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城中村改造的優勢、困難及對策大綱

“城中村”改造是推進城鄉一體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一項利國利民的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先行試點、穩妥進行”的原則,街道城中村改造試點的馬家路村已進入住户簽約階段;我們周邊的新華、新塘等村,也在積極籌備之中。本村圍繞“城中村”改造也做了一些先期工作,並計劃在下階段開展實質性工作。

實施城中村改造的優勢、困難及對策大綱

城中村改造將借鑑馬家路村的做法,遵循八大原則:

1、實行分步改造原則。

2、實行區塊改造自求平衡原則。

3、尊重絕大多數被改造户意願的原則。

4、實行補償價格與市場接軌原則。

5、實行政策平衡原則。

6、實行產權調換安置與貨幣安置自由選擇原則。

7、實施以高層帶電梯公寓樓建設為主原則

8、實行產權調換拆遷户本區塊安置原則。

下面圍繞本村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從“改造優勢”、“面臨的問題”和“對策建議”三方面作一分析。

(一)實施城中村改造的優勢

周塘東村實施城中村改造具備三方面的優勢:一是區位優勢,二是思想優勢,三是政策優勢。

一、良好的區位優勢

1、優越的地理位置。周塘東村居住區東靠趙家河江,緊臨興園路工業區和滸崇公路,與古塘街道接壤;北靠市教育園區、曙光社區、星光家園;西、南與新華、新塘村交接。宗興路、周塘路橫貫東西,新江路、東小路、三灶江縱穿南北,把村莊分割成八個大塊。地形規劃,易於設計規劃。

2、良好的商業價值。新江路本村域長達0.89公里,除協和醫院、新華村外,兩邊共可建造臨街店鋪650米左右。宗興路本村區域長0.55公里,除已建設開發的區域外,兩邊共可建造臨街店鋪500米左右。如與新塘、新華、古塘街道充分合作,可建設新江路、宗興路特色商業街。本村周邊已有曙光社區、玲瓏小區、香溢美墅等居住小區,容易形成連片居住小區,具有較高商業價值。

二、逐步轉變的羣眾觀念

1、村民對拆遷具有一定接納性:本村從宗興路建設、東小路拓寬、教育園區建設、新江路北延,大大小小的拆遷已有四次,羣眾從拆遷中得到了實惠。又由於本村新村規劃面積較小,老居住區規劃長期控制,房屋陳舊、密度高,居家交通很不便利,村民有改善居住條件的迫切願望。因此,對舊城改造具有較高接納性。

2、村民具有初步的集約居住理念:隨着年輕一代在滸山城區購買和居住套房,轉變居住方式的理念逐步影響廣大村民,年輕一代普遍能夠接受多高層套房居住的理念。

3、村民對城中村改造具有一定的思想基礎。XX年,施叔利主任任書記時,曾啟動過舊村改造,因此,在村民的思想意識上,具有一定的基礎。

4、馬家路村的試點和新塘、新華村的推進,對村民具有促進作用。馬家路村試點地塊已進入簽約階段,可能在年底前拆除完畢;新華、新塘等村,正在學習政策,召開座談會、摸底調查、上門入户動員。周邊兄弟村的積極行動,在一定程度上促動幹部、羣眾的思想,形成工作的緊迫感。

三、黨員、幹部、羣眾形成基本的共識。實施“城中村”改造,對周塘東村的發展具有戰略性的意義。從近三十年周塘東村的發展歷史來看,周塘東村的發展經歷了三波高潮:第一波發展高潮是,實行第一輪土地承包,農民的生產力得到全面解放,農民發家致富;第二波發展高潮是,98-XX年興園路工業區、市教育園區、相關企業、投融資公司土地收儲徵用本村全部耕地,村民用領到的土地徵用補償款建造住房或進行二、三產投資,但這雖然是發展的高潮,但同時也是村莊發展潛力耗竭最快的一個時期;第三波發展高潮是,新江路北延拆遷工程,近二百户村民遷居到曙光社區、星光家園,從拆遷中獲得了巨大利益,村域優勢也在新江路開通中得到了一定的提升,這是目前村莊發展最可利用優勢。

從周塘東村發展的現狀來看,隨着土地資源的全部喪失,市政工程僅剩下牽涉到30户村民左右的宗興路拓寬一項,要藉助外力發展村莊,已經不太可能。周塘東村作為傳統意義的農村也已經從過去的青年、壯年時期進入了衰老時期。周塘東村要發展,只能依託劃時代的第四波———城中村改造。

四、優惠的政策激勵

在城中村改造中,市、街道黨委、政府制訂出台了“政府零收益”、配套“農房兩改”專項資金、中心城區自主改造村實行“一村一策”、政府融資扶助等優惠政策,在政策層面保證了城中村改造的成功。

