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規規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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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輔料庫房管理制度

廠規規章制度3篇

一、原輔料庫房實行專庫專用,並設有防蠅、防鼠、防潮、防塵、通風設施,並運轉正常,每天定期打掃庫房衞生,保持庫房整潔。

二、原輔料入庫前由專人驗貨,所有采購的原輔料必須索取生產企業的有效衞生許可證、產品有效檢驗報告單。外包裝必須有完整標籤標識、生產日期及保質期,且無破損、無污染,原輔料無腐爛、變質。

三、所存的原輔料必須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各類原料的貨架標籤必須與存放的貨物一致,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殺蟲劑、消毒劑等)。

四、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冷庫必須有温度記錄設備,並對冷庫温度每天做好記錄。

五、入庫的各種原輔料必須建立台帳制度,做到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成品庫房管理制度

一、成品須標註標籤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限後方可入庫。

二、所有的成品必須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各類成品的貨架標籤必須與存放的貨物一致。

三、成品庫房必須專用,不得存放原料和半成品,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殺蟲劑、消毒劑等)。

四、做好庫房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工作,保持庫房通風,定期做好庫房衞生,保持庫房乾燥整潔。

五、入庫的各種成品必須建立台帳,做到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六、退回的產品與正品要明確隔離,且標識清楚,以防混用。

七、出庫產品必須經過檢驗,符合國家衞生標準要求。禁止不合格產品出庫銷售。

食品化驗室管理制度

1. 嚴格按照“食品衞生國家標準”進行規範操作。

2. 食品檢測項目和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 遵守本廠產品質量標準,做好原輔材料及產品檢驗、分析工作,確實把好質量關。

4.實驗情況及時分析,數據要記錄在專用記錄本上,並做到及時、真實、齊全、清晰、整潔、規格。

5.化驗人員應努力鑽研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技能,仔細地觀察實驗現象,養成良好工作習慣。

6.按照生產工藝要求,認真做好生產半成品和成品檢測的工作,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儀器正常運轉。

7.玻璃儀器的洗滌,必須遵守清洗規章制度,以達到分析項目準確無誤。

8.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9.人為損壞化驗室儀器、設備,根據情節給予賠償。

10.檢測產品質量情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指出整改措施與建議。

11.易燃、易爆、劇毒、強酸、強鹼化學試劑要妥善保管,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杜絕事故發生。

12.下班前關閉門窗、水、電,確保防火、防爆、防盜、防毒安全。

13.化驗室閒人免進。

14.化驗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根據公司紀律要求予以處罰,甚至除名。

衞生管理制度

一、商品衞生管理制度:

1、 生熟商品須分開存放,以免交叉感染;

2、 食品的存放區應保持通風、乾燥;

3、 食品放置須與非食品、清潔用劑分開;

4、 貯存食品的容器須封箱封蓋,容器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需離牆離地至少5釐米;

5、 未經清洗的食品與已經處理完畢的半成品在加工間分開存放;

6、 腐爛、變質的食品必須及時挑揀出來;

7、 不同食品在處理時,不能混合清洗,必須換水或用不同清潔容器、水池清洗;

8、 人員在處理、銷售熟食品及直接入口的食品時,須着乾淨衣服、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9、 清潔用劑應統一放置,不得與食品接觸或放在食品加工區域;

10、 清潔用具存放於清潔間內,不能放在食品加工區域。

二、個人衞生管理制度:

1、 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要求

1.1 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均不能參加生鮮熟食的工作;

1.2 操作人員須取得區、市級以上的衞生部門頒發的健康證、培訓證;

1.3 凡手部受刀傷或有其他外傷的工作人員,應立即暫停食品加工、銷售工作,採取妥善措施包紮防護;

1.4 洗手要求:工作人員在下述情況時必須洗手、消毒: 開始工作之前; 上廁所之後; 加工生食品之後,加工熟食品之前; 接觸了未消過毒的物品之後; 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髒物等之後; 從事與食品加工、銷售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 離開加工場所再次返回時;

2、 着裝儀表要求

2.1 工作前必須穿戴已清晰、消毒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頭髮不得外露,口罩必須遮住嘴與鼻子;

2.2 員工所着工作服、帽等必須每日清洗、消毒,口罩必須每日更換;

2.3 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勤洗澡、勤換衣、勤理髮、不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戴首飾;

3、 良好的衞生習慣

3.1 不將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用品、飾物等帶入工作區域;

3.2 工作中,不得從事吃食物、吸煙、吐痰、挖耳朵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3.3 拿取食物須用食品夾,不能用手拿;

3.4 不將直接入口的熟食、直接入口的食品暴露在空氣中;

3.5 不混用是容器、食品加工刀具,食品容器使用前須清潔、消毒;

3.6 刀具使用完畢後,放回原位;

3.7 不將食品與非食品類、食品直接加工用具混放;

3.8 不將清潔用劑與食品類商品臨近存放;

3.9 進出冷庫要隨時關門;

