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變更管理制度(精選3篇)

企業變更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企業變更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煉化企業變更過程的安全環保管理,規範變更審批程序,明確變更管理職責,避免在變更過程中發生安全、環保事故,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股份公司所屬煉化企業。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各級人事組織部門是勞動組織、人員培訓管理過程中相關變更管理的歸口部門,對所負責業務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四條各級計劃規劃部門是資本性投資計劃過程業務變更管理的歸口部門,對所負責業務變更過程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五條各級物資採購部門是物資採購業務實施過程中相關變更管理的歸口部門,對所負責業務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六條各級項目管理部門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項目實施等工程管理過程中變更管理的歸口部門,對所負責項目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七條各級生產管理部門是生產工藝、操作及應急預案等生產過程相關變更管理的歸口部門,對所負責項目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八條各級設備管理部門是設備運行、檢維修過程等相關變更管理的歸口部門,對所負責項目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九條各級安全環保部門是安全環保設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保證基金安排的隱患治理項目等相關業務變更管理的歸口部門,對所負責業務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十條各級消防部門是消防設施、消防滅火預案、應急救援預案相關業務變更管理的歸口單位,對所負責業務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三章安全環保管理要求

第十一條各項業務的變更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業務歸口部門對所管業務變更過程中的安全環保負責。

第十二條各項業務的變更按照《石油天然氣工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sy/t6276-1997)中“變更管理”的要求,形成變更文件,經相關部門和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執行,未經審批同意不能實施變更。

第十三條業務歸口部門應該根據業務的變更內容,組織進行安全和環境因素識別與風險評價,制定完善的風險削減措施,確保變更過程中安全環保受控。

第十四條業務歸口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劃分,負責對業務變更的內容告知相關部門和人員,並組織對變更涉及的人員進行培訓教育,並考試合格。

第十五條在各項業務變更執行過程中,應該嚴格執行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杜絕違章行為和違反標準現象的發生。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所稱變更是指在日常管理措施實施過程中與原計劃的現狀發生的變化,主要包括設計變更、設備變更、工藝變更、方案變更、人員變更等。

第十七條各單位和各管理部門對其業務範圍內的變更過程的安全環保管理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股份公司煉油與銷售分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變更管理制度 篇2

1、所有工程變更均應由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

2、涉及到工程結構的設計變更,必須經過原圖紙審核單位的審查通過。

3、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首先應經過監理機構的審查同意;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籤認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不得實施,否則監理機構不得予以計量。

4、設計變更實施後,監理機構應對變更的費用和工期進行評估,並協助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

企業變更管理制度 篇3

一、工程變更管理

(一)、工程變更的提出

1、設計院因結構設計不合理或圖紙出現差錯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修改,需經學院認可,並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設計變更通知單必須有設計人員簽字,加蓋設計院公章才生效。

2、學院因建築增加或調整使用功能需對設計圖紙進行修改,應事先與設計院、施工單位磋商,出具設計變更(若引起工程結構受力情況變化,必須經設計院出變更設計施工圖);特殊情況學院可在不影響建築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先發變更聯繫單(聯繫單需建設項目負責人簽字才生效,涉及到裝飾效果的變更施工必須經學院分管院領導確認批准後才生效),但應及時補辦經設計院確認的設計變更文件備查。

3、施工單位無權擅自改變設計,對原設計圖紙中施工確有困難的部分,設計本身也存在不合理或設計錯誤,需要請設計院修改設計的,施工單位應向學院現場負責人提出書面建議或要求,由學院負責與設計院協調解決。若由於施工條件變動,材料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因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施工等原因,必須對設計圖紙作某些修改時,應事先徵得設計院、學院同意,由施工單位填寫技術核定單,經設計院簽證認可。

所有變更原則上必須有正式的書面通知單,任何口頭指令或電話聯繫後都要補辦學院或設計院正式發出的書面變更通知。

(二)、工程變更流程

1、院方因使用功能調整而發生的變更操作程序:學院發出書面變更要求,通知書交現場,現場工程師會同設計院進行變更設計,並出具變更設計文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施工單位、審計單位簽收,祕書組(資料員)登記備案,現場工程師督促實施。

2、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技術員必須在每道工序實施前完成審圖,並提出施工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為解決施工難題或設計圖紙錯誤等發生的結構設計變更,原則上應控制在該工序實施前,嚴格防止返工和造成損失,具體變更程序:現場工程師通知設計院會同施工單位技術員對圖紙會審,設計院出具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現場工程師、審計單位簽收,祕書組(資料員)登記備案。

(三)、工程變更的`實施

1、對於任何設計變更文件,現場代表應從施工工藝、材料、造價等角度對其可行性或必要性作出評審。若有不同意見可以以工作聯繫單的形式向設計院提出修改意見供其參考。

2、將設計變更文件發給監理單位時,要同時作好交底工作,並隨時指導施工。

3、項目負責人在收到設計變更文件後,應及時在有關的施工圖紙上作好相應的標記,註明變更大概內容、變更時間、變更出處。

二、工程簽證管理

(一)、工程簽證流程

簽證流程:所有增加的工作量和隱蔽工程,必須由現場工程師、項目監理工程師會同審計人員,對所發生的工程量進行現場實測、核准工程量及施工方法,並備案會籤,報現場組組長審批,祕書組歸檔備案。

(二)、工程簽證

1、工程簽證應與工程驗收同步,簽證期限不能超過一週,特別是隱蔽工程簽證,逾期不予補籤。

2、為使工作有序及有利於結算等,每月月底應辦理設計變更文件的校核;經院方、施工方、監理、審計單位校核簽字後的簽證單,由施工單位保存一份;院方保存的一份封存後移交祕書組保管,並填寫《設計變更文件移交清單》和《簽證單移交清單》,為方便查對,清單需一式兩份並需學院審計負責人及審計單位人員簽字,雙方各持一份。

3、簽證單需四方(施工方、監理方、審計方以及院方)共同簽字方為有效

4、所有簽證必須附發生簽證的原始工作聯繫單以及簽證部位簡圖

5、凡涉及工程造價認定的項目,現場負責人、監理人員及現場組組長均無權決定,特殊情況必須有院領導授權。

6、所有現場簽證僅對所發生的變更工程量給予認定,對現場籤認的造價僅供工程審計參考使用。

7、隱蔽工程需在隱蔽前請監理、審計人員以及現場工程師共同到現場審核後備案會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