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門幹部交流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在踐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推動水利又好又快發展中肩負重要職責,發揮關鍵作用。培養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優秀幹部,把我們的幹部隊伍建設成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水利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骨幹力量,是時代的迫切要求。建立和實行幹部交流制度,是培養鍛鍊幹部,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提高領導幹部素質和能力的重要途徑,也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單位整體效能的一項重要措施。XX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在深入學習《規定》的基礎上,我們對全局科級以上幹部交流工作進行了調研,摸清了現狀,分析了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做好乾部交流的辦法和措施。

水利部門幹部交流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一、幹部隊伍的基本情況

截止XX年10月,我局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總數為814人,其中處級幹部98人,佔幹部總數12%;科級幹部287人,佔幹部總數35%。

(一)處級幹部基本情況

正處級幹部40人,其中:領導職務33人,非領導職務7人。任職年限5年及以下的19人、6-9年的16人、XX年及以上的5人;年齡36-40歲的3人、41-45歲的12人、46-50歲的15人、51歲及以上的10人;學歷為大學本科的29人、大學專科9人、中專及以下的2人。

副處級幹部58人,其中:領導職務44人,非領導職務14人。任職年限5年及以下的23人、6-9年的26人、XX年及以上的9人;年齡35歲及以下的1人、36-40歲的8人、41-45歲的20人、46-50歲的13人、51歲及以上的16人;學歷為大學本科的36人、大學專科15人、中專及以下的7人。

(二)科級幹部基本情況

正科級幹部203人,其中:領導職務153人,非領導職務50人。任職年限5年及以下的105人、6-9年的59人、XX年及以上的39人;年齡35歲及以下的37人、36-40歲的40人、41-45歲的53人、46-50歲的43人、51歲及以上的30人;學歷為大學本科的76人、大學專科77人、中專及以下的50人。

副科級幹部84人,其中:領導職務63人,非領導職務21人。任職年限5年及以下的41人、6-9年的37人、XX年及以上的6人;年齡35歲及以下的27人、36-40歲的22人、41-45歲的18人、46-50歲的8人、51歲及以上的9人;學歷為大學本科的27人、大學專科37人、中專及以下的20人。

以上數據表明:我局的幹部隊伍在同一崗位同一職級的任職年限較長,任處級職務6年以上的佔處級幹部總數的47%,其中XX年以上的有14人,佔14%;任科級職務6年以上的佔科級幹部總數的49%,其中XX年以上的有45人,佔16%。幹部的年齡有老化趨勢,40歲以上的人員佔主體,其中處級幹部40-50歲的佔61%,51歲以上的佔27%;科級幹部40-50歲的佔43%,51歲以上的佔13%。科級幹部中中專及以下的學歷佔24%,學歷層次明顯偏低。

二、近年幹部交流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我局緊緊圍繞改善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幹部綜合素質這一目標,以規範程序和制度建設為抓手,着力推進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一是針對實際,突出交流重點。我局幹部交流的主要對象是:對在一個單位工作時間較長,實行年限性交流;對有發展前途的青年後備幹部實行培養性交流;對班子之間鬧不團結的實行調整性交流。二是完善機制,規範操作。為規範幹部交流工作,XX年3月我局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幹部交流的對象、範圍、程序、交流工作紀律,進一步推進了我局幹部交流工作,加強了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三是注重培養,增長才幹。我局把幹部交流作為培養幹部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幹部在不同崗位和不同單位、部門任職,使幹部得到比較全面的鍛鍊和考驗,積累經驗,增長才幹。

XX年以來,我局共交流處級幹部17人次,其中機關部門之間交流2人次,局屬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之間交流8人次,局屬有關單位班子成員之間交流3人次,機關與局屬有關單位之間交流1人次,直屬事業單位調任局屬有關單位1人次,局屬有關單位與工程維修養護公司之間交流2人次。另外,選派4名處級幹部交流到西藏水利廳任職。局屬各單位科級幹部共交流71人次,其中:局屬機關各部門之間交流19人次,機關與三級基層單位之間交流(含提拔交流)31人次,三級基層單位之間交流21人次。

(二)幹部交流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的實踐表明,幹部交流在提高幹部素質,增強幹部隊伍活力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其主要成效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提高了領導幹部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90%以上的領導幹部感到交流後接觸的面寬了,面對新的工作,有了新的壓力,緊迫感增強。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經常強迫自己去學習新知識,不知不覺地改善了知識結構,提高了各方面的能力。反之,如果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輕車熟路,容易使幹部產生惰性,喪失創造力,甚至不思進取。交流到基層單位工作的年輕幹部則普遍感到,到基層以後,直接面對具體事務的機會多了,幫助自身提高了認識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同時跟基層單位的同志學會一些處理具體矛盾的方式方法,提高了自己的組織、協調和靈活應變的能力,增強了開拓、創新的進取精神。

