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第二專題研討會講話稿(黨組書記)

“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第二專題研討會講話稿(黨組書記)

“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第二專題研討會講話稿(黨組書記)

同志們:

根據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和我委專題教育方案安排,就“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第二個專題“嚴以律己,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進行了研討。

以上,聽了幾位班子成員和處長們的發言,感到,大家對《黨章》和xx關於“三嚴三實”重要論述的學習和理解的比較深刻,依據《黨章》,圍繞“嚴以律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進行深入的研討。大家對“嚴於律已”的認識比較深刻,能夠以一名共產黨員的身份把自己擺進去,談的很具體、很實在。

為開展好這一專題的研討,在個人自學、支部集中學習的基礎上,中心組又原文學習了《黨章》,為大家更加深刻的理解把握黨章的主要內容,自覺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紮實開展好第二專題研討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實踐證明,我們的學習是有成效的。

下面,結合大家的研討,我就“嚴以律己,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講三點意見。

第一,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必須把遵守政治紀律和規矩擺在首位

xx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指出,要“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紀律建設,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並且明確提出了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五個必須”要求,即: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實於黨的同志;必須遵循組織程序,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彙報的彙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違背組織決定;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

這“五個必須”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其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xx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聽從黨中央指揮。也就是,只要是黨中央提倡的我們就要堅決響應,只要是黨中央決定的我們就要堅決照辦,只要是黨中央禁止的我們就必須堅決杜絕。這就是紀律、這就是規矩。

那麼,我們如何才能做到遵守紀律、遵循規矩呢?我個人理解,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作為民族宗教工作部門的一員,遵守政治紀律、遵循政治規矩,就是要在思想和行動上,與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高度的一致,這也是一條“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大家總是講,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與其它部門的工作相比,有其特殊性。但在同黨中央、自治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沒有特殊,也不能有絲毫的含糊,不能各行其是,更不能講特殊、搞變通。必須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要把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作為開展各項工作的前提,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行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上決不能“講條件、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服從黨的領導、執行組織的決定,是我們每一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是不能觸碰的“紅線”,是真正帶電的“高壓線”,每一名黨員領導幹部都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

首先,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從遵守和維護《黨章》入手。xx指出,全黨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真正把《黨章》作為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作為指導黨的工作、黨內活動、黨的建設的根本依據,把《黨章》各項規定落實到行動上、落實到工作中。

大家知道,《黨章》是我們黨的總章程,是黨最根本的規章和制度,也是規範每一個黨員言行的“總規矩”。而“三嚴三實”是黨員幹部的“為政之道”和“行為準則”,也是落實《黨章》要求的具體標準。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增強黨員幹部黨性觀念,是全面踐行“三嚴三實”的必由之路。我們之所以組織大家系統學習《黨章》,目的就是通過學習,全面瞭解和掌握《黨章》的具體內容,加深對《黨章》精神實質的理解和把握,提高黨員幹部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的意識,增強學習《黨章》、踐行“三嚴三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我們必須自覺把《黨章》作為根本的行為準則,用《黨章》規範自己的言行,把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到全部工作中去,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永葆政治本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能在政治方向上“出差錯”、“走偏路”。其次,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就要從嚴執紀。“嚴以律己”是每一名黨員領導幹部的立身之本、為政之基,是永葆政治本色的內在保障。《黨章》規定了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的基本行為規範,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體黨員必須遵循的總規矩。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我們必須自覺遵守《黨章》,時時刻刻用《黨章》規範自己的言行,用《黨章》這面“鏡子”照一照自己的思想,用《黨章》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行為,樹立紀律意識、嚴明政治規矩、把牢政治方向,始終做到心中有黨、對黨忠誠。委黨組、機關黨委和各基層黨支部都要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黨組織負責人要時時刻刻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用《黨章》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引導,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引領全機關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

第二,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決糾正各種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

作為一個單位、一級組織、一個羣體,如果沒有了紀律、缺少了規矩,就是“一盤散沙”,就會“一事無成”。我們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牢牢抓住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根弦不放鬆。如果我們把加強政治紀律、遵守政治規矩作為一個“口號”來喊,當成是“擺設”來看,久而久之,就會淡漠紀律意識,放鬆政治紀律,甚至違反政治紀律,破壞政治規矩,就會犯政治上的錯誤。

