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調研報告彙編(精選3篇)

薪酬調研報告彙編 篇1

前幾天發佈了《蘇州高新區企業薪酬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在xx年,該地區企業的平均薪酬調整幅度為9.5%。其中,經營者調薪最高,為11.3%;在員工流動性方面,吸引員工的首要因素是公司良好的發展前景,比例較繼續上升,達到54.1%。員工跳槽原因中,薪酬缺乏市場競爭力居首位,佔48.6%;從薪酬結構來看,也比較合理。高管年基本工資佔工資總額的比例有所下降,一線員工有所增加,反映出區域內企業薪酬結構進一步優化;在企業福利方面,傳統福利的覆蓋面更廣。

薪酬調研報告彙編(精選3篇)

據悉,《蘇州高新區企業薪酬xx年度調查報告》歷時6個月,共協助調查136家企業,其中外資企業佔82.1%。主要涉及機械製造、電子製造、軟件服務、醫療器械、新能源五大產業,分別佔39.8%、24.1%、9.6%、8.4%和10.8%。本次薪酬調查參與企業的構成反映了高新區轉型升級的變化:(中國)總部企業數量在從20.5%增加到25.0%,上市公司數量從13.9%增加到19%,而分支機構規模從19.6%收縮到7.1%,證明更多的公司在高新區註冊並紮根。此外,傳統機械電子企業比例下降,現代服務業和新能源企業數量分別比增長5.1%和9.9%,也反映了高新區產業的變化。

運營商調薪最高,薪酬結構更合理

據報道,在薪酬調整幅度方面,在,高新區參與調研的企業中有92%進行了薪酬調整。數據顯示,xx年,該地區企業平均薪酬調整幅度為9.5%。各級調薪幅度中,操作工調薪幅度最高,為11.3%,專業技術人員調薪幅度為9.5%。預計各級薪酬增幅將略高於去年,運營商增幅為12%。xx年,企業平均薪酬調整幅度將提高到9.7%。

從薪酬結構來看,與相比,高管年基本工資佔工資總額的比例從91.8%下降到79.8%,而一線員工年基本工資佔工資總額的比例從58.9%上升到63.9%,反映出該地區企業的薪酬結構進一步優化,更加合理。

新員工比率高於員工離職率,公司的發展前景成為吸引員工的首要因素

報告顯示,在,企業新員工平均離職率為38.4%,員工離職率平均為29.4%。新員工的比率高於主動離職率。其中,歐美企業和日資企業員工平均離職率達到14.6%,而高科技企業員工平均離職率為20.2%。在員工離職率上,運營商的離職率高於其他級別,其次是銷售人員。經理及以上人員基數小,離職率高於其他級別。

吸引員工的主要原因中,良好的公司發展前景佔54.1%,良好的工作環境佔45.9%,充分的福利保障佔40.5%,有競爭力的薪酬佔27.0%,員工合理的晉升渠道佔21.6%。員工自願離職的原因中,薪酬缺乏市場競爭力居首位,佔48.6%,缺乏晉升機會佔23%。

企業越來越重視員工福利,福利政策變得更加多樣化和人性化

調查顯示,高新區企業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越來越重視員工福利。數據顯示,除住房公積金外,59.5%的企業為員工提供補充住房公積金,33.3%的企業為員工提供租賃補貼,15.5%的企業為員工提供定期住房補貼,6.0%的企業為員工提供一次性住房補貼。在企業福利設施方面,71.4%的公司提供員工食堂,57.1%提供免費班車,33.3%提供員工浴室,28.6%提供健身運動場地,還有一些提供醫療所、心理諮詢室、宿舍等,均高於去年。

員工休假方面,69.0%的公司在法定休假之外,還為員工提供福利假,天數一般在5天左右。75%的公司選擇推遲法定年假,11.9%的'公司選擇取消年假,15.5%的公司選擇打折。選擇折年假的企業中,35.7%選擇折3次,11.9%選擇折2次,3.6%選擇折1次。在員工健康方面,95.2%的企業為員工提供定期體檢,85.7%的企業每年提供一次體檢。在參與調查的企業中,21.4%的企業將為員工提供子女教育基金,這反映出高新區企業的福利政策正在變得更加人性化和多樣化。

薪酬調研報告彙編 篇2

從調查的數據上看,從事會計行業的以女性職員居多,女性會計行業職員佔到了71.67%,而男性職員僅有28.33%。從調查數據來看,80、90後佔據了調查數據的82%,可謂“鮮肉”當道,這反映了當今就業的一個趨勢,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從事財會工作。根據財政部官網的數據推算,我國會計人員數量不低於1500萬,達到了全部就業人數的1.94%,這意味着,每100個人中,就有2個人與會計結下了不解之緣。