3.10 及時處理垃圾,保持區域的乾淨整潔。

車間衞生管理制度

1、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勤洗澡、換衣、理髮、不得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

2、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工作服(無鈕釦,無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頭髮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保持清潔且每天必須更換。

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如手錶,首飾等)帶入車間。

4、進入車間應洗手消毒,工作過程中按規程洗手;車間內嚴禁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生產無關的雜物。

5、車間內嚴禁飲食、吸煙和隨地吐痰。

6、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必須達到加工人員的要求後方可進入。

7、新參加工作的生產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生產人員患有有礙食品的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或手有外傷等情況,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加工崗位並妥善治療。

8、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 ⑴、開始工作之前 ⑵、上廁所以後⑶、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後 ⑷、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 ⑸、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9、生產車間內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枱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 車間內必須有用於工器具和固定設備消毒的設施,並保持齊全有效,設施本身及使用過程中不得對食品產生不良影響。

11、在工作前後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要有記錄)。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又不影響食品的衞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製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用熱水消毒時,水温應達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枱、機械設備、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鏽蝕,並保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後的設備、工器具、操作枱必須再用水徹底沖洗乾淨,除去殘留物後方可接觸產品。 13、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並及時清理出廠,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14、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15、同一生產現場內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衞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16、車間內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將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裝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結束後(或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牆壁、排水溝,必要時進行消毒。

18、生產車間和其他有關工作場地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雜物,地面不得出現大規模的積水現象,生產中的廢棄物應隨時清理和清除。

19、車間內的更衣室、掛靴間、洗手消毒間等,應經常進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潔。

20、車間周圍應定期或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以防止害蟲滋生,車間使用殺蟲劑時,不得污染食品,並儘量避免污染設備,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殺蟲劑後應徹底清洗乾淨,除去殘留藥劑。

21、廠房、設備、排水系統、廢物排放系統和其他機械設施,必須保持良好狀態。在正常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修。車間應做到整潔、空氣新鮮。無明顯水汽、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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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現場8s髒亂差,當班領班給予罰款30元/次,責任人50元/次

2. 每週二、五早會未到者,罰款30元/次,遲到罰款10元/次,站立姿勢要端正、手放背後

3. 上班時間打鬧、大聲喧譁、説笑、竄崗、聊天、影響工作者,罰款50元/次

4. 人離開工作(機)台未將凳子歸位者,工作台上未擺放整齊者,罰款20元/次

5. 上班時間玩手機、聽音樂者,罰款100元/次

6. 上班時間不服從安排者,罰款100元

7. 未提前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記曠工一天,罰款100元

8. 拖完地未清洗拖把,未將水倒掉者,罰款20元/次

9. 交接班時產品狀態交接不清楚的,品質信息未交接清楚,當班領班罰款30元/次

10. 亂扔產品導致數據錯誤給予警告處分,罰款300元/次

11. 產品狀態標識不清或不按標識亂放產品者,罰款30元/次

12. 報表弄虛作假者,罰款300元/次,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記過處分

13. 不得亂丟垃圾,隨地吐痰,違者罰款50元/次

14. 當班檢驗發現不良未及時反饋處理導致生產延誤,罰款50元/次

15. 被後所在車間未帶離崗證者,罰款30元。

16. 蓄意段投訴不良超標,罰款5~50元/次

17. 離開自己破壞公司財產,警告處分,罰款300元/次

18. 穿便鞋進入工作區,罰款50元/次

19. 未正確着裝、佩戴名籤,罰款50元/次

20. 任何物品不可在地面拖行,違者罰款50元/次

21. 男士不準留長髮、染髮、戴耳釘、紋身,否則不準進入車間

22. 不得穿高於膝蓋的短裙、短褲進入車間,違者罰款50元/次

23. 飲料、食品不準帶入車間,違者罰款50元/次

24. 公司任何物品不得帶出廠區,違者警告處分,罰款300元,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

25. 不準隨意亂塗亂寫亂貼亂扔垃圾,違者罰款50元/次

26. 廠區嚴禁抽煙,違者罰款300元

27. 公司內嚴禁打架鬥毆,違者開除處分,並罰款500元

28. 上班時間打瞌睡罰款50元/次,睡覺警告處分,罰款300元/次

29. 上班時間打遊戲、看電影,警告處分,罰款300元/次

30. 上班時間未按時到崗,罰款30元/次

31. 人離扇停,人走燈滅,關閉空調,違者罰款30元/次

32. 私自更改工藝條件,機台參數,膠水油墨配方,警告處分,罰款300元/次

33. 委託或代替他人刷卡,警告處分,罰款300元/次

34.未到下班時間時不得提前收工等待下班,違者罰款50元/次

35. 產品未能及時送出,導致欠貨,罰款100元/次

36.將公司物品或財產(如套殼)弄丟失者,按原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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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廠規章制度

1)、為了企業的文明與和諧,現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2)、考勤制度、早上:8:00-11:30; 下午:12:00-17:00; 加班:18:00-22:00。

