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規則重要性

中國有句俗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其意思就是説,沒有規則(即制度)的約束,人類的行為就會陷入混亂。這樣一個樸素而重要的思想,可能沒有人會認為它不正確,但它卻一直在生活中被人們不應該地忽視了。

制度規則重要性

何以有如此一説?比如我們歷來反對腐敗,可是為什麼這些年來腐敗沒能有效遏止?社會學家可能把它歸結到官員們的道德水平下降。但是,這只是表象的,真正的原因還是隻能到制度裏面去找(其實道德本身也是由一系列不成文的制度構成的,道德水平下降即意味着道德作為制度安排對人們的約束能力下降了)。當一個社會中腐敗現象蔚然成風,只能説這個社會的制度對腐敗行為缺乏約束,僅僅批判腐敗官員的職業道德品質而不探求制度本身的缺陷是不可能有明顯成效的。經濟學家張五常有一句名言:“你要放一個妖豔的女子在我的卧室,又要我對她沒有非份之想是不可能的;要我對她沒有非份之想的最好辦法就是,讓她離開我的卧室。”同樣,在一個有利於腐敗滋生的制度安排下,要官員們操守道德何其難也!如果有一套制度安排,可以約束官員根本沒有腐敗的想法,那麼我們根本不必辛苦地教導官員們要操守道德。

所以,讓大眾和公共管理者明白制度的重要性是經濟學家的又一個重要責任。

為什麼説制度是重要的?因為,人類的一切活動都與制度有關。經濟學的一條重要原理就是:人們會對激勵作出反應。而不同的制度安排會對一個人產生不同的激勵,從而導致他產生不同的行為反應。經濟學家sam peltzman的研究可以説明這一點:60年代後期,美國國會通過立法要求生產的汽車必須配備安全帶。這項法律旨在提高駕車的安全性,但是它也改變了對人們的激勵。安全帶法律降低了駕駛員生命面臨的危險,導致他們可以更放肆地開車,結果是這些法律減少了每次車禍死亡的人數而增加了車禍次數,淨結果是駕駛員死亡人數變動很小而行人死亡人數增加了。

對於公共政策設計人員來説,一項政策是否成功就在於它對人們提供的激勵是不是跟預期的效果一樣。政策是正式的制度安排,政策的設計實際上就是進行遊戲規則的設計,是以制度來激勵(約束)人們的行為——這是經濟學原理指導政策設計的核心問題。經濟學著作浩若煙海,但經濟學對於現實最重要的意義恐怕就在這裏了。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説制度對政策設計是重要的:制度的改變就是人們行為規則的改變,從而人們行為改變。比如,國家宣佈對超生孩子罰款,人們就會少生孩子;國家宣佈對科技發明進行重獎,就會有更多的人獻身科學研究。

到這裏,讀者可能會問一個問題:制度本身是如何產生的呢?任何一項制度的產生,都是社會成員相互博弈的結果。社會成員的博弈可能存在無數的均衡,一項制度的確立是其多種可能出現的均衡中成為現實的那一個結果。人們的博弈是隨時且無限期地在進行,所以制度本身也不斷演變,從而可能形成一個制度演化的路徑,它代表了人類生活規則的歷史。制度的確立必須是得到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同,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同又進一步使制度得到自我強化。比如,如果一個社會50%以上的司機贊同“靠右行”作為交通規則並加以遵守,那麼“靠右行”才能作為一條制度被確立,而這條制度的確立將使越來越多的司機遵守“靠右行”,於是這個制度被強化了。

但是要指出,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同應該理解成社會成員的談判能力而不是他們的數量。比如一個國家統治者可能是少部分人,但他們掌握政權和暴力機構,從而有更大的談判能力,因此他們更容易把自己的主張發展成制度。這如同我們在現實中看到,法律作為制度雖由小部分人制定卻是非常強硬的,原因在於法律依靠國家暴力機構作為後盾;道德作為制度雖然常常由大眾在自由博弈中形成,而其約束力卻不如法律有效。這也可以説明,有組織的決策產生的行為將比分散決策產生的行為更具建設性或破壞力。生活中官員的數量少而百姓數量多,但是百姓怕官,就是因為官員是有組織的,百姓是沒有組織的。為什麼僱員要成立工會,僱主要成立僱主協會,原因就在於試圖增加自己的談判能力,使己方的行為對談判局面更具影響力或支配力。為什麼貿易保護有損國民福利但仍然會存在,甚至甚囂塵上?原因是那些從貿易保護中獲利的集團容易團結起來向政府施加壓力,而被損害的消費者卻因為“搭便車”問題不能解決而一團散沙,缺乏談判能力。