總體上看,大部分會計從業者工作年限偏高,工作3年以上的人數佔比高達80%,會計工作很穩定,值得大家託付一輩子。這也是很多人一直不願意跳槽到其他行業的主要原因。我們可以看到,財務工作中的主力軍便是普通的會計人員,會計、税務專員、會計助理、出納加起來共佔了73.36%。同時,主管會計的數量和普通會計數量比例為1:3.77,這意味着在財務部門,平均每5個人便需要設置一個主管。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最多,佔比高達41.83%,初級職稱次之,但是隨着證書級別變高,擁有者卻越來越少。

會計從業者大部分是本科學歷,高達61.72%,會計從業者學歷普遍處於較高水平。

從調查到的數據來看,薪酬分佈區域最多的是6萬-10萬/年,共計有37.39%的人羣處於這一區間。雖然,這個薪資水平在全國已經處於較高水平,但是,從這個數據我們可以看出,在全國範圍內,會計行業雖然從業者很多,但是大部分都是基層員工,高級別的員工數量很少。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預期20xx年薪資會增長的人羣佔比高達76.58%,其中,預期增加0%-20%之間的人羣佔比高達49.01%,預期增加20%-50%之間的人羣佔比高達27.88%,預期增加50%以上的人羣佔比達9.91%,11.65%保守派人羣預期薪資沒有變化,可能這小部分會計人一貫堅持謹慎、保守的原則去估計,但仍有1.54%的'少數派預期工資會減少,可能由於對自己信心不足,缺乏明確的職業規劃目標造成的。

薪酬調研報告從蘇州高新區人力資源中心瞭解到,最新出爐的蘇州高新區20xx年企業薪酬調研報告顯示,去年,高新區內企業整體調薪幅度平均值為9.5%,較20xx年下降0.5個百分點左右。

其中,操作工調薪幅度最高,為11.3%;在員工流動性方面,吸引員工的首要因素是良好的公司發展前景,且較去年繼續上升,達54.1%,而在員工跳槽原因中,薪資缺乏市場競爭力排在第一位,比例為48.6%;從薪酬結構來看,也更趨合理,高管的年基本工資佔總薪酬的比例有所下降,而一線員工有所上升,反映出企業的薪酬結構進一步優化;在企業福利方面,傳統福利的覆蓋面更廣。

操作工調薪幅度最高薪酬結構更趨合理

據瞭解,20xx年度蘇州高新區企業薪酬調研報告共耗時6個月,協助調研企業累計達136家,其中,外資企業佔82.1%。主要涉及機械製造、電子製造、軟件服務、醫療器械和新能源五大行業,佔比分別為39.8%、24.1%、9.6%、8.4%和10.8%。本次薪酬調研的參與企業構成折射出高新區在轉型升級中的變化:(中國)總部企業數量從20xx年的20.5%上升到25.0%,上市公司數量由13.9%上升至19%,而分公司規模有所收縮,從19.6%下降為7.1%,證明有更多公司在高新區註冊紮根。此外,傳統的機械和電子企業佔比有所下降,而現代服務業和新能源企

薪酬調研報告彙編 篇3

社會綜合治税的根本目的是通過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的協税護税積極性,建立完善的社會綜合治税網絡,依靠徵管方式、徵管手段的創新,夯實税收徵管基礎,加強税源的源泉控管,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社會綜合治税工作機制,營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環境,促進地方經濟和社會和諧發展,促進税收徵管質量和效率提高,營造依法誠信納税的良好税收氛圍。

一、當前社會綜合治税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社會各界對綜合治税的認識不統一、措施不紮實。

(1)思想認識不統一,在思想認識上對綜合治税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觀上對搞好社會綜合治税的意義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簡單理解為綜合治税僅是做形式,可有可無,在工作上沒有主動性,敷衍了事,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實質所在;二是認為綜合治税是税務部門的事情與自身本職工作關係不大,因此在聯動中對綜合治税工作應付了事,缺乏主動意識;三是少數基層税務機關對綜合治税工作依賴性過大,認為政府提出綜合治税具體工作就應該由基層政府多做,工作上存在扯皮現象。

(2)措施落實不紮實。綜合治税工作雖然正走向規範化,但大多數仍存在僅流於形式,沒有實質性的開展工作,工作措施落實力度不大,操作程序不夠規範,工作主動性不夠,沒有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創新理念。

2、社會綜合治税氛圍不濃。

(1)宣傳工作長期性不到位。在社會綜合治税宣傳發動上缺乏長期性,僅滿足於會上講、掛標語、黑板報,或為迎接檢查而進行的突擊應付,雖然面上宣傳有聲有勢,但沒能傳到千家萬户深入人心。