3)、用餐及作息、11:30-12:00、用餐; 17:00-18:00、用餐; 22:00-08:00作息。

4)休假制度:4.1、月份休假2天,既15號及30號。

4.2、禮拜休假擬定為禮拜晚上休息。

4.3節日休假;即春節;元旦;中秋;國慶等國家指定假日休假2—5天。

5)、在職人員無缺勤;無早退;無遲到獎全勤獎30元。

6)、在職人員全年無缺勤;無早退;無遲到獎年終獎獎工資的2%或1%-1.5%。

7)、在職人員全年保持在前3名的人員將以晉級作以獎勵(或物資獎勵);對企業有較強幫助的記大功一次;舉報不量情況的將記小功一次;三次小功記大功一次;滿三次大功可自薦相關管理;通過任職。

8)、在職人員有缺勤;早退;遲到一次者扣取全勤獎15元。缺勤;早退;遲到2次以上者扣取全勤獎。

9)、無故曠工罰款50元,同時記大過一次。早退,遲到2次者記小過一次,滿三次記大過一次,三次警告,五次開出。

10)、不得在企業從事鬥毆,辱罵同事及其上級,違反者記大過一次,三次警告,五次開出。

11)不得在車間抽煙;吃零食;聽音樂,違者一次警告;二次記小過一次,三次罰款50元。(在車間抽煙罰款50元)。

12)不得隨意動用企業的物料資源,被發覺罰款5元;如有需要可以在同意時動用。

13)上班應認真做事;不準大聲喧譁,不準扎堆聊天,不準做私活.;幹活積極主動,作好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幫助做一些對生產有益的事。

14)上班中間不準隨便離開車間,更不準出廠,不能洗衣,洗頭或進宿舍睡覺,違者記小過一次;罰款5元。

15)上班時間抓緊做事,不準耽誤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有權督促其上道工作速度,如其不聽,可向管理人員彙報,同天一次警告,二次罰款5元。

16)上班時間不得在車間會客;如有需要到可到厂部以外的地方會客。夜間不得帶外來人員在本企業過夜,如有發現者罰款10元。同時記小過一次。

17)認真做事,互幫互助,大家一起來創建一個和諧的大家庭。

18)下班應對照明,生產設備電力,車間總閘作以關閉,如有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服裝廠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 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 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 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 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 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 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 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 如果還無法解決, 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 合同期定為一年, 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 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 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 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 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 如每月 1號發工資, 而1號是休息假期, 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 廠規守則

1. 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 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 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 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 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 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 不得越級呈報, 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 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 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 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 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 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 員工未經批准, 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 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 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閲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 講衞生, 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衞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 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 可到辦公室籤咭)

13. 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 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 如果出現故障, 應立即切斷電源, 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 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 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 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 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 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 文明用語, 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 嚴禁煙火, 不準在車間內抽煙: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 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 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 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 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後果, 一切責任自負。

22、 保持車台整潔, 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台、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 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籤工號者, 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 如有自行塗改, 故意製造亂飛, 將作嚴肅處理。 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 僱用、調動

1. 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 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 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 試用期間, 經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 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 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 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 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 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 應於接到通知後, 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 並繳驗下列資料:

4-1. 人事資料卡。

4-2. 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

4.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 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 不法毀損公物者。

5-3. 擅自越權處理事務, 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 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 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 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 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 終止勞動契約。

7-1. 歇業或轉讓時。

7-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 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 員工欲終止契約時, 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 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

1. 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 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 工作時間: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 (加班)

3. 遲到

2-1. 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 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 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 早退

3-1.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 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 請假

4-1. 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 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 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 工資

1. 本規則所稱工資, 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 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 每月發給。

3. 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 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 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 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 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 津貼。

4-3. 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 全勤獎: (i) 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 全月沒請假會發給**.-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 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 年底有年終獎, 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 工作獎金: 如計件後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 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 若生產於$700-$1000者, 將按工資10%提成, 而生產值於$1000以上者, 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 請假

1. 婚假: 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 並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 本廠會支付一週有薪假期。

2. 公傷病假: 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 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 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 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 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 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 超過時效者: 可辦停薪留職, 但經勞資部門特准者不在此限。

4. 喪假: 員工依本列規定, 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 可得有薪工資。

5. 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 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6. 員工請假時, 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敍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附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手續, 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7. 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 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 並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8. 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 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 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 薪金照發。

9. 在加班趕貨期間, 員工若須請假, 必須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去, 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 飯堂、宿舍守則

1. 講究衞生, 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 節約用水用電, 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 每位員工牀鋪要保持整潔, 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嚴禁明火, 嚴禁倒水, 不得掛濕衣服, 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 廠區內嚴禁聚賭, 打架, 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 由廠方後勤安排好牀位後, 不得亂搬牀位, 宿舍的鐵牀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 12:00 後不得進出廠門, 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 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 不可1人獨佔一個房間。

1. 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 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 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 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 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 搬離宿舍。

2. 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 由於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3. 注意安全, 在廠區範圍內嚴禁坐欄杆。

4. 廠區範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