二是改善了領導班子的年齡和知識結構。部分基層單位實行幹部交流前,班子平均年齡大,學歷層次低,知識老化,加上長期在一線工作,直接和羣眾打交道,工作往往靈活有餘,規範不足;而機關幹部中,年輕人普遍學歷層次較高,知識面寬,新思想、新觀念多,工作講原則,懂規矩。實行幹部交流後,改善了各單位領導班子的年齡和知識結構。

三是緩解了矛盾,解決了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在同一個單位時間長了,容易走向當事者迷的怪圈,以至於不識廬山真面目,憑經驗辦事,在工作及人際關係等問題上形成一些思維定勢和解不開的死疙瘩,時間越長,積累的矛盾越多。實行幹部交流後,新的領導沒有固定模式的束縛,能很快發現問題,並迅速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打開工作局面。此外,由於新領導對下屬工作人員偏見較少,能喚起那些長期不被重視或重用的人的表現欲,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同時,也使那些過去與領導關係不錯的人工作上有了新的壓力。

四是轉變了機關工作作風,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交流乾部在不同的崗位上工作,考慮問題的角度變了,換位思考的意識強了,密切了機關與基層的關係,工作作風更加樸實。同時,幹部交流也使那些長期在管錢、管物等重要部門工作的幹部得到了解脱,普遍感到誘惑少了,風險小了,客觀上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幹部交流的調查與分析

針對幹部交流的問題,組織對全局處級、科級幹部分層次發放了調查問卷,並選擇了具有代表性的單位進行調研,通過座談會等方式,徵求意見,收集信息,經歸納分析後的主要成果如下:

(一)對幹部交流的基本態度與認識

85%的人員對幹部交流持積極態度,認為:當前很多機關幹部長期蝸居一處,把自己歸屬為某個單位或部門,不僅視野狹窄、見識有限,工作熱情和創業激情會逐漸衰退,最終勢必影響工作質量和效率。對交流的意向,副處級以上幹部中:72%以上的幹部願意在局系統之間交流;28%不願意交流;科級幹部中:45%願意在機關各部門之間交流,35%願意在機關和三級單位之間交流,11%願意在三級單位之間交流,9%願意在系統內交流。調查結果表明,大家對幹部交流在幹部隊伍管理、培養選拔年輕幹部、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非常認同,同時,希望儘快解決阻礙幹部交流的瓶徑問題。

(二)當前幹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及原因

1、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單位對幹部交流工作還不夠重視,對幹部交流的意義和目的宣傳不夠,給交流工作帶來了一些思想障礙,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其一,平職交流困難,尤其是從大單位交流到小單位,從條件好的單位交流到條件較差的單位,從“熱”部門交流到“冷”部門,很多人不能正確理解,認為這個幹部不是有問題,就是受到“冷落”,有些交流乾部的親朋好友也不理解,給被交流的幹部造成很大的思想壓力。其二,機關到基層交流困難,認為基層單位工作條件差,工作事務繁雜,地方關係難處理。其三,基層單位之間交流困難,部分基層幹部已在當地工作多年,地方人事關係比較多,工作中容易溝通、協調,交流到新單位任職,熟悉地方關係還需要一定過程,思想上有畏難情緒。其四,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企業人員之間的交流困難,由於政、事、企三者的職責、身份、待遇不同,存在機關人員不願交流到事業企業、事業不願交流到企業的現狀。

2、交流工作缺乏制度化的安排。從目前來看,關於幹部交流工作的規定原則性的東西比較多,規範的、操作性強的措施比較少。幹部交流如果沒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很難有效地堅持和發展下去。同時,實施幹部交流既要有科學的規劃又要有具體的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從目前實際情況看,幹部交流主要是為解決班子中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針對性較強,計劃性不足,既沒有制定長期的交流規劃,也沒有制定年度計劃。

3、領導職數的限制。基層單位的非領導職數控制和人員編制實行按二、三級管理級次分別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人員交流。目前,部分基層單位科級幹部年齡老化問題比較突出,由於非領導職數的控制,無法騰出實職崗位,給年輕幹部的交流帶來困難。另外,二、三級人員編制分別控制,各單位人員又不得突破控制數,給人員的流動帶來了困難。

4、解決交流乾部實際困難的配套制度不夠完善。我局管理的堤防戰線長,單位分佈於河南、河北、山東三省有關市、縣,幹部異地交流自然涉及到夫妻分居、子女撫養、老人贍養等實際問題,況且大部分交流乾部的家屬都不能隨調,交流乾部也只能獨身居住單位辦公室、招待所。而跨地域交流的相關政策,如:配偶是否隨往安置、住房問題如何解決等,現在都沒有明文規定,操作起來較難把握。目前,由於幹部交流的配套制度不完善,未能很好地解決被交流乾部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幹部交流工作的開展。