也許我談得太遠了。我們討論的話題是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於人類的重要性還可以由一個猜想來理解。假設在人類之初的矇昧狀態,人類也沒有制度來約束行為,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局面?那將是“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每個人都努力追求着自己的“幸福”(當然那時的人們並不知道幸福為何物,但他們出於本能會追逐自己的利益),知識的缺乏使他們還沒有認識到如何協調相互的利益和行為。正是經過漫長歲月相互殘殺、鬥爭的切膚之痛,人們逐漸認識到行為的交互性而建立起約束人們行為的制度。知識的不斷積累成為制度不斷改進的動力。是知識和制度使社會秩序得到建立,使人類越來越走向文明。

當人類不斷建立起各種制度、不斷改變各種制度、不斷創新各種制度的時候,各種制度的綜合就形成了社會體制。經濟體制就是一種重要的社會體制,它由各種規範經濟行為的制度構成。財產權利制度就是這些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種——事實上,財產權利制度常常被看作經濟體制的基礎。公有的經濟體制和私有的經濟體制就是這個基礎上兩大對立的體制。

我們講制度的重要,最典型地就可以反映到財產權利的重要性上來。1993年諾貝爾獎得主諾思的研究表明,資本主義之所以最早萌芽在荷蘭,就是荷蘭較歐洲其他地區更早形成了私有財產權利制度。張五常去年在華中理工大學就作了一場《產權為何重要》的精彩演講。他指出,制度安排的不同將導致收入的分配形式就會改變,從而資源的分配就會改變,隨之,經濟發展速度和績效也會改變。

其實經濟運行的一切問題最終都可以且應該歸結到體制(制度)的問題。我們常常提及人才外流,譬如高級和優秀的人才到國外、到外企等。一些評論説那些離去人們失去了愛國熱情、缺乏奉獻精神,評論者不知道愛國主義和奉獻精神是有價的。一個優秀的人才願意留在國內企業工作,十倍的年薪都不足以將他吸引到國外企業,但是如果是二十倍、三十倍、一百倍呢?人才流失顯然並不簡單地是一個愛國主義、敬業精神、職業道德的問題,它更與報酬體制相關。又比如中國為什麼缺乏企業家精神?我曾看到一本數十萬言的專著討論(中國)企業家精神,但我對它不以為然,因為它沒有接觸到最深層次的制度問題。企業家精神的缺乏固然與教育、經濟等相關,但最大的問題恐怕還是在於我們尚沒有一套培育企業家的體制,比如競爭的企業領導體制和與風險責任相對稱的報酬體制。中國要培育企業家精神,首先應建立有利於企業家成長的制度,比如企業家市場制度。再如國有企業改革,我們曾經嘗試過許多方法,當逐漸接觸深層次問題之後,我們還是必須進行體制創新。

我們希望國家富強,實際上富強並不是一件難事,只要我們的制度安排1)能夠激勵人民求富2)能夠保證人民有自由求富的權利,我們就會走向富強。“幹好幹壞一個樣”挫傷人民求富的積極性,所以我們反對平均主義;非法斂取錢財破壞求富的自由權利,所以我們反對貪污腐敗。除卻戰爭和自然災害,貧窮國家之所以貧窮的原因,如果不是因為政策等制度安排挫傷了人民的求富積極性,一定就是它的制度安排沒有保證人民自由求富的權利。在中國,目前也還存在着一些妨礙自由求富的制度安排,比如行政過度地介入經濟的傳統觀念和行為,比如地方保護主義,比如國家對某些政治強勢的行業(企業)的壟斷熟視無睹,等等,這些都是我們在體制創新過程中需要逐漸革掉的。

最後我還想補充幾點。其一是制度起源於降低交易成本,有的制度很好,但實行它需要太高的交易成本,它是不可能存在下去的,所以人類許多美好的設計最終還是烏托邦似的構想;其二是制度具有路徑依賴,即制度存在自我強化和慣性,我們常常看到,一項制度並不好,但它還是延續下去了。由於搭便車行為,許多制度創新並不總在最佳的時刻進行,而是在那以後,情況非常糟糕終於到大家忍無可忍的時候才進行;甚至,也可能人們“以濫為濫”,誰也沒有信心和興趣去改變這不合理的制度,於是出現制度“鎖定”(lock in)效應,最終大家在腐敗沒落的制度中消亡。人類最初的二十幾個文明最後不少都銷聲匿跡了,與制度鎖定不能創新密切相關。記得經濟學家汪丁丁説過,當一個民族面臨制度鎖定效應時,這是一個民族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