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是我們黨對黨員、幹部的一貫要求。在中紀委五次全會上,xx尖鋭指出了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種種表現:“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亂評亂議,口無遮攔,甚至公然妄議中央;目無組織,自行其是,脱崗離崗不向組織彙報;個人重大問題不及時報告,對組織隱瞞實情;跑風漏氣、四處説情、亂打招呼,等等。其中有的問題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成為黨的建設的一大憂患。我們必須正視這些問題,不能視而不見,更不能無動於衷。”總書記的講話,一針見血,點到了當前一些地方和單位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命脈”。

從我委機關來看,通過教育實踐活動,應該説“四風”問題得到了有效治理,整體面貌得到了有效改觀。這是主流,必須充分肯定。但也必須清醒地看到,“四風”問題還沒有徹底根除,“不嚴不實”的問題在有些黨員幹部中還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甚至還很嚴重。

前一段時間,機關黨委徵求了“不嚴不實”問題,我仔細梳理了一下,感到突出表現有以下4個方面:

(一)學習氛圍不濃。有的同志學習緊迫感不強,面對當前知識的“保質期”越來越短,思想的“折舊率”越來越快,能力的“替換率”越來越高的實際,少數同志仍然習慣於“吃老本”,不願學、不善學、不勤學、不深學、不真學,不善於學習研究新事物,不願意系統掌握新知識,面對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常態和我區民族宗教工作面臨的新形勢,一些幹部跟不上、不適應,甚至對新的工作任務“束手無策”,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提法“茫然無措”,對如何貫徹自治區黨委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如何落實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不知所措”。

我們如果不注重學習,不注重更新知識,不注重調查研究,不注重轉變觀念,就會導致“坐井觀天”,對當前很多新情況、新任務、新事物就難以適應。在執行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委黨組的決策部署時,就難以創新思路,工作中就可能會眼高手低,拿不出管用的招數,缺少抓落實的辦法。

(二)進取精神不強。有些同志對日常工作標準不高,對重點工作把關不嚴,只滿足於“大概、差不多”。有些同志對自己份內的工作都不願幹、不想幹,時間長了,結果是幹不好也幹不了。有的同志甚至是抱着“混日子”、“熬年頭”的思想。我感覺,在我們機關裏,這樣的人不在少數。這些同志,面對深化改革的形勢和我委繁重的工作任務,沒有把心思放在履職幹事上,而是能躲就躲、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能不幹就不幹,致使所負責的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甚至有些工作因長期無人過問、無人管理、無人落實,成了“死角”。

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作為一名黨的領導幹部,如果沒有進取意識、缺少科學精神、缺乏負責態度,不僅會貽誤事業,最終也會害了自己。

(三)擔當意識不夠。我們有些同志對待工作認識不高,怕幹事,怕出事,怕擔責,即使有了工作也是“踢皮球”、當“二傳手”;還有些同志出工不出力,對急難險重任務,有畏難情緒,甚至關鍵時刻“卸挑子”、重要關頭“掉鏈子”。還有的同志遇到矛盾和問題繞道走,只講原則要求,就是不講具體怎麼辦、怎麼解決。個別領導幹部工作標準不高,缺乏爭先意識,不善於在機關和民委系統內尋典型、找標杆、定目標,工作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拿不出實招、硬招,所分管的工作創不出特色、亮點;還有少數同志患得患失、不敢擔當,碰到矛盾和問題左推右擋,不願做艱苦細緻的工作;一些同志對委黨組部署的工作不是馬上辦、立即辦,而是拖拖拉拉,推一推動一動,甚至是推了也不動。

為官不為、不敢擔當,説到底就是責任心不強、創業精神不實,解決這一問題的核心,就是要解決自覺擔當的問題。擔當實幹,是領導幹部的本色,沒有擔當實幹,就沒有作為;沒有作為,一切好的決心、願望都是空話。

(四)作風紀律鬆散。一些同志紀律觀念淡薄,工作該請示的不請示,該彙報的不彙報,我行我素;有的同志,領導在一個樣,領導不在一個樣,平時單位找不到人,即使來單位上班,也是露個面就不見人了;有的同志把自己等同於一般羣眾,不該説的亂説,甚至“唯恐天下不亂”;還有些同志工作紀律渙散,上班時間玩遊戲、搞股票、逛淘寶,等等。這些問題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正常工作。

以上列舉的問題,是對前一個時期大家查找出的“不嚴不實”表現的概括,歸納的不一定準確,請機關黨委儘快梳理這些問題,拿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提出整改落實的方案。這4個方面的問題,既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也只是個別幹部身上存在的個性問題,具體到每一個處室、每一個單位、每一名幹部,存在的問題也不盡相同,不能一概而論。