四、幾點建議

(一)廣泛宣傳,形成共識,營造幹部交流的良好環境。採取多種形式,對幹部交流的目的和意義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廣大幹部進一步認識到實行幹部交流是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需要;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培養優秀年輕幹部的需要;是改善幹部工作環境,增強班子團結,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是提高自我、完善自我的需要,從而自覺地接受組織安排,以愉悦的心情投入到新崗位的工作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領導幹部交流制度。幹部交流要達到預期的目標,取得預期的效果,必須有一套相對完整的制度作保障。一是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制定一套較完善的配套落實措施,對幹部交流的目的、交流的範圍、形式、交流的時限、交流的對象和條件、交流的流向、交流的程序及交流的紀律等作出具體規定,增強可操作性,減少隨意性。二是推行幹部任期制度,使幹部交流逐步制度化、法制化,增強任職期滿交流的嚴肅性和約束力。三是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正常退出機制,制定擔任實職的處級、科級領導幹部退出領導崗位的年齡界限,為幹部交流疏通渠道,尤其是為年輕幹部的崗位交流提供良好的平台。

(三)制定計劃,突出重點,加大交流力度。交流要有計劃性,可持續性,不能是運動式的即興之作,也不能因領導的更替而隨意變化。一是着眼於優化各級領導班子結構,推行調整性交流。對班子成員結構不合理和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要通過交流其中的某些成員,改變班子的結構。對於能力較強、政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幹部,實行提拔交流;對於政治素質較差、事業心不強、自身要求不嚴、甚至影響班子團結的幹部,實行降職交流;對於年齡偏大或身體不好,不宜在班子中工作的幹部,實行非領導職務崗位的安置性交流。二是着眼於培養鍛鍊年輕幹部,重點抓好乾部的橫向和縱向交流。這種交流可以使班子的知識結構趨於合理,氣質趨於相溶,從而減少內部磨擦,增強班子團結,也可以使幹部開闊視野、增長才幹,同時,還有利於幹部換位思考,形成大局和全局觀念,增進機關與基層的溝通、理解和工作的協調。與此同時,針對年輕幹部文化素質高,但工作經歷、社會閲歷、實踐經驗相對不足的實際,有計劃地對他們實施培養性交流,要通過這種交流,讓一批年輕幹部到艱苦環境中去鍛鍊成長,培養他們駕馭各種複雜局面的能力。不同層級的領導幹部的最佳工作期是不同的,因此他們的最佳交流年齡段也不同。一般來説,處級幹部的最佳交流年齡段是35--45歲,科級幹部的最佳交流年齡段是30--40歲。三是着眼於改善領導幹部的工作環境,推行輪崗性交流。幹部在同一職級崗位上任職時間過長,思想上容易滋生經驗主義和教條主義,工作難以創新。因此,要通過輪崗交流,為幹部創造新的環境和崗位,激發他們的活力。一般來説,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同一單位任同一職級領導職務,5年以上(含5年)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交流,7年以上(含7年)應有計劃地進行交流,XX年以上(含XX年)原則上必須交流。科級幹部在同一單位(部門)任同一職級職務,5年以上(含5年)要有計劃地安排交流,XX年以上(含XX年)必須交流。四是着眼於加強領導幹部廉政建設,推行迴避性交流。主要是“避親避熟”。有親屬關係的領導幹部不安排在一個領導班子內或有領導與被領導關係的直屬單位內任職。這樣更有利於領導幹部減少社會關係的束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四)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有利於幹部交流的激勵機制。針對幹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從尊重交流乾部實現人生價值的追求出發,解決交流乾部的實際困難,為交流乾部集中精力開展工作創造寬鬆的環境和良好的氛圍。如對從機關交流到條件比較艱苦的基層單位工作的幹部,適當提高政治待遇;適時解決好住房和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對已到退休年齡,個人願意回交流前的工作地生活的,組織上應預安排安置,解決交流乾部的後顧之憂。此外,應把幹部的交流與使用緊密結合起來,形成有利於交流乾部成長的政策導向。把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經歷作為提任處級以上幹部的必備任職資格。對那些經過不同崗位鍛鍊、政績突出的幹部,要優先提拔使用。

(五)嚴肅幹部交流工作紀律。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對幹部交流工作落實情況加強督查,建立幹部交流通報制度和工作檢查制度。對幹部交流工作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實的,應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二是嚴肅工作紀律。應對幹部交流的具體方式、紀律進行明確規定,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教育無效,在規定期限內不到崗任職的,要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六)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幹部交流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人事部門對幹部交流工作要通盤考慮、統籌安排、及早規劃,使幹部交流工作力爭做到規範、有序。一是每年年初檢索出當年任期已滿需交流的幹部名單,隨時查閲有關資料,提早做好安排。二是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編制被交流乾部信息資料庫。錄入交流乾部的基本情況,年度考核、離任審計結果,任期內的政績、失誤,優、缺點,性格氣質,工作作風等特點以及配偶、子女的情況。三是要推行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量化考核指標,完善考核機制,對幹部的政績作出科學公正的評價。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升降交流的主要依據,真正把政治上可靠、政績突出、羣眾信賴的幹部提拔交流到新的工作崗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