(二)推進城中村改造面臨的問題

城中村改造是一項開創性的建設工程,大的方面涉及到政策制定、改造方式選擇、土地轉制、規劃設計、資金籌集等問題;小的方面涉及到農民與居民、本村社員與外來掛靠户等不同身份人員的利益分配問題;涉及到宅基地、自由地、承包地、國有土地等不同土地性質土地價值評估問題,涉及到正式住房、違章建築、平房、樓房等建築公平補償問題等。這些因素交織在一起,決定了城中村改造的性和艱鉅性。在實際操作中,城中村改造將面臨村民觀念、利益分配、改造操作這三個方面問題的困擾:

一、村民理念層面的問題

1、“怕吃虧”心理在改造時間選擇上猶豫不定。許多村民迫切希望進行城中村改造,但在選擇改造和後改造的時間選擇上,一是怕先改造吃虧,一是怕後改造吃虧,猶豫不定,影響改造進度。

2、農村傳統的居住理念阻礙居住方式的轉變。許多村民特別是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把“單家獨院、有天有地”視作居家理想。他們對新穎、集約化的多、高層住宅懷有一定的畏懼心理;害怕在新的居住環境和社會關係中生活不能適應。一部分擁有別墅式住房的村民,又留戀眼前的既得利益,對改變居住方式也很不情願。

3、對改造後生活缺乏保障的擔憂阻礙宅基地、自由地的回收。相當多的中、老年村民,對“失去宅基地、自由地後,還能幹什麼”、“現在三輪車、電瓶車以及就業勞動工具尚有空間存放,住多層、小高層後,該怎樣生活呢”等問題十分惶恐。他們既擔心自己的就業,更擔憂以後的經濟收入。特別是以靠房租收入謀生的村民,更為擔心:本村區域內的近8百户村民中,有一半住户有房屋出租,共出租房近1900餘間(大多是違章建築),平均每户2.5間。現有的房子租金雖少但仍有市場,但改造後到底有多少房屋可供出租,租金的收入是升還是降,他們覺得心中無底。

4、對兑現改造承諾的擔憂阻礙簽約決心。有些村民擔心政府、村的改造承諾不能完全兑現,擔心城中村改造半途而廢,擔心改造達不到預期的經濟、社會目標。村民對本村XX年啟動過的舊村改造項目尚有記憶,對本屆村級班子能否擔當起改造的重大責任,疑雲重重。同時對改制後的股份合作社是否能夠真正承擔起第三次利益分配和物業保障的任務也心存疑慮。

5、少數村民唯錢是圖阻礙改造進程。部分村民明知城中村改造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但他們往往對個人利益考慮過多,把城中村改造當成政府和被拆遷户之間的一場大買賣。認為一輩子拆遷可能只有一次,希望能拿到一輩子用不完的補償金或解決一輩子的生計問題乃至下一代的生計問題;甚至還有個別村民無理取鬧、漫天要價、濫敲竹槓,這將嚴重阻礙城中村改造的進程。

二、利益分配層面的問題:

“城中村”改造中的矛盾還集中出現在利益再分配時,也就是利益在集體和個人、個人與個人之間如何再分配、再調整的問題。主要表現為:

1、土地、房產利益分配錯綜複雜。隨着城市的發展,“城中村”及其周邊地區的基礎設施以及商業環境都得到極大改善,本村由於新江路、明州路、宗興路等城市主幹道路貫穿全村,形成土地級差。而城中村中既有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又有工業用地、國有土地;既有平房、樓房又有街面房、出租房;既有合法產權房屋又有違章建築,形成了紛繁複雜的土地、房屋關係。此外,還存在着村民、集體、(開發商)、政府以及全社會的利益協調問題,存在着村民的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等統籌問題,存在着住户回遷、房屋評估定價,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等操作環節的公平公正問題。

2、各類成分人員利益分配界限理清困難。城市化推進過程,實質上是農民發財致富的過程,但對哪些人可以全額享受,哪些人可以部分享受,哪些人不能享受,具有相對複雜性。如村中的居民、掛靠户、房屋買入賣出户、户口遷出户、就學就業轉居民户、房改政策享受户、無房户、多房户等,政策確定具有一定難度。

三、改造操作層面的問題:

1、黨員、幹部在思想認識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在黨員、幹部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三種思想。一是怕失敗思想,認為新江路拆遷了三年多了,還沒有最後完成,城中村不一定能搞得成。我們如果啟動了,搞不成,那就大失面子了。二是怕麻煩思想。認為,近千户人家,房屋密度又這樣高,現狀又這樣複雜,要做好這一件事,要破解多少麻煩事,信心不足。三是簡單化思想。對工作艱鉅性認識不足,對城中村改造想象得過於簡單。

