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扔包裹高額罰款引熱議 快遞條例徵求意見今日截止

《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上月16日起正式向社會徵求意見,今日是徵求意見的截止日。自徵求意見以來,新規對快遞員拋扔踩踏快件,快遞運單信息填寫不完整,冒領、私拆、倒賣他人物件等行為的高額處罰備受輿論關注。即將徵求意見結束,各方對於這份擬出台的快遞新規有何意見與期許?

拋扔包裹高額罰款引熱議 快遞條例徵求意見今日截止

消費者:快遞員的“任性”由誰來監督?

分揀員站在裝滿快遞的廂式貨車上,像籃球運動員一樣向車下快遞員拋扔包裹,這樣的場景,很多消費者都曾親眼目睹過,也頻遭媒體曝光,但這類被稱為“野蠻快遞”的現象仍屢禁不絕。

對此,這次徵求意見的快遞新規擬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快遞員不能再“任性”了,這是很多消費者對此項規定的感受。

龐海東是湖南一所高校的在讀研究生,一次網購書籍的時候他就因懷疑物品被快遞拋扔,而與快遞公司產生糾紛。

龐海東在收貨時,發現快遞包裝上有明顯破損,他要求當面查看,但快遞員表示拆驗會影響其接下來的送件進度。出於體諒,龐海東就簽了字,但不料回家拆開包裝後,發現網購的書籍已經受損嚴重。在龐海東此後的維權過程中,發貨商家和快遞公司相互推諉,此事也不了了之。

“很期待快遞條例中,對拋扔貨物的處罰可以儘快落地,這無疑能警告那些缺乏職業素質的快遞員。” 龐海東表示,不損壞他人財物這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雖然理解快遞員工作節奏,但那並不能成為拋扔物品的藉口。

懲罰手段有了,但由誰來監督“野蠻投遞”?快遞新規擬重罰快遞員的拋扔行為時,輿論更多的關注在於拋扔快遞的舉證難問題。

家住北京泰福苑小區的楊蘭表示,“我就擔憂,今後新規若實施,誰來幫我們監督快遞到底有沒有被踩踏,總不能由快遞企業自己監督吧?”

快遞員:工作強度確實太大 “輕拿輕放”有點難

“當前快遞量那麼大,拋扔行為幾乎在每家快遞企業都存在”;“拋扔也是出於無奈,公司對時效要求越來越高”;“快遞員在工作中會‘拋扔’的多是不易碎的包裹,大多數時候並非故意”……在記者的走訪中,對於新規中的拋扔處罰,許多快遞員也紛紛道出各自的無奈。

快件數量太多,時效要求太快,這是中國快遞業近年來發展與競爭的縮影。根據官方數據,自2019年以來,中國快遞行業發展迅猛,2019年全國快件量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

百世匯通的一名快遞員胡然向中新網記者吐槽稱,自己每天一般要投遞一百多件包裹,“量大的時候,有時我也會選擇拋扔快件,不過,拋扔前,我都選擇那些摸起來較軟且感覺不易損壞的快件,可能易碎的物品,我肯定會輕拿輕放。”

“我也拋扔過快件,特別是工作量特別大的時候,如果不那樣做,工作真的很難完成。”郵政速遞的快遞員李斌表示,快遞員大多都不會故意拋扔快件,因為如果包裹損傷的話,快遞員不僅要賠償貨物,還要面對公司對自己的罰款。

“我們單位就有相關制度來規範快遞員的投遞行為,各個快遞服務點都有監控。”李斌説,“如果今後拋扔快遞會被罰款,我肯定會盡量輕拿輕放包裹,但這樣,我的投遞時效肯定受影響,工作量也勢必要增加。”

除了擔心今後的工作量有可能增加外,許多快遞員也提出疑問,今後是否每一件包裹都需要輕拿輕放?

記者注意到,在2019年5月實施的快遞服務“國標”中,其實已經對快遞員分揀包裹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分揀“不應野蠻操作,快件分揀脱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釐米,易碎件不應超過10釐米。”

順豐快遞員工蘇元對記者表示,拋扔快件最常出現在快遞分揀環節上,如果分揀員在分揀包裹時一直輕拿輕放,那麼整個快件投遞流程就會被拉長,顯然,投送效率降低,各方也都不樂意接受。

罰款就能讓快遞不再“飛”?

對於“野蠻快遞”,其實,很多快遞企業內部也制定過相關規定,一些公司的規章也明令禁止員工的暴力分揀行為。

“拋扔、踩踏快件是一種缺乏職業道德的表現,也折射了當前快遞行業的種種亂象。”北京交通大學教授王耀球表示,近年來,中國快遞行業發展較快,行業內產生的問題也很多,尤其是一些基層從業人員存在許多失範行為。

王耀球表示,今次徵求意見的快遞條例擬對拋扔快遞等行為亮出“高罰單”,也是在警示快遞企業重視基層員工的素質培養,整體提升快遞作業人員的素質。

“其實,公司每年都會組織員工到總部進行一兩次培訓,旨在提高他們的從業素質。”中通公司北京甘家口網點的王經理向中新網記者表示,他們內部對於拋扔快遞的行為早有規定,快遞員若不遵守,公司除了將對本人進行教育外,還會開出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罰單。

不過,僅靠快遞企業內部罰款教育無法阻止“野蠻快遞”的出現,今次快遞新規設計的重罰條款就能讓快遞從此不再“飛”?

對此,郵政快遞業內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析,《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了分揀規範的問題並提高了罰款額度,可能會倒逼快遞企業引入全自動分揀中心。不過,全自動分揀中心的設備加場地,對於快遞企業來説是“天價”,一般企業可能不會主動購置,也許會影響條例有關條款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