用情況、維護情況、車輛在線情況等項目。

3.2.2及時向上級監控平台傳輸定位數據,發現中斷等事件,要及時處理。

3.2.3要將車輛和駕駛員的相關信息錄入監控平台。

3.2.4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監控車輛行駛和駕駛員的動態情況,分析處理動態信息,對出現的異常動態,及時上報和通報車輛。

3.2.5要建立駕駛員超速、疲勞駕駛、故意破壞衞星定位裝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登記處理台賬,並及時糾正和處理,台賬應保存至少3年時間。

3.2.6要根據天氣條件、道路情況等的變化,及時設定車輛運行速度,確保安全;要建立動態監控工作台賬,及時登記和發佈。

3.2.7對營運車輛運行過程實行實時監控;並對行業監管平台的指令即時應答,執行安全指令內容。

四、監控內容和程序

5.1監控值班規定

5.1.1安檢部設置專職的監控崗位,實行24小時動態監控。監控人員應具備相應的知識和能力,勝任監控工作,履行安全職責。

5.1.2監控人員應輪換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時,應提前申請調換。值班期間,監控人員不得脱崗、離崗,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1.3監控人員對上級監管平台發出的指令,應及時做出迴應,同時要彙報公司安檢部。

5.1.4監控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填寫動態監控工作台賬,包括上級下達的指令。

5.1.5監控人員對車輛超速、駕駛員疲勞駕駛、車載終端失效、非站點停車等現象,及時糾正駕駛員的違法違規行為,並登記台賬。

5.1.6監控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提升監控業務水平。

5.1.7監控人員應定期總結監控工作中出現的新現象、新問題,要報告安檢部,以便制定應對措施。

5.2監控值班室職責

5.2.1負責本公司gps監控管理系統的`日常監控及各類監控信息數據的處置、登記、歸檔。

5.2.2監控公司gps監控設備運作情況,組織解決硬件、軟件方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gps監控管理系統正常工作。

5.2.3組織人員總結分析駕駛員(車輛)違規情況,掌握其規律,提出改進辦法。

5.2.4定期檢查監控數據記錄,確認違規記錄,分析管理缺陷,及時堵塞管理漏洞。

5.2.5每月對公司監控系統應用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形成書面材料報告本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的領導,並在公司安全例會上做專題彙報。

5.2.6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監控管理工作,並按時上報相關材料。

5.3監控管理

5.3.1監控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認真履行gps監控職責。

5.3.2公司監管部門應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應設置專職監控人員對營運車輛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應對監控到的每一次違章進行教育、處罰、處理到位。

5.3.3監控人員應全面掌握gps監控操作系統,並對各線路的基本運行條件和交通特點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產部門應加強與安全部門的溝通。確保安檢部門及時掌握車輛運行作業計劃,保證監控效果。

5.3.4公司應通過對gps監控系統的開發利用,全過程跟蹤駕駛員安全行車行為,消除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私自包車等各類違章行為,提高安全生產過程預控能力。

5.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監控賬號登陸,密碼不得外泄,更改密碼需經本單位分管安全負責人同意。

5.3.6對gps監控過程中發現的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非正常線路營運、高速道路違法停車等違法違章行為,應做到及時警告、及時制止、及時處理處罰,並將處理處罰意見形成通報。以此警示其它駕駛員,消除各類違章。

5.3.7對所有監控車輛視安全條件選擇性發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陰雨、冰雪、濃霧等惡劣天氣和突發情況,應隨時發送安全調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5.3.8監控時對行車過程中的報警及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應立即發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訊方式進行糾正、責令整改並做好記錄。

5.3.9監控人員應利用位置查詢、車輛數據分析等功能對營運車輛進行抽查,對發現的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私自包車等違規現象,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3.10各單位應每天對監控情況進行彙總、分析,對駕駛員的違法、違紀、違章、違規行為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時進行教育處理。

5.3.11監控人員對監控情況應做好各項值班記錄,記錄填寫應認真規範,內容詳實、準確。

5.3.12在使用gps監控系統過程中發現的系統問題及缺陷,應及時反饋到公司總經理,統一進行解決處理。

5.4夜間及重點車輛監控

5.4.1將本單位車輛進行分類管理監控。在全面監控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夜間運行車輛的實時跟蹤監控。

5.4.2應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加強生產組織部門與安檢部的溝通,對當天運行的車輛做好登記,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進行實時跟蹤監控。

5.4.3加強夜間運行車輛的實時跟蹤監控。對夜間運行的車輛,特別時當天22時至次日5時階段運行的車輛應重點加強安全監控。對屬於正常運行的車輛,應加強車輛行駛速度和疲勞駕駛的監控。

5.4.4監控人員承擔惡劣天氣的預警預報職責。遇有雨、雪、霧、冰凍、大風、冰雹等惡劣天氣時,立即在當日6:00通知到本單位主要領導,並做好相關記錄。同時,應密切注意以天氣變化情況,隨時按領導指令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5.4.5對可以預見的惡劣天氣,監控人員應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駕駛員及運營車輛,並做好記錄。

5.5行駛速度的界定

5.5.1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0公里。

5.5.2在同方向劃有2條機動車道且沒有限速標誌、標線或封閉車道的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

5.5.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10公里。

5.5.4在有限速標誌的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速度。

5.5.5超速駕駛的定義: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

5.5.6因天氣和道路因素限制時,公司要設定低於道路設計的行駛速度;超過該速度時,也視為超速駕駛。

5.5.7夜間行駛時,車速應控制在該路段日間限制速度值的80%以內。

5.6疲勞駕駛的界定

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20分鐘的;24小時內連續駕駛車輛超過8小時的; 24小時內連續駕駛車輛超過8小時的,均視為疲勞駕駛。

壓力設備管理制度 篇20

為了加強對電教媒體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媒體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各類電教資料一律用於教學,不得外借。

二、各類電教資料必須嚴格履行借還手續,借出的資料按期收回。

三、資料分類分科存放,並保持清潔、乾燥。

四、教師備課,上課需要的電教資料可找管理員先查看資料目錄,找到相應資料後,若需借走,必須登記,履行借還手續。用完後及時歸還,以利統一保管和使用。

五、電子備課室設備由於管理人員失職造成損壞或丟失,價值在1000元以下者,100%予以賠償,價值在1000元以上者,根據情況,由學校研究處理。

六、班級所配置的電教設備每學期開學初放,期末收回,由電教室統一保管,對完好率100%的班,給予班級一定數額的獎勵,若因保管不善,造成設備的完好率低於95%以下的班級,損壞部分應予100%的賠償;發生遺失或被盜,也應予100%賠償。

七、配發給專業教師的電教設備,或因教學需要到電教室借用的`電教設備、資料,造成損失或遺失的,設備部分照價賠償,資料部分將根據情況予以2-5倍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