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停止決定書(精選3篇)

責令停止決定書 篇1

x人民政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決定書平安建管停字﹝20xx﹞號 :你單位(個人)在 建設的建(構)築物,因未取得鄉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違反了《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屬違法建設。依據《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個人)立即停止建設,聽候處理。如你在接到本決定書後,拒不停止建設,我鎮將依照《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將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予以強行制止。你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五個法定工作日內,享有向我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陳述意見的權利;逾期不提出的,視為自動放棄。

責令停止決定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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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4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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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 月 日

責令停止決定書 篇2

麗水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責令停止違法建設行為決定書麗執法( )責停決字〔 〕第 號 :經查,你(單位)於 年 月 日 時在 違法進行其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的規定。現根據《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違法建設行為,聽候處理。

麗水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年 月日

責令停止決定書 篇3

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

黃折徠:

身份證號碼:4304227

地址:衡南縣洲市鄉洲市村皮衝組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接羣眾舉報,我局三塘環保所執法人員20xx年7月17日現場監察,你在衡南縣洲市鄉洲市村皮衝組建設廢舊塑膠造粒生產項目,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及需要建設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且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廢水、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外環境。衡南縣人民政府對你廠依法進行取締關閉(南政發[20xx]7號)。

以上事實,有我局三塘環保所執法人員20xx年7月17日《環境現場監察文書》、20xx年7月19日《調查詢問筆錄》及現場照片為證。

你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

二、責令改正的依據、種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和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我局決定責令你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廢舊塑膠造粒生產項目停止排污,並按照衡南縣人民政府文件(南政發[20xx]7號)要求予以依法取締。

如你拒不執行,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衡南縣人民政府或衡陽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

20xx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