2、改造建設成本高昂影響財務平衡。長期來,由於土地規劃滯後,以宅基地為基礎所形成的用地佈局雜亂無序,土地權屬和使用相對混亂,村民住宅條件差異巨大。又由於規劃控制過長,違章建築過多,現有建築密度大,容積率高,拆遷成本大。另一方面,本村雖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但由於新江路、明州路、宗興路等城市主幹道路兩側所有空閒土地均被其他單位先期佔用,城中村改造利益影響巨大。在資金平衡方面,由於土地被徵用時地價低,村提留少,全靠貸款保證改造,資金壓力大。由於建築密度大,回遷安置面積多,可用於銷售的面積少,投資回報小,城中村的改造難度相對較大。如何降低城中村改造的成本,保證合理的投資回報率,保證回遷村民滿意,是城中村改造能否順利推進的最大制約因素。

3、改造經驗不足影響公平效益。推進城中村改造是一項十分複雜而又艱鉅的工作,涉及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和城中村住户間巨大經濟利益的平衡,政策性強,操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情況複雜。由於缺乏現成的城中村改造政策體系與推進機制經驗,摸着石頭過河,容易出現偏差。

(三)城中村改造的對策與建議

城中村改造在宗漢乃至慈溪才剛剛起步,困難與機遇同時呈現。我們可以從四個“堅持”入手,破解改造難題。一是堅持通過建立完備體制、提高協同能力,來確保改造的公平效益。二是堅持前瞻性的觀念引導、激發村民改造積極性,廣泛發動村民深入參與,來促進“村民自願”氛圍的形成;三是堅持規劃先行,促進城中村良性演變,強化政策支持,提高村民經濟社會保障,來真正實現 “村民得益”的改造目標;四是堅持因地制宜,分塊實施,選擇合理開發模式,來營造多方共贏的良好局面;

一、統一黨員、幹部、村民代表的認識,形成機制,奠定城中村改造的組織保證

1、搶抓機遇、遵循科學、勇於擔當。要認清形勢,樹立信心,明確認識到城中村改造既是挑戰好是機遇。既要有搶抓機遇、勇於擔當的勇氣,也要有科學決策、按規律辦事的智慧。要徹底破除怕失面子、怕麻煩的思想,從對周塘東村發展負責的高度認識城中村改造工作,以周塘東村的村民辦實事、為村民謀福利的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來投身於城中村改造工作之中。

2、從組織人事入手,形成機制。村級組織要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管理工作,保證黨員、幹部、村民代表和相關部門積極配合解決城中村問題。組建一套專門班子,制定一套適合本村情況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科學、完整的改造規劃。同時制定城中村改造教育培訓計劃,對城中村村幹部、黨員、村民代表,進行城市化知識專題培訓;對普通村民進行通識培訓,提高他們的認識水平和城市化意識。

3、協同配合,構建高效推進機制。城中村改造是一項十分艱鉅的工作,,涉及經濟體制改革、國土資源管理、户籍管理、街道村組織、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各個領域。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做好領導和服務,為每個城中村設計好未來遠景,做好指導、規劃、宣傳、聯繫等工作,讓城中村改造成為一種在政府指導下的村民自治建設行為。改造過程成為在街道的統一領導和精心組織下,協同配合,高效推進的行為。同時強化各環節的監督和制約,確保改造的公平效益。

二、觀念引導、激發村民積極參與

1、做好居住理念、生活環境、經濟效益、政策發展四方面的引導。一是從居住理念上引導。建設多高層公寓、走向集聚居住,是對農民延續數千年傳統生活方式的全面革新。針對部分農民尤其是一些老人喜歡“上要有天、下要有地”的單家獨院居住方式的現狀。要做好前瞻性的引導和教育,全面宣傳現代居住理念,讓村民思想意識得到根本的轉變。根據實際,分析當前形勢,讓老百姓認識到,新江路北延完成後,當前大規模拆遷已不太可能,羣眾要“自己解放自己”,普通村民要“翻身得解放”,唯一的出路就是城中村改造。二是從環境上引導。實施城中村改造,可以從根本上改變“只見新房不見新村”的現狀,徹底整治農村“髒、亂、差”環境,杜絕農民濫建出租房導致社會治安惡化的現狀。三是從經濟上引導。通過算經濟帳,讓村民感覺到城中村改造是為村民謀福利的大事,認識到通過城中村改造,村民經濟收入將持續穩定增長,集體經濟也將得到快速增長,村民的保障將更加完備。四是從政策發展上引導。本着羣眾得益的原則,進一步創新相關政策,強化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導向。以馬家路村城中村改造拆遷安置方案為藍本,創新思路,在街道指導下進一步完善方案,最大限度地保證公正公平。