除上述4個方面的問題之外,在“律已不嚴”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視,或者可以説,需要引起委黨組高度重視的問題,這些問題雖然沒有直接列入到“不嚴不實”問題之中,但也是存在的,只是羣眾們沒有直接提出來而已。這些問題主要涉及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表現。比如,少數幹部、個別同志熱衷於“説怪話、發牢騷”;有個別同志喜歡打聽所謂的“內部”信息、猜測“內幕”情況,平時幾個人聚攏到一塊,不是研究工作,而是“東家長、西家短”,缺乏最基本的黨性修養;還有極少數同志平時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把能力用在做事上,而是“習慣”於猜“機會”、想“位置”;有的委屬單位經費管理和使用上隨意性大,存在着不按財務管理規定管理財政資金、擅自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違規使用票據等等。這些現象雖然發生在少數單位和個別人身上,但決不能放任自流,必須嚴肅認真地對照剖析、檢查整改。我們講“守紀律、強作風”,最關鍵的問題是要“律己”,核心的問題是要“講規矩”。紀律和規矩,對每一名幹部來説,既是約束,也是保護,一些幹部出現違紀違規問題,往往都是在“紀律”上撕開了口子,在“規矩”上放鬆了警惕。

我們必須時刻認識到自己是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是國家的公職人員,我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公眾的監督之下,我們的所作所為,羣眾是看得見的,是有公論的。因此,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時刻牢記領導幹部的行為準則,時刻嚴守黨風廉政紀律,時刻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潔。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抵得住誘惑、耐得住清貧,做到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該説的堅決不説、不該做的堅決不做。

大家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黨員領導幹部遵守紀律和規矩是無條件的。對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必須堅決查處,決不能姑息遷就。不能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對各級黨組織來説,要切實履行執紀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各種違紀違規問題。特別是要敢於較真碰硬,拒絕説情風、關係網、利益鏈、小羣體。無論是誰,違反了紀律和規矩就要負擔責任,嚴重的問題要嚴肅處理,不搞下不為例,也不搞法外開恩,使紀律和規矩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使黨員、幹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要嚴格按照黨的紀律和規矩來約束黨員幹部,各種違紀違規行為一定能夠得到糾正和根除。

第三,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始終如一地貫徹執行黨章,踐行“三嚴三實”要求

學習黨章的目的,在於強化黨性,改進作風,更好地踐行“三嚴三實”要求。這裏講三個問題:

(一)要以“學”的態度、“通”的精神,掌握黨章內容,樹牢黨規意識。xx指出,“要強化法規、制度意識,在全黨開展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衞制度的良好氛圍。”強化法規制度意識,首要的就是樹牢黨章、黨規意識。《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我們每一名黨員必須遵守的根本行為規範。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既是黨員的義務,也是加強黨性修養、成為合格共產黨員的根本途徑。xx指出:“要把《黨章》學習教育作為經常性工作來抓,通過日常學習、專題培訓等形式,組織黨員學習黨章。”“要把檢查學習和遵守《黨章》情況作為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通過學習教育,使全黨同志對黨章內化於心、外化於行。”這就告訴我們,對黨章不但要勤於學習、反覆學習,而且要善於學習、深入學習。

我們要把學習《黨章》與學習xx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深刻理解黨章對黨的建設的總體要求,對黨員、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幹部的要求,堅持用黨章對照、檢查、指導黨建各項工作。通過深入學習,達到真懂、真信、真用。把黨章各項規定落實到行動上、落實到各項工作中。要按照黨章規範自己的行為,堅定理想信念,牢記黨的宗旨,增強黨員意識,模範履行黨員義務,正確行使黨員權利,自覺遵守黨紀,從思想上、行動上成為一名真正的共產黨員。

(二)要以“嚴”的要求、“實”的舉措,強化紀律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就這個問題,我想講兩點想法:

首先,“三嚴”,是我們黨的核心價值,反映的是“鐵”的紀律。全體黨員幹部都要以此為標尺,經常衡量自己、約束自己、檢驗自己。一是要堅定信念,嚴以修身。我們每一名黨員幹部必須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終生“必修課”,要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堅定“三個自信”,不斷加強思想改造,做到一心向黨。要用黨章規定嚴以修身,要始終做到講政治、講正氣、講大局、講團結、講奉獻、講廉恥。二是要牢記職責,嚴以用權。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牢記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要始終把全心為民、廉潔奉公作為從政根本,時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謹慎,依法、秉公、廉潔用權,做到老實可靠、永不越線。三是要清正廉潔,嚴以律己。我們要始終牢記“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要遵規、守矩,用權不能任性”,要時刻繃緊“嚴以律己”這根弦,任何情況下都要穩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腳,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不斷強化“底線”意識、“敬畏”意識、“為公”意識和“責任”意識。