(2)納税人的誠信納税意識沒有普遍形成,出現了政府部門“一頭熱”的現象。不少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只顧自己利益,對綜合治税不聞不問,甚至少數財務人員盲目聽從於單位領導,而不顧《税法》、《會計法》的規定,沒有形成“依法納税光榮,偷税漏税可恥”的意識。

3、在操作中漏洞較多,創新不夠,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1)社會綜合治税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在具體操作中硬搬模式,沒有因地制宜形成當地形之有效工作措施,造成了税源流失。

(2)在徵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務”的思想。認為一些税種比較零星,管理費時費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而忽視零散税源管理的現象等。

4、考核獎懲落實不到位,導致社會綜合治税工作進展緩慢。

(1)獎懲措施不到位。一是由於認識的不到位影響了考核的不到位,綜合治税工作僅做表面工作,從而嚴重影響了年度考核實績。對在社會綜合治税中的先進個人只有口頭承諾沒有實質性的獎勵;二是由於財力限制,手續兑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協税、護税單位工作積極性。

(2)打擊偷逃税力度不夠。對少數偷漏税的企業懲罰“輕不着邊,重不到位”滋長了其漏税惡習,也影響了主動交納税款企業的積極性。

(3)考核力度不大。對由於涉税信息不準確,傳遞不及時或對税源監控不力,不按要求代徵(扣)税款影響財政增長的不能動真碰硬,追究具體人員執法過錯責任。

二、加強社會綜合治税的具體工作措施

筆者結合自身幾年來社會綜合治税工作實踐,主要從以幾方面加強社會綜合治税網絡建設,創新税收綜合管理新模式,加強零散税源管理,實現社會綜合治税的制度化、規範化和責任化,優化了經濟發展税收環境,提高了税收徵管質量和效率,在全社會建設依法誠信納税的濃列氛圍。

1、加強組織領導,重抓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協税護税網絡。

地方税收零星分散,面廣量大,隱蔽難控管,一方面單靠税務部門税源難以監控到位,另一方面徵收成本較大,税務管理效益偏低。為此,創造性地提出了社會綜合治税的工作理念,並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以縣政府名義出台了《關於加強地方税收管理工作意見》,對協税護税組織的工作內容、工作職責、業務流程進行規範,明確各部門綜合治税的權利、義務,實現了部門配合協作形式由人為協調到制度規範的轉變,由單純靠協商溝通向受責任義務關係約束的轉變,以形成了“政府管税、部門協税、羣眾護税、税務辦税”的全社會綜合治税的良好局面。

(1)加強協税護税工作領導。成立由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的協税護税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協税護税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督促、指導,定期召開聯席辦公會議,會商協税護税工作等有關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協税護税的聯繫工作,做好協税護税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以及綜合信息的交換、反饋等工作。各組成部門做到分工協作,積極配合,信息共享。

(2)逐級建立協税護税隊伍。全縣22個鎮(區)均成立了由鎮長(區

主任)任組長的協護税工作領導小組,財政所長任各協護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的協護税組織,並通過審查聘用充實協護税工作人員,目前,全縣在冊協護税工作人員達180餘名。結合税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在穩定代徵的同時,將協管工作逐步向街鎮的協管機構進行移交併開展各項工作,使税收的徵收環節進一步下移,成功構建了以1個縣級協税護税工作領導小組,8個職能部門(即建設局、運管所、交巡警大隊、國税局、房管局、海事處、國土局和生豬辦)、縣城8大社區(即,興阜、新盛、中心、向陽、林海、東風、光明和南苑社區)、22個鎮(區)協護税委員會和1757個企事業單位的五級協、護税網絡為載體、遍佈全縣的協税護税網絡。

(3)認真落實業務培訓制度。強化對協護税人員的業務輔導和“崗前培訓”,實行協税護税人員持證上崗。定期舉辦協護税人員培訓班,分層次進行更新知識培訓,提高協税、護税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杜絕執法差錯和違法行為的發生,確保協税護税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2、規範工作機制,明確協税責任,不斷完善地方税源監管。

根據社會綜合治税的實際情況,該局成立了社會綜合治税專門機構,辦公室設在徵收管理科,做到有專人領導、專人負責,重點做好協護税人員管理考核、有關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以及涉税信息的集中、分類、整理等工作,堅持做到“三個結合”。即,社會綜合治税業務流程設置與相關業務股室的職能相結合,社會綜合治税的信息採集、整理、徵收反饋與日常的徵管業務相結合,社會綜合治税的工作規範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健全完善協税護税工作制度,從而形成了富有本地特色的社會綜合治税新機制。