2、鼓勵村民積極參與,讓城中村改造成為一種在街道指導下,由村為主體的村民自治建設行為。縱觀各地的經驗可以發現,充分尊重民意是做好城中村改造一條不變的規律。城中村改造,我們應當充分發揮村民代表、黨員、回村大學生、社會賢達、企業主等引領作用,充分發揮村民的自治作用。在具體操作中,首先,要全面推行改造前的調查、訪談、聽證制度,讓村民充分表達意願。其次,要集思廣益,根據城市規劃和確定的用地性質,討論明確開發強度和分配方案。讓廣大村民清楚,為什麼確定這樣一個用地性質和容積率,將來自己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將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 再次,要幫助農民算好經濟帳,讓村民明白,容積率既定,地塊面積既定,房子就只能蓋這麼多,如果大家所要的拆遷補償過高,可能就無法做到收支平衡,無法實施開發建設,自己的居住環境也就沒法改變的道理。另外,城中村的改造成為村民自治行為後,對那些不願拆遷、妨礙拆遷的村民形成為村民“千夫所指”的態勢,讓改造成為民眾自發的行為,解開強制拆遷這一瓶頸。

三、規劃先行,強化政策保障

1、嚴格規劃控制,引導城中村良性演變。嚴格規劃控制,控制城中村現有的規模,不再審批新的宅基地。重點控制用地性質和控制主幹道兩側重要建築,嚴禁非法建設永久性建築物。

2、高起點編制城市規劃,做到控制性規劃全覆蓋。為杜絕“城中村”的再度形成,規劃應充分考慮城市功能、基礎設施的發展水平及城市容量的適度控制標準,確定城市基礎設施佈局和建設開發時序,在宏觀層次上發揮對城市未來整體地價、房價的引領作用。優先做出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用地性質、建築密度、容積率等規劃控制要求,形成規劃圖則和文本,為改造提供科學規範的依據。

3、要注重提升建設的質量和品位,提高規劃、設計、建築水平。根據“城中村”周邊城市功能類型進行個性化設計,根據本村緊臨滸山核心城區,大部分村民靠出租建造在原宅基地、自由地上的房屋掙取租金,村民存在着擔心拆除房屋後無收入來源等現狀,制訂個性化的改造方案。在開發中適當增加路網密度,以增加商鋪比例,使村民有新的收入來源,解除其後顧之憂。同時,以街道為單位,建立家庭工業集聚區,安置家庭作坊,保證村民收入。

4、完善和落實各項保障措施。“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時刻關心羣眾生產生活,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要在城中村改造中,切實解決好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首先推行農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制改造,保留村民在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分配權,解除農民城中村改造的後顧之憂。在此基礎上,要完善和落實經濟政策保障措施,推進農民“四金”化發展。一是全力打造“薪金農民”,保障民計民生。逐步完善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的硬件建設,發揮培訓和就業指導功能,利用城中村改造契機,實現(土地流轉與)就業安置同步進行,最大程度解決農民失地後的安置問題。二是全力打造“保障金農民”,完成失地農民的養老、醫保等社會保障工作;三是全力打造“租金農民”,要精心做好商業設施的規劃和招商選商工作;四是全力打造“股金農民”,要引導廣大農民積極走強強聯合之路,組建新型經濟實體。

四、因地制宜,選擇合理開發模式。

開發模式的選擇,直接關係到城中村改造的成敗。

1、開發模式分析。各地採取了不同的拆遷安置和開發建設模式,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一是村集體以城中村改造的名義自行組織開發建設。除部分土地用於安置村民住宅以外,整理出來的富餘土地用作開發。這種模式既有利於調動村集體和村民城中村改造的積極性,也基本符合國家的土地和住房政策,但由於經驗和眼界的問題,開發建設水平可能較低。同時,由於拆遷改造需要比較多的資本,必須由政府大力支持。二是由開發企業獨資或者由開發企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資合作進行城中村改造。開發企業通過毛地招拍掛拍獲得土地開發權,在村集體的幫助下與村民簽訂拆遷安置協議,開發的住宅首先用來安置被拆遷户,其他向社會出售。這種模式下,一般的開發企業急於回收拆遷安置成本,往往強調將拆遷安置和開發建設控制在比較短的週期內,為避免在房地產市場相對低迷的情況下造成資金沉澱,常常有短期行為。三是名義上由土地儲備機構實施拆遷,實際由土地儲備機構委託開發企業墊資拆遷,開發企業、土地儲備機構和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三方協議,形成淨地後通過招拍掛出讓,出讓後再用土地出讓金支付原開發企業墊付的資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新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開發建設。此種模式,由於環節眾多,極易出現合同糾紛。

2、我們可以選擇“自力更生,政府推動”的開發模式。根據村民“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樸素理念,最好採取政府提供優惠政策,實行村集體、村民出資和銀行貸款相結合的方式,自主實施改造。同時由政府在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及資金等方面提供較大支持力度。

城中村改造是新時期中心城區農村改革的一項最重大的工程,是發展轉折點,我們要全力以赴,穩步推進,建設好和諧發展的周塘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