其次,“三實”要求我們一切從實際出發,求真務實,注重實效。我們要通過學習和實踐,把握“三實”的具體要求,成為我們的行為規範。一是要踐行黨的宗旨,做到“謀事要實”。黨員領導幹部要時刻銘記“勤政有為”,要把心思用在謀劃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發展的大事上,把精力放在推進自治區黨委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上,把功夫用在本職工作任務的落實上,要在謀事中施展才能,在抓落實中成就事業。二是要認真履職盡責,做到“創業要實”。黨員領導幹部要樹立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牢記“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每一名黨員領導幹部都要“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我們一直在倡導,各級領導幹部在工作中要模範帶頭、勇於擔當、敢於負責,對所分管的工作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要充分調動大家的工作幹勁,為開展工作創造好的環境,提供科學的工作方法。領導幹部要用自己的模範帶頭作用帶動和激發幹部羣眾的工作積極性。三是要堅持表裏如一,做到“做人要實”。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做老實人、説老實話、幹老實事,要平易近人,不要官氣凌人,要做事不要作秀。要實幹不要空談。這是我們做人、做事的根基,是贏得羣眾信任的基礎,是民族宗教蒙古語文事業發展的前提。一個人的思想境界、思想品德、行為規範、為人處事,直接關係到這個人能不能成就大事,在羣眾心裏有沒有威望。因此,我們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始終以忠誠可靠、大公無私、誠實守信、公道正派、光明磊落的做人準則和標準約束自己,真正成為機關幹部的好領導、知心人、帶頭人。

(三)要以“高”的標準、“好”的方法,落實方案內容,推進工作落實。

中央提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要融入經常性學習教育,不分批次、不劃階段、不設環節,不是一次活動。我們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細化、實化“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處理好工學矛盾,紮實開展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這裏提四點意見:一是領導要帶頭。確保專題教育取得實效,方法和措施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堅持領導帶頭、做表率。因此,班子成員、各處室負責人要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帶頭參加教育,帶頭接受教育,帶頭查找問題,帶頭抓好整改。力爭使我委的學習研討更加深入、黨性分析更加深刻、整改問題更加徹底、執行制度更加嚴格。二是要緊盯目標要求。專題教育中,要對照“三嚴三實”要求,把思想教育、黨性分析、整改落實、立規執紀結合起來。要通過專題教育,進一步明確幹事創業的行為準則,深入查找“不嚴不實”問題,在整改落實上見實效,在真抓實幹上見實效,在推動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落實上見實效。三是搞好關鍵動作。根據中央要求,此次專題教育關鍵動作是專題黨課、專題學習研討、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整改落實和立規執紀等四個方面。我們一定要按照要求,抓嚴、抓實、抓到位。學習研討,要側重於發現“身邊教材”、分析存在問題、創新研討形式、提高學習成效。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要在廣泛徵求意見、深入開展談心、深刻查擺問題的基礎上,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的目的。整改落實,要針對“不嚴不實”問題和具體表現,一條一條梳理、一項一項分析,一件一件解決,真正通過建制度、立規矩,完善體制機制,把科學的制度設計、嚴格的制度執行、有力的檢查懲處結合起來,推動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四是堅持統籌推進。要將開展專題教育,作為推動民族宗教蒙古工作開展的重要抓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要統籌兼顧、協調推進,真正做到有機融合、相互促進,做到兩手抓、兩不誤。要通過專題教育,以“嚴而實”的標準落實年度各項工作任務。

同志們,紀律和規矩是黨的生命線,更是黨員幹部個人的高壓線。每一名黨員領導幹部,都必須始終繃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根弦,真正做到心裏時時有紀律,言行處處守規矩。要旗幟鮮明地同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保持高度一致不是一句空話,也不僅是口頭一致,而是毫無條件、毫無保留地保持一致,必須落實到思想上,落實到行動上,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習主席反覆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根弦不能鬆”,“誰也不能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有問題並不可怕,怕的是對問題麻木不仁。我們要清醒認識當前我委守紀律、講規矩方面的嚴峻形勢和存在的薄弱環節,深刻剖析根源,增強憂患意識,以更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更有力的舉措去抓緊抓好組織建設、紀律建設和作風建設,要用嚴的紀律、實的作風推進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的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