(1)編制《協護税簡明業務手冊》,規範協護税的標準、範圍和權限,使各協護税單位有章可循。

(2)與各協護税單位全面簽訂《委託代徵協議書》,發放了委託代徵證書,規範協護税單位的日常管理,提高社會綜合治税工作的運行效率。

(3)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召開由各成員單位參加的協税護税工作例會,堅持做到“五有”,即:有具體的會議內容,有會議記錄,有行動方案,有協税護税實效,有信息報道。通過工作例會廣泛聽取各成員單位的意見,共同搞好信息傳遞,通報全縣各地綜合治税工作情況,交流經驗,協調處理各類重大問題,通報督促檢查情況,總結表彰先進典型,建立涉税問題處理跟蹤制度,對發現的所有涉税問題,跟蹤處理,及時反饋結果。

(4)完善税源監管機制。一線税收管理員通過與協税護税網絡成員的工作聯絡,加強納税户籍管理,瞭解所轄納税户的增減變動情況,對納税人開業以及關、停、並、轉等進行動態跟蹤監控,對異常情況的納税人做到心中有數。開展税源普查登記,建立完善户籍税源登記薄,通過部門的協調、配合,將滯後、隱蔽的税源信息挖掘出來,並及時體現到税收收入的成果上來,實現了税源的税前、税中和税後的全方位監控。

3、分解落實任務,加強考核獎懲,積極營造依法納税環境。

(1)分解協護税工作任務,加強協護税單位的監督檢查。在摸清税源底數的基礎上,結合縣政府協税護税工作的任務要求,與綜合治税單位簽訂責任狀,將協税護税任務逐項分解落實到每個單位,發現不及時申報繳納代徵(扣)税款、超越代徵(扣)權限和範圍代徵(扣)的,及時責令限期糾正和整改,並按規定進行處理,確保税款及時足額入庫。

(2)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加強協護税單位考核。一是嚴格考核與財政部門協調按規定給付手續費,對預算撥款單位,協護税任務完成情況與撥款進度掛鈎,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縣政府將綜合治税工作列入各單位綜合考核和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獎優罰劣。二是對思想重視、工作得力、成績突出、提供涉税信息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必要的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對不依法履行義務、配合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與部門經費掛鈎,紮實推進社會綜合治税。

(3)健全税收宣傳機制,營造依法納税環境。在要求各協税、護税單位認真履行協税護税義務的基礎上,發動各協税部門配合税務部門開>本站:教育,達到提高納税主體素質,改善外部治税環境的目的。同時廣泛宣傳依法誠信納税典型,曝光涉税違法犯罪大案要案,強化震懾教育作用,提高納税人的税法遵從度和税法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實施社會綜合治税取得地實效

通過社會綜合治税工作的推行,不僅加強了税源的監控管理,增加了税收收入,而且引導了治税理念、治税方式和治税機制的變革,實現了政府、税務部門和納税人的“三贏”。

(1)規範了税收管理秩序,特別是規範了涉農税收的管理。社會綜合治税應用的基礎是建立在税源管理的基礎上的,前提是徵收那些該收的税並徵收到位。由於政府制訂的相關文件、綜合治税的各項業務規程、協税員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都嚴格秉承依法治税理念,從而剷除了以往因税收問題發生侵犯農民利益行為的土壤,近年來未發生一起涉農税收上訪事件就很好地印證了這一點。

(2)強化了税源監控,形成了税源管理的大格局。通過紮實推行社會綜合治税,並逐步搭建起“政府領導、税務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管理網絡,使得税源監控管理由原來只有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職能的少數部門,延伸到其他具有税源控管能力的部門,由原來機關和鄉鎮延伸到社區、街道、村居,由原來的營業税、車船税等少數税種延伸到所有税種,在全縣形成了全方位的税源監控網絡,税源監控職能得到強化。

(3)突破了一些税源管理難點,並保證了税款的及時足額入庫。房產交易、縣內道路、個體車輛等税收項目,過去一直是想管管不起來、管不住的税源,推行綜合治税後,在政府政策的控制下,基本實現了一步到位。

(3)優化了治税環境,樹立了新的治税理念。社會綜合治税工作的推行,改變了以往在政府及部門中普遍存在的“

徵税就是税務部門的事”狹隘觀念。政府從地方財力壯大和税收秩序改善中得到益處,支持税收工作的力度明顯加大,公平的税負環境贏取了納税人信賴的口碑,税務部門社會美譽度和綜合評價值也顯著提升,最終實現了政府、税務部門和納税人“三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